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子不幸被嗜杀的女魔劫掠而去,几乎因此而殒命,精神也受到了极严重的损害,而后她听从了郎小白的安排劝诫,只身前往东山修养。住了一段时间之后,她写了这样的一封信给郎小白——
亲爱的郎:
贵体无恙吧,自从我来到这里之后,蒙您垂爱,身体已无大碍,而且也已经将精神病院中可怖的事情忘记了。
我的表姐莫奥兰,如今业已年老,她曾经细心入微地照顾过我,好像我是她的亲生女儿一般。她是个独女,现在已是一位温和的老人。她说我有病在身,需要细心照料,因而,我也时常在她的怀中重享天伦之乐,仿佛就在自己的家中一般。
因此,我的面色好了起来,身体也日渐发福了,以后再见,或许您会认不出来我,以为我是从哪里来的肥女人呢?我确实厌烦发福,但又不得不顾及健康!如果身体不好,那就无法再做您的帮手啦。
所以,每天我都会在这个祥和而优美的村庄里中徜徉,感觉幸福洋溢,但是,身边缺少了您的陪伴,我又总觉得空虚寂寞。我真的渴望身体尽快复原,立即赶回东洲陪伴您。
这个地方叫罗家镇,真是一个祥和而又平静的村子,与东洲的喧哗烦躁之状况相比起来,简直差之千里,却又并不像是完全沉睡着。头天,莫奥秀,我的另一位表姐,领着我到镇上的一家餐馆吃茶,适逢该镇的赶场日,餐馆的人熙熙攘攘,都是来自附近的农民,众人都大喝廉价的水酒,谈笑风生,异常热闹。
也就在这时,两男一女走了进来,也不知什么原因,农民们的喧闹谈笑声,因为他们的突至嘎然而止。我感到十分怪异,便偷偷地打量了三个人一番:其中一个男人身穿一套宽大的猎装,粗壮的深红色的脸上长着雪白的胡须,虽然魁伟,但看上去却很和善。
另外一个男人年纪很小,非常瘦,脸色很差,好像是一个阴莺且难以与之相处的人,身穿一套旧了的黑色灯芯绒服装。从外表看起来,两个人都很寒酸,但每人都肩扛猎枪。
而那个女人与两个男人比较起来,气质和相貌都要高洁得多,脸色虽苍白,但是却很文静,容貌也颇说得过去,身量小巧,身着一件咖啡色大衣,头上的皮帽是没有边的,材料虽然还可以,不过样子已经有些过时,使她看上去有些可怜巴巴的。
他们是父亲、儿子和媳妇。
莫奥秀表姐假装没看到他们,低声地对我说着。
“这样一个美丽且文雅的女人,怎么嫁给一个如此寒酸的男人!”我感到奇怪。
“你可别看他的样貌猥琐,但却是富翁的儿子呢!那女人就是他老婆。”
“噢!真的吗?既然如此,那个肥胖老人就是富翁啦?”
“对,虽然现在他们的家业已经败落,但却是显赫家族的血脉,据说以前他们还住在一座大城市里。老人极好打猎,这倒还无伤大局,但却又酗酒无度,因而常常与人发生争吵,大多是因为领地的问题与附近的大农庄闹官司。这是姐姐奥兰对我说的。”
“单从外表来看,他应该是一位非常和蔼的老人,真是不可以貌取人啊!”
“是啊,再说,他的独子姜志泽又是一个心怀宏图的人,因受不了这种穷困潦倒的生活,就去学法律,还在d国呆了一段时间,打算在那里大干一场,重振家业。无奈天不遂人愿,事业上不是一帆风顺,经济上也拮据不已,被金钱束手束脚,只得返回村子中来。而后,他为邻村的一位美丽女子的美色所打动,拼命地讨人欢心,强行成婚。那位女子就是眼前的这个女人,她叫苏凤南。”
“这位美丽迷人的女人,为何肯和那样一个阴鸷的人结婚呢?”
“这个我们也无从得知,总而言之,他们早在五年之前就已完婚,婚后的生活也不算完满,她经常面带哀伤,和她的男人住在邻近这里的一座又狭小又破旧的房子中,房子也有个怪名,叫作‘井园’。”
“那他们和老人分家另过啦?“
“对,老人独自一人居住在村外一套老屋里。”
“那……那他的儿子姜志泽对苏凤南很好啦?”
“恰恰与此相反,他总是像一只疯犬般粗暴的对待她。”
“那原因是什么呢?”
“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名叫金豪的小伙子对苏凤南的际遇非常同情,因而也就对她的男人姜志泽和老酒鬼十分不满。”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金豪的父亲在老酒鬼的家业开始走下坡路之际,买下了他的庄园,对此老酒鬼一直耿耿于怀。”
“在他困窘时有人出钱买下他的庄园,不就等于雪中送炭吗?从道义上讲,他应该对人家心存感激才对呀!”
