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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九章 侠气

    身处洞底的鹤氅老人,悠悠长叹一口气,“千年之前,我尚未驻守春,那时候,我自认是书中当之无愧的‘主角’,其余的任何人,出现在我生命里的一切过客,皆是衬我花红的绿叶,是不值一提的配角。后来,封印魔域焦土洲的剑阵成了,作为六族领袖之一,我将真身与这座通岛融合,从此大地大,我哪儿也去不得了,于是我才幡然醒悟……在这部所谓的‘书’里,我也只不过一个配角罢了。既无主角命,又有何资格去不相信命数一?”

    嬴、魏二者俱是缄口无言,脸色沉沉。

    肩披虎皮一张的无腿老人嬴春,看向了魏颉,问一个问题:“魏颉,你是否也曾认为,你是某本书里的主人公?”

    魏颉眼皮一抬,倒也不自谦,毫不犹豫的就点零头,反问道:“嬴老爷子应该也曾经这么想过吧。”

    嬴春咧嘴而笑,下巴有些上仰的道:“那是自然。谁人青春放达的年华,没想过自己是整个世界的‘老爷’?”

    稍顿片刻,嬴春又道:“只是那会儿的自己,可从未想过外面的世界,尚有个真正的老爷啊……”

    魏颉用看笑话的眼神,快速瞥了眼那位曾无敌于谪仙归墟的白虎皮老者,自言自语道:“又不是人人都像老前辈那样,是主掌征伐战事,上下杀力第一的白虎帝君。”

    嬴春飞速哼了一声,立即用故作茫然的语气呛道:“是谁靠着玉帝长子的那重转世身份,觉悟青帝神力,一步登的来着?”

    魏颉不愿继续下去,只好转移话题,装出一副遗憾惋惜的态度,抬头望着洞窟上方。

    已自封“碧清散人”的魏正气,此时捏着拇指,行了个道门的稽首礼,抱着双手,也不知在朝拜何人,他喃喃自语道:“世事无常,悉为定,但求那位执笔写书的外神仙,能稍稍笔下留情,给我魏颉一个好些的结局……”

    怎料,嬴老爷子蓦然提高了声音调门,用那副公鸭嗓子言道:“去他娘-的好结局,所谓意难测,你求他,那个什么‘写书人’就真能有求必应?要果真那样,世上便不该有悲欢离合,不该有生老病死了!”

    双目裹缠黑纱的诸葛结庐对此较为认可,接话道:“我也认为求之无益,若是真有那写书的人存在,那么你我等俗子的最终命理,想必都早已有了定数,不是苦苦祈求便能轻易改变的。”

    最后,这位自封一岛长达千年之久的人族大帝,用几乎不带任何情绪起伏的口气道:“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大道往复,悉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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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哪儿恁多钱呐?!”

    秋金眼珠子快掉出来了,“凌老弟你,你抢了朝廷的金库啊?”

    轻甩右手手腕,从赤炼墟镯之中抖擞出不下万两黄金的青袍客凌真,富可敌国,大有不把钱当钱的资本。

    此时的这位凌家少爷,仰着头,恣意大笑,“秋兄,不是弟弟我跟你吹,下至官家老爷,上至当朝太子,还真就不一定比我凌真有钱!”

    由许白绫坐镇的那处归墟境里。

    名为“元宝”的魔蜕榆钱,具备超然的神通力。

    现如今,它已为凌真吐出了整整五座巍峨大山。

    什么山?

    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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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菱城街头偶遇昔日老友,身中足足百道风流剑气后,若无凌真输入体内的青龙真气。

    以及那一颗凌真曾经于八极城内,从大龙胭脂身中得来的“龙丹”续命。

    秋金纵然不死,十有八九是要猛跌上一境的了。

    如今虽未跌境,却也实在擅不轻。

    为此秋金没多谢什么。

    凌真是自己的兄弟。

    大恩不言谢,兄弟之间本就也不需要谢来谢去的,生分。

    该交付对方生死的时候,自会看出是不是真兄弟。

    缺月楼位于顶楼的一间豪华包房内,一张摆满了凌真花了不少银子购买。

    尽是珍馐美馔的桌子旁,秋金身着墨绿色衣裳,一头束起来的鬈曲长发,居然已如枯叶般焦黄,似秋季叶片一样。

    这正是遗失了无上大龙体魄后必有的惨痛代价。

    其身旁坐着的,除了今日慷慨解囊,带着好兄弟来逛青楼的凌真。

    凌真最得心应手的招数。

    那就是请客逛青楼!

    遥记得当年,还在神山庄那会儿,出门游玩,遇上聊得来的朋友,女的,没大意思,最多一夜欢愉。

    至于男的,则拉去青楼里把酒言欢,喝个痛快,睡个舒坦。

    另有一名套着件纯白色长袍,一发齐腰长发如火焰般通红的女子,自是身份勋贵的西域公主叶一燃。

    秋金看着那名红发如瀑,正在桌上狼吞虎咽的白袍女子,笑吟吟道:“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和这个西域公主相比,就连凌真吃饭的那个吃相,都要显得彬彬有礼了不少。

    果然什么事儿,都要对比着看才有意思。

    叶一燃实在是饿得狠了,也顾不上什么公主仪态,土猪一般,大口大口的往嘴里扒拉着饭菜,吃得那叫一个癫狂。

    秋金抿了口酒,笑着作出点评:“红毛怪,你真就适合穿白衣裳,红发配白衣,啧啧,绝配!”

    凌真停下筷子,欣赏了一通。

    不错,秋兄眼光实在独到。

    红发与白袍,美极了。

    当着凌真的面,秋金又伸手摸了摸叶一燃那条纤细的胳膊,“这绸子的面料真不错,又软又滑,就是稍微贵了些,一尺要将近一百五十两……不过无妨,反正是凌老弟掏的腰包,哈哈!”

    今番靠着魔蜕榆钱而坐拥了金山银山的凌真,向来最是阔气豪迈。

    青袍客摆了摆手,松快的道:“区区一点儿钱而已,有甚要紧?”

    叶一燃停下筷子,狠狠白了秋金一眼,然后继续狂吃起来,把各类珍馐美馔往嘴巴里扒拉。

    “慷慨解囊,丝毫不吝啬钱财,凌老弟实在有侠气!”

    那个头顶鬈发尽皆发黄的男子称赞道。</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