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大汉帝国风云录 > 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二)

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二)

    五、学术与治术兼包

    《周礼》一书,体大思精,学术与治术无所不包,因而受到历代学者的重视,后儒叹为‘非圣贤不能作‘,诚非无稽之谈。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021:56回复此发言

    30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所谓‘学术‘,是说该书从来就是今古文之争的焦点。汉代经籍,用当时通行的隶书书写的称为‘今文经‘,用六国古文书写的称为‘古文经‘。汉初在孔子府宅的夹壁中发现的文献,以及在民间征得的文献大多是古文经,而立于学官的都是今文经。今文经与古文经的记载不尽一致,因而双方时有争论。汉代古文学以《周礼》为大宗,今文学以《礼记王制》为大宗。为此,《周礼》每每成为论战中的焦点,加之它传授端绪不明,屡屡受到今文学家的诘难,如著名经师何休就贬之为‘六国阴谋之书‘;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则指斥它出于王莽篡汉时刘歆的伪造。相反,褒之者如刘歆、郑玄等则誉之为‘周公之典‘。

    尽管如此,《周礼》依然受到历代学者的重视。唐人为‘九经‘作疏,其中最好的一部就是贾公彦的《周礼疏》,受到朱熹的赞赏。清儒为‘十三经‘作新疏,孙诒让的《周礼正义》冠绝一世,至今无有出其右者。历代学者围绕《周礼》真伪等问题所作的种种考索,更是浩繁之至。

    所谓治术,是说《周礼》作为一部治国纲领,成为历代政治家取法的楷模。古人言必称三代,三代之英在周。古人笃信《周礼》出自周公,书中完善的官制体系和丰富的治国思想,成为帝王、文人取之不尽的人文。

    《周礼》的许多礼制,影响百代。如从隋代开始实行的‘三省六部制‘,其中的‘六部‘,就是仿照《周礼》的‘六官‘设置的。唐代将六部之名定为吏、户、礼、兵、刑、工,作为中央官制的主体,为后世所遵循,一直沿用到清朝灭亡。历朝修订典制,如唐《开元六典》、宋《开宝通礼》、明《大明集礼》等,也都是以《周礼》为蓝本,斟酌损益而成。

    又如‘左祖右社、面朝后市‘的都城格局,成为历代帝王向往的楷模。但历朝都城,大都沿用前朝旧址,故其格局难以刷新。元始祖忽必烈建在北京建立元大都时,得以在金的上京附近重新规划,乃以《周礼》为范本,建立面朝后市、左祖右社的格局。以后,明、清两朝不仅沿用不废,还仿照《周礼》,建天坛、地坛、日坛、月坛、先农坛等,形成今日的布局。朝鲜的汉城,同样有面朝后市、左祖右社的格局,乃是海外依仿《周礼》建都的典范。

    《周礼》一书含有丰富的治国思想,《天官》概括为‘六典‘、‘八法‘、‘八则‘、‘八柄‘、‘八统‘、‘九职‘、‘九赋‘、‘九式‘、‘九贡‘、‘九两‘等十大法则,并在地官、春官、夏官、秋官的叙官中作了进一步的阐述,详密严谨,宏纤毕贯,对于提升后世的行政管理思想,有着深远的影响。

    《周礼》对官员、百姓,采用儒法兼融、德主刑辅的方针,不仅显示了相当成熟的政治思想,而且有着驾驭百官的管理技巧。管理府库财物的措施,严密细致,相互制约,体现了高超的运筹智慧。书中有许多至今犹有生命力的,可以借鉴的制度。

    历史上每逢重大变革之际,多有把《周礼》作为重要的思想资源,从中寻找变法或改革的思想武器者,如西汉的王莽改制、六朝的宇文周革典、北宋的王安石等,变法无不以《周礼》为圭臬。清末,外患内忧交逼,为挽救颓势,孙诒让作《周官政要》,证明《周礼》所蕴涵的治国之道不亚于西方。朝鲜时代后期的著名学者丁若镛(号茶山),曾撰作三十万言的《经世遗表》,主张用《周礼》改革朝鲜的政治制度。

    任何一位空想家都不可能脱离现实来勾画理想国的蓝图,《周礼》也是如此,在理想化的框架之下,作者利用了大量历史材料加以填充。不过,作者在使用时往往根据需要作了加工和改造,这是读《周礼》时必须注意的,这也正是此书的复杂之处。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021:56回复此发言

    31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贯串生死的人生礼仪--《仪礼>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之七

    贯串生死的人生礼仪--《仪礼》

    《仪礼》是现存最早的关于礼仪的典籍。汉武帝建元五年(公元前136年),初置五经博士,《仪礼》即居其一。入唐,有‘九经‘;至宋,有《十三经》;《仪礼》均在其中,是为儒家经邦治国的煌煌大典之一,对中国文化的影响非常深远。

    一、《仪礼》的名称、传本和今古文问题

    《仪礼》在‘三礼‘中,成书最早,而且首先取得经的地位,是礼的本经。《仪礼》本名《礼》。《汉书景十三王传》:‘献王所得书皆先秦古文旧书,《周官》、《尚书》、《礼》、《礼记》、《孟子》、《老子》之属,皆经传说记,七十子之徒所论。‘其中的《礼》,就是指《仪礼》。《汉书艺文志》也只称‘《礼》‘,不称‘《仪礼》‘。汉人还每每有把《仪礼》称为《礼记》的,如《史记孔子世家》说‘故《书传》、《礼记》自孔氏出‘,此处的《礼记》,指的就是《仪礼》。《后汉书卢植传》也称《仪礼》为《礼记》。此外,郭璞注《尔雅》称引《仪礼》文学,屡屡称之为《礼记》,这可能是《仪礼》的经文之后大多附有‘记‘的缘故。何休《公羊》注在引用《仪礼》经文或记时,则每每混称,而不加区别。据清儒段玉裁考证,汉代《礼》十七篇的标题前,并没有‘仪‘字。东晋元帝时,荀崧奏请置《仪礼》博士,才开始有《仪礼》之名,但尚未成为通称。如唐人张参《五经文学》引《仪礼》文字很多,但都只说‘见《礼经》‘。唐文宗开成年间石刻九经,《礼经》用《仪礼》之名,于是成为通称,沿用至今。但《礼经》之名也依然使用。

    学者还每每称《仪礼》为《士礼》,原因是先秦好以篇首的几个字作为篇名或书名,《仪礼》十七篇的首篇是《士冠礼》,所以以其篇首之字而名之为《士礼》。也有学者认为,《士礼》的得名当由内容而起,因为《仪礼》所记,以士的礼仪为主。

    汉代《仪礼》的传本有四种,即大戴本、小戴本、庆普本和刘向《别录》本,四种传本都将《仪礼》十七篇分为冠婚、朝聘、丧祭、射乡等四类,但是十七篇的顺序只有《士冠礼》、《士昏礼》、《士相见礼》三篇是相同的,其余各篇则不尽相同。四种传本的篇序,戴德本以冠、昏、丧、祭、乡、射、朝、聘等八条大纲为序排列各篇,《丧服》一篇相传为子夏所作、故列在最后。刘向《别录》本则将有关冠、昏、乡、射、朝、聘的十篇居先,而将有关丧、祭的七篇列后,这可能是前十篇为吉礼,后七篇属凶礼的缘故,全书依吉、凶、人神为序。戴圣本的次序最为混乱,几乎没有条理可寻。1957年,甘肃武威磨嘴子6号汉墓出土一批西汉晚期抄写的《仪礼》竹、木简,共496支。据简的形制及内容,可以分为甲、乙、丙三种文本。甲本木简包括《士相见》、《服传》、《特牲》、《少牢》、《有可》、《燕礼》、《泰射》等七篇;乙本木简只有《服传》一篇;丙本为竹简,只有《丧服》一篇。其篇次不仅与今本《仪礼》不同,而且与二戴本不同,有学者认为,这可能就是东汉时即已失传的后(苍)氏之庆普传本。从文字上看,丙本的《丧服》为单经本,经文之下没有传文;而甲本和乙本的《服传》都只有传文而没有经文,即所谓‘单传本‘,与今天所见经、传合一的文本不同,证明西汉时经文和传文是各自独立成书的。郑玄注《仪礼》时,认为二戴本‘尊卑吉凶杂乱‘,不可取从;而刘向《别录》本‘尊卑吉凶次第伦序‘,所以采用的是刘向《别录》本。

    《仪礼》十七篇的内容,及于上古贵族生活的各个方面。宋人王应麟依照《周礼春官大宗伯》对礼的划分方法,将十七篇分为四类:《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有司》等三篇记祭祀鬼神、祈求福佑之礼,属于吉礼;《丧服》、《士丧礼》、《既夕礼》、《士虞礼》、等四篇记丧葬之礼,属于凶礼;《士相见礼》、《聘礼》、《觐礼》等三篇记宾主相见之礼,属于宾礼;《士冠礼》、《士昏礼》、《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大射礼》、《公食大夫礼》等七篇记冠昏、宾射、燕飨之礼,属于嘉礼。其实,《仪礼》的篇数至今是一个悬而未决的疑案。郑玄引刘向《别录》,说《仪礼》为十七篇,但又说《别录》称《既夕礼》为《士丧礼下篇》,称《有司彻》为《少牢下篇》,如此,则《别录》所见《仪礼》应该只有十五篇,可能另有两篇已经失传。王充在《论衡谢短》篇中说‘今《礼经》十六‘,这是他所见《仪礼》的篇数。而荀悦《汉纪》则说:‘高堂生传《士礼》十八篇。‘可谓莫衷一是。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021:58回复此发言

    32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据《汉书艺文志》,汉代的《仪礼》有古文经和今文经两种。古文经是用先秦古文字书写的。《汉书艺文志》目录:‘《礼古经》五十六卷,《经》七十篇。‘前者为古文,后者为今文。所谓《礼古经》,出于鲁淹中(或说出于孔子壁中),有五十六篇。‘《经》七十篇‘,即高堂生所传的十七篇《士礼》,‘七十‘乃‘十七‘之误倒。今文经只有十七篇。比古文经少三十九篇。今、古文《仪礼》都有的十七篇,内容基本相同,只是文字上有差异,因此,《仪礼》实际上无所谓今古文的问题。古文经多出的三十九篇,因不在当时通行的礼经之中,人们多不传习,后来渐渐失传了,人们称其为‘逸礼‘,其面貌今已不可知,甚至连篇名也很难考索。

    《周礼》、《礼记》的郑玄注,以及其它一些古书的注疏中,曾经提到《天子巡狩礼》、《朝贡礼》、《烝尝礼》、《王居明堂礼》、《古大明堂礼》等篇名,王应麟认为就是三十九篇‘逸礼‘之属。元儒吴澄又将这些文字分类汇辑,附在《仪礼》各篇之后。但也有学者认为,三十九篇‘逸礼‘传授不明,又无师说,可能是子虚乌有之物。清人邵懿辰认为,后人所引及吴氏所辑,内容与十七篇所记不相类,文字也不古朴,很可能是后人的伪作,而不是当时通行的礼。

    二、《仪礼》的作者与撰作年代

    关于《仪礼》一书的作者及其年代,自古以来就存在分歧。古文经学家认为是周公所作,今文经学家认为是孔子所作。古代的学者大都踵此二说。如崔灵恩、陆德明、贾公彦、郑樵、朱熹、胡培翚等都持周公手作说,他们根据《礼记明堂位》‘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的记载,认定周公所制的‘礼‘,就是《仪礼》及《周官》等书,是周公损益三代制度而写成的;他们还认为,《仪礼》词意简严,仪节详备,非周公不能作。而司马迁、班固等则认为《仪礼》是孔子所作,说孔子慨叹周室衰微,礼崩乐坏,因而追迹三代之礼而作此书。

    以上两说,以孔子作《仪礼》说比较合理。据《礼记杂记》记载,恤由死后,鲁哀公曾派孺悲向孔子学习士丧礼,‘《士丧礼》于是乎书‘。也就是说,《仪礼》的《士丧礼》在这时经过孔子的传授被正式记录下来了。皮锡瑞《三礼通论》、梁启超《古书真伪及其年代》据此认为,这是孔子作《仪礼》的明证,并进而推论其余十六篇也是孔子所作。他们还认为,《仪礼》文字风格与《论语》非常相似,其内容与孔子的礼学思想也完全一致,例如孔子很重视冠、昏、丧、祭、朝、聘、乡、射等八礼,而《仪礼》十七篇正是记述这八种礼仪的,这不能说是巧合。邵懿辰等断言,《仪礼》十七篇并不是经历了秦火而残存的篇数,而是孔子教授弟子的原典,十七篇的内容已经足以总揽礼的大纲。但是,也有学者怀疑《杂记》所记的真实性,清人崔述《丰镐考信录》就说:‘今《士丧礼》未必即孔子之所书。‘从周代金文以及《尚书》、《逸周书》、《国语》、《左传》、《毛诗》等文献看,周代已经出现了一些比较程式化的仪礼,贵族们经常举行各种典礼,如冠礼、觐礼、聘礼、飨礼、丧礼等,其仪节与《仪礼》所见有相同或相似之处。近人沈文倬先生认为,《礼记杂记》所说的《士丧礼》,实际上包括《丧服》、《士丧礼》、《士虞礼》、《既夕礼》等四篇,后三篇记述的是丧礼的连续过程,《丧服》记述的是丧礼中的服饰,内容贯通,缺一不可,著成的年代应该比较相近,大约在鲁哀公末年至曾悼公初年,即周元王、定王之际。而《仪礼》一书,则是公元前5世纪中期到4世纪中期的一百多年中,由孔门弟子及后学陆续撰作的。沈说较为公允。

    《仪礼》十七篇,除《士相见礼》、《大射礼》、《少牢馈食礼》、《有司彻》等四篇之外,其余各篇之末都有‘记‘。一般认为,记是孔门七十子之徒所作。《丧服》一篇体例较为特殊,经与记均分章分节,其下又有‘传‘。传统的说法认为,‘传‘是孔子门人子夏所作。但是,也有人认为,此子夏为汉代人,与孔子的门人子夏同名,而非一人。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021:58回复此发言

    33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三、《仪礼》的传授与研习

    据《史记》记载,西汉初最早传授《仪礼》的是高堂生。《汉书儒林传》:‘汉兴,然后诸儒得修其经艺,讲习大射,乡饮之礼。……诸学多言礼,而高堂生最本。礼固自孔子是,而其经不具。及至秦焚书,书散亡益多。于今独有《士礼》,高堂生能言之。‘一般认为,高堂生把《仪礼》传给萧奋,萧奋传给孟卿,孟卿传给后苍,后苍传给大戴(戴德)、小戴(戴圣)、庆普,这就是汉代的《礼》学的所谓五传弟子。但是,《史记儒林传》所记,在萧奋只前还有徐氏,萧奋之《礼》当得自徐氏,徐氏与高堂生的关系不详。《礼》为五经之一,最初的《礼》博士是谁,今已不可考。宣帝时,博士后苍以《诗》、《礼》名世。据《汉书艺文志》,后苍以《礼》授‘沛闻人通汉子方、梁戴德延君、戴圣次君、沛庆普孝公。……由是《礼》有大戴、小戴、庆普之学‘。西汉政府设立的《易》、《诗》、《春秋》‘五经博士‘,都是今文经学。《礼》也不例外,大、小戴及庆氏三家也都是今文经学,其中,大、小戴列于学官,庆氏不立于学官。

