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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章 第 412 章

    “我想过。我们的婚礼要到处都是鲜花,我的新娘穿着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婚纱,我想让这个世界上每一个女人都羡慕你。”

    啧。

    “我们的婚礼隆重又圣洁,几十年后人们仍然会津津乐道我们的婚礼。到时候我们可能都成了祖父祖母,我还会像今天这样爱你。”

    张文雅笑了,“你听说过一句话吗?”

    “什么话?”

    男人的承诺像放屁。

    “——算了,不是什么好话。”

    “别太悲观主义。你说,你是不是也应该有一个专属于我的名字?父亲叫你小雅,我叫你——文文,你喜欢吗?”

    她抿着唇笑而不语:文文还不错,至少比雅雅好听。

    “是不是不错?”他顶得意,为了自己终于能想出来那么可爱的名字骄傲得不行。他现在可以理解为什么她会为了“johnny”生气,她……她是妒忌了?对吗?

    是妒忌吗?是吗?

    肯尼思突然为了这个重大发现激动得不得了:这么说,一向看起来很冷静的她终于感受到了妒忌?天哪!

    这是什么意思?这说明她真的很爱他,连别的女人亲昵的称呼他都受不了,所以她生气了。哎呀!这是什么意思?这不亚于深情告白呀!

    阿妮娅最爱我!他欣喜若狂。

    他激动得紧紧抱住她,“honey,我很爱你,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一定是我,不可能有人比我更爱你。你也同样的爱我,是吗?”

    这男人怎么回事?

    她犹豫了一下,想想,也许是的,于是她轻轻点头。

    他乐得不知要怎么说才好。

    唉!感觉好像之前的恋爱都白谈了,从来没有哪一次恋爱像这次一样,让他得到了更大满足、更多的快乐——中间一年多的痛苦被他忽略了——他满心满眼都是她,早上想她,中午想她,晚上想她,见不到她一定要每天晚上打电话,见到她了则想时时刻刻抱着她,亲吻她。

    真是奇怪呢。

    但也不是说以前的恋爱就不好,没有对比就没有更多的快乐,正因为有几次不成功又不怎么愉快的恋爱,现在这份爱情才更让他知道了真心相爱是什么滋味。

    一想到她天空便是粉色的,满天飘满粉红泡泡,不管对她说什么都不觉得肉麻或者做作,觉得不管对她怎么好、怎么用心、怎么花钱都是值得的。他明确知道自己是付出的更多的一方,但付出本身就足够令他快乐,他甚至都不需要她的回应也仍然觉得快乐得没边!但当然,她需要回应他,这样,他就有了双倍乃至更多倍的快乐!

    爱情怎么会消失呢?也一定不会减弱,那些都是不懂爱情的人胡说八道!真爱永远能让你感到快乐和幸福,前提是必须是“truelove”,唯有真爱永恒。

    他要她放下案例书,抱她上了楼顶天台。

    十月的纽约夜晚已经颇有凉意,天台的花园快到花季的最后,还有一些欧洲月季开着花,在淡淡月色下幽静的绽放。

    布艺沙发上随意的堆着毯子,将她放在沙发上,毯子盖住她□□的双脚。

    “告诉我你童年时代最想要的东西,或者最想做的事情、最想玩的娱乐,我一定为你补上你的缺憾。”

    “都过去了。”她淡淡的一笑,“其实长大了一想,那时候觉得很重要很重要的事情,也不是那么重要。”

    “一定有什么是你现在仍然觉得很重要的事情。”

    她想了一下,“是有啊。我一直留短发,很想留长发。”

    现在,她留了一头柔顺乌黑的秀发。

    “还有漂亮的裙子,我现在不缺漂亮裙子穿,我应该多谢你。”

    “我们明天去买衣服,买许多漂亮裙子。”他心头发颤:这算什么愿望呢?本来就是她应该得到的。他怨恨她的亲生母亲,被母亲宠爱的他根本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有人不爱自己的孩子。这不是社会新闻,也不是悲惨的刑事案件,这是在他眼前、他恨不得用尽全力、用尽全部去深深爱她的女孩,她应该是被父母捧在手心里的小公主,备受宠爱。

    一念至此,他的心头只余无限心疼。

    他毫不犹豫的认为只有他才有可能、才有资格填补她的人生缺憾。

    他认真的想着她会想要什么呢?

    第十四章

    张文雅被未婚夫想一出是一出的搞的没脾气,随便他啦,他高兴就好!

