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姬是个坚强的女人,泰德很敬佩杰姬,不好的一点就是她控制欲太强,险些赶跑了张文雅。不过,事实证明,是真爱的话,最终他们还是会走到一起。他们的爱情也因为经历了考验,更加真诚美好。
化妆师赶紧过来补妆,造型师为她整理了婚纱和头纱。
头纱是两层,长短各一层,六米六的长头纱离开教堂便取下来了。
婚纱是英式维多利亚时期的风格,薄纱材质,层层叠叠,手工钉满珍珠和金珠,因而很重,布料本身并不太重;也因此非常花费时间,光是钉珠就花了上千小时。
婚纱有牵牛花型的长袖,立体袖口,呈花朵的形状;长裙曳地,需要用裙撑才能撑起长裙;领口是很低的一字领,露出精致的锁骨和小巧圆润的肩头。
仍然没有耳眼,便没有戴耳坠,只在脖子上戴了一条黄金莲花璎珞,莲花的花心里是一颗大拇指大小的大溪地黑珍珠,似曾相识。
肯尼思这时候才有心思打量她的婚纱和珠宝:婚纱美极了,恰到好处的衬出她纤巧的身材,东方女性的温婉柔美展现无遗;那几颗珍珠好像都似曾相识,好像就是他这些年送给她的礼物,有的是生日礼物,有时只因为想念她,便送给她。
现在,她将这些寄托了他的思念与爱意的珍珠都用在婚礼上。
他心里顿时美得上了天啦!
——阿妮娅最爱我!
他美滋滋的,望着她傻乐。
泰德叔叔没眼看:这大侄子跟大傻子似的!
广场上的围观群众都在焦急等待,马车已经到了酒店快有二十分钟了,新婚夫妇怎么还不出现呢?
终于,通往阳台的落地窗在同一时间全都打开。
群众激动坏了,“来了来了!”
媒体记者最夸张,他们在宣布游行路径后立即跑来抢占了最有利的地点,并且搭起活动看台。这个方法得到了围观群众的一致好评。谁还缺能帮你搭高台的朋友吗?不存在的,于是小广场上搭起了五花八门的移动看台,以至于纽约市政厅不得不勒令他们拆除,不然会有挤踏危险。
群众不干了,说我们要看王室夫妇,你不让我们看,我们要抗议!
纽约市政厅只好同意他们继续搭建看台,但指定了区域,只能放在广场后面。
肯尼思扶着张文雅的手走上阳台。这个姿势颇王室范儿,很优雅,也就是很装逼。
张文雅有点想笑的:这些美国人未免也太热情了一点。
俩人向着楼下的围观群众挥手,群众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结婚快乐!”
“新婚快乐,mywife。”肯尼思在她耳边笑着说。
瞧他!
“新婚快乐,myhusband。”她也微笑着说。
他凝望她的明亮眼眸,这双亮如星子的眼眸透着纯洁和快乐,使得他内心激动不已。这一吻是做给别人看的,可那有什么分别呢?
于是,他微微低头,亲吻她。
她柔软的双唇香如玫瑰,软如花瓣,每次亲吻他都想咬她的唇,想将她揉进身体里,这样,他们便永远不会分开。为什么只是嘴唇的碰触便能带来如此巨大的快感呢?真不可思议!
honey喜欢他的亲吻,只是很少说,他知道她是喜欢的。在他的怀抱里,在他的亲吻中,她化成春天里最温柔的一泓池水,柔软娇弱。他万般怜惜她,无限疼爱她。
一个吻。
一个悠长的甜蜜的吻。
他忘了时间,忘了空间,只想和他的新娘长远的吻在一起。
围观群众先是屏息凝神,激动又克制的看着这美好的一吻,两个美人儿的亲吻是多么好看呀!绝对的“世纪之吻”!就算这个世纪还有九十九年,但现场观众,以及电视机前面的二十亿观众,都认为再也没有哪对情侣能再有比这个吻更美妙的吻了!
