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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三章:淬体一境

    李默就像是得了心肝宝贝一样小心翼翼的收好能量晶核后,又用瓶子收集了一些犀牛能兽的血液,割下一大块肉就急急忙忙的离开了山谷,忍着饥饿又走了两天的路程,才敢在一望无际的雪原上找了个还算隐蔽的位置挖一个洞穴躲进去。

    此时的天空已经下起了大雪。

    还刮起了大风,洞穴很快就被掩埋,为了防止窒息,李默特意找了根空心的树枝横插在洞口的顶端。

    做完这些,李默才开始放心的享用生肉。

    他现在过的就跟古人茹毛饮血的生活差不多,撕咬大半生肉,喝了大半血液过后,就心满意足的睡了下去,到了半夜,他青筋暴跳豁然睁开双眼。

    不出意外,熟悉的场面又开始了。

    这一次比上次的还要痛苦。

    因为他吃的肉,喝的血都是比上次更为高级生物的,吸收到的基因也更加的强大。

    融合之后,洗髓伐骨的效果更好,所以也就更疼了。

    疼得他差点晕死过去。

    幸亏他早有准备,抓来一根捡来的枯树枝死死咬住,一言不发的任由豆粒大的汗珠落下。

    这一次,整整疼了一天一夜。

    当疼痛退去后,李默睁开眼睛,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同时,身体再次增强的感觉让他嘴角涌出了一抹笑容。

    一切,都是值得的。

    不过,让他失望的是,自己并没有如预期的那样进入淬体一境,书中描写,淬体一境,可以感知体内还有周围能量的流动。

    他现在什么感觉都没有。

    只是感受到自己的身体比以前更加的强了。

    至于强到什么地步,还有待证实。

    从包里拿出能量晶核,伸出忍不住舌头舔了舔,舔了以后,李默不禁哑然失笑,自己竟然一时兴奋做出这样的姿态,实在是让自己也忍俊不禁。

    能量晶核并不是这么用的,李默自己也知道。

    对于初阶进化者而言,不能够直接吸收能量晶核里面的能量,需要用工具撬开一个孔,然后吸食,就像吃生鸡蛋一样,但是一定要注意敲的孔的大小,而且还要立即吸食,不然的话,一旦失去外壳的能量就会快速的飞出,重返天地间。

    李默犹豫了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吸食能量晶核,比起拿去卖成钱,现在的他,更需要壮大自己。

    利用合金战刀在能量晶核上小心翼翼的钻了个小孔,饶是如此,在拔出刀尖的瞬间,还是有一小部散发着璀璨光芒的能量就如流星一般拖着细小长长的尾巴飞出,没入雪璧中消失不见。

    李默来不及心疼,一口堵住那个小孔,使劲将所有的能量都吸入了体内。

    就在吸入精纯能量的那一刻,李默瞬间就变了脸色,他万万没想到精纯能量居然会这么霸道,进入他的身体时,竟然正在破坏他的身体。

    更加令他意想不到的是,自己突然对身体失去了控制权,睁着眼睛直挺挺倒在地上,动也动不了,意识却保持着非常的清醒,全身也在不断的颤抖着。

    “卧槽!”

    李默忍不住在心里骂了一句,急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

    精纯能量进入体内后,分出若干股在他的身体里四处游走。

    还可以从体表清晰的看见。

    过了一分钟,李墨体内的所有细胞都感知到了精纯能量的存在,开始贪婪的吸收。

    不一会儿,所有的精纯能量被吞噬完了。

    接着就是重头戏:进化!

    “啊!”

    李默一声大叫,对身体又有了掌控权,感受到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进化之后,疼得他呲牙咧嘴、死去活来、满地打滚,赶紧找回之前的那根树枝死死咬住。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痛苦了。

    毁灭的同时又开始再生。

    骨骼以及每一个细胞都在变化。

    精纯能量到现在人类都还没有研究透彻,它似乎并不只是能量而已,仿佛还蕴含了神秘的力量。

    三天过去了,李默终于长出一口气。

    进化已经完成,他惊喜的发现自己竟然已经进入了淬体一境,可以通过感知来察觉自己体内的所有能量以及外界的能量流动,这种感觉就跟课本里说的一样玄妙,似乎对自己的身体掌控已经达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境界。

    看了看自己的手,李默很清晰的见到手上无时无刻的正在吸收与散发能量,非常的奇妙,这种交替的奇异之感,令他喜出望外,心中更是生出似乎可以掌控一切的感觉。

    淬体一境,大多数人类都没有到达这个境界。

    不是没有机会,而是太难了。

    需要吸收很多强大基因和能量来进化自身。

    这样才能保障证进化时不被能量给撑爆。

    在人类世界,上好的基因药物非常昂贵,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起的,一般的基因药物又没有多大作用,只能是增强体质,所以就导致了很多人都还是普通人局面。

    “难怪,大家都想去外太空。”

    李默忽然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想要离开家乡太阳系去往其他星系,他们的目的当然是想获得在太阳系没有的强大基因来壮大自己,但是,其中的风险非常大,能够成功的反而没有多少。

    每年,星际探险者的死亡人数都非常高。

    像李默一家子,能传承到现在,除了他们不会去太危险的区域以外,更多的则是运气了。

    如果他老爸也有淬体境的实力,也不会选择驾驶飞船去撞了,直接降落星球,请君入瓮。

    现在想来,李默这才发现为什么每次见到白战和杜月汐还有顾涛,都总觉得他们的身体被什么东西遮住了一样,非常的神秘,原来是他们早已达到了淬体境,与普通人不同。

    李默此刻全身散发着淡淡的光晕,充满了神秘之感,只有成功进入淬体境界的人才能看见。

    现在的他,已然不再像以前一样那么惧怕寒冷,脱掉身上的保暖服,认认真真的用雪水清洗自己身体上附着的乌黑杂质。

    他的手只要碰到雪,悄悄一用力就能融化冰雪。

    穿上衣服后,李默顿时精神焕发,轻轻扒开堵住洞口雪,看了看四周确定安全后,这才从里面走出来,外面还是阴沉不见边缘,大雪和大风齐至。

    走在雪地上,李默又看了看四周,双眸闪过一丝恨意,是时候报仇了。

    淬体一境给了他足够的自信,于是他决定不再隐藏自己,就这样走着,等着敌人找上门来,亲手杀了害死父亲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