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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对天发誓

    让这帮狂狮帮的一百三十多号土匪去做事,是王欢想了很久以后做出的决定。风险是有的,但春种事项重于一切,为了春种,这点风险值得尝试。

    夜晚时分,王欢带着二狗子一起来到了单独关押白面书生的小房间里,而且为白面书生带来了一只烧鸡。

    当王欢推门而入的时候,白面书生满脸笑容,似乎在专门等着他的到来。

    见面,坐在桌子前的白面书生温和地笑着说道:“大人,您终于来了,我等您很久了,比我想象的要慢两天。”

    一听,王欢心一颤,有点惊讶,但脚步没停,来到桌子前,坐下后,微微一笑:“哦,看来展元兄知道我要来,消息挺灵通的吗?”

    “哈哈……,县令大人见笑。我的人都被你抓住了,我哪还有人来帮我传递消息?这,只不过是我的猜测。”

    见白面书生脸色平静,依然温和,似乎没有说谎,王欢呵呵一笑道:“我想也是。展元兄的手下都被我一锅端了,还哪来的人了?”

    揭我伤疤,说我无能,四百多号人的狂狮帮被你一锅端了,无一人逃跑,这样的事件放在我的身上,确实很不好受。想我堂堂狂狮帮的帮主,如今竟然成为了阶下之囚,但是不会就这样算了的。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古往今来,莫过于此!县令大人如此这般,一而再,再二三,就没有意思了,只能显示大人的气量小,如此而已。”

    “看来展元兄适应的很快吗?这么快就认清形式了。心态很好啊,值得我学习。如果是我带着四百多号人被人一锅端了,我早就自刎了,哪有勇气投降啊,而且还活得有滋有味的。展元兄,你的心态比我好,这点我要学啊!”

    王欢似乎没有听到陆展元批评和请求,反而对陆展元的投降行为一顿猛夸,认为很值得学习,自己不如。

    好死不如赖活着,有如此的生活态度的人,活得一定不会太差。

    县令大人同样无耻,真是该死,陆展元再好的脾气也被耗完了,但是情形比人强,谁让自己是阶下囚了。

    “呵呵,是啊!如果上天再给一个机会,我绝对不会投降,一定会战斗到最后一人。这一次是我错了,被县令大人抓住后,我的手下被县令大人羞辱,被游街示众,被泼粪水,如此真还不如死了,所以我很后悔。”

    “哈哈……”王欢笑着抱拳感激道:“能得到狂狮帮帮主的奖赏,真是不容易啊!感谢啊!”

    不能再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下去了,只会让我继续处于弱势,增加我的愤怒之情,我需要的是稳定和平静,来思考如何逆转局势?

    县令大人果然厉害啊,年纪只有二十来岁,计谋却如此高超,一进来就羞辱我,揭开我的伤疤,在伤口上不断地撒盐,就是激怒我,让我失去方寸,好让自己处于优势之中。想通了这些的白面书生不由哼道:“不知县令大人深夜造访,有何吩咐,我想绝不仅仅是来教育我的吧!”

    听到此,王欢让二狗子把包好的烧鸡放在桌上,而王欢自己当着白面书生的面,慢慢地打开油纸,露出了里面金黄色的烧鸡。

    白面书生看着烧鸡,心里不由露出了一丝喜悦,看来县令大人是要找我帮忙,准备用烧鸡贿赂我,知道我几天没有吃肉了。对此,白面书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马上一边伸出右手去拿,一边笑着道:“烧鸡不错,吃饱后,我也许会同意你的请求的。”

    可突然刚升起的喜悦一下就跌倒了冰点,白面书生的手停在了半空中,见到的场景是县令大人把整个烧鸡捧起,自己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原来不是为我准备的,原来是我自作多情,好尴尬啊!伸在半空中的手,白面书生不知道怎样收回?

    “你干嘛?你饿了,你想吃?”王欢咬着鸡腿,疑惑地看着白面书生问道,然后撕了一个鸡腿,递给白面书生道:“来,吃个鸡腿?”

