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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狂战八方,血夜佳人

    五辆投石车,三辆完成组装。

    此时掷弹兵已经发起了投掷,不能再等了。

    甚至都来不及试射。

    但是,实战加训练了这么长时间,能打多远,心里都有数,最起码不会伤害到自己的袍泽。

    完成组装的投石车百将,正看着司马尚。

    司马尚的弹药,是一个特质的木桶。木桶出口上面有一条麻绳,麻绳上用染料做了几个标记。提示燃烧时间。

    火苗烧到红色标记的时候,就必须发射,否则旁边那个拿水的赵军,必须立刻灭火,防止误伤。

    只有司马尚这样坚忍的人,才可以操控这样随时可能伤到自己的投石车。

    木桶里面,装着火油、碎石块,甚至还有面粉。

    面粉与空气的接触面更大,威力倍增。

    司马尚甚至极为享受的闻了闻空气里让人作呕的烧烤味,然后朝着示意麾下点燃火绳。

    他好整以暇的朝着远处的括字将旗欠身行礼,随后挥舞短剑,用力砍断投石车配重上的绳子。

    轰。配重落地的时候,一道黑色光芒呼啸而出。

    随即,在跟随战车一起推进的秦军弓弩手上方爆炸!

    火光四溅,碎石纷飞。

    伴随而去的两道黑色光芒,落地以后,同样造成了很大的杀伤。

    流淌出来的火油,遇到火焰,瞬间成为了索命的死神。

    有的秦军甲胄身上沾上了火油,发现无论如何都无法扑灭。

    想要脱去甲胄,可是战场上,哪有那么容易。

    只能惨叫着在地上打滚。

    却破坏了自己的队形,甚至被惊慌的战马直接踩死,或者被自己的百人将拔剑杀死。

    火焰吞噬着肉体,令人恐惧的气味在空气中蔓延。

    司马尚依然不屑的背对秦军,仿佛除了白起之外,没有可以让他正视的敌手。

    他拿出战袍里风干的肉脯,放进嘴里,细细品尝。

    仿佛置身于酒池肉林,面前是一个烤架,下面是竹炭,上面是被切的薄薄的肉片。

    油脂顺着饱满的肉的纹路滴在竹碳上,发出滋滋的声响,焦黄油亮。

    香气扑鼻。

    秦军因为痛苦扭曲成虾米的形状,如同最美丽的舞蹈。

    秦军大火焚身发出的惨叫,就像最动听的音乐。

    周围的赵军看着俊朗的司马尚,眼里充满了敬畏。

    玉面修罗,一战成名。

    “随我杀秦狗!”李云的右前臂终于套上了盾牌。

    对面的裨将既然敢亲自冲阵,那赵军这里,也有不怕死的裨将!

    路过司马尚的时候,李云用剑敲了敲自己的盾牌,表示认可。

    随后,右翼赵军,全线反攻。

    李云只觉得脚下踩到了什么松软的东西,低头一看,是一个被烧得浑身水泡的秦军,有些水泡已经破开,流出黄色的液体,令人作呕。

    是秦军的裨将。

    李云毫不犹豫,朝着他的头狠狠的踩了下去。

    他祖上虽然是秦人,但是现在,他是赵括的部将。

    风卷残云,右翼赵军,率先进入预定位置。

    赵军左翼,汇集了所有赵军战车的廉颇面沉似水。

    他是宿将,指挥战车反复切割,迂回,包抄,得心应手。

    但是没有占据上风。

    对面的秦将,是王龁,那个据传被赵括阵斩的王龁,那个最先率军攻打长平,斩杀廉颇麾下,一裨四都,占领空仓岭和西壁垒的王龁。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王龁也憋了一口气,想要重新拿回属于自己的荣耀。

    王龁新的将旗被放到了最前面,他本人手握短剑。

    他竟然亲自担任军法队,监督秦军进攻。

    因此在赵军有战车的情况下,秦军竟然还处于优势。

    左翼有好几个地方被突破了。

    廉颇十分着急,已经在整理披挂,不顾自己身上几处伤口裂开,准备下去拼命了。

    “报,上将军将自己的亲兵全部派了过来,支援左翼。上将军说廉将军是军中瑰宝,身上带伤,不能有失,否则他寝食难安。”有都尉进来禀报。

    廉颇一时间心里有些羞愧,但又有些感动。

    秦人兵锋最锐利的地方,一股手拿大锤的雄壮军士快速进入了战场。

    他们五人一组,一人拿锤,两人举盾,投掷手斧,两人背剑,手上拿箭。

    为首的都尉宋意,身披重甲,手持重锤,冲在最前面。

    对面没有战车的情况下,宋意率领的大锤士,就是步兵的噩梦。

    除非弩箭正面射穿,不然寻常武器,根本无法对这些身材最雄壮,力气最大的赵军产生伤害。

    宋意现在压力很大,因为赵括按照他的样子,挑选了两百个精壮,配合精锐,组建了这只大锤士。

    他发现这其中有好几个,比他高大,比他壮实,比他还会玩锤子。

    自己怎么能输给自己的手下。自己的名字可是赵括亲自取的。

    因此,每次作战,宋意完全没有顾惜自己的生命,冲在最前面。

    死神总是会远离最勇敢的人。

    但是宋意身边,被他折服,为他举盾的袍泽,换了好几十个。

    因为他们,总是用盾牌挡住射向宋意的弩箭,而完全没有顾及自身,也暴露在弩箭前面。

    甚至有时候,他们会用自己的身躯,作为宋意的盾牌。

    他们的鲜血,更加激发了宋意骨子里的杀性。

    “死!”宋意狂吼着,手中的大锤上下翻飞,身前的秦军犹如麻袋一般,四处飞舞。

    脑浆、鲜血、胆汁溅了他一身,让他身上的白袍,花花绿绿。

    身上的甲胄,也好几个地方破损。

    “痛快!”赶走对面的秦军以后,宋意拿勺子从木桶里打了一勺水,仰头喝下。

    沁人心脾。

    他刚想拿水从自己头上浇下来,解解热气,顺便洗去甲胄上的血迹,却猛然想起赵括上次看见自己这样做,直接脱去身上衣服,非要给他换上。

    说是大汗以后往头上浇水,虽然解暑,但是衣服也湿透了,寒气入体,长久以后身体受不了。

    自己这条命,已经属于赵括了,自然不能这样糟蹋。

    于是宋意拿着麻布,正准备卸甲,细细擦拭,猛然听见,附近又有一处赵军阵地被突破。

    身上的甲破了,来不及更换。

    “给老子再披一件甲!”宋意大喊,抄起大锤,迈步远去。

    一天一夜,宋意连战八处,披了五层甲,打断了三把大锤。

    赵军左翼,到达预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