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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卧后清宵细细长

    曲终人亦散,灯火意阑珊。

    我自幼抚琴,阅曲无数,唱尽悲欢离合,看罢阴晴圆缺,世态炎凉也好,人情冷暖也罢,唯有心中所念,放不下,舍不得,割不断……

    我与他的邂逅,是上天安排,是命中注定,是劫难,亦是缘分。

    两家为邻,彼此帮衬,百万买宅,千万买邻,礼尚往来,以礼相待。

    那日,天朗气清,惠风和畅,滔滔孟夏兮,草木莽莽,汤汤淇水兮,碧波荡漾。

    我于竹亭抚琴,望水天一色、万里澄波,心有所感,悠悠琴曲兮,聊表衷肠。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我按住琴弦,抬头望去,他一身书生打扮,拿着一卷诗书,沿着河畔,自顾自念诵诗词。我知道他这是为来年的秋闱做准备,他的父母希望他考取功名,建功立业,娶妻生子,安居一隅。不为果腹而发愁,不为陋居而心忧。终此一生,虽非官居高位,不愁吃穿,尚可安矣!

    我曾读过他写的文章,他的志向不拘泥于此。

    食中山之酒,一醉千日。今世之昏昏逐逐,无一日不醉,无一人不醉,趋名者醉于朝,趋利者醉于野,豪者醉于声色车马,而天下竟为昏迷不醒之天下矣,安得一服清凉散,人人解酲。

    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他厌倦这样的世俗,他厌倦这样的趋名逐利,他想用自己的文笔,唤醒世人心中的善念,唤醒这沉醉的世间。志向远大,可比鸿鹄;路途艰险,遍布荆棘。可惜单凭手中的笔,是远远不够的!

    他从不渴望步入仕途,建功立业,那些虚名浮利与他而言,毫无意义,但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他不得不走上这条不归路。

    茫茫大地,悠悠高旻,是生万物。吾得为人,乐天委分,赏不为喜,罚不为忧,享清明之心境而无物欲之牵累。这句话他常常挂在嘴边,时不时便会提醒自己,莫要忘记初心。

    他的努力有目共睹,有时我会远远地望着他,默而识之,学而不厌。我相信以他的文笔,中举不过是件再简单不过的事,然而期望越高,失望越深。

    来年仲秋,他参加了乡试,大家都对他信心满满,他也很自信,一举夺魁,拔得头筹。然而结果出乎意料,他名落孙山,应试不中。不夸张地说,解元、亚元、经魁、亚魁,榜上有名者,十之六七未参加乡试。明明人都没来,为何榜上有名?这一刻他彻底明白了,世间早已不是他想象中那般,他原本想以仕途,唤醒那些沉醉于追名逐利的世人,洗涤尘世的浑浊,直到他经历此事过后,他才明白世人已无需他拯救,因为这浑浊的尘世早已病入膏肓,无药可医。一切理想都只是幻想,即便再怎么努力,也无法付诸实际。

    自那之后,他便像变了个人似的,再也无心于文笔,再也不提当年的旧事,整日不是待在家中,便是到河畔散步。他的父母知道那件事对他打击颇深,以致他心性大变,为了不让这件事继续恶化下去,他的父母连同村里人守口如瓶,都不再提起此事。

    他应试不中,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件伤心事,但我就不一样了,若是他真的中举,他便会进京为官,那我再也见不到他!我这人比较自私,任何喜欢的事物都想占为己有,我不想他走,他落榜这件事与我而言,反而是件好事。他留了下来,我便可见到他,即便看见他抑郁寡欢的样子,我心里除了伤心,竟还有一丝庆幸。这大概便是世人常说的幸灾乐祸吧!

    我喜欢他,不是一朝一夕,自我见到他的第一眼起,我便对他产生了不一样的感觉。

    他相貌英俊,鼻梁高挺,两只眼睛炯炯有神,一袭墨衣长袍,腰缠玉带,手握书卷的样子,还真有点“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感觉。当然外貌不能说明一切,内在美才是最真实的美,我也不是那种单看外貌而不重内在的人。

    还记得七岁那年,我到河边玩耍,看见河面上飘着一盏花灯,耐不住好奇心的我,站在岸边伸手想要抓住那盏花灯,一不小心,身体侧倾,整个人掉进了河里。是他听见了我的呼救声,丢下手中的诗书,不顾一切,纵身一跳,往我身边游来,安抚我几句后,绕到我身后,将我往岸边推。

    八岁那年,村子里来了一位贵客,她一身华服,雍容华贵,一看便知是大户人家,她来村子的目的是想造访一位故人,不料这位故人已经搬离村子,不知去向。她身上带了一部琴,得知故人已经搬离此地,她并未着急离去,而是到河畔的竹亭去,拿出弦琴摆在石桌上,对着汤汤淇水,拨弄琴弦,一曲悠扬琴音,响彻云霄,闻者莫不伤心落泪。她见与我有缘,便传授了我一些琴艺,若非幸得她的真传,我恐怕早就饿死街头,曝尸荒野,哪会有今日之成就?她便如同我的恩师一般,对我有再造之恩,我此生没齿难忘!