    这是一种怎样的感觉?也许只有当事人了解。

    似乎过来一个世纪,白面书生的手慢慢收了回去,最终没有接受县令大人的施舍,鸡腿被二狗子要去吃了。愤怒,怒火,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表达,来形容自己此时的心情,如果面前有一把刀,一定会把这该死的县令大人千刀万剐。

    当着一位饿了几天肚子,未见过荤腥的我面,吃着烧鸡,就是为了羞辱我,恶心我,如此情况,我陆展元就从来没有受过。

    今日之辱,他日一定加倍回报。

    十分钟之后,王欢吃完了烧鸡,桌上一片狼籍,鸡骨头扔的到处都有,而坐在对面的白面书生陆展元脸色一会儿青,一会儿红。十分钟的时间,太长了,对于白面书生而言真是度日如年,但为了即将到来的计划,白面书生还是忍住了。

    “二狗子,今天的烧鸡不错啊!”王欢一边剔着牙,一边问道。

    “是的,老爷,味道很正,下次还是让金族长烧!”王欢笑着回答,似乎还沉浸在美味的鸡屁股中。

    “县令大人,羞辱也羞辱完了,吃也吃完了,是不是允许我休息了,天色已久很晚了。”既然你不想说,想比比耐心,那就比比吧,谁怕谁了?

    “呃,你这是说的什么话?我什么时候羞辱你了?作为县令的我,一天忙得要死,什么事都要管的,刚巧我有事找你,刚巧我想起了我没吃饭,刚巧我在路上遇到了金族长给我送烧鸡。于是,接下来的情况你就看到了。”

    对于县令大人的解释,白面书生睁圆了眼,合不拢嘴,脸色憋的通红,这巧合也太多了吧?你把我当傻子了,这样的借口就是三岁的小孩也不会相信的,何况是作为帮主的我了?

    无耻混蛋,一次次的羞辱我,一次次地作践我,白面书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待我的主人来到后,一定要把你千刀万剐,凌迟处死,我要喝你的血,吃你的肉。

    “看你的模样,你似乎不信!但你要相信我,我真没骗你!”

    “呵呵!”

    “算了,我也不想解释了。说说正事吧!这次来,我主要是想让你们帮忙做些春种的事项,比如耕田,插秧之类的。”

    相不相信,也不重要,也不想浪费口水去解释了,只要能实现目的即可。

    “我们?凭什么?”

    终于还是求到我了,说出了这次来见我的目的,前面的两次主要是铺垫,目的就是想在气势上压迫我,想让我轻易服软,轻易答应帮忙。可你羞辱了我两次,我会轻易答应你吗?

    “凭什么?就凭你们是我的手下败将,就凭你们是罪犯,就凭你们在这里白吃白住,消耗粮食,而不给钱,你说你们是不是要劳动一下,弥补给我们带来的损失。”

    “哈哈哈,不可能。”白面书生笑着回答,既然你可以两次侮辱我,为何我要答应你,听你的话。

    “你的意思就是要白吃白住,做个马桶了?这可不好听,对于读书人来说,可太臭了,以你狂狮帮帮主的身份而言,说出去不好听。”王欢不由笑了笑,认真劝说,希望白面书生可以再认真考虑考虑一下。

    想占点便宜怎么就这么困难了?

    这县令真是是进士出身吗?

    真的是读书人吗?

    礼义廉耻四个字是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吗?毫不知羞,臭不要脸,完全就是个痞子。你不要廉耻,老子还要了,马桶的名声太不好听了!

    白面书生站起身子,拱手抱拳道:“县令大人,您赢了,我服了,任凭您吩咐!”

    “服了?我不信,你们可是土匪啊!”

    “大人,我可以发誓,以上天的名义。如果我不听从吩咐,不耕田插秧,我不得好死。”

    “还差点什么?”

    “如果狂狮帮一百三十多号人,不听从吩咐,不耕田插秧,我不得好死,受五马分尸之刑。”

    “这就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