    最早为《仪礼》全书作注是的郑玄,此前只有少数人为《仪礼》的某些篇作过注,如马融作的《丧服注》即其例。郑玄的情况已在介绍《周礼》时谈到,此处不再重复。郑玄的《仪礼注》和《周礼注》一样,文字精审,要言不烦,博综众家,兼采今古文,受到广泛的欢迎,成为《仪礼》研究的不祧之祖。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士族严辨宗法血统,《仪礼丧服》根据服丧者的嫡庶亲疏身份,对丧服的样式作了严格的规定,因而《丧服》研究成为当时的时尚,著述极多。唐代学者在总结两汉、魏晋南北朝经学的基础上作《九经疏》,其中的《仪礼》疏是由贾公彦做的。遗憾的是,尽管贾氏的《周礼疏》赢得了很高的学术声誉,但《仪礼疏》得到的评价并不高,原因是魏晋时《丧服》独盛,其它各篇研究较差,所以贾氏作《仪礼疏》时,《丧服》一篇所引章疏有袁准、孔伦等十几家,材料比较丰富,而其余各篇所引,只有南齐的黄庆、隋的李孟哲两家,详略十分悬殊,而且黄、李二家的注水平也不高,连贾氏自己都不满意。

    唐以《易》、《诗》、《书》、《三礼》、《三传》等‘九经‘,考课取士。按经文自数的多少,将‘九经‘分为三等,《礼记》、《左传》为大经,《毛诗》、《周礼》、《公羊》为中经,《周易》、《尚书》、《仪礼》,《谷梁》为小经。由于《礼记》的字数比《左传》少,所以,攻大经者竟相读《礼记》;中经与小经之中,《周礼》、《仪礼》、《公羊》、《谷梁》四经或文字艰深,或经义晦涩,难收速效,故鲜有攻读者,这是‘三礼‘之学中衰的重要原因。

    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王安石改革科举制度,宣布废罢诗赋及明经诸科,《仪礼》也在废罢之列。古代科举分房阅卷,从此之后,再无《仪礼》之房,因此,诵习《仪礼》的学者寥若晨星,《仪礼》屡经翻刻,讹脱衍倒之处在在多有,但由于诵习者少,很少有人问津。朱熹曾慨叹:《仪礼》人所罕读,难得善本。元、明两朝,学者高谈心性理气,多不愿研究以名物制度为主的《仪礼》,所以《仪礼》之学益微,不绝如缕。

    有清一代,是《仪礼》之学的极盛期,名家迭出,著述宏富,学术水平也远超前贤。清代的《仪礼》研究,始于顾炎武。康熙初,顾炎武以唐开成石经校明北监本‘十三经‘,发现《仪礼》一脱误最多,他在《九经误字》中曾详加胪列。稍后,张尔岐作《仪礼郑注句读》,附《监本正误》、《石经正误》二卷,详校《仪礼》经注之误。其后有许多学者致力于《仪礼》的校勘和研究,由于他们不懈的努力,《仪礼》的原貌基本恢复,为《仪礼》研究的深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清代《仪礼》研究的代表性著作,是胡培翬的《仪礼正义》。胡培翬,安徽绩溪人,自祖父胡匡衷起,一门四世皆致力于《仪礼》研究,积淀深厚。胡培翬本人又以四十年之功,作《仪礼正义》四十卷,成为《仪礼》研究集大成的著作。胡氏把自己的工作概括为四点:一、‘补注‘,即补充郑注之不足;二、‘申注‘,即申述郑注之义蕴;三、‘附注‘,与郑注相异而义又可通的说法,附而存之,以资研究;四、‘订注‘,即订正郑注的错误。此书不仅对以往《仪礼》研究的成果作了全面总结,解决了许多难点,而且新见迭出,使《仪礼》研究跃上了全新的台阶。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021:58回复此发言

    34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四、《仪礼》的价值

    《仪礼》一书,记载的是先秦的礼仪制度,时过境迁,它是否已经没有任何价值可言了呢?回答是否定的。

    首先,《仪礼》作为一部上古的经典,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此书材料,来源甚古,内容也比较可靠,而且涉及面广,从冠婚飨射到朝聘丧葬,无所不备,犹如一幅古代社会生活的长卷,是研究古代社会生活的重要史料之一。书中记载的古代宫室、车旗、服饰、饮食、丧葬之制,以及各种礼乐器的形制、组合方式等等尤其详尽,考古学家在研究上古遗址及出土器物时,每每要质正于《仪礼》。《仪礼》还保存了相当丰富的上古语汇,为语言、文献学的研究提供了价值很高的资料。《仪礼》对于上古史的研究几乎是不可或缺的,古代中国是宗法制社,大到政治制度,小到一家一族,无不浸润于其中。《仪礼》对宗法制度的的阐述,是封建宗法制的理论形态,要深刻把握古代中国的特质,就不能不求于此。此外,《仪礼》所记各种礼典,对于研究古人的伦理思想、生活方式、社会风尚等,都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其次,尽管宋代以后,《仪礼》一书在学术界受到冷落,但在皇室的礼仪制度中,《仪礼》始终是作为圣人之典而受到尊重的。从唐代的开元礼到宋代的《政和五礼新仪》、《大明集礼》,乃至《大清会典》,皇室主要成员的冠礼、婚礼、丧礼、祭礼,以及聘礼、觐礼等,都是以《仪礼》作为蓝本,加以损益而成的。

    再次,由于佛教的传入,使民间的传统生活习惯发生很大变化,如果听之任之,则中国的传统文化将有全面佛教化的可能。宋代的有识之士如司马光、朱熹等,意识到《仪礼》中的礼制是中国儒家文化的典型,如果它从中国社会彻底消失,那将是儒家文化的彻底消失。他们顺应时势、对《仪礼》进行删繁就简,取精用弘的改革,摘取其中最能体现儒家人文精神的冠、婚、丧、祭诸礼,率先实行,并在士大夫阶层中加以提倡,收到了比较积极的成效。可见,《仪礼》在宋代时还起过捍卫民族文化的作用。

    最后,《仪礼》在在今天还有没有价值可言呢?回答是肯定的。但这并不是说要恢复《仪礼》的制度,而是说应该利用《仪礼》礼义中的合理内核。《仪礼》中的许多礼仪,是儒家精心研究的结晶,有许多思想至今没有过时。对于这一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我们应该保持应有的尊重,并以科学的态度加以总结,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所用。今礼之中有古义,人们不自知罢了;古礼也可以今用,这正是我们应该象王安石、朱熹那样,认真研究的课题。有关《仪礼》中的礼仪,我们将在后面作比较详细的介绍,此处从略。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021:58回复此发言

    35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阐发礼义的妙语集萃--《礼记》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之八

    阐发礼义的妙语集萃--《礼记》

    在《三礼》中,《礼记》最晚取得经的地位,但却是后来居上,成为礼学大宗,大有取代《仪礼》、《周礼》之势。《礼记》多格言妙语,文字生动,富有哲理,所以受到广泛欢迎。不管自己是否意识到,中国士民很少有不受它的影响的。

    一、《礼记》的成书

    古人把解释经典的文字称为‘记‘,《礼记》原本是《仪礼》的‘记‘。《仪礼》的记有两种,一种是附于《仪礼》各篇正文之后的‘记‘,旨在对仪节的语焉不详之处作补充,而不涉及礼所蕴涵的深意。文字多为零句散语,不相连缀。另一种是单行的记,各自独立成篇,既有对孔子言论的追记,也有礼学思想的阐发,还有对古代制度的描述等,内容要丰富得多,数量也明显超过前者,《礼记》各篇就属于这一类。单行的‘记‘战国时期很流行,但秦火之后,一度销声匿迹。

    西汉景帝、武帝之际,河间献王刘德从民间得到一批‘古文先秦旧书‘,其中有‘礼记‘,但未提及篇数。《汉书艺文志》礼类有‘《记》百三十一篇‘,当是献王所得《礼记》的篇数。西汉时,《记》是依附于《礼经》而流传的,性质类似于今人所说的参考资料,不可能列入学官。西汉末年,刘歆校理秘府文献,见到的‘记‘只有一百三十篇,但另有《明堂阴阳记》三十三篇、《孔子三朝记》七篇、《王氏史氏记》二十一篇、《乐记》二十三篇,总共有二百十四篇。刘歆作《别录》,对《礼记》各篇所属的门类逐篇作了说明,如‘属通论‘、‘属吉事‘、‘属丧服‘等。汉代流传的《记》可能不止于此数,所以,近人洪业先生有‘两汉学者所传之《礼》,经有三而记无算‘之说。

    《记》尽管没有经的地位,但依然受到汉儒重视。宣帝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的石渠阁会议上,闻人通汉、戴圣在发言中就引用了《记》。当时许多学者都有自己的《记》的选辑本。经过比较和淘汰,到东汉中期形成了《大戴礼》和《小戴礼》两种比较权威的辑本。郑玄《六艺论》说,戴德、戴圣叔侄二人传授礼学,‘戴德传《记》八十五篇,则《大戴礼》是也。戴圣传《礼》四十九篇,则此《礼记》是也‘。(孔颖达《礼记正义》引)大小戴《礼记》与古文《记》是怎样的关系,郑玄没有提到。晋人陈邵在《周礼论序》提出《小戴礼》是删《大戴礼》而成的说法:‘戴德删古礼二百四篇为八十五篇,谓之《大戴礼》;圣删《大戴礼》为四十九篇,是为《小戴礼》。后汉马融、卢植诸家考诸家同异,附戴圣篇章,去其繁重,及所叙略而行于世,即今之《礼记》是也。‘(《经典释文叙录》引)《隋书经籍志》大体沿袭此说,但又说马融在《小戴礼记》中增入《月令》、《明堂位》、《乐记》等三篇,所以才有四十九篇之数。这一说法流传很广,但漏洞很多。清代学者戴震、钱大昕、沈钦韩、陈寿祺、毛奇龄,以及洪业等都曾加以驳斥,其要点可归纳如下。

    首先,若如其说,则二书篇目应该完全不同。但是,今天见存的大、小戴《礼记》中都有《哀公问》和《投壶》。此外,《曲礼》、《礼器》、《祭法》、《祭义》、《文王世子》、《曾子问》、《间传》、《檀弓》、《王制》是《小戴记》篇名,而《汉书》、《五经异义》、《白虎通》、《毛诗》等引及时,称引自《大戴记》。说明它们也为大、小戴《礼记》所共有。

    其次,《汉书曹褒传》说曹褒的父亲曹充‘持庆氏礼‘,‘传《礼记》四十九篇‘。‘庆氏礼‘是后仓弟子庆普所传之礼。庆普与二戴是同时代人,而庆氏礼已有四十九篇之数。《后汉书桥玄传》说戴圣的弟子桥仁‘著《礼记章句》四十九篇‘,说明四十九篇之数在马融之前已有。而刘歆《别录》的《礼记》篇目中有《乐记》,可见《乐记》也非马融所增。

    再次,大、小戴是武帝、宣帝时人,刘歆是哀帝、平帝时人。二戴怎么可能去删刘歆编次的《礼记》?此外,《大戴记》文字多有见于《小戴记》的,如《曾子大孝》见于《小戴记》的《祭义》;《诸侯衅庙》见于《小戴礼》的《杂记》。《朝事》与《聘义》,《本事》与《丧服四制》也颇有相同之处。如果说小戴为‘去其繁重‘而删大戴,就无法解释这种现象。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022:02回复此发言

    36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许慎《五经异义》多次引及《记》,但不称‘大戴‘、‘小戴‘,而称‘礼戴‘或‘大戴‘。洪业先生认为,可能最初有《礼戴记》,而后有《大戴记》。因为收录的篇数多,故称《大戴记》。‘大戴礼‘,犹言‘增广戴礼‘。东汉末,郑玄作《三礼注》,《礼记》取的是《小戴礼》,也就是今天的《礼记》。郑玄是著名的经学大师,《礼记》由此摆脱了经的附庸地位,一跃而与《周礼》、《仪礼》并列。《大戴礼》由此一落千丈,虽然有北周的卢辩为之作注,但很少有人传习,到唐代就亡佚大半,仅剩三十九篇。

    二、《礼记》的分类与作者

    《礼记》四十九篇,内容庞杂,孔颖达《礼记正义》引《郑目录》分之为九类:

    1、通论十六篇:《檀弓上》、《檀弓下》、《礼运》、《玉藻》、《大传》、《学记》、《经解》、《哀公问》、《仲尼燕居》、《孔子闲居》、《坊记》、《中庸》、《表记》、《缁衣》、《儒行》、《大学》

    2、丧服十一篇:《曾子问》、《丧服小记》、《杂记上》、《杂记下》、《丧大记》、《问丧》、《服问》、《奔丧》、《间传》、《三年问》、《丧服四制》

    3、吉礼七篇《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投壶》

    4、制度六篇:《曲礼上》、《曲礼下》、《王制》、《礼器》、《少仪》、《深衣》

    5、祭礼四篇:《郊特牲》、《祭法》、《祭义》、《祭统》

    6、明堂阴阳二篇:《月令》、《名堂位》

    7、世子法一篇:《文王世子》

    8、子法一篇:《内则》

    9、乐记一篇:《乐记》

    四十九篇不出于一人之手,各篇的作者,学者间颇有异说。《汉书艺文志》礼类‘《记》百三十一篇‘下班固自注:‘七十子后学所记者也。‘认为是孔门弟子各记所闻而成,但没有谈到各篇的具体作者。《史记孔子世家》说‘子思作《中庸》‘。《隋书音乐志》引梁朝学者沈约之说:‘《月令》取《吕氏春秋》,《中庸》、《表记》、《坊记》、《缁衣》,皆取《子思子》,《乐记》取《公孙尼子》。‘孔颖达《礼记正义》则说:‘《中庸》是子思伋所作,《缁衣》是公孙尼子所撰。郑康成云:《月令》,吕不韦所修。卢植云:《王制》,谓汉文时博士所录。其余众篇,皆如此例,但未能尽知所记之人也。‘

    但也有学者认为《礼记》是西汉的作品。如三国魏张揖《上广雅表》说是‘鲁人叔孙通撰置《礼记》‘,徐坚《初学记》说是西汉礼学家后苍所撰。还有学者认为,《礼记》的基本材料出于七十子之徒,但经过了汉儒的加工或窜乱,如陆德明《经典释文叙录》云:‘《礼记》者,本孔子门徒共撰所闻,以为此记,后人通儒各有损益。‘赵匡《春秋集传纂例》说:‘《礼记》诸篇,或孔门之后末流弟子所撰,或是汉初诸儒私议之,以求购金,皆约《春秋》为之。‘何异孙《十一经问对》说,《礼记》‘孔子说,七十二子共撰所闻以为之记,及秦汉诸儒录所记以成编,多非孔子之言,凡‘子曰‘者,多假托。‘

    近人沈从文先生曾长期从事文物工作,他从周秦两汉墓葬所反映的制度来判断《礼记》的年代。他说:‘所发墓葬,其中制度,凡汉代者,以《礼记》证之皆不合;凡春秋、战国者,以《礼记》证之皆合;足证《礼记》一书必成于战国,不当属之汉人也。‘(《顾颉刚学术文化随笔》176页引)有关《礼记》作者和年代的争论,旷代持久,长期不能定于一说。笔者认为,《礼记》中属于‘吉礼‘的《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的各篇,内容依附于《仪礼》;属于‘丧服‘和‘祭礼‘的各篇,内容也与《仪礼》的丧祭之礼一贯;因此他们的年代当与《仪礼》不离左右。《曲礼》、《礼器》、《少仪》、《深衣》、《乐记》、《内则》等篇,学者多信为孔门弟子之作。‘通论‘的各篇的年代一直有争议。

    近年,湖北荆门郭店1号楚墓出土一批儒家文献,其中《缁衣》一篇与今本《礼记缁衣》基本相同。此外又有《性自命出》一篇,文中‘性自命出,命自天降‘等语,与子思《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的意思一致,证明沈约‘《中庸》、《表记》、《坊记》、《缁衣》,皆取《子思子》‘的说法大致可信。有趣的是,上海博物馆从香港购回一批走私出境的战国楚竹书,其中不仅有《缁衣》、《性自命出》篇,而且有《礼记》中的《孔子闲居》和《大戴礼记》中的《武王践阼》篇。两批楚竹书与大小戴《礼记》的文字相同、类似,或者可以互相印证的地方很多。据此可以推断,‘通论‘各篇当如班固所说,是‘七十子后学所记者‘,也是先秦的文献(说详拙作《郭店简与〈礼记〉的年代》,载《中国哲学》21辑)。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022:02回复此发言