随着时间的过去,好几分钟了,他俩还没有分开,围观群众开始鼓掌、吹口哨、尖叫,并且发自内心的狂笑:多可爱呀!多可爱的一对新婚夫妇呀!
这就是爱情!谁不喜欢美好的爱情呢!
小广场上成了一个沸腾的小世界,群众全都在欢呼!
媒体记者也加入了狂欢,拍下了身边的激动群众。
张文雅几乎没有听见小广场上群众的欢呼声。
他的亲吻难道跟以往有什么不同吗?好像没有,已经很熟悉他的亲吻,早就没了新鲜感,可今天,他吻的特别……含情脉脉?激动兴奋?她说不好,但这个吻很美妙,又把她吻得气喘吁吁。唉,男人总是能掌握主动,什么时候能让她掌握一次主动呢?
她胡思乱想。
终于,他松开她,结束了这个悠长又甜蜜的吻。
再次向外面的群众挥手三十秒。
随后,她被带回房间。
呼!现在才算结束了结婚典礼。
广场酒店的婚礼招待酒会从下午两点开始,由泰德叔叔和埃塞尔婶婶主持,新郎新娘不出席招待酒会。
新郎新娘在楼下会议厅跟双方亲属拍照,拍照之后上楼休息几小时,以准备晚上的婚宴。新婚夫妇住在广场酒店的皇家套房,有单独的电梯直达顶楼皇家套房,还有套房的专属管家、专属厨师,但新婚夫妇有自己的管家和厨师,没有用酒店提供的服务。
上了楼,张文雅终于能脱下沉重的婚纱了。这身婚纱重量可不轻,再怎么也得有好几公斤重,为了拍照,又戴上六米六的长头纱,别说,拍出来的照片真的很好看。就是肯家的亲戚太多了,多到必须分批拍照,把他俩都累得够呛。
婚纱不闷,挺透气的,尽管是长袖也不闷,就是钉珠太多,导致很重,这种一生只会穿一次的衣服造价不菲,还非常费工时,只能穿一次好可惜。
肯尼思便过来抱住她的腰,“不,你误会了,怎么会只穿一次呢?将来我们的女儿结婚可以给她穿。”
哈!狗男人想的还挺长远的。
“女儿?在哪里?”张文雅故意问。
他自信的很,“总会有的。”
婚纱下没有穿紧身胸衣,只穿了一件半杯的白色缎子无肩带胸衣,白色真丝衬裙。助手们已经将婚纱拿走,衣柜里挂着她今晚要穿的礼服。
肯尼思已经脱了白色礼服西装外套,解了领结。他穿白色也很英明神武,有一张英俊的脸和一副运动员身材,穿什么都会很好看。
将她抱在腿上,亲吻她的耳朵、脖颈、肩头,“我们现在是夫妻了。”
“嗯。”
“你怎么一点都不激动?”
尽说欠打的话!
“我好累。”蹭蹭他的脸。
“哎呀!你是很累了,你要去洗澡吗?”
“不想动。”她揽着他的脖子,懒洋洋的。
眼皮打架,婚礼的兴奋劲儿过去了,早上又起得太早,现在……困了。
他难道不累吗?他早上不知道几点起来的,男人就好一点,没有那么多程序,不过他好像也有化妆?至少修了眉毛吧,听说还修了指甲。
美甲师大概太紧张了,给她做指甲的时候说了很多话,说男人也要修指甲的,指甲要修剪整齐、抛光,对那些常做体育运动、骑马或是打猎的有钱男人,手部保养也很重要,有钱人的手掌怎么可以跟干体力活的大老粗一样长着厚茧呢?茧子是有,代表你在体育运动上花了很多时间,有钱有闲的男人才如此,但不能太粗糙。
有道理。
她拿过他的手,翻过来看他的掌心:有一些撸铁的薄茧,几乎摸不出来。
他有点莫名其妙,“为什么看我的手掌?”
“没什么。”她打了一个呵欠。
忽然腾空,原来是他抱着她站起来,径直进了浴室。
“要一起吗?”她好奇的问。
肯尼思自动把这句话当成了邀请,喜气洋洋的说:“当然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