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卯时一刻。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
西苑的南雁居内,此刻倒是显得有些宁静。
叶家三房都在西苑居住,只不过所居住的别院不同,装扮更是各有千秋,大房的碧波居低调内敛,但是占地最是广阔;二房的金风居最是富丽堂皇,里面随便一个花瓶拿出来,都是上百两银子的货色;三房的南雁居,广阔不如大房的碧波居,奢华不如二房的金凤居,但是里面的绿意却是最盎然的,装设也是最精致的。
现在已经是清晨时分,雄鸡啼过三遍,只是这大雨依旧如瓢泼一般自昏暗的半空之中肆意洒下,这场暴雨下的极大亦是极其猛烈,不过是半个时辰的功夫,小院里面积存的雨水已经有一寸半深,也幸亏是叶府的地基打得深厚,排水系统也是经过了岁月的检验,南雁居两侧墙壁之下的地势略低,小院之中的雨水汇聚到了两侧,呈两条水龙状汩汩朝着外面吐出。
“这大夏天的暴雨,真是来得急、来得快,倾盆的大雨直接一股脑得浇下来,根本不给人准备的时间,直接就把人浇个透心凉。”叶都灵靠在窗边坐着,以洁白的手掌拖着下颔怔怔地望着窗外,秀美俊俏的脸庞之上难得地涌出一份悠闲。
叶都灵是叶家三房的顶梁柱,虽然年纪小,但是能力却不低,甚至可以说是与大房叶阳禄不相上下,要不然叶渊海那老谋深算的叶家支柱也不会放心的把叶家最重要得药柜交给叶都灵打理。
今日虽然下着暴雨,但是叶都灵还是像往常一样,鸡啼一遍的时候便已经起床盥洗完毕了,原本是想等着雨小一些的时候,撑着伞出去拜访几位药商老客户的,但是看这暴雨却是越下越大的趋势,也就把叶都灵截在了这南雁居里。
这这客房里面,除了叶都灵之外的,就剩下一名自小跟着叶都灵长起来的丫鬟在忙里忙外得伺候着,丫鬟名唤春玉,面相姣好,手脚勤快,六岁就被她的赌鬼父亲卖到了叶家,七岁就跟着叶都灵了,今年刚刚十七岁,但是处理家里杂物事情的时候,却都是手到擒来,极其麻利。
燃上麝香以后,春玉轻轻扣上已经被岁月打磨得极其光滑水润的香炉盖,带着三分赌气三分娇嗔着说道:“我看这雨下的就挺好,小姐你每天为了这个家忙里忙外得,一晚上睡不了三四个时辰,要是这么再过一段时间,小姐你就算是铁打得,也吃不消!”
叶都灵本来就是那种娇弱中带着三分病态的美人,只不过平日里为了主持家中事物,不得不打扮将自己打扮的成熟了一些,今日起床看到这暴雨越下越大之后,索性就换了一身略显单薄的浅红色罗衣和月白色坎肩,她身形本就单薄,此时屈膝坐在床边,将一双莲足收到身下的长椅之上,更给她增添了几分娇弱之病态美感。
听到春玉的碎碎念之后,叶都灵轻轻笑了笑,“父亲年岁已经高了,药铺里的事情我本来就不该再让父亲烦心,再说了平日里父亲最疼爱的就是我,又力排众议将罗云城里这一十六家药铺全数交给我打理,我当然得让老爷子放心啊。”
说到最后,叶都灵歪着脑袋俏皮一笑,此时的笑容之中难得没有之前的成熟与稳重,尽显少女娇俏风情。
春玉跟在叶都灵身边十多年了,身上也沾染了叶都灵不少的影子,这个叶都灵身边名副其实的大丫鬟,在三房里也算得上是半个管家,在叶都灵身边极其温顺体贴,但是在外人面前却也是极其泼辣,曾经插着腰把药铺里的一个掌柜活活骂哭了,威风程度可见一斑。
春玉泡好一壶热茶,将清茶小心地递给叶都灵,小嘴一撇,满怀愤懑得说道:“可是……可是小姐你明明知道,这些日子你在城里面跑前跑后,完全……完全是为了二爷做下的那一档子烂事儿,您今天本来打算去联络那几个老药商的吧?那几个老药商与咱们叶家合作多少年了,那是从老爷那一辈就攒下的香火情分,现在把采购药材的事项交给了二爷,二爷哪次……哪次不是把大半银子揣进自己腰包,现在闹得那些药商……”
“春玉!”叶都灵接过茶盏,语气微微重了一些。
一直对叶都灵言听计从的春玉此时却倔强的昂起了头,撅着小嘴说道:“小姐,您说我有什么用,您看看二爷,您在背后忙着给他收拾事儿,可他呢,他还给您在背后使绊子!明里暗里得处处与您针锋相对,就是想着能多往自己腰包里揣一些银子,就连咱叶家留下的七十多年的名声……都不管不顾了!”
