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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不值得同情

    人命,既值钱,也不值钱。

    尤其是地下世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有人身家亿万、权势滔天,有人命比纸薄,只能拼命去争取获得一个机会,脱离底层的樊笼。

    作为一名大学教授,在象牙塔里,杨逍当了一辈子的老学究,也做了几十年的学问,但对于真正的混社会并不了解。

    不过,吞噬了王氏兄弟和金曜之后,他获得了他们的记忆,填补了生活里许多曾经完全不理解的空白。

    他虽然没有经历过那些记忆,但这些属于王氏兄弟和金曜的人生,却在他的脑海里,异常真实。

    随着时间的推移,杨逍越发体会到,人的本质,其实只有经历,年纪也许只是一个虚无的时间概念,从某种意义上讲,年纪大并不意味着经验一定多,没有任何价值。

    只是,很多人终其一生也不能理解,人生的本质意义就是经历、体验和尽可能多的去试错,因为这些来源于不断提高的认知、永不满足的野心、不惧艰险的勇气还有雷厉风行的执行力。

    无论他作为大学教授的一生,还是王氏兄弟或者金曜的一生,作为生命曾经存在过的痕迹,记忆并没有任何区别。

    那些隐藏在记忆里的无数深刻情感和感触,更是让他有种再世为人,截然不同的神奇体验。

    杨逍一度差点迷失在别人的记忆之中,这绝对是无比可怕的后遗症,因为他会忘记,自己是谁,失去本我,渐渐演变成一个真正的精神分裂者。

    好在观想法的存在,帮他解决了这个问题,意识空间的莲花吸收了那些杂乱无比的念头,消除了前期积累下来的重大隐患。

    不过,杨逍吸取了之前的教训,暂停了继续吞噬他人记忆。就算成长慢一点,他也绝对不想自己的自我遭到影响,真的变成一个疯子。

    眼下,意识空间里,那朵变异的血莲和隐藏在深渊的恐怖怪物,更是成了他的心病。

    在非必要的情况下,他是真的不想,再吞噬人类的记忆。

    不然,无论是血莲还是那不知名的恐怖存在除了问题,他都将死无葬身之地。

    冷眼旁观着即将到来的灾难,杨逍的心态比想象中更加平和。与普通民众相比,在这里来讨生活的人,其实没几个值得他同情。

    不管因为原因,选择混迹地下世界,就必须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

    在这里,从来不缺少一夜暴富的都市神话。当然也有更多人,为自己的一时贪欲付出生命的代价。

    土地下不仅埋有尸骨,还葬着野心。

    不同于社会上的大多数勤恳努力认真生活的普通人,地下世界,比例更多的则是烂人、恶人、坏人。

    五毒俱全是他们的标签。

    吃、喝、嫖、赌、抽,种种恶习一个不落,奸、懒、馋、滑、油,品行不正,道德不彰。或阴狠狡诈,或损人利己,抑或骨子里就透着对其他人极深的恶意。

    这些生活在社会阴暗面的人,坑、蒙、拐、骗、偷之类的行为,已是常态,仿佛化作本能。

    有的心底还有一些良知,一点底线,勉强有救,古人云,浪子回头金不换,也有人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样的人,当坏人,也坏不到哪里去,但也没办法出头,只能继续在烂泥里挣扎。

    这也是整个人类社会的悲哀。

    坏得不彻底,为人不纯粹,只会让人感觉痛苦。翻开历史书,有几个人能做到,像曹操那样,宁可我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我?