    37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三、《礼记》的人本主义思想

    礼的灵魂,是西周以来的人本主义思想。由于体例的限制,《仪礼》对于礼所要表达的思想几乎没有涉及。而《礼记》则对此作了相当充分的论述。作者每每通过对某些历史事件的叙述,来凸现以人为本的立场。行文生动,娓娓道来,有很强的感染力。下面介绍《檀弓》所及的几个例子。

    殷代盛行‘人殉‘(用活人殉葬)、‘人祭‘(以人为祭品)的风俗。到了周代,由于人本主义思想的兴起,这种风俗从总体上得到了抑止,但依然存在。因此,礼家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继续向这种野蛮的风俗作斗争。齐国大夫陈子车客死在卫国后,他的妻子和家宰准备用活人殉葬。陈子车的弟弟陈子亢到卫国奔丧,闻讯后,坚决反对,认为‘以殉葬,非礼也!‘为了制止这一行为,他对陈子车的妻子和家宰说,如果一定要用活人殉葬,你们就是最合适的人选!陈妻等不得不罢休。无独有偶,有一位名叫陈乾昔的,临终之前要求儿子做一口大棺材,让两个婢女在他的左右两边殉葬。陈乾昔死后,他的儿子没有照他的要求办,说:‘以殉葬,非礼也!‘礼家对殉葬的态度如此。

    礼缘人情而作,礼家十分看重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认为是判断为政得失的重要标志之一。宋国有一位守城的士兵死了,司城子罕‘哭之哀‘。晋国的探子回去报告了这一情况,认为这表明宋国统治者一定深得民心,所以千万不能去进攻。孔子很赞赏晋国的探子,因为他懂得民心向背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与此相反,晋大夫荀盈去世而尚未安葬,晋平公就饮酒作乐,并让乐师师旷和近臣李调陪饮。杜蒉愤然上前责罚师旷、李调不能规劝国君的过错,晋平公惭愧无似,表示要永远记住杜篑的劝戒。这种鲜明的以人为本的立场,在《礼记》中可谓触目皆是,而且关怀的目光及于下层的普通民众。鲁国发生旱灾,穆公按照传统的风俗,要暴晒尪(wang)者,尪者是脊柱弯曲、面部向天的残疾人,古人认为上天哀怜尪者,怕雨水会灌进其鼻孔,所以不下雨。后来又要暴晒负责祈雨的巫婆。县子批评穆公‘虐‘、‘疏(迂阔)‘,并制止了这种残忍不人道的行为。

    礼家反对非正义的战争,尤其反对在战争中杀戮无辜。吴国军队侵略陈国,砍伐陈国神社的树木,杀死患有传染病的百姓。陈国的太宰噽指责说,‘自古以来,攻伐他国的军队都,不砍伐神社的树木,不杀害病人,不俘虏头发花白的老人,为的是体现人道。如今你们连病人都杀,可谓是‘杀害病人之师‘。‘礼家主张对为保卫正义而献身的人予以特殊礼遇。鲁国少年汪踦为保卫祖国而战死。古代未成年而死称为‘殇‘,殇者不得行成人丧礼。但鲁人决定破格为之举丧。孔子十分赞成,说他既然‘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就应该用成人之礼。

    《礼记》中处处投射出礼家人文关怀的光辉。最著名的无过于《檀弓》中‘孔子过泰山侧‘一节,一位妇女的公公、丈夫和儿子都被老虎咬死,依然不肯离开荒野,原因是惟有此处才没有苛政。孔子感慨地对学生说‘苛政猛于虎也‘。孔子此语成为后世反对暴政和苛捐杂税的思想武器。

    四、哲理与格言

    《礼记》一书,还广泛讨论了礼的本质、理论、运用等问题,富有哲理,为后人留下了弥足珍贵的思想资源。

    《礼运》通论礼的本原和礼制的演变,将五帝三王之政区分为‘大同‘与‘小康‘两个阶段。孔子关于大同世界的论述,展示了儒家理想的蓝图,洪秀全、康有为、孙中山等都受到过‘天下为公‘思想的影响,他们的理想国中都有大同世界的影子。

    《乐记》是我国最早的音乐理论著作,提出了‘乐本于心‘、‘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者天地之和‘、‘声音之道与政通‘、‘乐以象德‘等重要观点。

    《学记》是我国最早的系统记述教育制度、教学内容、教育理论著作,提出了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地位、教学相长、因时施教、启发式教学、循序前进等一系列教学原则。

    《经解》解说六经在教育中的不同目标,《诗》教使人温柔敦厚,《书》教使人通达、知史,《乐》教使人广博、驯良,《易》教使人洁净、精微,《礼》教使人恭俭、庄敬;《春秋》之教使人知晓著史体例。六经失修,人民就会愚、诬、奢、贼、烦、乱。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022:02回复此发言

    38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王制》是汉文帝命博士诸生杂采六经古注而作,意在损益虞夏商周之制,以定一王之法。篇中历述王者颁爵制禄、封邦建国、设官分职、朝聘巡狩、井田、教化刑禁、述职考绩、征税贡物、丧祭国用、选士养老等制度,颇似一篇完整的施政大纲。

    《月令》采辑《吕氏春秋》十二纪首章而成,不仅完整地记述一年十二月的天文、气象、物候,而且按照阴阳消长和五行相生的理论,安排四时十二月的政令、农事。

    《礼记》中充满传诵千古的格言,琅琅上口,便于记诵和引用,这是《礼记》得以流传的重要原因之一。例如:

    毋不敬,俨若思,安定辞,安民哉。(《曲礼》)

    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免。(《曲礼》)

    在朝言朝,朝言不及犬马。(《曲礼》)

    大学之道,在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大学》)

    君子慎其独。(《大学》)

    富润屋,德润身。(《大学》)

    君子不失足于人,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表记》)

    口惠而实不至,怨菑及其身。(《表记》)

    小人溺于水,君子溺于口,大人溺于名,皆在其所亵也。(《缁衣》)

    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体。(《缁衣》)

    儒有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不祈土地,立义以为土地,不祈多积,多文以为富。(《儒行》)

    不临深而为高,不加少而为多。(《儒行》)

    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中庸》)

    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中庸》)

    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中庸》)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中庸》)

    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温故而知新,敦厚以崇礼。(《中庸》)

    君子贵人而贱己,先人而后己。(《坊记》)

    善则称人,过则称己。(《坊记》)

    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经解》)

    内乱不与焉,外患弗辟也。(《杂记下》)

    张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张,文武弗为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杂记下》)

    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乐记》)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学记》)

    教学相长。(《学记》)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礼运》)

    在古代中国,《礼记》的思想和格言可谓家喻户晓,代代流传,成为人们立身、处事的准则。甚至不识字的民众,也能熟知《礼记》中的许多格言,这正是《礼记》的魅力之所在。

    五、《礼记》的流传与影响

    《仪礼》、《周礼》文字古奥,内容繁复,枯燥难读。而《礼记》的文字每每可与《周礼》、《仪礼》联系,被认为是打通《周礼》、《仪礼》的桥梁;其内容,上可探索阴阳,穷析物理,推本性命,下而及于修身齐家,民生日用。既能严礼乐之辨,又可究度数之详。所以,两汉以来,每每为学者所乐道。

    宋代大儒都很推崇《礼记》。程颢认为《礼记》多传圣门绪余,‘如《乐记》、《学记》、《大学》之类,无可议者;《檀弓》、《表记》、《坊记》之类,亦甚有至理,惟知言者择之。如《王制》、《礼运》、《礼器》,其书亦多传古意。‘朱熹说:‘《大戴礼》冗杂,其好处已被小戴采摘来做《礼记》了。‘实际上是说《礼记》集中了古文《记》的精华。朱熹采撷《曲礼》等文,撰《学礼》十五篇,收入《仪礼经传通解》中。

    明儒柯尚迁说‘《曲礼》、《内则》、《少仪》实《古礼经》篇名‘,又说:‘《曲礼》‘毋不敬‘四言,实古帝王相传格言。‘‘《内则》之教,先王所以立父子、夫妇之大伦矣。教子之道,必有《少仪》之礼,外傅之教始详,亦古经也,而孝弟教本推及于长幼、朋友二伦,皆立于《少仪》之中矣。‘(《曲礼全经类释自序》)

    朱升说:‘《仪礼》,经也,所记者名物制度;《礼记》则传其意焉。远古无传,则求其数也难,不若姑因其义之可知者,使学者尽心焉,以求古圣制作之意,而通乎其余,此设科者不得不舍经而求传也。‘(《经义考》卷一百三十九)

    虞集说,《礼记》一书,‘曾子、子思道学之传在焉。不学乎此,则《易》、《诗》、《书》、《春秋》未易可学也‘,而且尧、舜、三代之遗说,‘舍此几无可求者。‘(《经义考》卷一百三十九)。

    唐太宗命国子祭酒孔颖达等为《易》、《诗》、《书》、《礼》、《春秋》等五经作新疏,以资讲习。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现象是用《礼记》代替了《仪礼》。孔颖达疏集南学与北学之长,广采旧文,词富礼博,犹如依山铸铜,煮海为盐,为学者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唐以‘九经‘取士,按字数多少将九经分为三等:《礼记》、《左传》为大经;《毛诗》、《周礼》、《公羊》为中经;《周易》、《尚书》、《仪礼》、《糓梁》为小经。由于《礼记》的文字比《左传》少,文字也相对浅近,故儒生多舍《左传》而读《礼记》,使得《礼记》之学大盛。王安石在科举考试中废《仪礼》而存《礼记》之科,使《礼记》之学进一步压倒《仪礼》。

    使得《礼记》的地位日益上升的另一个原因,是学术界对《大学》、《中庸》的彰显。韩愈为了建立儒家的圣学道统,从《礼记》中发掘出《大学》、《中庸》,认为是与《孟子》、《易经》同等重要的‘经书‘,‘遂为千万世道学之渊源‘(陈澔《礼记集说自序》语)。宋儒唱和韩说,张载说:‘《中庸》、《大学》出于圣门,无可疑者。‘朱熹认为《大学》是‘初学入德之门‘,《中庸》是‘孔门传授心法之书‘,并将它们从《礼记》中抽出,与《论语》、《孟子》合称《四书》,与《六经》并行,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前圣继绝业,为万世开太平。从元皇庆二年起,考试科目必须在《四书》中出题,《四书》便成为士子必读之书。

    宋代《礼记》研究的重头之作是卫湜的《礼记集说》。此书兼取郑注、孔疏、陆德明《经典释文》,博采一百四十四家之说,翦除芜蔓,撮举枢要,详而且明,使读者能‘因众说之浅深,采一经之旨趣,详而度数,精而性理,庶能贯通而尽得之矣‘(《礼记集说自序》)。

    元儒陈澔作《礼记集说》三十卷,因陈氏号云庄,故又名《云庄礼记集说》。此书较卫湜书简便,但多失古义,好以空言推义理,舛误也比较多。明永乐十二年,胡广奉诏修《五经大全》,其中《礼记大全》采诸儒之说共四十二家,为学者一时所重。

    清代《礼记》之学的重要著作有《钦定礼记义疏》、纳兰性德《礼记集说补正》、李光坡《礼记述注》、方苞《礼记析疑》、朱轼的《礼记纂言》、朱彬《礼记训纂》、孙希旦《礼记集解》等。其中以孙希旦《礼记集解》为成就最高,此书博参宋元以来诸家之说,以发明古义,新见叠出,读者可以参阅。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022:02回复此发言

    42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冠者礼之始也:冠礼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之九

    冠者礼之始也:冠礼

    远古氏族社会时代,曾流行过一种‘成丁礼‘。氏族中的未成年者,可以不参加生产、狩猎活动,也不必参加战争,氏族对他们有哺育和保护的责任。但在他们到达成人的年龄后,氏族则要用各种方式测验其体质与生产、战争技能,以确定其能否取得氏族正式成员的资格。随着社会的发展,成丁礼在绝大多数地区都消失了,而中国的儒家看到了它的合理内核,将它加工改造为‘冠礼‘,作为人生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仪礼》有《士冠礼》一篇,详细记载士之子举行冠礼的详细仪节。《礼记》有《冠义》一篇,说解冠礼的含义。

    一、成人之者,将责成人礼焉

    行冠礼之年,也就是进入成年的年龄,有一定讲究。儒家认为,人的成长离不开学习,不同的年龄段有不同的学习内容。《礼记内则》说,六岁,教以数目与四方之名;八岁,教以礼让,示以廉耻;九岁,教以朔望和六十甲子;十岁,离开家庭,住宿在外,向老师学习‘书计‘(文字)、‘幼仪‘(奉侍长者的礼仪),以及有关的礼的篇章和日常应对的辞令;十三岁,学习音乐、诵读《诗经》,练习称为《勺》的舞蹈(文舞);十五岁之后称为‘成童‘,练习称为《象》的舞蹈(以干戈为道具的武舞),以及射箭和御车。经过七年的学习,也就是到了二十岁,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文化知识的基础,而且血气强盛,身体发育成熟,能够独立面对社会,《礼记曲礼》说‘男子二十冠而字‘,此时可以为之举行成年礼。成年以后,还要进入更高层次的学习,学习的内容,《礼记内则》有具体的记载。

    人既成年,为什么要举行仪式?它究竟暗含了怎样的意义?《礼记冠义》说:‘成人之者,将责成人礼焉也。责成人礼焉者,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礼行焉。将责四者之行于人,其礼可不重欤?‘可知,举行这一仪式,是要提示行冠礼者:从此将由家庭中毫无责任的‘孺子‘转变为正式跨入社会的成年人,只有能履践孝、悌、忠、顺的德行,才能成为合格的儿子、合格的弟弟、合格的臣下、合格的晚辈,成为各种合格的社会角色。惟其如此,才可以称得上是人,也才有资格去治理别人。因此,冠礼就是‘以成人之礼来要求人的礼仪‘。

    二、筮日、筮宾,所以敬冠事也

    冠礼既是如此重要,在仪式中就会有特别的体现。首先,举行冠礼的日子要通过占筮的形式来选择,不得随意决定。选择吉日的仪节称为‘筮日‘。冠礼之所以要选吉日,《冠义》说是为了‘求其永吉‘,希望冠者从此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冠礼是家庭继承人的成年礼仪,是关系到家族的传承和发展的大事。古时如此郑重的仪式,必须在家庙进行。《冠义》解释说:‘行之于庙者所以尊重事,尊重事而不敢擅重事,不敢擅重事所以自卑而尊先祖也。‘有着以祖先的名义行礼的含义,也就是《礼记文王世子》所说的‘冠、取妻必告(告庙)‘的意思。

    日期确定后,作为冠礼的主人(将冠者的父亲),要提前三天通知各位同僚、朋友,邀请他们届时前来观礼。这一仪节称为‘戒宾‘,戒是告知、通报的意思。

    主人再次通过占筮的方法,从所通报的僚友中选择一位德高望重的人担任加冠的正宾,这一仪节称为‘筮宾‘。冠礼之日,正宾必须到场,否则不能成礼,所以,人选一经确定,主人要提前一天前往正宾家中作特别邀请。除此之外,还要特邀一位‘赞者‘,即协助正宾加冠的助手。通过占筮来确定冠日以及正宾的人选,都是郑重其事的表现,所以《冠义》说:‘古者,冠礼筮日、筮宾,所以敬冠事。敬冠事所以重礼,重礼所以为国本也。‘