清茶氤氲的淡淡雾气里,叶都灵俊俏的脸上慢慢浮现出一抹隐隐约约的愁容,深深叹了一口气之后才轻声说道:“春玉啊……你说的这些,我又何尝不明白,二哥……二哥从小就有些不务正业,从我有记忆之时,二哥每日除了喝酒寻乐,就是出入风月场所,虽然人是看起来不着调了一些,但是我知道,二哥不坏,真的不坏,春玉,我这可不是给你说客套,咱们姐俩现在关起门来,也不用说那些虚话套话,二哥喜欢银子,那就让他弄去呗,都是一家人,银子从左口袋流到右口袋,那有什么区别?”
春玉一边转身侍弄着叶都灵最爱吃的糕点一边小声嘀咕这说道:“小姐您这么想,别人可不这么想……”
叶都灵将手里的茶盏慢慢放到身边窗台之上,看着窗外被雨水冲刷得发亮的芭蕉树叶,歪着头笑着说道:“好赖他也是我二哥啊……一家人,哪能说两家话。”
春玉端起青花瓷盘刚刚欲转身,目光便稍微怔了怔,然后微微躬身,语气淡然道:“姑爷早。”
一身深青色士子服的董长英来到堂屋之中,头上包着浅青色的纶巾,手里握着折扇,折扇扇骨之上还坠着一只上好的玉珏,如此一看,还颇有些文人士子的傲骨风范。
董长英原本也是一在心中存着“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文人士子,从小家境贫寒,但是却也是从小埋头苦读的种子,只不过苦读二十载,最终却只落了个虚名的孝廉称号——这还是有叶家在里面运作的原因,所以自从入赘到叶家以来,他心中的状元梦也就此破碎了,这几年下来从来没有莫过一次圣人典籍,偶尔说起那些昔日的“之乎者也”,也大多数是在那些淸倌儿面前自嘲罢了。
见到在窗前听雨的叶都灵今日的少女打扮之后,董长英是真真切切一愣,然后却工工整整的行了一个夫妻之间已经罕见得“举案齐眉礼”,低眉顺眼甚至略带谄媚说道:“娘子早。”
见到董长英如此顺从模样,叶都灵表面之上笑吟吟,心中却是无奈的暗叹了一口气。
董长英为人有些迂腐,说是迂腐,之前青年时期意气风发之时所作的诗词也多有匠气,但是这一份迂腐在叶渊海这等老人看来,反而是忠厚老实的秉性。
叶都灵一开始对这段婚姻是有些抗拒的,她知道自己作为叶渊海的心头肉,这辈子是不可能嫁出去,只能招男人入赘。
叶都灵也是个寻常女子,平日里也会在闺房里偶尔做些士子风流白马王子的少女春梦,看到那些文人士子在酒楼上羽扇纶巾,吟诗作赋的时候,叶都灵心中说不动心是假的。
但是话说回来,真有本事的男子,有几个愿意入赘的?
何为入赘?抛弃祖宗牌位,抛弃家族姓氏,来到另一个屋檐之下,以后的子女都得跟着女方家姓,对于这些有骨气的文人士子来说,这是天大的耻辱。
在遇到董长英之前,叶渊海已经给叶都灵物色了六七个夫婿,但是都被叶都灵已各式各样的理由拒绝,而叶都灵也从十多岁拖延到了二十多岁。
最后在董长英这里妥协,不是叶都灵认准这个有些腐朽的书生了,而是她认命了。
她知道自己这辈子不可能真正遇到自己的心仪夫婿了,也知道自己的抗争给家里人带来太多的负面消息,所以叶都灵也就选择默认了。
初遇董长英之时,叶都灵心中是无喜无悲,毕竟那时的董长英不讨人喜欢,但是也绝对说不上招人厌恶,当时的叶都灵在被董长英掀开红盖头的那一刻,心中也就彻彻底底认命了。
属于叶都灵的最后一丝抗争,也是叶家三房里人尽皆知的秘密。
叶都灵与董长英至今还是分房而眠。
成亲一年半有余,叶都灵并未与董长英圆房,在一开始成亲的那段日子,叶都灵内心的抗拒是下意识的——倒不是讨厌董长英,而是她确实没有做好从一个姑娘到人妇的准备。
等到半年以后,叶都灵终于能说服自己,准备把身子交给董长英了,但那时的董长英已经被漫长的等待磨去了身上全部的棱角。
当叶都灵在夜里看到董长英醉醺醺地从门外回来的时候,她知道,眼前这个男人,彻底把自己当赘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