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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授之以渔

    黄子韬猜想,这可能是世界上最锲而不舍的小狼,它居然一直跟着跑到了茅河岸边的家里。

    整整十几里山路啊!

    由于靠近了黄子韬就踹,这一路上,它都是远远辍着,不时发出可怜的呜咽,一路听下来,黄子韬的心都要碎了……

    到家后,九色又开始在附近吃草,黄子韬烧锅煮食,小狼就在远处坐下来,伸着舌头喘气,怎么吓都不走。

    跑了这么多的路,小家伙肯定是饿坏了,尤其是闻见黄子韬这边的香气以后,它开始在地上嗅闻着找食吃,最后竟然学着九色那样,啃起了青草。

    小狼还太小,连该吃什么都还没搞懂啊。

    狼不同于猫科动物只能消化肉,也是可以吃一些植物补充维生素的,可也不能像鹿那样吃草吧?黄子韬终于被打败了,从自己仅余的那块肉上割下一小片,扔了过去。

    小狼嗅了嗅,出乎预料,它竟然不吃,继续跟着九色胡乱啃草。

    没辙了,黄子韬只得去抓它,这样吃下去它会消化不良死掉的。可小家伙大概是被他踹怕了,眼看他扑过来,吓得撒腿就跑。

    来回追了几圈后,黄子韬终于把小狼抓住,夹在腰上黑着脸向回走,又把那片肉拾了起来,这玩意他都不舍得吃,怎么能糟蹋。

    蹲在了灶边,黄子韬把肉下的汤里,开始慢慢炖,小狼居然也不怕火,坐在地上好奇看着,目不转睛。

    不一会功夫,汤炖好了,黄子韬捞起一块肉,吹了吹后凑在小狼嘴边试探反应。结果出乎预料,它闻了下后,眼睛一亮,张口咬住大嚼了起来。

    居然不吃生肉只吃熟的,这哪里是狼,分明是狗嘛。

    黄子韬随即一愣,狗不就是用狼驯化来的吗?

    这只小狼似乎有点奇怪,习性倒是更近似狗,他有心想试试驯化,可问题是,肉食实在是不富裕啊。

    黄子韬一边喝汤一边琢磨了起来,忽然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肉食的确没本事弄到,可是自己擅长钓鱼啊。

    茅河的水太急,也没什么鱼,很难钓到,不过还有一座湖泊。

    鱼都是越钓越精的,这里根本就没什么人钓鱼,一定很容易钓到,想到鲜美的鱼汤,他的口水都要下来了。

    鱼含有丰富的蛋白质,每天只要钓上来哪怕一条,都足够自己维生,至于这只小家伙,它那点食量暂时可以忽略不计。大了吗……大了就把它赶回山林,那时它也该能自立了。

    这一天他都在为将来的生计发愁,可要是能钓到鱼,一切问题不就都迎刃而解了?

    现在只有一个问题:湖里面有鳄鱼,那东西可是要人命的!

    不过办法总是人想出来的,不说是为了养小狼吧,只为了自己能生活的更好,值得一试。

    钓鱼这事情,可以很高大上,也可以很土,只需要一根棍子,一截线,再加上一个鱼钩就可以。这里唯一需要头疼的就是鱼钩,没有金属,石头肯定是不行,那就只有用骨头磨。

    骨头是现成的,他找出一根,开始琢磨着怎么磨。

    一根腿骨,横截面是圆形,截掉一半差不多就是鱼钩的形状,关键是要磨细很难;不过这时候制作工具都是这样的,没有捷径可走。

    黄子韬找来一块石头,开始敲了起来。

    一番忙活下来,骨头被敲碎,他找出一段合适的,开始边喝汤边磨了起来。

    接下来几天中,黄子韬再也没出去过,在家里除了吃就是烧窑,无论他干什么的时候,左手总是拿着那截骨头在石头上磨,都快魔怔了……

    …………

    邦邦邦!

    子归部落里传来阵阵清朗的锤击声,那是云晓,她将一件织好的麻衣放在石头上,反复用木棍捶打。麻衣里混进了蓝草,随着捶打,蓝色的汁液渗出来,和麻布渐渐融合在了一起。

    “呀!好漂亮的麻衣,是给子归酋长做的吗?”鸢飞领着白山走过来,艳羡问。

    制作一件麻衣很不容易,还要染色就更麻烦了,期间的辛劳现代人难以想象。云晓憨憨一笑,没说什么,继续捶打。

    等捶好了后,需要晾干,然后再漂洗,如果颜色不够还需要再一次染色捶打。

    “你忙啊,我带白山去见酋长。”鸢飞打过招呼后,领着白山走向了子归酋长的巢居。

    云晓这时也捶好了,她把染满蓝色黏糊的麻衣牵开,晾在了自己巢居外的架子上,然后背上藤筐跑向了西面。好几天没去子韬那里了,新的陶器应该烧好了,该去取来分给大家。

    吸取了上次的教训,云晓带了一些麻放在筐里,这样垫着不容易磕碎。

    她刚离开,村子里人走过,看见她做的新衣服全都目露好奇,这衣服的样式可真怪,有点像是……

    云晓赶到的时候,黄子韬正坐在窑前盯着火,左手无意识的在一块石头上摩擦。九色和小狼全都蹲在他身边,陪他一起傻看着。

    “子韬,这……怎么有条小狼?”云晓好奇问。

    黄子韬哈哈一笑,“这是我新收养的,你叫它狗子就行了。”

    既然都养了鹿,再养一条小狼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在这时代人的心目中,高大健壮的麋鹿比狼可难对付多了。猎鹿需要出动许多人,至于狼,一个成年猎手就能徒手掐死,真正最难对付的是虎豹和犀牛。

    对此见怪不怪的云晓注意力又落在了他左手上,“你在磨什么?”

    黄子韬神神秘秘一笑,把手抬起来亮给人家看,“我在做鱼钩。”

    经过几天的打磨后,鱼钩已经初步成型,好似弯弯的月牙。和后世的金属鱼钩自然没法比,这骨质鱼钩差不多有圆珠笔芯那么粗,不过现在的鱼笨,这样也就差不多可以用了。

    “这个东西……能干什么?”云晓再一次被黄子韬的怪主意弄懵,不过她也习惯了,反正不管懂不懂,最后肯定是他有道理。

    黄子韬开始得意洋洋解释起这个东西该怎么用,并且描绘了一幅异常美好的画卷,“到时候,鱼就有的吃啦!想不想跟我去钓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