    三、三加弥尊,加有成也

    冠礼的主体部分,是由正宾依次将缁布冠、皮弁、爵弁等三种冠加于将冠者之首。缁布冠实际上是一块黑布,相传太古时代以白布为冠,若逢祭祀,就把它染成黑色,所以称为缁布冠,这是最初的冠。冠礼先加缁布冠,是为了教育青年人不忘先辈创业的艰辛。周代贵族生活中已经不戴缁布冠,所以冠礼之后就搁置不用。其次是加皮弁,皮弁的形制类似于后世的瓜皮帽,用白色的鹿皮缝制而成,与朝服配套穿戴,地位要比缁布冠尊。最后加爵弁,‘爵‘通‘雀‘,爵弁所用质料与雀头的颜色(赤而微红)相似,故名。爵弁是协组国君祭祀等庄重的场合戴的,地位最尊。三次加冠,将地位最卑的缁布冠放在最前,地位稍尊的皮弁在其次,而将爵弁放在最后,每加愈尊,是隐喻冠者的德行能与日俱增,所以《冠义》说:‘三加弥尊,加有成也。‘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119:54回复此发言

    43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加冠之前,三种冠分放在三个竹器中,由三位有司捧着,从西阶的第二个台阶依次往下站立。加冠者在堂上有专门的席位,其位置因身份的不同而不同。嫡长子的席位设在阼阶之上,庶子(嫡长子的同母弟和异母兄弟)的席位在堂北偏东的地方。堂的面向都朝南,堂前有东、西二阶,东阶供主人上下堂专用,所以称为主阶,也叫阼阶;西阶供来宾上下堂,所以称为宾阶。《仪礼士冠礼》说:‘嫡子冠于阼,以著代也。‘‘著‘是彰显的意思,‘代‘是替代,阼阶之上是主人之位,让嫡长子在此加冠,意在突出他将来有资格取代父亲在家中的地位。

    加冠之前,先由赞者为冠者梳头,再用帛将头发包好,做好一切准备。为了表示洁净,正宾都要先到西阶下洗手,然后上堂到将冠者的席前坐下,亲手将冠者头上包发的帛扶正,然后起身,从西阶走下一级台阶,从有司手中接过缁布冠,走到将冠者席前,先端正其容仪,然后致祝辞说:‘月份和时日都很吉祥,现在开始为你加冠。抛弃你的童稚之心,慎养你的成人之德。愿你长寿吉祥,广增洪福。‘祝毕,亲手为他戴上缁布冠。接着由助手为冠者系好冠缨。冠者进房,脱去采衣,换上与缁布冠配套的玄端服出房,面朝南,向来宾展示。

    二加、三加之礼的仪节与此基本相同,只是第二次加冠时,正宾要从西阶走下两级台阶;第三次加冠时要走下三级台阶,因为捧持皮弁和爵弁的有司站在不同的位置。此外,每次加冠的祝辞略有变化,但意思相同,无非是勉励加冠者抛弃幼小嬉戏惰慢之心,而树立进德修业之志。这是前辈对冠者的衷心祝愿,是成年教育的重要内容。祝辞之后,冠者都要应答。每次加冠之后,冠者都要进房换上相应的服装,然后出房,向来宾展示。

    不难发现,冠礼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进行容体、颜色、辞令的教育,内中有很深的含义。《冠义》说:‘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义备,以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君臣正、父子亲、长幼和而后礼义立。‘人之所以区别于禽兽,是因为人懂得礼仪,而礼仪是以容貌端正、神色庄敬、辞令恭顺为基础的。要责以成人之礼,首先要从容体、颜色、辞令的教育开始,惟其如此,赞者、正宾才不厌其烦地为之梳理头发、扶正帛巾,并且让他展示体貌。《冠义》说‘冠者,礼之始也‘,正是这个意思。刘向在《说苑》中说,冠礼的意义在于‘内心修德,外被礼文‘,是‘既以修德,又以正容‘,又引孔子的话说:‘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可谓深得其旨。

    三加之礼完成后,举行醴冠者的仪式。冠者的席位在堂上的室门之西,正宾向冠者敬醴酒,并致祝辞:‘甘美的醴酒醇厚,上好的脯醢芳香。请下拜受觯,祭献脯醢和醴酒,以奠定你的福祥。承受那上天的美福,长寿之年犹不忘怀。‘冠者按照规定的礼节饮酒,然后起身离席,为冠礼圆满完成而拜谢正宾,正宾答拜还礼。

    四、巳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

    古人有姓、有名,还有字,如杜甫姓杜、名甫,字子美。诸葛亮复姓诸葛、名亮,字孔明。据《礼记内则》记载,上古时代,子孩生下来三个月,由母亲抱着去见父亲,父亲‘咳(hai)而名之‘,意思是拉着孩子的右手,用食指轻挠他的下巴,为之取名。二十年之后,当孩子长大成人,则要在冠礼上由正宾再为他取一个表字。

    在姓名之外取表字,为了表示对父亲所起之名的敬重。在古代的社会交往中,只有长辈对晚辈或者尊者对卑者可以直呼其名。平辈之间、晚辈对长辈则要以字相称,以示尊敬,否则就是失礼。也就是说,‘字‘是成人交际时使用的,所以《冠义》说:‘巳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

    正宾为冠者取字有严格的仪式。正宾从西阶下堂,站在正对西序之处,面朝东。主人从东阶下堂,站在正对东序之处,面朝东。冠者站在西阶下的东侧,面朝南。正宾为冠者取表字,并致祝辞:‘礼仪已经齐备,在此良月吉日,宣布你的表字。你的表字无比美好,宜为英俊的男士所有。适宜就有福佑,愿你永远保有。你的表字就叫‘伯某甫‘。‘周代的表字,首字表示排行,用伯、仲、叔、季表示,视情况而定;末字‘甫‘,或作‘父‘,是对男子的尊称;中间的‘字‘,一般与名的字义有联系,如孔丘,字仲尼父,仲是排行,尼与丘对应,丘是山丘,尼是尼山,是孔子出生的地方。末一字可以省略,所以孔子的字通常可以称仲尼。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119:54回复此发言

    44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目前我国大陆地区的民众已经很少有人再取字,但在海外华人区,以及韩国、日本等汉文化圈的文化人中,依然流行取字的风气。

    五、以成人之礼见尊者、长者

    冠礼完毕,冠者要拜见有关的尊长。先从西阶下堂,折而东行,出廷院的东墙,面朝北,拜见在这里等候的母亲,并献上干肉,以表敬意。母亲拜受后准备离去,冠者拜送,母亲又拜。这一过程中,作为儿子的冠者只对母亲拜一次,而母亲却拜了两次,这是上古时代妇人对成年男子的拜法,称为‘侠拜‘,这一礼节如今在我国已经失传,但在韩国依然保留着。

    冠者又去见站在堂下的亲戚。亲戚向冠者行再拜之礼,冠者答拜还礼。然后出庙门、进寝门,去见姑姑和姐姐,仪节与见母亲一样。冠者拜见母亲、兄弟等,是表示在家中从此以成人之礼相见,所以《冠义》说:‘见于母,母拜之;见于兄弟,兄弟拜之;成人而与为礼也。‘

    冠者回家脱去爵弁服,换上玄冠、玄端和雀色的蔽膝,手执一只雉,前往拜见国君。见面时,要将雉放在地上,不能亲手交给国君,因为亲手授受是尊者与尊者之间的礼节。礼毕,再执雉分别去拜见卿大夫和乡先生。所谓‘乡先生‘,是指退休还乡的卿大夫。这是冠者首次以成人的身份拜见国君、乡大夫、乡先生,所以《冠义》说:‘玄冠、玄端,奠挚于君,遂以挚见于乡大夫、乡先生,以成人见也。‘

    冠者拜会尊长完毕,主人用醴酒酬谢正宾,用的是一献之礼。所谓‘一献之礼‘,包括献、酢、酬,即主人先向宾敬酒(献),宾用酒回敬主人(酢),主人先自饮、然后斟酒再敬主人(酬)。为了表示对正宾的感谢,主人以五匹帛和两张鹿皮相赠。冠礼至此结束,正宾告辞,主人送到门外,再拜,并派人将盛有牲肉的礼俎送到正宾的家中。

    乡大夫、乡先生接见冠者时,要对冠者有所教诲。如何教诲,《士冠礼》未曾提及。所幸者,《国语晋语》对赵文子行冠礼后往见诸卿的情况有详细的记载,可以弥补《士冠礼》的阙失。赵文子先去见栾武子(栾书),武子说:‘我曾与你的父亲赵朔共过事,他这人有些华而不实,希望你今后注重务实。‘又去见范文子(范燮),文子说:‘从今以后你要懂得戒惧。有贤德的人,在恩宠加身时总是更加谨慎,只有德行不足的人才会因恩宠而骄奢。‘又去见韩献子(韩厥),献子说:‘记住!你成年之初就应该向善,要不断地由善进入更善的境界,这样,不善就无法靠近你了。如果你一开始就不能向善,不断由不善进入到更加不善的地步,那么,善就与你无缘了。犹如草木的生长,事物总是依类相从的。人之有冠,好比宫室之有墙屋,要勤加修整。除此之外,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又去见智武子(荀罃),武子说:‘孩子要记住:你曾祖赵成子的文采,祖父赵宣子的忠诚,难道可以忘怀吗!孩子要记住:有赵宣子的忠诚,再加上赵成子的文采,侍奉国君就没有不成功的。‘最后去见张孟,先把前面几位的教导叙说了一遍,张孟说:‘他们说得太好了!如果你听从栾书的话,就可以达到范燮所教导的境界,就可以弘扬韩厥的告诫,将来就可以成就圆满。如果你牢记智罃说的道理就好了。这都是先王的阴德在滋润你啊!‘冠礼与教育的密切关系,于此可见。

    六、古代社会中的冠礼

    周代实行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宗法制度,在位的帝王去世,嫡长子无论年纪长幼,都可以即位。但是,只要即位的新王没有成年,就不能执掌朝纲。例如,周武王去世时,成王尚在襁褓之中,虽然入承大统,但不具备亲政的能力,只能由周公摄政。直到成王成年之后,周公才返政于成王。原因很简单,未成年者不具备南面之资。又如赢政十三岁就即秦王之位,据《史记始皇本纪》,直到九年后的四月巳酉,也就是二十二岁时,才‘冠,带剑‘,开始亲政。可见,对于帝王而言,冠礼具有特殊的意义。不仅如此,一般的士人如果没有行冠礼,也不得担任重要官职。据《后汉书周防传》,周防十六岁仕郡小吏。世祖巡狩汝南,召椽史试经,见周防‘尤能诵读‘,欲拜为守丞。周防因尚未行冠礼,不能从命。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119:54回复此发言

    45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西汉王朝对于帝王的冠礼非常重视。据《汉书惠帝本纪》,汉惠帝行冠礼时,曾经宣布‘赦天下‘,这是历史上因帝王行冠礼而大赦天下的开始。其后,又有因太子行冠礼而赐民以爵位的,据《汉书景帝本纪》,景帝后三年正月,‘皇太子冠,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又据《

    汉书昭帝本纪》,元凤四年,昭帝加冠,‘赐诸侯王、丞相、大将军、列侯、宗室,下至吏民,金帛、牛酒各有差。赐中二千石以下及天下民爵。毋收四年、五年口赋。三年以前逋更赋未入者,皆勿收。令天下酺五日‘。颇似普天同庆的节日。

    为了与臣下的冠礼相区别,汉昭帝的冠礼还专门撰作了冠辞。据《博物记》(《续汉书礼仪志》注引)所记,其冠辞为:‘陛下摛显先帝之光耀,以承皇天之嘉禄,钦奉仲春之吉辰,普尊大道之邦域,秉率百福之休灵,始加昭明之元服,推远冲孺之幼志,蕴积文武之就德,肃勤高祖之清庙,六合之内,靡不蒙德,永永与天无极。‘这是后世帝王另撰冠辞之始。

    东汉伏波将军马援的次子马防,在肃宗时担任过卫尉,其子马钜常跟从左右。据《后汉书马防传》,肃宗六年正月,马钜年及冠龄,特拜为黄门侍郎。肃宗亲至章台下殿,‘陈鼎俎,自临冠之‘。可惜,史书中皇帝亲临臣子冠礼的记载仅此一见。

    从南北朝到隋唐,冠礼一度废而不行。柳宗元在答韦中立的书信中谈到,‘冠礼,数百年来人不复行‘,说当时有一位名叫孙昌引的人,‘独发愤行之‘,冠礼毕,仿当年赵文子见栾书等的故事,次日上朝,希望众卿士能对他有所教导。到外廷后,孙氏荐笏对卿士说:‘某子冠毕。‘不料众卿士莫名其妙,京兆尹郑叔则怫然曳笏却立说:‘这与我有何相干?‘文武大臣哄然大笑。可见,朝廷的大臣已不知冠礼为何物。

    从唐到宋,‘品官冠礼悉仿士礼而增益,至于冠制,则一品至五品,三加一律用冕。六品而下,三加用爵弁‘。(《明集礼》)可知唐宋时代曾在品官中实行过冠礼,按照品阶高下,加不同的冠。

    宋代的一些士大夫痛感佛教文化是对大众层面的强烈冲击,造成固有文化的迅速流失,主张要在全社会推行冠、婚、丧、祭等礼仪,以此弘扬儒家文化传统。司马光痛心疾首地说:‘冠礼之废久矣。近世以来,人情尤为轻薄,生子犹饮乳。巳加巾帽,有官者或为之制公服而弄之。过十岁犹总角者盖鲜矣。彼责以四者之行,岂能知之?故往往自幼至长,愚騃如一,由不知成人之道故也。‘(《朱子家礼》引)认为废除冠礼,使得人情轻薄,自幼至长不知成人之道,从而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司马光在他的《书仪》中,制订了冠礼的仪式,规定:男子年十二至二十岁,只要父母没有期以上之丧,就可以行冠礼。为了顺应时变,司马光将《仪礼》的《士冠礼》加以简化,使之易于为大众掌握。此外,还根据当时的生活习俗,将三加之冠作了变通:初加巾,次加帽,三加幞头。《朱子家礼》沿用了司马光《书仪》的主要仪节,但将冠年规定为男子年十五至二十,并从学识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若敦厚好古之君子,俟其子年十五以上,能通《孝经》、《论语》,粗知礼义之方,然后冠之,斯其美矣‘。

    程颐也极力倡导冠礼,认为‘冠礼废,则天下无成人‘。《左传襄公九年》载,晋悼公宴请鲁襄公时,问及鲁襄公的年龄,季武子说只有十二岁。有人援引此例,主张将冠龄提前到十二岁,遭到程颐的坚决反对,说:‘此不可。冠所以责成人,十二年非可责之时。‘认为,既行冠矣,就必须责以成人之事,否则就成了虚礼;如果冠礼之后不能责以成人之事,则终其一身都不能期望他成人,因此,‘虽天子诸侯,亦必二十而冠。‘(《二程遗书伊川先生语一》)

    据《明史》,明洪武元年诏定冠礼,从皇帝、皇太子、皇子、品官,下及庶人,都制订了冠礼的仪文,《明史》中有关皇帝、皇太子、皇子行冠礼的记载很多,说明在皇室成员中依然保持着行冠礼的传统,‘然自品官而降,鲜有能行之者,载之礼官,备故事而已‘。(《明史礼志八》)可见在官员和民间已经很少有人行冠礼了。清人入主中原后,政府颁定的礼仪制度发生很大变化,虽然还有五礼的名目,但长期作为‘嘉礼之重者‘的冠礼不再出现在‘嘉礼‘的细目之中。

    七、女子的笄礼

    古代男子有冠礼,女子则有笄礼。《礼记曲礼》说:‘女子许嫁,笄而字。‘可见女子是在许嫁之后举行笄礼、取表字。笄礼的年龄小于冠礼,《礼记杂记》说:‘女子十有五年许嫁,笄而字。‘如此,则许嫁的年龄是十五岁。如果女子迟迟没有许嫁,则可以变通处理,《礼记内则》郑玄注说:‘其未许嫁,二十则笄。‘笄礼的仪节,文献没有记载,学者大多认为应当与冠礼相似。