    但是,当他们有一天发现,如果放下那一丝良心,往往眼前就是另外的天地。

    小孩子会有梦想,而成年人眼里,只有利弊。

    为了应对这样的情况,社会创造了道德,又在道德的基础上升级发明了法律,来管制人的行为规范。

    不过,当利益大到让人失去理智,突破法律,肆意妄为便成了理所当然的选择。

    无外乎善恶之分,单纯人性使然罢了。

    比如,王氏兄弟,他们兄弟俩一辈子的梦想,便是在松阳镇的小巷,也开一家珍宝店。

    为此,想尽一切办法搞钱。

    由于从小父母对他们管教不当,两人早早辍学,步入社会。没有好的文化素养,也没有好的家庭背景,不甘心进工厂打工挣取微薄的收入,他们只能成为不入流的混混流氓,到处遭人白眼厌弃。

    常年的社会摸爬滚打,造就了弟弟鲁莽,年轻气盛,做事不想后果;哥哥阴狠狡猾,心思深沉,有仇必报。

    在弟弟王希被罗小龙打断腿后,哥哥王祥便打定注意,要替弟弟报仇雪恨,为此做下了周密计划,准备寻找机会将罗小龙干掉。

    只是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两兄弟杀人不成反被屠,被罗小龙无情反杀,早早凉凉。

    至于金曜的人生经历,就更是充满了坎坷。

    他是一名孤儿,从小父母双亡,在破晓组织名下的福利院中长大。

    没有人知道,金曜五岁起就开始接受思想灌输,八岁后进行专业训练,破晓组织用了十年,将他培养成为一名精神稳定、手段可怕的杀人兵器。

    为了组织的理想,他开始执行任务,在各个国家奔走,仿若死神一般一次又一次取走目标的生命。当他回过神来,发现不到二十岁的年纪,双手就早已沾满了鲜血。

    直到他修行观想法突然有了成果,觉醒了自己的意识金莲,得到阎罗殿主亲自赐予的超级兵器——庚丝。

    他也正式得到破晓使徒的身份。

    常年陷入杀戮的生活,让金曜的思维变得有些异样,他早已失去对生命本能的尊重。

    活人的生命,在他眼里,与蝼蚁无异。

    得到庚丝这件恐怖的兵器之后,让他变得更是暴虐而残忍。

    直到卷入叶衫绑架事件后,被杨逍偷袭,直接摘掉了脑袋。才阻止了他继续狂飙,持续疯狂的一生。

    会场里现在没有一千也有七八百人,也许里面有不少像金曜那般该死的混蛋。

    但杨逍并不是法官,也绝对没有主持正义的想法。穷则独善其身,达者兼济天下,自己的稀饭都还没有吹冷,哪儿有空管别人。

    收回飞远的思绪,杨逍吐了一口烟圈,扫了一眼自己的智脑,查阅了新入账的两亿多人民币,顿时脸上多了一丝笑意。

    其实,几十年来,他对钱都没有过多在意。

    相比于很多人过分的物质欲望,他这位大学教授是出了名的清教徒。

    不羡慕别人的别墅跑车,也不想吃什么名贵的菜肴,身穿华丽的衣服,他将全部的精气神都用在了古生物学的专研上,甚至有时候忽略了家庭。

    他以前,一直不理解,为什么作为他的妻子,叶衫与他有着南辕北辙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对挣钱简直像着魔一般。虽然同样也是科研人员,可是除了将精力放在实验室,更是创造了华灵医药集团这样价值百亿的庞然大物。

    现在,杨逍好像开窍了。

    吞噬了如此多的记忆,让他明白,在这个社会上,很多时候,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那是万万不能的。

    眼下,可能感受到现场越发紧张凝滞的气氛,很多聪明人都停止了继续投注赌博。

    不过,暗网上的投注却根本没停,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资金盘也越来越大。几乎没过三五分钟,都有新的大量灰色资金涌入。单单是收取手续费,都能让秦叔宝挣得盆满钵满。

    杨逍想了一下,还是算了,没有继续投注。

    他其实挺看好阿巴斯的,这不,这位强大的佣兵,又一次战胜了他的敌人。

    高速震荡的链锯刀,仅仅两刀就易如反掌的摧毁了对手的外骨骼装甲,连人带甲被他劈得四分五裂,投射在大屏幕上的血腥画面,绝对达到了十八禁的程度,比一般的血浆片还要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