    她现在衣服根本穿不完,各家大牌都往家里送衣服,承包了一年四季衣物鞋帽和包包,都算是“借”,换季了送新衣服过来,过季衣服也不收回。于是她现在发现,也不怪杰姬留了一大堆衣服下来,她才订婚不到一年,穿过的衣服就已经多得数不清了。

    玛雅说为了以后的博物馆之类,她穿过的衣服不能随便送人了,特别是那些有特殊意义的衣裙配饰。玛雅很细心,为她将一些重大场合穿过的衣裙鞋子都分门别类的装箱收藏起来,比如她订婚仪式上穿的白色礼服裙,一般来说不太会有机会穿第二次了,只能收起来。

    有点浪费,但好像也没有更好的处理方法。

    玛雅坚信肯尼思先生将来会当上总统,退休总统会有自己的图书馆和博物馆,将来第一夫人的物品也会在总统博物馆里展示,她这个内政总管从现在开始就要做准备。

    嗐,玛雅中毒太深。

    玛雅很崇拜肯尼思先生,她的态度不是妈妈粉心态,也不是女友粉思想,就是……认为他很好,有缺点,但可以接受,毕竟人无完人嘛;而且肯尼思确实也很善良,与人为善,特别对陌生人态度很好,对亲近的人倒是时常会打趣他们,比如他对表哥安东尼态度就非常随意,安东尼只比他大一岁多,但却已经有秃头趋势,这也是跟安东尼的病情严重接受化疗有关的。

    安东尼的病情今年再次加重,现在住在纽约的医院里,人很痛苦,但他很坚持治疗,是想看着表弟结婚。肯尼思许诺只要安东尼身体允许,一定请安东尼当他的伴郎。

    噢,对了,肯尼思说,不会邀请查理参加他的婚礼。

    查理仍然会是他的竞选经理,他给了查理两个选择:竞选经理,或者参加他的婚礼,只能二选一。

    查理很是气愤,于是选了竞选经理。他给张文雅打电话,抱怨约翰现在变的很狡猾,他就算选择参加她的婚礼,约翰也不会让他真的能来参加婚礼。

    张文雅于是问了肯尼思,为什么不邀请他的老友查理。

    “很简单,”他倒是回答的很坦诚,“我不会给查理任何机会破坏我的婚礼。”

    哈!当初他可是直接在查理和她的婚礼上高调宣布他不会放弃,气得查理脸色铁青。所以查理这个大冤种,到底不够明智,而肯尼思吸取了教训,绝对不会给查理任何机会。

    查理还真算了解老友呢,就算他选了婚礼,肯尼思也多得是办法让他来不了。

    总体而言,小肯尼思同志是善良的,他没有趁机说查理的坏话,可能是他觉得查理已经是过去式,是失败者,犯不着痛打落水狗。毕竟男人们奇怪的友谊仍然维持,查理不会真的放弃肯尼思这个朋友。

    查理……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他最大的问题是他是个商人,他对她的“爱情”到底是真的出于爱情,还是出于能从小肯尼思这样的男人手里抢走她,因而取得的“胜利”,张文雅也弄不清楚,可能都有一点。

    因此他的爱便是掺杂了许多别的因素的,不够纯真,不够真诚。

    她并不怨恨他,只是肯尼思怕是对此要有怨恨的,男人之间奇奇怪怪的友谊因此显得别别扭扭。

    肯尼思也不准备邀请小公爵来参加婚礼。

    外交部委婉的对肯尼思家族提出,这是被称为“美国的王室”的婚礼,应该邀请一些欧洲王室来参加婚礼,他们会让各国大使试探一下各国王室的意思。

    肯家被这个可能的前景搞得有点晕乎乎的:媒体所说的“美国王室”实际只单独指前总统一家,并不包括其他的肯尼思;但如果约翰和阿妮娅的婚礼以真正王室的规格举办,欧洲王室都派王室成员前来观礼,就意味着至少他们是真的承认阿妮娅这个大周国女王的身份,小约翰是王子也好,是王夫也好,不影响他的地位的提高——这有点怪怪的,但怎么看都是不亏的。

    肯尼思家族其他成员也能以王室旁系自居了,会成为没有爵位的贵族,傲视其他家族。

    于是现在婚礼的规格提升了,将按照真正王室婚礼的规格来举办。

    张文雅对邀请欧洲王室表示,行吧,你喜欢就好。但如果欧洲王室参加婚礼,安保工作的级别要大幅度提升,并且规模也要增加。不知道纽约市市长有什么想法。

    这还没完,有个美国的礼仪专家专门写信给肯尼思,说他认为美国式的王室婚礼必须要有骑士仪仗队,这是戴安娜婚礼上有过的;放在美国,便该用骑警,纽约、洛杉矶、芝加哥等大城市都有骑警分队,是时候该让全世界群众看看美国骑警的威风了!

    张文雅叹为观止:你们美国人真的好认真哦。

    肯尼思刚跟纽约警察局局长询问了一下骑警仪仗队,局长立马拍大腿:好主意!四舍五入这就是骑警队的征兵广告了!想想看!王室婚礼的汽车或是马车前面两排高大威猛的骑警队!天哪!全美国的有为青年只怕要抢着来应征骑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