    到了宋代,一些学者为了推行儒家文化,构拟了士庶女子的笄礼,司马光的《书仪》以及《朱子家礼》都有专门的仪式。《书仪》,女子许嫁,笄。主妇女宾执其礼。笄礼行之于中堂,执事者用家内的妇女婢妾充任。席以背设椸栉总首饰置卓子上,冠笄盛于盘中,上面蒙以帕,由执事者执之。主人于中门内迎宾。宾致祝词后为之加冠、笄,赞者为之施首饰,宾揖笄者,适房,改服背子。既笄,所拜见者仅限于父及诸母、诸姑、兄姊。其余仪节都与男子冠礼相同。《朱子家礼》的笄礼与《书仪》大体相同。女子许嫁,即可行行笄礼。如果年已十五,即使没有许嫁,也可以行笄礼。笄礼由母亲担任主人。笄礼前三日戒宾,前一日宿宾,宾选择亲姻妇女中贤而有礼者担任。陈设,在中堂布席。厥明,陈服,如冠礼。序立,主妇如主人之位。宾至,主妇迎入,升堂。宾为将笄者加冠笄,适房,服背子。为笄者取字。笄者见尊长,最后礼宾,仪节与冠礼相同。

    公主的笄礼,文献语焉不详,《政和五礼新仪》的《冠礼》没有提及,而《宋史》有之,皇帝亲临于内殿,估计是仿照庶子冠礼制作的。明代笄礼不见于记载。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119:54回复此发言

    46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合二姓之好:婚礼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之十

    合二姓之好:婚礼

    古代男子行冠礼之后,就有了婚配的资格。《仪礼》有《士昏礼》一篇,记载先秦士的婚礼的仪式;《礼记》则有《昏义》一篇,论述婚礼的人文内涵。两篇文献是我们了解和研究先秦婚礼的主要材料。婚礼涉及到两姓联姻的质量和稳定性,涉及到宗族是否昌盛,所以《昏义》说:‘昏礼者,将以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

    一、婚姻之义

    两性结合的开始是种族得以繁衍的基础,因而是动物界的普遍现象。但是,为什么唯独人类的两性结合需要经由‘礼‘的种种形式呢?这是首先需要回答的问题。

    人类在迈入文明时代之前,曾经经历过杂交乱婚、‘知母而不知父‘的阶段,异性的结合相当随便,甚至不需要区别辈份、血缘。随着民智的开化,人们发现,不仅乱婚的结果,不仅使族群中的弱智或病态儿童的大为增多,还造成了伦常关系的混乱。《礼记曲礼》说:‘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为了杜绝‘父子聚麀‘(父子用同一个性配偶)之类的落后现象,‘圣人‘对异性的结合作种种的限定,使人类远离于禽兽。

    礼缘人情而作,性情以男女为大,人类的性本能难以自发地控制,为了引导人们正确地把握男女之情,使性情之道万世不废,儒家制订了婚姻之礼。只有经过婚姻之礼的女子,才能成为自己的配偶;对于其他的女子,则必须恪守男女之大防,所以《礼记经解》说:‘昏姻之礼,所以明男女之别也。故昏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

    儒家特别看重婚姻之礼,并作了种种理论阐述。首先是伦理哲学方面的意义。儒家以人法天,自然界的万物,乃是天阳、地阴所化生。男女则是社会的阴阳两极,是衍生亿万人类的渊源。《周易序卦传》:‘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人类社会的君臣、父子等等的一切人伦关系,都是由夫妇的结合而派生出来的。这与自然界的阴阳二气相和合,化生了四时和万物,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夫妇是人伦之基,‘万世之始‘(《礼记郊特牲》),婚礼是‘礼之本‘(《昏义》)。

    其次是稳定家国方面的意义。《史记外戚世家》说,自古帝王的为政得失,往往与配偶的贤否相关,如‘夏之兴也以涂山,而桀之放也以妹喜。殷之兴也以有娀,纣也之杀也嬖妲已。周之兴也以姜嫄及大任,而幽王之禽也淫于褒姒‘,圣人的经典,都以夫妇之道为首,‘《易》基乾坤,《诗》始《关雎》,《书》美釐降,《春秋》讥不亲迎。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因此,在古代中国,天子与后的婚姻具有垂范天下的意义。《昏义》说:‘天子之与后,犹日之与月,阴之与阳,相须而后成者也。‘在儒家的经典中,治理天下,说到底是治理男女民众,因此天子与后有一种自然分工,《昏义》说:‘天子理阳道,后治阴德;天子听外治,后听内职;教顺成俗,外内和顺,国家理治,此之谓盛德。‘所以在官职的设置上,两者有对等的关系:天子立六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只是前者听外治,后者听内治而已。儒家把由男女而起的阳道与阴德、外治与内职的和顺,看作是盛德至治的标志。明清故宫以皇帝所居之处名之为乾清宫,以后之所居为坤宁宫,显然是以天子与后为人间阴阳的象征。

    二、议婚和定亲

    从《仪礼士昏礼》可知,士娶妻,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等六个主要仪节,称为‘六礼‘。前五个仪节都比较简单,核心内容是议定婚姻。

    ‘纳采‘,后世称为‘提亲‘,采是采择、选择的意思,是女方谦虚的说法,意思是自家女儿不过是聊备男家选择的对象之一。男家先请媒人到女家提亲,得到允诺后,就派使者到女家致辞,并送上礼物--雁。女家若同意议婚,就收纳其礼物。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119:58回复此发言

    47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这里有几点要主意。首先,古代议婚,男女双方一定要通过媒人、使者来交接,而不能彼此直接接触,之所以要作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避免男女草率苟合,因此郑玄《士昏礼》注说是‘皆所以养廉耻‘。《诗经齐风南山》说‘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可见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的风气,也是东方女子讲羞涩的表现。反之,如果男女私定终身,就会受到家庭和社会的耻笑,《孟子滕文公下》说:‘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践之。‘

    其次,婚礼是继宗传代大事,所以要经过种种的程序,以示郑重。而且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等五个仪节,都在女方的祢庙(父庙)举行,并且要象侍奉生者一样,在祢庙为父亲的神灵设坐席以及供凭依的几,含有听命于宗庙的意思,也都是尊重其事的表现。

    第三,除纳徴之外,在六礼的其它五个仪节中,男家使者带往女家的见面礼物都是雁,这原本来可能是一种相沿而来的习俗,但儒家对此也注入了新的礼义。《白虎通》说:‘取其随时而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又是随阳之鸟,妻从夫之义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使古老的习俗有了新的象征意义。

    纳采礼毕,使者出庙门,但并不回家,稍后再次进入女家之门‘问名‘,即询问女子母亲的姓氏,以了解对方的血缘关系,避免出现同姓婚配的情况。同姓相婚,子孙不能蕃息昌盛。《左传》僖公二十三年,郑叔詹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昭公元年,子产说:‘内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尽矣,则相生疾,是以君子恶之。故《志》曰: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避免同姓婚配、近亲繁殖,是为了保持族群的优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从先秦文献来看,同姓不婚已经成为周代社会的婚姻法则,娶同姓为妻是违反礼制的行为,要受到舆论抨击,这里有一个十分著名的例子。鲁哀公十二年夏五月甲辰,昭公的夫人孟子卒。孟子姓吴,照理应该称‘吴孟子卒‘,可是,《春秋》却写作‘孟子卒‘,原因何在?《左传》说,‘昭公娶于吴,故不书姓‘。《公羊传》、《谷梁传》也都说是‘讳娶同姓‘。意思是说,吴国是周太伯的后裔,与鲁国是同姓之国。昭公违反了‘娶妻不娶同姓‘的规定,娶吴孟子为夫人,是失礼的行为。出于为尊者讳的考虑,所以隐去‘吴‘姓,只称‘孟子‘。孔子提到这件事也非常生气,说‘君娶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论语述而》)

    男家得知女子姓氏后要占卜,如果得到吉兆,就派使者到女家通报,称为‘纳吉‘。主人闻讯后谦虚地回答说:‘小女不堪教育,恐不能与尊府匹配。但既已占得吉兆,我家也同有这吉利,所以不敢推辞。‘

    ‘纳徴‘,相当于后世的订婚,征是成的意思,双方的婚姻关系由此确定。纳征时致送的聘礼是玄色和纁色的帛共五匹,鹿皮两张。

    男家通过占卜选定了婚期,为了表示对女家的尊重,派使者到女家,请求指定婚期,这一仪节称为‘请期‘。女家主人谦辞说:‘还是请夫家决定吧。‘于是,使者将已卜定的吉日告诉女家。

    三、亲迎

    亲迎,今称迎亲,是婚礼的核心。以上‘纳采‘等五个仪节都是由男方派使者到女家进行,而且都是在早晨行事;唯独亲迎是由新郎亲自前往女家,而且时间是在‘昏‘时。娶妻为什么要在昏时呢?这是有缘由的。古代‘昏‘是与‘旦‘相对的时间概念,指日没后二刻半(古人将一天的时间长度分为100刻,今天则分为96刻,一刻的长度很接近)。据梁启超、郭沫若等学者考证,昏时成婚,是上古时代抢婚习俗的孓遗,因为抢婚需要借助夜色的掩护。《易睽卦》上九有这样一段文字:‘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大意是说,有人夜行,见一豕伏在路中,又见一辆车,上面载着许多鬼,于是张弓欲射。仔细一看,不是鬼而是人,于是弛弓不射。再细看,不是寇盗,而是为婚媾之事而来的人。梁启超等认为,《睽卦》所记,实际上就是氏族时代的抢婚。随着时代的进步,抢婚的风俗消失了,昏时成亲的习惯却被保留下来了,而儒家则赋予了新的哲学诠释:新郎到女家迎亲,新娘则随之到夫家,含有阳往阴来之意,昏时是阴阳交接之时,所以说,‘必以昏者,取其阴来阳往之义。‘(郑玄《三礼目录》)新婿于昏时而来,所以叫‘昏‘(

    先秦文献写作‘昏‘,后世写作‘婚‘);新娘则因之而去,所以叫‘姻‘。这就是后世‘婚姻‘一词的来历。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119:58回复此发言

    48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婚礼的重要任务之一,是要为家庭选择一位内主,这一角色,既要相夫教子,又要奉养老人,终日与娣姒妯娌相处,还有丝麻布帛之事,她是否具备‘妇顺‘的德行,和顺上下,关系到家庭的稳定和兴盛。《昏义》说:‘是故妇顺备,而后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为此,女子在出嫁前三个月必须向女师接受有关‘妇顺‘的教育,地点是在公宫或者宗室,施教的科目有妇德(贞顺)、妇言(辞令)、妇容(容色)、妇功(丝麻)等科目,为婚后的生活做好各方面的准备。教成之后,要在宗庙举行告祭,祭品要用代表阴类的鱼、苹藻等水中之物。

    新郎出发迎亲之前,父亲教导说:‘去迎接你的内助,以继承我们的宗室之事。勉励和引导她恭敬从事,以嗣续我们先妣的美德。你的言行要有常法。‘儿子回答说:‘是,只怕我不能胜任,但决不敢忘记父亲的训诫。‘新郎乘坐漆车前往女家,随行者分乘两辆副车,从役们手持烛炬,在马前开道照明。

    女家在祢庙为祖先的神灵设席,右面放着供神灵凭依的几。新娘戴着发饰,在房中面朝南而立,等待丈夫的到来。姆站在新娘右边。陪嫁者站在新娘后面。新郎到达门外时,新娘的父亲出门迎接,并导引他进门。上堂后,新娘的父亲在阼阶上面朝西而立,母亲在房外面朝南而立。新郎东房之前、面朝北向岳父行再拜叩首之礼,然后走下西阶,出门。女儿出房,跟从新郎从西阶下堂,这时,站在阼阶上的父亲告诫女儿:‘切记要恭敬从事,从早到夜,都不要违背公公、婆婆的意志!‘并赠以衣服、发簪等托戒之物,让她日后见物思今,永志不忘。母亲给女儿系好小带、结好佩巾,告诫说:‘要努力,要谨慎,白天黑夜,都要恪守妇道!‘庶母送到门内,给她系上盛佩巾用的丝囊,告诫说:‘恭恭敬敬地听从你父母的话。白天黑夜都不要有过错,经常看看这个丝囊,就不会忘记父母的告诫了!‘新娘登上迎亲的车,姆为她披上避风尘用的罩衣。新郎驱车前进,车轮转动三圈后,由车夫代替新郎驾车。新郎乘自己的漆车先回家,再在家门外等候新娘。

    婚礼的‘六礼‘,一直延续到唐代。到了宋代,‘六礼‘被简化为纳采、纳币(相当于古礼中的纳吉)、亲迎等三种仪节,又相沿到清代。儒家认为,阳动阴静,而且女子羞涩,因此必须由男子主动上门娶妻。这一思想成为中国人普遍的心理定式和文化特征之一。不管时代如何变化,亲迎始终作为婚礼中最重要的仪节而被广泛遵守。从《左传》等文献可知,春秋时期,两国交好往往互通婚姻。由于亲迎不能深入到对方国土之中,所以女方送婚的队伍只能送到国境上,男方即使贵为诸侯,也必须到国境上迎娶,这是更高一级的亲迎方式。当今我国的婚礼,变化很大,古礼的面貌几乎荡然无存,但亲迎的形式依然顽强地保存着。无论是大陆、港台,还是旅居世界各地的华人,无论作为新郎的当事人自己是否意识到,都会在大喜之日亲自到新娘的府上迎亲。阔气的新郎用高级轿车组成的车队迎亲,贫寒的新郎则用自行车或者毛驴,工具不同,但内涵却是相同的。这是古礼可以今用,或者说今礼中保存有古礼的典型例证之一。

    四、成婚

    新房设在新郎的寝室。侍者交替为新郎、新娘浇水洗手,赞礼者为新人安排好了新婚第一餐的馔席。新人的坐席和饭菜的放置略如下图

    古人食俗,有些类似今天的份餐制,各种食物每人一份。所以,新郎、新娘的席前,主食黍和稷,以及调味用的酱、菹(腌制的冬葵菜)、醢(螺酱)、湆(肉汤)都是各有一份。但是婚礼的情况有些特殊,鱼俎、豚俎、腊(风干的全兔)俎仅有单独的一份,放在两人的饭菜之间,供新郎、新娘一起食用,这一安排称为‘共牢而食‘,‘牢‘指俎或者俎里的食物。

    由上图可知,新婚第一餐的饭菜很简单。进食带有礼仪的性质,吃得也不多,赞礼者将黍移到新郎、新娘的席前,又把豚俎上的肺和脊夹给他们。夫妇先吃黍,再喝肉汤,然后用手指咂酱吃,这一过程称为‘一饭‘。一共要三次,称为‘三饭‘。古礼,三饭告饱,食礼完毕。古人饭后要‘酳‘,就是用酒漱口,这既是为了清洁口腔,同时也有安食的作用。‘酳‘有三次,称为‘三酳‘。婚礼中三酳的酒器,前两次用爵,最后一次用卺。所谓卺,就是将葫芦对剖而成的瓢,夫妇各执一片而饮。这一安排称为‘合卺而饮‘。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119:58回复此发言

    49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新人从素昧平生到成为结发至亲,在仪节上不能没有一个过度。共牢而食、合卺而饮,正是要体现夫妇一体、彼此亲爱的意思。《昏义》说:‘共牢而食、合卺而饮,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在当今的婚礼中,客人闹新房时有一个几乎是必不可少的节目,就是让新郎、新娘一起咬同一颗糖,或者同一个苹果,也是为了表示夫妇从此结为一体。这正是‘共牢而食、合卺而饮‘的遗风liu亚,只是当事人不自知罢了。

