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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偶遇不如巧遇

    来人正是村支书兼村主任米常胜。

    披着外衣,满脸通红的米常胜瞪起眼珠子,气哄哄走上前来,怒声道:“像什么话,大白天的死拉硬拽,抢人吗?竟给我丢脸,全都滚蛋!”

    到底是干了十几年的老支书,米常胜的话在村民中非常有力度。

    众人这才极不情愿的松开耿运昭和陆潇潇。

    站在林宗明面前,米常胜开口问怎么回事?

    他一张嘴,一股浓烈的酒气扑来。

    熏得林宗明差点吐了。

    强忍住胃里翻山倒海,林宗明避开米常胜的嘴,将耿运昭此行目的大致说了。

    “这样啊,是个好事儿。”米常胜的手伸进外衣兜摸烟。

    耿运昭眼明手快,当即奉送上九五之尊。

    米常胜看着烟盒,两眼直放光,闻了闻,“这烟不便宜吧。”

    抽出来一支别在耳朵上,又拿来一支叼在嘴里。

    吧嗒一声点燃,米常胜接连抽了几大口,不住夸赞:“到底是好烟,抽着有味道。”

    耿运昭心领神会,回头告诉陆潇潇,“去车里给米支书取两盒让他尝一尝。”

    一听这话,原本严肃的米常胜顿时笑得心花怒放,也没客气,将陆潇潇递来的两盒烟装进衣兜。

    提了提外衣,和颜悦色说:“小林,还有你们二位都去我家,我们坐下来慢慢说。”

    临走,将耳朵上的那支烟扔给其中一个四旬汉子,“二肥,赶紧让大家散了。”

    “哎!”二肥双手接住香烟,忙不迭的哈腰点头。

    米常胜家住村东头最高处,一栋大瓦房。

    院子里养了两条大狼狗,听到开院门声音,狂吠不止。

    米常胜瞪眼骂了几句,狼狗才停止叫声。

    “别怕,有铁链子拴着,咬不到人。”

    话是这么说,可看到两条狼狗龇牙咧嘴的架势,林宗明他们三个还是小心翼翼,躲在米常胜身后快速跑进屋里。

    一进来,看到客厅的饭桌上,有个四十来岁、戴高度近视镜的中年男子。

    手捏酒盅扬脖举杯正往肚子里灌酒。

    “刘所,您也在。”林宗明主动打招呼。

    这人是万林乡财政所副所长刘同胜。

    刘同胜先是一惊,继而摆手说:“是小林啊,过来陪我喝一杯。”

    随后进来的米常胜,也热情邀请林宗明和耿运昭、陆潇潇就坐,还扯起嗓子告诉老伴加菜。

    耿运昭瞅了瞅桌上可怜的花生米和拍黄瓜,端了端肩膀,连声说他不饿,还示意林宗明,谈事要紧。

    “老六,米支书和刘所这么热情,恭敬不如从命,既来之则安之。”

    长期和村干部以及村民打交道,林宗明深谙他们朴实无华的性格。

    不喜欢拐弯抹角,凡事直来直去。

    比如吃饭这事,太客气反倒见外,会觉得你看不起他们。

    趁着米常胜去厨房让老伴安排伙食之际,林宗明将耿运昭陆潇潇介绍给刘同胜认识,还把选拍摄地一事告诉了他。

    刘同胜接过耿运昭递来的香烟,惊讶道:“九五之尊啊,这烟差不多一百多一盒呢。”

    总算遇到一个见过世面的人,耿运昭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

    抽了几口烟,刘同胜夸奖了这烟的味道,并说:“你们要找茅草坯房,上元村多得是,我妈家就行。”

    今天是周六,家住乡里的刘同胜到上元村看望母亲,正好遇到米常胜,被他拉到家里喝酒。

    一个小时六十到八十的租费,这对于贫穷的村民们来说,简直就是一笔飞来横财。

    而且,耿运昭他们是长期租用,还一天一结租金。

    按六十算,一个月用二十天,一天三个小时,也是三千多元。

    这可比种地强太多。

    出于私心,刘同胜第一个推荐他妈家房子,也是情理之中。

    米常胜坐过来发声,“同胜,你这么干可不行,村民们肯定不愿意。这样吧,一会吃完饭,我带着他们找,挨户走一走,看中哪家就选哪家。”

    “这样最好。”耿运昭还要开车,以水代酒,敬了米常胜一杯。

    “随便吧。”刘同胜也不争辩,自顾自斟又自饮起来。

    看这架势,林宗明这一趟没白来,基本上敲定耿运昭拜托的事情。

    显然,耿运昭对于这顿农家饭并不感冒,筷子象征性的夹了几粒花生米。

    至于后来添上的炒鸡蛋、拌猪耳朵等几样熟食,他一口不动。

    陆潇潇也和他差不多,林宗明甚至都注意到,陆潇潇在桌子底下,用餐巾纸来回擦拭筷子的动作。

    眉宇间还充满极度厌恶之色。

    唉!

    林宗明深刻感受到,自己已然和上下铺的兄弟拉开距离,他们不属于同一类人了。

    在如今飞速发展的网络时代,成就一批暴富的普通人,真不知道是好还是坏。

    由于有外人在场,席间的话题主要集中在段子拍摄上面。

    提起这事,耿运昭来了精神,手舞足蹈讲解他们团队的超前思路,把米常胜和刘同胜听得大眼瞪小眼,仿佛听天书一般。

    林宗明见状,适时引开话题。

    说吃的差不多了,该去村里选拍摄地。

    米常胜嘴里裹着香烟,拍了拍林宗明的肩膀,“小林,我陪他们去村里,你在这好好和同胜喝两杯。没人陪着他,这小子能把这桶酒都喝了。”

    他们喝的是五十多度的小烧,是米常胜从酿酒小作坊买来的。

    别看土方法,可都是纯粮食酿造,味道醇正,不上头,对身体伤害也小。

    米常胜好不容易弄了十斤,要不是刘同胜,一般人还不舍得拿出来呢。

    没办法,林宗明和耿运昭兵分两路,一路选房子,一路负责陪酒。

    上次在市里陪舅舅,林宗明就知道自己能喝酒,半斤进肚,啥事没有。

    刘同胜却不行了。

    林宗明来之前就一直在喝,这会儿舌头硬成了鞋垫子,说话更加随便。

    “刘所,您别喝了,咱们喝点矿泉水吧。”林宗明好意劝解。

    “不。”刘同胜使劲扬了扬手,“给我满上,今个就是田志斌在场都不好使,我要喝尽兴。”

    林宗明急忙阻拦,好意提醒他,“刘所,您可别乱说,这要是让田乡长知道了,对您不好。”

    谁知,刘同胜竟然古怪的咧嘴冷笑,“我怕他?他应该怕我才对!别以为我不知道,他那点小把戏瞒不过我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