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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法官张释之2

    张释之是由刘恒一手提拔起来的,刘恒是领导,而且是有恩于自己的领导,按理说他除了感恩戴德,理应唯刘恒马首是瞻才对。

    然而,张释之却常常惹刘恒‘生气’。

    生气两字打上引号,说明它还有另一层的意思。话说得明白一点,张释之认为,我惹你,是对你好。就像严厉的父亲经常这样教训顽皮的儿子一般,打你骂你是为你好。

    从效果来看,张释之的做法对了。

    张释之认廷尉之后不认皇亲,不认国戚,甚至不认刘恒,但是他认法律。

    不认皇亲国戚,当时的不少大臣都能做得马马虎虎,比如张释之的朋友袁盎同志,也是个拉长脸看人,眼睛里容不得沙子的一号人物,还有老资格的周勃,估计这老头心中从来就没有皇亲国戚的概念,人家资历老啊,你也没办法。但他们再横,却并不敢惹刘恒。相比之下,张释之可了不得。

    张释之在廷尉任上不久便名声大振,令人侧目。

    当时发生了一件著名的案子,惊马案。

    惊马案,顾名思议,就是马受惊了,事实上也确实只是马受惊了,既没闹出人命,又没损失财产,更没造成纠纷,这么件事情竟然成了著名的案子,不看事情,恐怕你是敲破脑袋都想不明白。

    事情是这样的,它不是一匹普通的马,它是皇帝的马。

    刘恒某天出行,经过一处廊桥,类似于今天警车开道,报警器峰鸣,刘恒的仪仗队也是锣鼓轰鸣,前面的路人听闻锣鼓声,纷纷回避让道,有一个农夫钻到廊桥下面躲了起来,司仪见路人清理好了,便不再鸣锣,农夫以为没事了,从桥下窜了出来,刚好惊扰了刘恒龙辇,具体情形没有记载,但可以想象一个农人能吓坏久经大阵仗的龙驹,除了农人身手矫捷之外,估计他还带着农具,马在受了惊吓之后,便前脚抬起蹦了几下,差点把刘恒摔出马车。

    倒霉的农夫无可避免被送进了监狱。

    冒犯皇帝,这可是天大的罪名,刘恒要心狠一点,他将此人就地正法都不为过。

    但刘恒没有这样做,他把农夫移交给了廷尉府。

    对于张释之,他是无比信任的,几年考察下来,刘恒发现张释之确实是个不可多得的干才,不但业务精通,而且有干事的勇气。都说好官难当,好酒难酿,特别是有点作为的好官更是难上加难。

    可张释之做起什么职位,似乎都得心应手,廷尉没干多久,几年甚至十几年积累的案子一扫而空,而且人人竖起大拇指,没人抗诉。

    没多久就可听到“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的高度赞扬。

    刘恒把本可以自己了结的事情交给了廷尉府,一是免得留下恶名,二是相信张释之的业务能力。

    这件案子迅速地成为长安城内的热点,因为它是直接关系皇帝的。

    判得轻了,刘恒会生气;判得重了,张释之认法不认人的金身将随之告破。廷尉是国家的重中之重,廷尉更是权力场上炙手可热的职位。无数双眼睛盯着那里,等着看热闹了。甚至于某些跟张释之结下梁子的人已经准备好了菜刀,一旦张释之失势,就蹲在路上把他捅死。

    最平淡无奇的结局莫过于张释之顺着刘恒的意思,把此人弃市,狠一点的话,夷人三族也并无过错。果然如此,张释之便不是张释之,他也不过是皇帝脚下的一条狗而已。到那时,刘恒的火气消了,张释之的恩宠加了,不守法度的贵族纨绔子弟笑了,老百姓却要哭了。

    案子的微妙气息吸引了无数双眼睛,很多人认为张释之会因小失大,无论怎么判,对于张释之个人来说,前途都必然受损。

    然而,张释之只能是张释之!大汉朝廷找不到第二个了。

    案子审清楚之后,张释之一笑置之,不过是一个简单的违反“清道令”的小案,判起来何难?

    判决在众人的错愕中立时生效,农夫死里逃生,喜极而泣,交了罚金便走出了廷尉府。

    与张释之相交的同僚不免捏了把汗,甚至悄悄地提醒张释之,让他再慎重考虑,这可是冒犯皇上的案子,皇上还等着你给他重判呢?张释之依然一笑置之,一身轻松,仿佛没这回事般!

