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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正经点好么

    老宋负责选址扩大猪场。

    猪场不能再建在后院,后院养一两头猪勉强可行,若养百八十头还不臭气熏天!

    养殖场不仅养肉猪,还养种猪,由小翠和老宋负责。因为他俩不识字,他编写的养殖技术教材由孔忆吉负责讲解。

    分派完任务,孔方正要离开,小翠突然跪在他面前,不由分说“咣咣咣”就三个响头,“谢谢老爷大恩大德,小翠甘愿为老爷做牛做马。”

    “呃……”

    小翠的反应让孔方谔然。

    养猪又脏又臭又累,至于那么激动么?

    孔忆吉见状附在他耳边一阵耳语,他才想起大兴朝的猪倌并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有着相当高的社会地位。

    小翠的身份是佣人,佣人是当家主子的私产,是没有任何社会地位的,说不好听就是行走的工具。

    小翠当上猪倌,等于改写了命运,从此草鸡变凤凰。

    孔方示意孔忆吉将她扶起。小翠是朱达昌买来的,朱达昌死了,卖身契还在,他干脆吩咐孔忆吉找到小翠卖身契烧了,还她自由身。

    小翠闻言更是哭成泪人,恨得自己立即化身牛马供孔方驱使。

    孔方有些心酸,大兴朝人活得太难了。

    他又人些得意,毕竟自己一句话就能改写一个人的命运,将她从地狱拉回人间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他差点就一股作气,恢复其他佣人的自由身。但是在大兴朝整个大环境下,即使他是堂堂一方父母官,仍然位微人轻。

    如果他坚持这么干,莫说其他人,估计方世清就会将他吊起来打。

    改变社会现状,不仅需要勇气,还需要实力。

    他稍稍安抚一下小翠,便离开了。他是boss,只负责大方向,至于其中操作细节就由手下员工完成。

    回到后院家中,他刚躺下小憩,衙役来报洛老先生求见。孔方麻溜起身,洛老先生是大兴朝为数不多的大儒,他一个后生晚辈可不敢耍大牌。

    他一边吩咐佣人备茶,一边匆匆赶往客厅。

    “不知道先生大驾光临,有失远迎,恕罪,恕罪。”远远看到洛先生他就作揖陪罪,洛先生见状抚须大笑。

    “县尊客气了。是老头子叨扰县尊,还望县尊莫要责怪啊。”

    “先生千万别这么说。先生是世清姐弟三人恩师,也就是本人的恩师,而且你的举荐之恩,孔方不敢忘啊。”

    孔方一脸真诚。

    洛先生再“哈哈”一笑,再摆摆手,“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孔方邀请对方入座,双方坐定,佣人奉上香茶。

    两人一边喝茶,一边聊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犹其是诛灭以朱重九为首的山匪,洛先生更是盛赞孔方文韬武略,是千古难得一见的青年才俊。

    孔方不敢贪功,将大部分功劳都推给洛文鹏。

    洛先生含笑不语。

    瓮城一战,他向洛文鹏详细了解过。若说洛文鹏有功,不过是他及三十亲兵有带兵、练兵之功而已。

    因为整场剿匪战都是孔方在谋划,若没有火攻之奇效,或许县兵能打败山匪,但必然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绝对不是现在的0:500的战损比。

    至于后来出现的天雷,说是上天为灭朱重九而特意派遣,作为一介大儒,他会相信几分只有他自己知道。

    只是孔方不愿实话实说他也不便追根究底而已。

    说完战事,洛先生题归正转。

    他拿出手抄版《西游记》。自从方世铂被他大姐送去县学,孔方没有代笔人,他已经很久没“写”了。

    洛先生手上的《西游记》有十章,是方世怡复抄给他的。章节虽然不多,但是成功将勾起他兴趣。

    “县尊啊,这本《西游记》可是把老夫腹中的书虫勾起来了啊,一天不读就难受啊。敢问县尊,它是不是还没写完呢?”

    “当然。”

    孔方果断点头,《西游记》一共一百回,他才“写”了十回,还有九十回呢。

    洛先生闻言,顿时就象知道有糖吃的熊孩子,两眼放光,死死抓住孔方的手。

    “县尊,那可不可赶紧写,哪怕一章都行。”

    孔方尴尬地挠头。《西游记》就在他脑子里,他张口就能来。不过,若是将它变成文字,难度不小啊。

    “先生,我……嘿嘿……你也知道,我因为得了一场怪病丢失了许多技能,写字就是其一。我不仅写得慢慢,那字还写得其丑无比。”

    “之前都是我口述,世铂代笔。现在世铂不在家,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洛先生抚额。

    孔方说的是“事实”,他不好意思“强人所难”呀。但是书瘾上来,就象烟民犯烟瘾不来几口浑身没劲呢!

    方世铂在县学,作为大儒将学子的学业视为头等大事,他断然不会让方世铂为了代笔中断学业。

    方世怡是女子,不方便两人长时间相处一室,恐引来是非。

    方世清倒不需避嫌,但是她只喜欢舞枪弄棒,不喜文墨,他还听说他们夫妻感情不太好,话都说不到处去。

    让她代笔不切实际。

    “县尊,我为你代笔,如何?”

    洛先生头探向孔方,满眼期待仿佛索糖的小屁孩。

    孔方差点没从椅子上滑下去。

    堂堂一代大儒,居然为一个小小知县代笔,就算他有这份心,自己也不敢有这份胆量啊。

    老洛,正经点好么?

    但是他又不好意思拒绝,人家一代大儒为你小小一个知县代笔,那是多大的面子?

    你敢驳人家面子,那纯粹就是给脸不要脸呗!若传出去他还能不能在大兴朝,犹其是大兴朝官场上混?

    他脑筋打了无数个结,然后又舒张开,再打结,再舒张……

    最终他犹豫着开口道:“先生为我代笔,是我的荣幸,我是求之不得啊。”

    “但是呢……你老也知道,写书是一份苦差事,写书的灵感就象间歇泉,时来时不来,没个准信。”

    “先生你不可能整天守要我身边。就怕你在的时候我找不到灵感,一旦你离开了,灵感却来了。”

    “还有,灵感它喜静,犹其是夜深人静之时,正是灵感泉涌的时刻,我又岂敢让先生熬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