    五、拜见舅姑

    婚礼最后一个重要仪节是拜见舅姑,这是涉及到家庭管理权交接的大事。舅姑是古代对公公、婆婆的称呼。婚礼次日的清晨,新娘早早起身沐浴,穿戴整齐后,以新妇的身份拜见公公、婆婆。公公以主人的身份在阼阶上即席,婆婆以内主的身份在房门外的西侧即席。新娘捧着盛着枣、栗的竹篮,提梁上覆盖着巾,从西阶上堂,到公公席前行拜见礼,礼毕,将竹篮放在席上。公公***竹篮,表示收下礼物。新娘又到婆婆席前行拜见礼,然后将另一只盛着干肉的竹篮放在席上。婆婆举起竹篮,表示收下礼物。接着,赞礼者代表公婆用醴酒向新娘致礼,表示接纳新娘为家庭正式成员。之后,新娘向公婆‘馈特豚‘,就是进献一只煮熟的小猪。小猪经左右对剖之后,先一起放入鼎中,食前取出,分别盛放在公公、婆婆的俎上。馈特豚,是表示新娘开始以媳妇的礼节孝敬公婆。最后,公婆设食款待新娘,以及女家的有司等人,并赠给礼物。礼毕,公婆从西阶下堂,新娘从东阶下堂,这里含有‘著代‘的意思,表明新娘从此代替婆婆成为家庭的主妇。

    如果成婚时公婆已经去世,就只能在宗庙祭祀时,另外用‘奠菜‘的礼仪拜祭公婆。周人实行四时之祭,春夏秋冬,每季一祭,所以是每三月祭祀一次。新娘过门后,不出三个月就会遇到一次祭祀。因此,奠菜之祭一定是在婚后的三个月之内,这就是《士昏礼》说的:‘若舅姑既没,则妇入三月乃奠菜。‘到了宋代,人们认为三月而庙见,相隔的时间太长,于是,《朱子家礼》改为三日,遂成定格,流传后世。

    六、古代婚礼的几个特色

    古代婚礼与今日婚礼迥异其趣或相因不绝之处甚多,下面略举其要。

    由《士昏礼》可知,先秦婚礼相当简朴,不仅夫妇成婚的菜肴仅有数品,而且没有庆贺和举乐的仪节,与今日竞奢斗富的婚礼相比,反差非常鲜明。《礼记郊特牲》说:‘昏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乐,阳气也。‘用阴阳之义作解释;又说:‘昏礼不贺,人之序也。‘认为婚礼是异姓之间的联姻,目的是繁衍宗族,家家都有,人人必经,因此无喜可贺,无乐可举。《礼记曾子问》则引孔子的话说:‘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取(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意思是说,妇家因女儿出嫁而离别,父母思念,无心举乐;夫家则将因娶新妇而取代年老的母亲在家中的地位,不免哀戚,也无心举乐。但是,从汉代起,婚礼就不断朝着奢靡的方向发展。据《汉书宣帝本纪》,五凤二年秋,宣帝下诏说‘昏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指责某些官员‘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召‘是‘苛禁‘。以后,帝王以及皇室成员婚礼的规格不断攀升。到唐代,连民间有借婚礼大肆铺陈挥霍的,政府曾用《士昏礼》为轨则加以干涉,但成效不大。

    新婚夫妇没有特别的服饰。新郎穿的是爵弁服,下裳为纁色,镶有黑色的边。新娘头戴发饰,身穿镶有黑边的纯玄色衣裳。都是以黑色为主调的衣服。连新郎、新娘乘坐的车,也是黑色的。这与后世婚礼喜欢大红大彩的风气完全不同。

    此外,新娘没有‘盖头‘。杜佑《通典》‘拜时妇三日妇轻重议‘条说,在社会动荡或有重大变故,但是恰逢婚嫁的好日子,双方急于嫁娶,则仪式可以变通,‘以纱縠幪女氏之首,而夫氏发之,因拜舅姑,便成妇道。‘蒙住新娘之首的‘纱縠‘与后世的盖头有些类似,但这是特殊情况下的权宜之法,并非常礼。

    《世说新语假谲》说晋人温峤的堂姑母委托温峤为其女儿物色夫婿。几天后,温峤说已经物色好,门第与身世不低于自己。婚礼时,新娘用手拨开纱扇,发现新郎就是温峤。这就是‘却扇‘一词的出典。清代平步青的《霞外攟屑》说:‘古时婚礼,侍儿以纱扇蔽新妇,彻扇曰却扇。‘南北朝庾信的《为上黄侯世子赠妇》诗说:‘分杯帐里,却扇床前。‘也是用温峤娶妇的典故。

    到唐代,却扇已经成为普遍的礼俗。《资治通鉴》记载,唐中宗景龙二年,赐婚御史大夫窦从:‘内侍引烛笼、步障,金缕罗扇,自西廊而上,扇后有人。‘两人相对而坐之后,中宗命窦从‘诵却扇诗数首,扇却,去花易服而出。‘胡三省的注说:‘唐人成婚之夕,有催妆诗、却扇诗。‘新娘要等新郎做了却扇诗之后,才肯除去挡脸的扇子,确实很有文人婚礼的情趣,于此也可见唐代诗风之盛。唐封寅的《封氏闻见记》说:‘近代婚嫁有障车、下婿、却扇及观花烛之事。‘‘上自皇室,下至士庶,莫不皆然。‘

    直到宋代,才出现了如同今日的盖头。宋代吴自牧《梦粱录》卷十二,记当时婚礼,要请男家一位福寿双全的女亲,用称杆或纺梭挑起新娘的盖头。后来,变为由新郎亲手掀起盖头。

    从先秦时代起,婚礼使用的器物就有超越身份的现象,例如,士亲迎用的墨车,是大夫的车;用作见面礼的雁,也是大夫的规格。郑玄将这种现象解释为‘摄盛‘,意思是在婚礼这种特殊的场合,可以允许稍有越位的行为。后来,‘摄盛‘成为一种习俗而流传千年,新郎即使是平头百姓,在结婚之日也可以戴纱帽、穿官服,大家还可以称他为‘新郎官‘。至于车、轿之类就更不用说了。如今的婚礼,接新娘不仅用卡迪拉克等政府首脑或巨富乘坐的豪华轿车,甚至可以住进‘总统套房‘的,‘摄盛‘的规格,大概是无以复加了。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119:58回复此发言

    50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礼尚往来:士相见礼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之十一

    礼尚往来:士相见礼

    人与人交接、相见,是生活中最常见的现象。古代中国有知识的人相见,不是拍拍肩膀、套套近乎就可以完事,而是要经过相当程式化的礼仪,以表达内心的诚敬。《仪礼》有《士相见礼》一篇,记叙入仕的士初次去见职位相近的士的礼节,以及贵族之间相交的杂仪。《礼记曲礼》说:‘礼者,自卑而尊人。‘意思是说,所谓礼,就是通过自谦的方式来表示对他人的敬意。这一观念在《士相见礼》中表现得非常突出,仪节似乎有些琐碎,但却散发着典雅的气息。

    一、不以挚,不敢见尊者

    初始入仕的士,要去见另一位职位相近的士,是一件很郑重的事。彼此素昧平生,对方是否愿意接见不得而知,如果贸然闯到对方家中求见,则有强加于人之嫌,是不礼貌的表现。或者虽然对方不会拒绝接见,但时间上不方便,不速之客会使主人无所措手足,同样是失礼的表现。因此,事先一定要通过‘将命者‘去转达求见之意,‘将命‘是‘传命‘的意思,指居中沟通双方意愿的人。

    古礼,彼此身份相当者,可以‘分庭抗礼‘;只有当彼此身份有尊卑之别时,才需要通过对方的下人来递话,例如,大臣称天子为‘陛下‘,意谓不敢与天子对话,而只能通过阶下的执事传话。士去见另一位士,身份相当,按理可以平起平坐,而求见者依然以自卑的姿态说话和行事,并通过‘将命者‘传递信息,以表达自卑、谦远的心情。这种方式在书信中普遍使用,例如给朋友写信,彼此身份、年龄相当,但为了表示对对方的尊敬,信封上写‘某某先生书童收‘,意谓不敢直接交给对方,而只能请其书童转呈。或写作‘某某先生俯收‘,以表示彼高己卑之意。类似的表达方式,今日依然在某些文人雅士中使用。

    求见一方得到主人一方的同意之后,要带着‘挚‘(见面的礼物)前往拜访,这是一种表示郑重的方式,所以《士相见礼》所说‘不以挚,不敢见‘。士与士相见用雉(野鸡)作为礼物,由于雉无法生养,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死雉。如果适逢炎热的夏天,则要用风干的雉,以防腐臭。

    古人之所以用雉作为士相见的礼物,富其寓意,《白虎通》解释说:‘士以雉为挚者,取其不可诱之以食,慑之以威,必死不可生畜,士行威介,守节私义,不当转移也。‘可见,当时的士人以雉为礼物,是取雉不受引诱、不惧威慑、宁死不屈的特点,来隐喻自己的节操。

    为了行文的方便,我们把求见者称为‘宾‘,将求见的对方称为‘主人‘。宾到达主人家大门外时,先不能与主人直接见面,而要通过‘摈者‘(协助主人行礼的人)与主人对话。彼此的遣词极为谦敬,而且有固定的辞令格式。宾说:‘某人一直想来拜见,但无缘自达。今天将命者终于以您的命令让我前来。‘双方的地位相当,而对方亲自上门求见,是屈尊的表现,如果直接让客人进来见面,是自大的表现,所以主人要‘请返‘,请客人返回,以便自己能登门拜见,主人说:‘某人请将命者向您转达希望相见之意。不料您今天屈尊先来,真是不敢当,请先回尊府,某人随即前往拜见。‘来宾表示还是在此相见,说:‘您的命令某人实在不敢当,还是请就此赐见。‘此时,主人要谦虚地‘再请返‘,说:‘某人绝非虚情假意,务请先回尊府,某人随即前往拜见。‘宾说:‘某人也绝非虚情假意,所以再次请求。‘在来宾再次表达在此见面的愿望之后,主人表示同意接见来宾。

    但宾是执挚而来,而执挚是向主人表示敬意的礼节,主人若不经推辞就‘受挚‘,也是自大的表现,所以主人要‘辞挚‘,以示谦虚,主人说:‘既然某人一再推辞而不能得到您的允许,理应随即出门相迎。但听说您执挚而来,实在是不敢当,谨辞谢您的礼物。‘宾说:‘某人若不带着礼物而来,就不敢见所尊敬的人。‘此时,主人要‘再辞挚‘,说:‘某人实在不敢当此大礼,谨再次辞谢。‘宾说:‘某人如果不凭借礼物来表达敬意,就不敢前来拜见,所以再次请求收下。‘在再辞挚之后,主人方可以正式同意接见来宾。主人说:‘某人一再推辞而不能得到您的允许,岂敢不恭恭敬敬地从命!‘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120:01回复此发言

    51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于是,主人出大门迎接宾客,行再拜之礼。宾以再拜之礼作答。主人揖请宾入内,自己先从门的右侧进入。宾捧着雉,从门左侧进入。宾、主双方首先行受挚之礼。来宾授挚,主人在中再拜之后受挚,宾也行再拜之礼。

    礼毕,宾出门。主人让摈者向来宾转达希望叙谈之意。宾乃返回,与主人相见,叙毕退出。主人送宾到大门外,行再拜之礼。

    二、来而不往,非礼也

    主人经过请返、再请返、辞挚、再辞挚,然后受挚、会客、送客,以今人的眼光来看,见面的礼仪已经结束。古礼不然。《礼记曲礼》说:‘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古代礼仪讲究对等,只有单方面的行为,就不成其为礼。既然对方屈尊而来,则自己应当登门回访,否则依然是自大的表现。在主、宾双方相互拜见之后,相见的礼仪才算完成。之所以称为‘士相见礼‘,而不称为‘士见面礼‘正是这个意思。

    回访的时间,一般是在对方来访的次日。回访之日,主、宾身份发生了转换,昨天的主人变成了宾,而宾则变成了主人。回访者手持昨日客人来访时带来的雉来到主人家的大门外,通过傧者与主人对话,说:‘昨日,承蒙屈尊光临敝舍,使某人得以拜见。请允许某人将雉奉还给将命者。‘来宾不说‘将挚奉还给您‘,而说‘奉还给您的将命者‘,是自卑谦远的说法。主人说:‘彼此已经见面,不敢烦劳尊驾前来,谨辞谢。‘宾说:‘某人卑微,不敢求见尊敬的主人,只是希望将雉奉还给将命者。‘主人说:‘某人昨日已经拜见,不敢再劳尊驾,故再次辞谢。‘宾说:‘某人不敢以还雉之事惊动您,所以再次求见将命者。‘主人回答说:‘某人一再地推辞而不能得到您的允许,敢不恭敬从命?‘得到主人同意后,宾执挚入门,主人向宾再拜后收下挚。宾出门。主人送宾到大门外,行再拜之礼。

    至此我们可以发现,古人执挚相见,不过是借此表达内心的敬意和忠信的一种方式,其中丝毫没有猥琐的动机。士以德行相交,而不以钱财衡量友谊。惟其如此,受挚的一方在次日就将礼物奉还对方,否则就有贪财之嫌,真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在人际关系日益商业化的今天,动辄以礼物相赠,送礼者表面上客客气气,内心却是希望对方给予某种方便,全无诚敬之心;受礼者则认为,以权受礼,天经地义;礼物的授受,已经完全变了味道。

    礼尚往来的传统,在近现代社会依然残留着,这里有一个广为人知的例子。1925年,清华大学为决定延聘王国维先生为国学研究院导师。最初,以校长曹云祥的名义,给王国维先生寄送了聘书。吴宓先生认为,对于像王国维这样的大师,以一纸聘书相邀,是不郑重、不诚敬的表现。所以,吴宓先生亲自到王国维先生家中,行三鞠躬之礼,然后转达校长的聘请之意。王先生见其执礼甚恭,决定应聘,并在不久之后,到吴宓先生家回访。王国维先生熟知传统礼仪,故处事非常得体。

    士与士平等相待的原则,可以引申到大夫与大夫、诸侯与诸侯、国与国等各种关系。从《左传》可知,春秋时期,国与国的交往,同样遵循着平等的原则。在当今的国际外交事务中,国与国的对等,是世界各国交往的准则之一,例如A国总统出访B国,B国总统必须在适当的时候回访A国,彼此所受到的礼遇也是对等的,而这一原则,我国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确立。

    三、士、大夫、国君交往的杂仪

    《士相见礼》除了记载士与士相见的礼节之外,还记载了由此推及的士见大夫、大夫相见、士大夫见于国君等仪节,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贵族阶层的交际礼仪,下面略作介绍。

    士与大夫的身份有尊卑之别,因此,彼此见面的礼仪也有所不同。士初次拜见大夫,大夫不需要到门外迎接。士到来后,只要在他进门后行以一拜之礼即可。士告辞时,大夫以再拜之礼送别,但不必象士相见那样送到大门口。

    不同身份的人见面,地位高的一方如何处理对方的‘献挚‘,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士向大夫献挚,大夫三次‘辞挚‘之后,依然不能接受礼物。其原因是,地位平等的双方(如士与士),主人可以接受宾的挚,但回访时要还挚;地位相差悬殊的,如国君与臣相见,国君是一国的至尊,可以接受臣下的献挚,而不必回访和还挚。大夫与士的关系不然,如果受挚后不回访、还挚,则有僭君之嫌;如果受挚后回访、还挚,则有将自己降同于士之嫌,所以只能‘终辞其挚‘。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120:01回复此发言