“话虽如此,但是他眼见自己日益走向没落,而别人的事业却如日中天,心中难免会产生莫可名状的嫉妒。”
“他以恶对善,把别人出钱买下他的庄园助他脱出困境,解了他的燃眉之急的恩情完全抛置脑后,一心只装着自己昔日的权势和荣光——他的心中却又充满了自卑,既忌妒又恨恨不平。”
“老酒鬼觉得苏凤南和金豪正在相恋,担心终有一天他们二人会私奔,因而每当醉酒之后总会到镇上或村子里,向别人无休无止地说一些无聊透顶的话。但是,对他的话没人会相信,品行高贵的年青人金豪听后也只是一笑了之,对这种恶意诽谤根本不在意。然而这老头讲得实在太多了,他也有些不高兴了,他担心村里真的有人会对老酒鬼的话信以为真”
当莫奥秀表姐悄悄对我诉说这些情况的时候,老酒鬼正一杯接一杯地大喝白酒。就在这时,他好像又醉了,拽着村中的人婆婆妈妈地说个不停,甚至抱住他们啰嗦不清。
好像村中人都不厌其烦,但看在他过去是这里的庄主的缘故,大家对他的骚扰都以苦笑敷衍,或者与之推诿周旋。但是,后来他竟然大声地叫了起来:“唉!哪个混蛋总在这儿晃来晃去的,老子就叫他知道这杆枪中铁弹子的厉害。哼!谁想拐骗我的儿媳妇,谁就别想继续活下去!”
苏凤南的脸色通红,眼中贮满了泪水。老酒鬼的儿子姜志泽对于父亲的言行也有些无法承受了,使劲地劝诫着自己的父亲。
“爸爸,别这么说,多不好意思呀!”
“住嘴!我这全都是为了保住家族的清誉,哪个人胆敢打我儿媳妇的坏主意,我就绝饶不了他,让他知道知道枪子的厉害……”醉酒的人,你越是劝他,他就越是纠缠不清。
说到这里,老酒鬼突然“腾”地一下子站了起来。在这个时候,一个身材挺拔,看上去很魁梧的年青人走了进来。从外表看,他应该是非常有涵养的青年。他身穿齐整的骑马装,足下是一双红色皮长靴,鞋跟上的银马刺熠熠放光,一根细长的皮质马鞭攥在手中。他微笑着向着老酒鬼的桌子走了过去,看上去风度不凡。
“那个年青人就是金豪。”表姐在我的耳边悄声说。
老酒鬼站起身来,对金豪怒目而视,将猎枪紧紧攥在手中。呵!危险!酒醉的人可是毫无顾忌的。我们都吓坏了,餐馆里的人也全都因害怕而站了起来。然而,年青的金豪却不慌不忙,镇定自若地从那里跨过去,瞥了一眼老酒鬼,随后从他的身边悄然而过。那份气度,那份勇敢,确实是有大丈夫的风范,让人钦慕不已。
他径直走到餐厅深处老板的面前,而后把手枪的枪套放在柜台上:“这个枪套开线了,刚刚我到老皮匠的铺子里看了看,想让他修一下,不巧他出去了,大门紧闭,只得暂时先把枪套放在你这里,如果你见到老皮匠,就麻烦你把这枪套交给他,并让他尽快修好,你就说枪套是我的就行了。”
“好的,好的,我一定办到。”
金豪从枪套之中拔出了手枪。
“枪我带走,或许某时某地我就能让它派上用场,因为有人正想谋杀我呢!”金豪一边笑着,一边在银烟盒中拿出一支香烟,衔在嘴中,而后点着了香烟。
“哈哈!您真幽默……”
餐馆老板对他阿谀逢迎一顿后,顺手把枪套放在了柜台里。
“那就麻烦你了!”说着,金豪如一阵风般急步而去。
老酒鬼眼睁睁地看着他扬长而去,忽然大声叫嚷起来:“可恨,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臭小子竟然也敢指桑骂槐地嚣张起来!混小子,真的是不想活了?我只要用这枪‘砰’地一下,保证让他回不了家!”
他拿起猎枪,推弹上膛,他的儿子姜志泽惊惶万状,连忙把枪从老酒鬼的手中夺下来。
“爸爸,得啦,你别净做蠢事了!“随后他硬推着父亲坐回到椅子上。
苏凤南非常可怜地在旁边流着泪。
…………
亲爱的郎!就写到这里吧,可是,我总认为仿佛有什么恐怖的事情会发生似的,好象有一种蠢动的恶意……
英子
十一月十四日于罗家镇白马村
当然,英子的信还不止这些,不过关于这个故事的也就只有这么多。
蠢动的恶意吗?……案件虽然还只在臆想之中,但是,照老酒鬼家与年青人金豪之间糟糕的关系来看,我已隐隐觉得案子又迟早会发生。英子自从当了我的帮手之后,她的直觉逐渐如狼犬一般灵敏起来。郎小白又把信读了一遍,陷入沉思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