    他太了解当今皇上了,宽仁爱民却又有些年轻冲动,他比谁都更看重天下百姓,他可是千百年来罕见的圣君啊!一代圣君,又怎会因为偶然之事失了法度?怎会因为民众无心之失乱了心性?况且大汉江山要真正稳固,法制当为唯一准绳,有法不依,视法若无物,早晚必然导致纲纪废弛,民心俱失。

    张释之随判决书附送一道奏折,再一次诠释了依法治国的理念。

    刘恒想起农夫惊马之事,后怕不已,心情更是不快,他本可将农夫就地正法,但却忍了下来,交于廷尉府处置,也好让天下臣民看一看,做个记性。在未央宫后殿等来张释之的判决书一看,刘恒起身大怒,好歹也是个死刑。

    正要发回廷尉府重判,内侍又送上张释之的奏疏,刘恒强忍怒火细细看了起来,张释之在陈述中说他做不到商君,但陛下却一定能成为秦孝公甚至超越秦孝公,要强国富民,非法无以达成。

    刘恒看后平静了许多,他心里细细思量:“大汉立国已是三十余年了,人人渴盼民富国强,对本朝来说,每一年都十分宝贵和关键,我刘恒只希望在我的手上能强大起来!”

    刘恒让谒者给张释之发了份批复,并且称赞廷尉做得好做得对。

    惊马案不但没让张释之官位不抱,反倒让怀恨张释之的人失望透顶,有刘恒在上面‘包庇’着,张释之只能越来越受皇帝青睐。不满张释之的人只能熬,只能等了。

    这其中便包括太子刘启。

    不久后,发生了又一起震惊朝野的大案,有人胆大妄为,偷窃了高祖庙中神座前的玉环。刘恒恼羞成怒,在全国开展大搜捕,很快就把窃贼缉拿归案,同样交到了廷尉府,刘恒的意思是要重重治罪,以儆效尤。

    而张释之援引法律,判决贼人盗窃罪,弃市。判决结果忤逆了刘恒的想法,刘恒召来张释之问道:“此人狗胆包天,竟敢盗窃皇家器物,朕把他交给你,是希望你严加惩治,而你却只判他弃市罪,像这种胆大妄为,无法无天的盗贼,应当判处族灭才是?你如此判决,怎么维护高祖的尊严,怎么表达朕的孝心?”

    刘恒言语异常激动。

    张释之向前深深一躬说道:“依照律法,判处其弃市已是极限了。到底应判其弃市还是族诛,应当视犯罪情节而定,不能一时的意气用事,如果盗窃一只玉器就要判处族诛,那如果哪天又有胆大妄为之人挖掘了祖庙,陛下用什么刑罚加以惩治呢?”

    刘恒听着张释之的辩解,虽然怏怏不快但却陷入深思,他知道张释之向来不是能言善辩之人,虽然他的说辞不一定恰当,但刘恒明白了他的意思,有法不依治国便无序,等到哪一天对罪犯已经无法惩治的时候了,那国家就将陷入危机。

    聪明的刘恒再一次同意了张释之的判决。都说宰相肚里能撑船,刘恒的肚里岂止是撑船!

    张释之就是这样刚直不渝,依法办事。

    作为天下司法系统最高长官,张释之给司法界树立了标杆。

    俗话说,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这句话本来含有贬义词,但用在张释之身上可有另一番褒义,既然廷尉都唯法律是从,那么下面的人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升官也好,政绩也好,发财也好,要往上爬必须得像张释之一般严格执法,否则是不可能得到上级领导看重的。

    有如多米诺骨牌效应一般,司法系统正了,各级官吏就正了,各级官吏正了,老百姓就舒坦了。

    刘恒有这么多能臣干吏做帮手,国不富民不强那就奇怪了?

    果不其然,在刘恒的驾驭之下,国家实力开始蒸蒸日上。

    他在各方面都实行开明政策,司法上废除肉刑,商业上废除山泽之禁,弛山泽之禁,朝廷用度上又注重修身节俭。大汉的第一个盛世终于在他的手上诞生了。

    处处歌舞升平,连犯罪一年都才几十起,国库里的钱多得用不完。

    据说,汉末赤眉农民起义军攻入长安把汉代皇陵掘了一遍,唯独不挖刘恒的,还恭恭敬敬地拜了又拜。这也是刘恒的能力和开明赢得了后人的无比尊重。

    这番景象恐怕高祖刘邦也没想到,好日子会来得这么快,在他的儿子手上就完成了这项丰功伟绩。如果他泉下有知,刘邦至少可以给秦始皇叫叫板,老刘家的子孙可比老赢家厉害多了,至少不会二世而亡。

    刘恒的宽仁和励精图治创造了盛世,但在他的手上,并没有解决所有的问题。

    他还是留了项残局让儿子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