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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闯祸了

    审视的目光,从头到脚,再从脚到头,将孔方扫了一遍。

    孔方顿时不悦了,怎么说老子也有脾气的,你这么看人,狗眼看人低吗?

    “世铂,你别忘了,我可是太上老君的弟子。”

    他看似平淡,实则傲娇地提醒。

    果然名人效应立刻显效,方世铂猛一拍大腿,“对啊,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切!

    孔方果断鄙视。

    这话说得,好象他上知天文,下晓地理,天下没有他不知之事一般,刚才他只是一时疏忽,暂时没想到已。

    “姐夫,你真能治好先生眼疾?”

    方世铂语气急切。

    “我什么时候说能治好你先生眼疾了?”孔方翻白眼,方世铂被气得差点一屁股坐水里。

    见过不靠谱的,却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刚才还说能让先生重见光明,不到半盏茶功夫就反悔?!

    人无信则不立!

    哼,姐夫,你的圣贤书都读进狗肚子里了吗?

    “……”

    孔方差点一把扯过他耳朵,来,便宜小舅子,告诉我,你是哪只耳朵听到我说能治眼疾的?

    但是他生生忍住了。

    没办法,对方有麒麟臂,得罪不起。

    他再次耐下心解释。

    “世铂,我是说能让你先生重见光明。”

    “重见过光明,跟治好眼疾,是两码事。”

    方世铂想了想,便“哦”了一声,情绪明显不高,他仍然担心先生眼疾。圣人云,一日为师,终生为父。

    先生治学严谨,厚以载德,对自己有裁培之恩。父亲常年在外奔波,鲜有照顾自己,是老先生以一言一行,教诲自己学习、做人之道。

    所以他对先生感情比较深厚。

    先生有恙,他当然不开心。

    孔方为这个懂事的小屁孩心疼.在前世,哪个学生会将老师当成自己长辈?

    当然,又有几个老师真心将学生当成自己晚辈呢?

    “不过你放心,我虽然不能治好你先生眼疾,但是我除能让他重见不明外,还有办法让眼疾不再加重。”

    “真的?”

    方世铂眼神终于亮了。

    “我以太上老君的名誉起誓!”孔方竖起三根手指,一本正经地起誓。

    这玩艺在前世就好象吹泡泡一样随便,但是在当下,它可是重若千钧。

    方世铂眼神光亮,紧紧抓住他的手,仿佛担心自己一旦松手,孔方就会消失一样。

    “不过……”

    孔方吞着口水。

    方世铂一惊,“不过什么?”

    “酒,我缺酒。”

    方世铂松开手,转身就往家跑。

    “姐夫,你等着,我去拿我爹藏的花雕。”

    望着他越走越远的背影,孔方心情大好。

    有一个跟班小弟就是好啊!

    脚下河水清澈,清凉剔透,河中小鱼游得欢畅,他一时心痒,也想畅游一番。反正窑鸡还要时间,酒也未到。

    他想干就干,“刷刷”几下除掉身上衣服,正想往岸上扔,忽然一声凄厉的惊叫响彻河滩,惊起水鸟无数。

    “啊,登徒子,你不得好死!”

    孔方本能地双手抱胸,生怕自己春光被偷窥。遁声望去,只见不远处的河边丢着一蓝菊花,还有两个仓惶奔逃的身影。

    看打扮,应该是哪家的小姐和丫环。

    小姐只顾低头前奔,只看到背影,但那丫环时不时回头,向他做一些出责骂与警告的动作。

    他视力极好,丫环的长相他看到清楚。

    圆脸、圆鼻头、圆眼睛,圆身子……

    总之,浑身都是圆滚滚。

    孔方暗忖,这小妞会不会是姓陈?

    芳名陈圆圆?

    远远看着一主一仆落荒而逃,他也不在意,反正自己没做亏心事,也不是什么登徒子,她们纯粹是自己吓自己。

    不过她们的出现倒提醒了他。

    这世界跟前世的民风真不一样,野泳有风险,应慎之又慎。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他果断上岸,穿好衣服,耐心等酒……

    嗯……等方世铂带酒回来。

    酒很快来了。

    可是这熊孩子竟然忘了带酒杯,在遭他一顿埋怨之后,死要面子的方世铂正想撒开小短腿再跑一趟。

    孔方拦下他。

    然后就地取材,砍了一根竹子,做了两个纯天然酒杯。

    酒杯通体翠绿,取名翡翠玉液杯。

    孔方给酒杯盛满酒,举起其中一杯,“来,世铂,为了窑鸡,为了美景,为了我们友谊,咱们干一杯。”

    方世铂犹犹豫豫地拿起酒杯,欲言又止。

    “你是不是男人啊?”

    孔方碰了一下他酒杯,直接激将,“是男人就一口闷了,赶快的,别让老子看不起你。”

    “你……”

    方世铂怒瞪孔方,酒杯往嘴边送,微一仰头,“嗞”一杯酒入肚。

    “好,爽快,象个男人。”

    孔方大赞,自己也一口闷了杯中酒。酒没有前世的醇香、甘烈,但它是纯粮食酒,前世的化学酒无法跟它比。

    他扯下鸡腿,“世铂,大鸡腿,你的!”

    “嗯……”

    伸出去的鸡腿停滞在半道。

    他一脸惊慌地看着方世铂,但见他露在衣服外的皮肤长满红斑,面色苍白、手脚冒汗。

    他烦燥不安,开始意识浑沌,不停地在皮肤上又抓又挠。

    孔方顿时汗毛倒竖。

    因为它明显是精酒过敏的症状。他本来以为纯粮食酒,酒精度不高,即使是小屁孩,只不不过量都不会出事。

    鬼知道方世铂竟然是容易酒精过敏的体质呢?

    “世铂,别挠了。”

    他急忙抱住他。“姐夫,我痒。”

    “你这家伙,酒精过敏为什么不早说?”

    孔方又气又急又后悔,酒精过敏有时也是会死人的,如果方世铂死于酒精过敏,即使江世清不一刀劈了自己,自己也会后悔死。

    “什么叫酒精过敏?”方世铂反问。

    “就我这样吗?”

    “姐夫,父亲和姐姐从来不让我沾酒。我还以为酒是什么好东西,他们怕浪费,不舍得给我喝呢。”

    “原来喝了它,这么难受,早知如此,打死都不会喝。”

    他一边埋怨,一边继续挠痒。

    “别挠了。”孔方再次阻止。

    “你赶快把喝进去的酒吐出来。”

    方世铂苦笑,“姐夫,你骗三岁小孩呢?吃进去的东西,哪能那么容易吐出来?我又没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