    52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如果来宾曾经在大夫家当过家臣,即所谓的‘旧臣‘,则来宾在入门之后,要先把礼物放在地上,再向主人行再拜之礼。主人以一拜之礼作答。来宾献挚,因为彼此的关系非同一般,所以大夫谦辞一次就可以收下,说:‘某人辞谢你的礼物而不能得到允许,不敢再次辞谢。‘但来宾出门后,主人要派摈者到门口将礼物还给宾,说:‘主人让某人将礼物奉还于您。‘来宾回答说:‘某人已经献挚而且拜见主人,因此不能接受您的要求。‘摈者说:‘主人吩咐我:‘送还礼物的事决不能虚情假意。‘所以务请收下。‘宾回答说:‘某人不过是主人卑贱的私臣,岂敢让主人行宾客还挚之礼,所以再次辞谢!‘摈者说:‘某人奉主人之命来办此事,不敢对您虚情假意,再次请您收下!‘宾回答说:‘某人屡次辞谢而不能得到同意,敢不从命?‘于是再拜之后收下礼物。

    如果是外邦之臣来见国君,由于不是自己的臣下,礼节也就不同。双方行礼完毕,摈者奉命将挚退还客人,不能说受挚的话,只说还挚:‘寡君派某人还挚。‘宾不能说推辞的话,只能说:‘君不愿以外臣为臣,岂敢再推辞。‘于是再拜叩首后收下礼物。

    大夫之间相见所执的挚,不能用雉,那是士相见用的礼物。具体用什么为挚,而要视大夫的等级身份而定。如果是下大夫之间初次相见,则用鹅为挚。鹅身裹着绘有纹饰的布,双足用绳子系着。捧持鹅的方式和士相见时一样,鹅头朝左。如果是上大夫之间初次相见,则以羔羊为挚。羊身上用绘有纹饰的布裹着,四足两两相系,绳子要在羊背上交叉后回到胸前打结。捧持时,羊头朝左,执持的方式与秋天行献麛礼时执麛的方式相同。大夫相见的仪节与士相见礼相同,只是所用的挚不同罢了。

    君在朝或者燕息时,臣下求见都不必执挚,惟独新臣首次拜见国君,一定要执挚。新臣走到国君的堂下时,容貌要愈加恭敬。

    士大夫首次见君,要先将挚放在地上,然后行再拜叩首之礼。国君通常不对臣下行答拜礼,因为是首次见面,所以要答以一拜之礼。

    古代国君因巡行、田猎而到达乡间,与庶人见面时,庶人以鹜为挚,往见国君时,不必象贵族那样作奔走翔行的仪容,只是进退时要疾走,以表示敬意。

    四、燕见国君的杂仪

    士大夫与国君在朝上见面,有正式的礼仪。退朝之后私见国君(文献称为‘燕见‘),礼仪不如朝中那样繁琐,但也有必须遵守的规范。燕见时的君臣之位,也是以国君面朝南的位置为正位。如果国君站立的不是面朝南,则要取国君正东面或正西面的方位行礼,不能因为国君的方位不正就草草地在斜方向行礼。国君在堂上时,臣走哪个台阶没有严格的规定,君靠近哪个台阶,就从哪个台阶上堂。

    贵族彼此相见时,议论的话题、说话时的神态,也都属于礼的范围,于此可以窥知谈话者的礼的休养。凡是向国君进言,而不是回答国君的发问,一定要等国君安坐之后再开口。闲处时谈论的话题,因对象的不同而不同,但都要有利于提升德行道艺:与国君,应该谈如何使用臣下;与卿大夫,应该谈如何奉事君上;与年老的长辈,应该谈如何教育弟子;与年轻人,应该谈如何孝悌于父兄;与一般人,应该谈如何以忠信慈祥处世;与士以下的官吏,应该谈如何忠信奉公。

    向尊长进言时,视线的方向很重要。视线高于对方的面部,就显得傲慢;视线过低,在对方的腰带以下,则显得忧愁;目光游移不定,则显得漫不经心。与卿大夫说话时,开始时视线要落在对方脸部,观察其气色,看是否可以开口说话;话说完后,视线要移到对方的胸部,以示尊敬,并给对方以思考的时间;停顿一段时间之后,再将视线移到对方脸部,观察对方是否已采纳自己的意见;整个过程,体态容颜不要随便变动。对在坐的其他卿大夫,也是如此。如果是与父亲说话,因为关系特别亲密,则不必过于拘谨,目光可以略有游移。如果父亲不再说话,那末视线要落在他行走时最先动作的部位:站立则视其足部,坐则视其膝部。

    如果是在卿大夫或国中的贤者左右陪坐,则要随时观察他们的体态反应,以便作出相应的举措。如果卿大夫或贤者不时打呵欠、伸懒腰,询问时间的早晚,这时要告诉他晚餐准备的情况,以便适时就餐。如果卿大夫或贤者在座位上不断变动姿势,表明已有倦意,这时可以请求告退。如果是在夜间陪坐,而卿大夫或贤者询问钟鼓漏刻的时数,或者用葱韭等辛菜作夜宵解困,表明他已经劳累,这时可以请求告退。

    如果国君赐士一起用餐,国君要先作食前的祭祀。依礼,祭祀前应先由膳宰代国君尝食,如果膳宰不在,则要由士代为尝食,再遍尝各种菜肴、喝饮料,然后等候国君的命令。国君命令开始吃,再正式吃。如果有膳宰代尝饮食,则要等国君开始吃之后再吃。如果国君以酒爵赐给臣下,臣要离席,对国君再拜叩首,接过酒爵,然后登席献祭,将爵中的酒饮完,等国君也将爵中的酒饮完之后,再把酒爵交给赞礼者。退席后下堂,要跪着取鞋,然后到隐蔽之处把鞋穿好。国君要起身相送,要说:‘请别为我起身,否则,臣不敢告辞。‘如果国君下堂相送,则不敢回头告辞,径直出门。如果客人是大夫,则可以向国君告辞,大夫起身退席时国君起身;下阶时,国君也下阶;到门口时,国君送行。在这三处仪节,大夫都可以辞谢国君。

    如果有退休的官员或者在职的卿大夫,因为仰慕某士的德行而往见,由于彼此的地位及年齿相差悬殊,士要推辞,表示不敢当。如果他们执意要见,就说:‘某人没有德行可以让您辱临敝舍,但真诚的辞谢又得不到你们允许,某人只有随即前往拜见。‘于是出门,率先拜而见之。

    如果大夫不是奉国君之命出使,而是因私事出访,则称呼上要有所不同,摈者不得向对方称他为寡君的某人,而只能直称其名。如果是大夫卿士奉国君之命出使,则摈者可以向对方称他为‘寡君之老‘。凡是在国君面前的自称都要谦恭,士大夫都统称为‘下臣‘;退休的官员,如果居宅在国中就自称‘市井之臣‘,在野外的就自称‘草茅之臣‘;庶人则自称‘刺草之臣‘。如果是其他国家的士大夫,则自称‘外臣‘。

    面见国君时,一举手、一投足,都要体现出内心的敬意和郑重。例如,手执币帛去见国君,要谨慎,不要飞快地行走,越是走近国君,容貌要越恭敬。执玉器去见国君时,步伐要缓而小,前脚拖着后脚走,脚跟不离地,以免不小心将玉器摔碎。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120:01回复此发言

    53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吾观于乡,而知王道之易易:乡饮酒礼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第十二

    吾观于乡,而知王道之易易:乡饮酒礼

    乡饮酒礼始于周代,最初不过是乡人的一种聚会方式,儒家在其中注入了尊贤养老的思想,使一乡之人在宴饮欢聚之时受到教化。秦汉以后,乡饮酒礼长期为历代士大夫所遵用,直到道光23年,清政府决定将各地乡饮酒礼的费用拨充军饷,才被下令废止,前后沿袭约三千年之久,在中国历史上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一、宾兴贤能:在乡学举行的乡饮酒礼

    据《周礼》记载,天子所居为都城,距离都城一百里之内称为郊。百里之郊分为六乡,乡之下依次划分为州、党、族、闾、比等五级行政单位。民户的具体数目是,五家为比;五比为闾,一闾二十五家;四闾为族,一族百家;五族为党,一党五百家;五党为州,一州二千五百家;五州为乡,每乡一万二千五百家。各级行政区的长官分别为乡大夫、州长、党正、族师、闾胥、比长。诸侯国的行政区划与此相同,但只有三乡。

    礼书所见的周代教育体系,乡有乡学,州有州学。乡学称为‘庠‘,州学称为‘序‘。乡学的教师称为‘乡先生‘,由‘致仕‘(相当于今天的退休)回乡的官员担任。致仕前为中大夫的称为‘父师‘,为士的称为‘少师‘。

    乡学招收乡中弟子入学,三年学成,称为‘学士‘。每隔三年的正月,各乡都要‘大比‘,就是选举学士中的贤能者荐献给天子或诸侯,以备国家任用,所以《周礼乡大夫》说‘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为了表示尊隆,乡大夫先要以主人的身份在乡学庠(或序)中与贤能之士饮酒,意在倡导尊重人才的风气,此即乡饮酒礼。这种制度,《周礼大司徒》称为‘宾兴‘,‘兴‘是‘兴举‘;‘宾兴‘是兴举贤能而宾礼之的意思。《仪礼乡饮酒礼》记载的是由侯国的乡大夫主持的乡饮酒礼。《礼记》有《乡饮酒义》一篇,说解在乡学、州学举行的乡饮酒礼的礼义。

    乡饮酒礼的主要仪节有:谋宾、迎宾、献宾、乐宾、旅酬、无算爵乐、宾返拜等。孔子说:‘吾观于乡,而知王道之易易。‘孔子所说的‘乡‘,是指乡饮酒礼;‘易易‘,是‘易‘字的重复,是为了语句的顺畅而有意作的叠加,犹言‘平平‘;意思是说,看了乡饮酒礼,才知道实行王道是多么容易。一场饮酒的礼仪,何以会得到孔子如此高度的赞誉?儒家究竟赋予它一些怎样的礼义呢?

    1、谋宾和迎宾

    乡饮酒礼的主角是宾,因此,行礼之前最首要的仪节就是确定宾的人选。乡大夫与乡先生根据学成者德行才能的高下来确定宾的人选,称为‘谋宾‘:以德行才能最优的一位为宾(正宾),其次者一位为介(陪客),再次者三人为众宾之长。此外,主人还要从属吏中选定一位德行较优者担任‘僎‘(音zun),辅助自己行礼。

    宾、介的人选一旦确定,主人要亲自到其家中通报,并致邀请之意。先邀请宾,宾谦辞后接受,主人行再拜之礼,以示为国求贤的郑重。接着邀请介,仪节也是如此。行礼之日,主人先后到宾、介的家中召请。于是,介和众宾先到宾的家门口,然后一起前往乡学。主人在乡学的门前迎接宾客。主人向宾行再拜之礼,宾答拜;又向介行一拜之礼,介答拜;又向众宾拱手行礼。然后,客人跟随主人入门。众宾入门后在门内等候,宾、介与主人前行。

    上古时代庠的建筑格局与贵族的家居类似,门与堂都不是正对着的,所以,入门后要三次拐弯才能到达堂前的台阶。每次拐弯,宾主都要互相作揖谦让。主宾到达各自的台阶前,彼此要三次谦让,然后才登堂。

    宾登堂后,主人要‘拜至‘,即拜谢宾的到来。主宾彼此行礼后入席。宾主在堂上的席位有严格的规定:宾在西北方,面朝南;主人在东南方,面朝西;介在西南方,面朝东;僎在东北方,面朝西。宾是乡饮酒礼中最主要的人物,必须面朝南而坐之外,其余三人都是相向而坐,《乡饮酒义》说:‘四面之坐,象四时也。‘

    在今人看来再简单不过的主宾名分和座位的方位,儒家却赋予了很深的象征意义。《乡饮酒义》说,宾主象天地,介僎象阴阳,三宾象三光。至于宾主四人席位的安排,《乡饮酒义》解释说,天地之间的严凝之气,起始于西南方而极盛于西北方,是天地的尊严之气,即‘义‘气,主人为了表示对宾的尊敬,又鉴于宾以义与人交往,所以将宾的席位安排在此,以与天地的义气相对应。介是宾的陪客,所以安排他坐在西南方来辅助正宾。天地之间的温厚之气,发生于东北而极盛于东南,是天地的盛德之气,也是天地的‘仁‘气。主人以仁德宽厚接人待物,所以坐在东南方,以与天地的仁气相对应。僎是主人的副手,所以安排他坐在东北方来辅助主人。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120:05回复此发言

    54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2、献宾

    献宾是整个乡饮酒礼的重心,分为献、酢、酬三大节。主人向宾献酒称为‘献‘;宾回敬主人称为‘酢‘;主人先自饮,再劝宾一起饮,称为‘酬‘;三者合称为‘一献之礼‘。古代献酒,礼数最高为‘九献之礼‘,如《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提到:‘楚子入飨于郑,九献。‘《国语晋语四》晋公子重耳到楚,楚成王以国君之礼待之,‘以周礼享之,九献‘。乡饮酒礼是乡大夫向处士献酒,虽说是尊贤,但毕竟地位相差悬殊,所以只能用一献之礼。

    献宾的每一个仪节都相当讲究、相当程式化。主人献酒之前,先要下堂洗爵。宾不敢独自在堂上安坐,那样有役使主人之嫌,所以随之下堂,此时主人要辞谢宾的下堂,称为‘辞降‘;宾谦辞作答。洗毕,主人上堂,然后再次下堂洗手,准备斟酒,此时,宾要辞谢主人,称为‘辞洗‘;主人作答后洗手。洗毕,主人拱手行礼,请宾先上堂,双方谦让一次后登阶。上堂后,宾要拜谢主人为自己洗爵,称为‘拜洗‘。主人斟满酒,高高举起,称为‘扬觯‘,然后献给宾,宾要先拜而后受爵,称为‘拜受‘。宾接爵后,主人要‘拜送‘,即拜送爵。彼此拜谢时,受拜者都要稍稍后退,以示谦避。宾按照当时的礼节,要先作食前的祭祀,再将爵中的酒饮尽,此时主人要‘拜既爵‘。

    宾酢主人的仪节大致相同,只是主宾的行动发生了转换,因为是宾向主人回敬,所以下堂洗爵、洗手的人变成了宾,而不敢在堂上安坐的变成了主人。经过辞降、辞洗、拜洗、扬觯、拜受、拜送、拜既爵等仪节洗毕上堂,宾完成了回敬主人的礼节

    主人酬宾的仪节与上面大略相似,但有省简。主人下堂洗觯,宾随之下堂,主人辞降,但宾不必辞洗。洗毕,宾主拱手谦让后登堂。主人斟酒,拜请宾饮酒。宾拜谢主人。于是,主人作食前祭,然后将觯中之酒饮毕,拜宾。宾答拜。主人再次下堂洗觯,然后斟酒,捧觯于宾,宾拜受,主人拜送。主宾的一拜之礼至此完成。

    接着是主人与介为礼,分为两节:先由主人献介,然后介酢主人。主人与宾先下堂,以便让主人与介上堂行饮酒礼。主人拱手请介上堂,彼此揖让、登堂、相拜的仪节与迎宾时一样。主人下堂洗爵,介随之下堂,彼此辞谢的仪节与献宾时一样,只是双方升堂后,介不必拜洗。主人斟酒献给介,介谢受,主人拜送。介作食前祭祀的方式比宾简略,祭毕,将爵中的酒饮完,拜谢主人。主人答拜。主人献介的仪节至此完成。介酢主人的仪节,与宾酢主人时一样,此不赘述。

    最后是主人与众宾行饮酒礼。主人向介拱手行礼后下堂,介随之下堂。主人走到大门内侧,向等候在此的众宾行三拜之礼,众宾都以一拜之礼作答。走到庭中后,主人向众宾拱手行礼后登堂,接着下堂洗爵、上堂斟酒,在西阶上献给众宾。三位众宾之长登堂拜受,主人拜送。食前祭祀之后,他们将酒饮毕,然后回到堂下。其它的众宾,接受主人的献酒不必拜谢就可以接爵,然后祭祀、饮酒。在所有来宾都行过饮酒礼之后,主人持空爵下堂,放入篚内,不再使用。

