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瘦瘦小小毫无攻击能力的小女孩,此时的爆发让人不禁怀疑,刚才确定不是在看花眼吗?一个比她高大的男子就被她一个动作搞定了,那还要他们这些警察做什么?
年轻警察感觉自己好无用,追了半天周旋半天,还不如人家小女孩动动手就搞定了一切。
回神的他赶紧上前将人用手铐拷住,虽然不知道这女孩用什么方法将人弄的软弱无力,可他现在没有时间过问,要将人带回所里,还要将失物还回失主。
至于那老人和孩子,他询问了一番过后发现没有任何损伤什么的,也就拉起劫匪,再想找刚才那女孩时,人群里早已经没有了那一抹纤细的身影。
被抢的失主姗姗来迟,浓妆艳抹的脸不停的向着警察道谢,还不忘脚下的高跟鞋用力的踢了几脚那个抢劫犯。
“让你抢老娘的钱包!让你抢老娘的钱包!”
贺祺儿趁着男子过问老人身体的时候就直接混出了人群,有人看见了也没阻止,还小声嘀咕了英雄出少年什么的,还给她竖起大拇指。
哎哟我去,这稀疏平常的事情,哪能值得称赞颂扬呢?不过内心的小得意让先知鄙夷不已。
‘女人,不错啊,一个功德点。’
‘我可不是为了功德去做这事,那抢劫犯我看不过去,牵扯别人算什么?再者,我可是根正苗红富有正义的莱格尔好青年,就算换了个时空,也不能失去这该有的本心不是?’
那谁刚才劫匪没挟持人质的时候在边上看戏的?把自己说的这么冠冕堂皇,真是够够的:不要脸!
‘拿命干杯,云飞向天
子弹穿过狼烟
午后的雷,在耳朵边
吻着我的脸
流浪一年,死生一线
走破所有思念
........’
贺祺儿驻足,透过店内的橱窗,听着传来的磁性沙哑的嗓音。看着里面拿着吉他自弹自唱的那抹绿色身影,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极有规律的跳动,帽檐下遮住了全部,只露出了刚毅古铜色的下巴。
‘极品啊!’
‘的确是不错,声音好,词也好。’
据原主的记忆,这类型的歌曲可不是现在时下受欢迎的款,可是她却莫名觉得很好听。而且,这男人用内心丰富的情感经历在诠释着这首歌,让人不禁着迷。
先知翻白眼,它说的是这男人是个极品,而这女人说的居然是歌曲,两人不在一个频道上,不过也不妨碍此时的贺祺儿欣赏。
歌虽然好听,可生活得继续,贺祺儿转身,朝着前面人群涌动的街中心走去。
而在她转身的瞬间,低头认真弹唱的男子却忽然抬眸,看着远离窗口的女孩,眼神闪过欣赏:有意思!
刚才劫持现场的他虽然离的远了些,可也已经做好了随时能够上前解救人质的准备,可没想到半路杀出来个小女孩。
开始他还以为是盲目的想要表现个人英雄主义,没想到却是有真材实料隐藏的‘高人’。刚才那一手就算贺祺儿速度再快,他还是看的一清二楚,手成爪抓住劫匪手臂按住的肯定是某个穴位,能够瞬间麻痹人身,导致瘫软无力。
看来他得好好研究这一方面了,能够靠智力取胜,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总比自己以前的莽夫行为好的多不是吗?
“老板,就这把了”
今天他出来就是为了买把吉他,莽夫也需要丰富自己的生活不是?
掂了掂手中有些重量的袋子,没想到自己唱的歌还能被人欣赏,看来可以发展发展这一方面啊,怎么着以后找媳妇也好找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