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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大地主

    “姐夫……”身后传来柔声呼唤。

    孔方没有回头,让我静静,我能安抚好自己。他本能地拒绝身后的善意,可是她有自己的执着。

    “姐夫,你怎么刚起床就想着干活呢?”

    “这里有李木匠,你放心吧。”

    “你饿了吧,快吃早饭吧。”

    方世怡往身后招手,一个女佣手里托着托盘,托盘上有一碗金黄的小米粥,三个雪白的馒头和一碟小菜。

    女佣将早饭摆在桌上,低头退到门外。

    饭味扑鼻,孔方肚子不争气“咕咕”叫,他不再顾及形象,扑上去狼吞虎咽。

    方世铂抚额,李木匠低头干活,嘴里碎碎念:我没看见,我没看见……

    他生怕主人因担心家丑外扬而杀人灭口。

    方世怡则一脸恬淡。

    经过这些日子相处、观察,她已经适应了姐夫失忆后的形象。

    “呃……”

    孔方打了一个饱嗝,小米粥点滴不剩,三个馒头啃光,小菜就差没舔碟子。

    女佣再回来收走碗碟。

    活动一下身子,食物提供的能量让他浑身是劲,血流摩擦着血管壁让他温暖且舒适,他拿起一个震天雷外壳。

    大小尺寸符合要求,手感亦不错。李木匠不知其用途,不论是外壳还是内肚他都仔细刨得很光滑,象打磨过一样。

    孔方便告诉他,外壳可以刨光亮,但是内肚没必要,保持粗胚就行。

    李木匠习惯性地看向小姐。

    方家的规矩,老爷不在家,大小姐作主;大小姐不在家,二小姐作主;至于姑爷,在下人眼里他还不如管家。

    孔方秒懂他眼神,感觉自尊心被万点暴击。

    “听姑爷的!”方世怡喝斥。

    李木匠点点头,情绪没多大波动。二小姐只是姑爷小姨子,她出面维护姑爷面子杀伤力不大。

    方世铂颇同情地望一眼姐夫,没有吭声。

    不过小小年纪的他,择偶标准正悄然成型。

    孔方再巡视了研硝石、木炭、硫黄的工序,他们工作态度还行。

    他吸取了李木匠的经验,不再直接向佣人提意见,而是向方世铂或者方世怡提出改进意见。

    他让方世铂找来细筛,将研细的硝石、木炭、硫磺过筛,留取筛下的细末,剩下的粗砺重新研磨。

    他们从房间里出来,方伯迎面匆匆而来,他将一个小包裹递给方世怡便告辞。方世怡将包裹交给孔方。

    孔方接过,包裹沉甸甸坠手。

    它是一包黄豆大小的铁珠子,大约有两三斤。

    终于万事俱备了,孔方吐一口气,但愿前世的化学才子不负众望,做出合格的震天雷。

    很快到了中午。

    吃过午饭他闲得慌,便让方世铂带自己去清河县街上走走。说来惭愧,他穿越到大兴朝好几天了,他鲜少离开过方家大院。

    前世他是宅男,穿越之后他试着改变自己。

    方世铂属孙悟空的,一天到晚小短腿就象安装了小马达。孔方想去逛街正他合心意,他立即安排马车。

    马车真是马车,只是有点简陋。

    车身跟前世北方下地拉玉米的板车一样,不同的是,前世拉车的是牛,现在的马。马是普通的马。

    方世铂亲自驾驭马车,孔方坐在板车上,板车没座椅,没扶手,他只能双手撑在木板上,跟身体三点成面,保持身体平衡。

    老马不仅识途,拉车还非常平稳。孔方渐渐适应之后,终于松开双手,身子也不再紧绷。眼前的大道还是算平整。

    大道两边稻谷已成熟,金黄一片,远处有一群农夫在收割。

    熟悉的风景让他黯然神伤。再过一个月,前世的稻谷应该也熟了,没有自己帮忙,老爸一个人肯定忙得够呛。

    唉,该死的穿越,活生生拆散一对父子,破坏一个原本就不完整的家啊!

    方世铂回头看他情绪不高,不由奇怪。

    方家居住在乡下,他每次去县城都会放飞自我,姐夫怎么不高兴呢?

    “姐夫,你想什么呢?”

    孔方想了想,应道:“我正在酝酿一首诗。”

    方世铂听说孔方要写诗,立即停下马车,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姐夫,快,你想到什么诗了。”

    孔方仰头……

    嗯,阳光刺眼,算了,不仰头望天了,但是逼还得装,于是他老神在在的捋捋虚拟的山羊胡须,高深莫测。

    悯农

    除禾日当午,

    汗滴流下土。

    谁知盘中餐,

    粒粒皆辛苦。

    方世铂嘴里反复吟诵,眺望远处忙碌的农夫,再回首看正悲天悯人的姐夫,他眼神渐亮,好诗,好湿!

    “姐夫,你知道这些稻田是谁家的吗?”

    方世铂打断孔方装逼。

    孔方收回拈胡子的手,“这么大一片田,应该属于好多人家的吧。”

    “错。”

    方世铂一脸自稁,挥手遥指。

    “大道两边,目光所及,都是咱家的田地。”

    “咚”

    孔方脑门磕到车板,大道两边最少有几千亩田地呢!方家原来是大地主啊!

    “那些农夫,都是咱家的佃农。”

    “地主崽……哦,喊错了,世铂,这么多稻谷,收一年我们一辈子都吃不完啊。”

    他提了一个脑残无比的问题。

    方世铂看在他刚刚写了一首诗的份上,没有鄙视他。

    他吆喝马车继续前行。

    马车晃晃悠悠,孔方身体也跟着晃悠,他感觉自己就象不倒翁,左一侧身,右一哈腰,底盘牢固,屁股跟车板合一。

    他找到了坐马车的乐趣。360度天窗让他可以将一路美景尽收眼底,惹得他诗性大发。

    他站起身,负手而立,双目远眺。

    阳光洒在身上,熠熠生辉,他挥动双手,朗声吟诵:

    秋词

    自古逢秋悲寂寥,

    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

    便引诗情到……。

    “哎呀!”

    《秋词》还差两字没吟诵完,方世铂因为听到孔方又吟诗,生怕错过便竖起耳朵顷听,忘了驾驭马车。

    拉车的马虽然是老马,但是它毕竟不是人,不懂规避危险,前方路上有挡路的石头直接就碾压过去。

    马车一阵颠簸,孔方没扎稳马步,结果一阵摇晃之后,摔到车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