    3、乐宾

    乐宾是为宾客演奏乐曲,以示尊敬和慰劳,意在使宾欢愉。乐宾包括升歌、笙奏、间歌、合乐等四段。

    升歌

    四位乐工(鼓瑟者2人,歌者2人)升堂,在堂上歌唱《小雅》的《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用瑟伴奏,称为‘升歌‘。

    《鹿鸣》篇有‘我有嘉宾,德音孔昭‘,‘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的诗句,故用作迎宾之辞。《四牡》篇有‘王事靡盬,不遑启处‘,‘不遑将父‘,‘不遑将母‘的诗句,故借以借用赞扬宾客的辛劳。《皇皇者华》篇有‘周爰咨诹‘,‘周爰咨谋‘,‘周爰咨询‘的诗句,用以表达希望请教宾客的心情。以上歌曲都是乡饮酒礼中的正式节目,故称‘正歌‘。歌毕,主人向乐工献酒。

    笙奏

    吹笙者入场,站在堂下的磬架之前,吹奏的乐曲是《诗经小雅》中的《南陔》、《白华》和《华黍》。奏毕,主人在西阶上向奏乐者献酒。吹笙者中的一位年长者走到最高的一级台阶拜谢主人,接过酒爵;主人拜送。长者下阶,在阶前坐下祭酒,站着饮酒,饮毕不必拜谢主人。其余的吹笙者则不必拜谢主人就可以受爵,在阶前坐下祭酒,站着饮酒,但不必祭脯醢。《南陔》、《白华》和《华黍》三篇早已亡佚,内容已无从考索。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120:05回复此发言

    55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间歌

    堂上升歌与与堂下笙奏交替演奏乐歌:堂上鼓瑟唱《鱼丽》之歌,堂下则笙奏《由庚》之曲;堂上鼓瑟唱《南有嘉鱼》之歌,堂下则笙奏《崇丘》之曲;堂上鼓瑟唱《南山有台》之歌,堂下则笙奏《由仪》之曲。《鱼丽》愿诗赞美太平之年物产丰饶,此处暗含酒旨菜美、优礼于宾的意思。《南有嘉鱼》原诗说太平之年君子有美酒,乐与贤者分享,此处含有礼贤下士、与之燕乐的意思。《南山有台》原诗说太平之治以贤者为本,此处含有礼遇贤者为邦国之本的意思。《由庚》、《崇丘》、《由仪》三首诗,也早已已亡佚,内容已经不可得知。

    合乐

    升歌与笙奏同起,奏唱《诗经周南》的《关雎》、《葛覃》、《卷耳》,《召南》的《雀巢》、《采蘩》、《采苹》。歌罢,乐工报告乐正:正歌备!乐正再报告宾。正式的礼乐到此结束。

    主人与宾拱手礼让后先登堂。宾向介长揖后接着登堂,介向众宾长揖后也随之登堂,最后,众宾依次登堂就席。赞礼者在庭中洗觯后上堂,代表主人向宾举觯;接着斟酒,拜宾,宾在席末答拜还礼。赞礼者祭祀,然后将觯中的酒饮完,拜宾,宾答拜。赞礼者下堂洗濯自己刚用过的觯,再上堂斟酒,宾拜谢准备受觯。赞礼者在宾席西坐下,把觯放在脯醢西边,表示不敢亲授于尊者。宾谦辞后接觯。举觯的赞礼者拜送宾,然后下堂。

    主人向乐工献酒。乐工左瑟而避,乐工之长拜谢主人,不起身而受爵。主人在阼阶上拜送受爵者。有司为乐工进上干肉和肉酱。主人命人赞助乐工祭祀。乐工饮酒,饮毕不必拜谢,只要将酒爵授给主人。众工则不必拜谢主人就可受爵,祭酒之后方可饮。每人都备有干肉和肉酱,但不必祭祀。如果是向太师献酒,则主人先要为他洗爵。宾和介下堂时,主人要辞谢。工不必下堂辞谢。

    4、旅酬

    宾将告辞。主人命司正‘安宾‘,请宾安座。宾谦辞后同意。主人在阼阶上行再拜之礼,感谢宾的留坐,宾答拜还礼。于是,开始旅酬,旅酬是尊者酬于卑者,是自上而下的劝酒。旅酬的顺序是:宾酬主人、主人酬介、介酬众宾,众宾再依年齿长幼依次相酬。

    司正盥手洗觯,宾取觯,到阼阶上酬主人。主人离席,宾向主人行拜礼,主人答拜。宾不必祭酒,可以站着饮酒,也不必拜主人,饮毕不必洗觯;然后斟酒授给主人。主人拜受觯,宾拜送。主人在西阶之上酬介,仪节与宾酬主人相同。酬毕,主人拱手行礼,回到自己的席位。

    由于场内饮酒的人多而杂,为了防止有人在旅酬过程中放肆失礼,所以命令司正负责监礼。司正上堂,按年齿的长幼顺序招呼:‘某子前来接受酬酒。‘

    被点名者立即离席上堂。司正退立于西序的端头,面朝东方而立,以便为上下的众宾让道。受到介酬酒的众宾从介的右侧走过,其余的接受酬酒者从介的左侧走过,他们的拜、起身、饮酒等仪节,都和宾酬主人时一样。酬酒遍及于堂下的每位众宾。最后一位接受酬酒的人,要拿着觯下堂,坐下将觯放入庭中的篚内。然后司正下堂,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

    5、无算爵、无算乐

    乐宾之后,主宾饮酒不必再象献酒时那样有严格的爵数。主人与来客频频举爵,不计其数,尽兴而止,故称‘无算爵‘。同时乐工不断歌奏,尽欢而止,是为‘无算乐‘。

    ‘无算爵‘是从司正命二位小吏举觯向宾、介进酬酒开始的。二位先下堂洗手、洗觯,然后上堂斟酒,向宾、介行拜礼,宾、介答拜。二位小吏将觯中之酒饮完,向宾、介行拜礼,宾、介再次答拜。二位小吏下堂洗觯,再升堂斟酒;宾、介拜谢之。二位小吏分别将觯放在宾、介的席前,表示不敢亲授,宾、介辞谢后取觯。

    主人请宾安坐。宾推辞说,有俎在堂,不敢坐下。因为俎是诸多肴馔中最为尊贵的礼器,有它在,就不敢进行后面的比较随便的仪节。于是,经主人同意后宾捧起俎,交给司正,司正捧俎下堂,宾、主人、众宾等也随之下堂。

    接着,主人、宾、介、众宾按先前登堂的顺序,再次揖让、登堂,就席。有司进上菜肴。由宾、介起,用两觯交错进酬酒,不限次数,一醉方休。堂上堂下的音乐或间或合,歌奏不已,尽欢。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120:05回复此发言

    56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宾告辞,出门时奏《陔》的乐曲,‘陔‘是‘戒‘的意思,以《陔》作为出门时的乐节,说明整个仪式没有失礼之处。主人送到门外,行再拜之礼。

    次日,宾前往主人家,拜谢昨天的款待。主人迎见,拜谢宾屈尊光临。会见结束后,主人慰劳昨日仪式中担任司正等职务的属隶,仪式比较随便,宾和介都不再参加,以司正为宾,不设陪客,也不设俎,食品用家中现有的进就行。昨天无法邀请的亲友,今天都可以邀请,对于乡中已退休或在职的卿、大夫,只向他们通报一下,来不来随意。宴饮时,《周南》、《召南》中的六首乐章可以随意点奏。

    二、在乡序齿:养老的乡饮酒礼

    唐代学者孔颖达《礼记正义》认为,周代的乡饮酒礼并非只有三年大比、宾兴贤能的一类,还有另一种类型的饮酒礼,如州长在每年春、秋举行的射礼之前而举行的饮酒礼;又如党正在每年十二月大蜡祭时在党中举行的饮酒礼;它们虽然是州、党行政长官主持的饮酒礼,但州党同为乡的属地,所以也称为乡饮酒礼。

    两类乡饮酒礼的仪节基本相同,不同之处是,上面提到的乡饮酒礼的宗旨是宾兴贤能,所以宾、介、众宾之长都是根据德行道艺选定的青年后学;后一类乡饮酒礼不然,其主旨是序正齿位,提倡尊老养老的风气,所以宾、介、众宾之长都由老迈年高者担任,其余的老人为众宾。六十岁以上的老人都在堂上就座。正宾以下的老者,依次排在正宾的右侧(西侧)面朝南而坐,如果人数比较多,可以折而往南坐,面朝东。五十岁者只能在。六十岁以上的老者可以坐着饮酒,五十岁的只能堂下面朝北而立,听凭差遣,《礼记乡饮酒义》说‘所以明尊长也‘,是为了昌明尊敬长者的风气。

    中国自古有尊老、养老的传统。所谓‘养老‘,是用酒食招待老人的礼仪。年龄越大,身体越差,《王制》说:‘五十始衰,六十非肉不饱,七十非帛不暖,八十非人不暖,九十虽得人不暖矣。‘人到五十岁就开始衰老;到六十岁,不吃肉食就觉得没吃饱;到七十岁,不穿丝帛就觉得不暖和;到八十岁,没有人伴睡就觉得不暖和;到九十岁,即使有人伴睡也不觉得暖和了。因此,《王制》说,必须在饮食上对老人有所优礼,五十岁的人可以吃细粮,六十岁的人严格有预备的肉食,七十岁的人每餐应该有两个好菜,八十岁的人应该常吃美食,九十岁的人饮食都在寝室,偶尔外出,侍从应该携带酒浆以应不时之需。

    老人可以享受各种优待,《王制》说,七十岁的官员朝见国君后就可以告退,不必等到朝仪结束;八十岁的致仕官员,天子每月派人去存问;九十岁的致仕官员,天子要每天派人馈赠食品。人到了五十岁就可以不服力役,六十岁就可以不服兵役,七十岁就可以不参加应酬宾客的活动,八十岁连斋戒、丧礼都可以不参加。

    除了家庭的照顾之外,老人必须得到国家的关心。《礼记王制》记载了虞夏商周四代的养老制度,四代养老礼的名称:‘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一代比一代复杂和完善。四代的养老机构是:‘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庠,虞庠在国之西郊。‘上庠、东序、右学、东胶,是国学,也是国家款待退休的卿大夫的地方;下庠、西序、左学、虞庠是小学,是款待退休的士和年老的平民的场所。

    通过对《王制》的了解,我们就不难明白乡饮酒礼序正齿位的礼仪了。乡饮酒礼中除了六十者坐、五十者立的规定之外,还按照年龄的高低配设不等的豆数:六十岁者三豆,七十岁者四豆,八十岁者五豆,九十岁者六豆。豆内所盛,是奉养老人的食物。豆数不同,则所受到的奉养也不同,《乡饮酒义》说‘所以明养老也‘中国人有一句老话,叫做‘在朝序爵,在乡序齿‘。朝廷中以官爵大小为序,而民间不然,是以年齿为序,少不越长。乡饮酒礼正是要提倡对尊老的风气。

    《乡饮酒义》说:‘民知尊长养老,而后乃能入孝弟。民入孝弟,出尊长养老,而后成教。成教而后国可安也。‘意思是说,参加了乡饮酒礼,人们就会懂得尊长养老的道理,回去之后就会有孝悌的行动。人民在家里懂得孝悌,出外懂得尊长养老,就能形成良好的风教。有了良好的社会风教,国家就安定了。儒家倡导伦理思想,而伦理思想的基础是孝悌。儒家提倡孝悌,不是用空洞的说教,而是‘教之乡饮酒之礼,而孝弟之行立矣‘。

    三、吾观于乡,而知王道之易易

    两类乡饮酒礼的仪节,我们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那么它究竟蕴涵了怎样的礼义呢?下面我们来回顾和分析主要仪节的内涵。

    举行乡饮酒礼之日,主人只到宾和介家中迎接,而众宾则自行跟从宾来乡学;宾、介等到达庠门之外时,主人与他们行拜礼,对众宾只是拱手致意,这是因为他们的德行道艺有高下之别,需要体现出其中‘贵贱之义‘。

    主人与宾入门后,每逢拐弯处都要作揖,经过三次作揖来到各自的台阶前;又经过三次作揖谦让才上堂;上堂之后,彼此又有拜至、献酬等复杂的礼节。而主人与介饮酒的礼节就有所省略,主人与众宾饮酒的过程就更为简单。可见,对于德行道艺高者礼数要隆,对于德行道艺低者礼数要杀减,这是制礼者所要表明的‘隆杀之义‘。

    乐宾时,堂上的乐工用瑟伴奏,演唱三首诗歌,唱毕,主人向他们献酒。接着,堂下的乐工吹奏三首诗歌,奏毕,主人向他们献酒;接着,堂上、堂下的乐工轮流交替,各演奏三首诗歌;最后,堂上、堂下合奏三套诗歌。正歌演奏结束,场上欢乐的气氛达到高潮。在旅酬开始前,先立司正监酒,以防止有人醉后失态,流于放肆,这就叫‘和乐而不流‘。

    旅酬时,先是宾酬主人,然后是主人酬介,接着是介酬众宾,再往下则按照年龄的大小,依次而酬,一直到‘沃洗者‘,也就是协助宾主洗手洗爵的人,可见,乡饮酒礼能做到‘弟长而无遗‘,惠及于在场的每一个人。

    旅酬之后,虽说是‘无算爵‘,但君子懂得‘饮酒之节,朝不废朝,莫不废夕‘的道理,早晨不会影响上朝,晚上不会影响夜间要处理的事务。所以,宾告辞出门,主人拜送,依然礼节秩然。可见,乡饮酒礼能做到‘安燕而不乱‘。

    所以,《乡饮酒义》说:‘贵贱明,隆杀辨,和乐而不流,弟长而无遗,安燕而不乱,此五行者,足以正身安国矣。彼国安而天下安,故曰:‘吾观于乡,而知王道之易易也‘。‘整个乡饮酒礼,宾客的尊卑分明;礼数的高低有别;一乡之人快乐而不放肆;无论长幼都得到惠泽,没有人被遗忘;安乐而有秩序。做到这五条,就足以正身安国。能做到正身安国,天下也就安定了。

    此外,乡饮酒礼还处处体现出君子之交的原则。例如,宾主入门后,彼此三揖、三让才登堂,这是君子交往时‘尊让‘的原则。主人献酒用的爵,尽管事先已经洗过,但在献酒前还要再次下堂洗涤;斟酒之前又要专门下堂洗手,这是君子相交时‘洁净‘的原则。献酒时,宾主之间又有拜至,拜洗,拜受,拜送,拜既等等的仪节,这是君子相交时‘恭敬‘的原则。《乡饮酒义》说:‘君子尊让则不争,洁、敬则不慢;不慢不争,则远于斗辨矣;不斗辨,则无暴乱之祸矣。‘彼此懂得尊让,就不会争斗;懂得用洁和敬的态度与人相交,就不会怠慢他人。不与人争斗,不怠慢他人,就能远离斗辨,与暴乱无缘。

    乡饮酒礼名为饮酒,其实旨在教化,这往往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地方表现出来。例如,宾在食前祭祀之后尝酒,一定要移到坐席的末端,而不敢在坐席的正中进行,因为坐席的正中之位是为行礼而设的,而不是为饮食而设的。因此,在席末啐酒,含有‘贵礼而贱财‘的意思。宾的移席有示范的意义,意在使‘民作敬让而不争‘。

    《乡饮酒义》还说,宾主以仁义相接,堂上的俎豆有一定之数,就是‘圣‘。以圣为基础,持之以敬,就是‘礼‘。用礼来体现长幼之道,就是‘德‘。所谓德,就是得于自身。研究德行道艺,就是要使自己在身心上有所得,所以,圣人努力践行这种隐含仁义道德的宾主之礼。

    儒家的教化之道,主要在于尊贤和养老。尊贤是治国之本,养老是安邦之本,而乡饮酒礼兼有尊贤和养老两义,孔子如此重视它,不正是在情理之中吗?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120:05回复此发言

    58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