    我本应称其为师,她却告诉我,她已有弟子,而且此生仅有一位弟子,不再收其他人为徒!她传授我琴艺,只因与我有缘,传授我的指法、调音和曲目,算不上太大的恩情,不必如此在意。

    说罢,她便收起了弦琴,从包袱里拿出一本琴谱送给了我,并嘱咐我若有不懂之处,便可参考这本琴谱。她把琴谱交到我的手中,摸了摸我的头,朝着我莞尔一笑,那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笑容。

    她背上弦琴,挥手而去,走的时候不忘跟我说一句:“小姑娘,有缘再见!”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却再也没见到她,但她送我的琴谱,便如这部弦琴,我一直珍藏在身边,无论走到哪里,我都会带上,就怕哪一天我遇见她的时候,她叫我拿出这本琴谱,我却拿不出,那不就尴尬了吗?

    我的家境不是很好,耕田种地,捕鱼打猎,勉强维持生计罢了!我想念书,父母却不许,只因“女子无才便是德”,私塾之内,学堂之中,无一女子,皆为男儿,女子念书不过是哗众取宠,再说家里情况也不好,哪儿来的钱供我念书?日后嫁一户好人家,胜过念书万千,何必花费那冤枉钱?父母的态度坚定,我终是说不过他们,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所幸他为人心善,闲暇之余,便会教我读书识字,渐渐地,我也能看懂一篇文章,读懂一本书。还记得他教我的第一篇诗文便是《诗经》里的《氓》: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乘彼垝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

    起初爱恋在我心里是件再美好不过的事,直到我读过这篇诗文过后,我才知道爱恋便如桑叶,有青绿沃若之时,也有枯黄凋谢之日。我同情诗中女子,也曾为她忿忿不平,但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也会如她那般,遭人摒弃,为人耻笑,甚至家破人亡,流浪街头。

    他年过二十,我亦及笄,两家为邻,彼此往来,关系融洽,再加上我和他走得很近,他对我的照顾,我对他的爱意,家里人看得明明白白,也知道我的心意,便决定将我许其为妻。他的父母对我也很好,看着我俩长大,知道我和他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何况两家为邻,关系本就亲近,若是亲上加亲,那倒也不错!

    不久他家便派媒婆到我家求亲,爹娘很高兴,答应了他家的求亲,只待挑个良辰吉日便可成婚。我听到这个消息,高兴得合不拢嘴,兴致勃勃跑到他家去,本想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他。可是我看到他面无喜色,也无忧虑,平平淡淡,一言不发地坐在庭院的石阶上,手里还拿着一卷书。

    家里人大张旗鼓地为他找人说媒,他岂会不知?两家隔得这么近,门户相对,整日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想要瞒住他,这可不太现实。他早就知道他的爹娘会到我家求亲,却什么也没说,似乎对自己的婚事一点也不在乎。

    我和他自幼便待在一起,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这是有目共睹的。他的爹娘上门求亲,我的父母不会不同意,这一切本就是命中注定,何来惊喜?他并不介意娶我,只因这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不可违背。何况彩礼已送到我家,我的父母已经答应了这门婚事,他岂可出尔反尔,辜负两家人?顶着重重压力,他只能答应这门婚事,但他心里感觉不到一丝喜悦,也感觉不到一丝哀伤。

    我说过我这人比较自私,不会顾及他人的感受,只要他不反悔,其余的并不重要。我和他的婚事在筹办之中,他待我还是如以前那样,脸上挂着一抹微笑,可我看不出这是喜还是悲?

    婚期如约而至,婚礼如期举行。那一日村里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绸铺地,人山人海。我家和他家不过相隔一条街道,大家都赶来凑热闹,站在街道的两端,将整条街道围得水泄不通。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我身穿鞠衣,肩披霞帔,头戴凤冠,面盖红绸,手拿团扇,在红线的牵引下,跨出了门槛。他就站在门口,看见我一袭嫁衣,整个人都呆住了,不仅是他,在场每个人看见我这副打扮,都目不转睛望着我,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似乎是说从未见过这么美丽的女子。若非旁边人提醒,他大概会一直呆在那里,不为所动。

    他拿着红绳,牵引我走下阶梯,踏着红毯,一步一步往他家走去。

    这时他们身后忽然传来了泼水的声音。这是村里的习俗,嫁出去的女儿,如同泼出去的水,结了婚就不再回头。这也是祝福女儿婚前幸福,婚后美满,夫妻和睦,不吵架生气,便不会跑回娘家。

    在锣鼓声中,在鞭炮声中,在喧哗声中,我走上了台阶。此处台阶我不知走过多少遍,唯有这一次我心里惴惴不安,紧张到极点,连呼吸都小心翼翼。我尽量使自己冷静放松,可每走一步,我的心便跳得越快,就连心跳的怦怦声我都能听见。

    他似乎是察觉到了异样,也放慢了脚步,在我身边,安慰我,叫我不必紧张。若能一脚一印,他愿陪我走遍万水千山,不管风餐露宿,还是栉风沐雨;若能一守一候,他愿陪我看尽阴晴圆缺,不管天涯海角,还是山陬海澨。

    他的文采还是这般优秀,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便打动了我,这一刻我仿佛感觉到我俩的心跳、呼吸在同一频率。若能一朝一夕,我愿陪他踏遍五湖四海,不管豆蔻年华,还是耄耋古稀;若能一生一世,我愿陪他尝尽酸甜苦辣,不管锦衣玉食,还是粗茶淡饭。

    我踏上了最后一道阶梯,身前摆着一个火盆。我知道只要跨过火盆,踏进这道门槛,我便再也不是叶家的女儿,而是李家的媳妇。方才我还忧心忡忡,现在我已释然,深吸一口气,鼓足勇气,跨过火盆,除去身上的晦气,再几步路,便来到了最后一道坎,只要踏进这道门槛,过去的一切便与我再无瓜葛。

    想起他刚才说的话,我心里暖暖的,也就没那么害怕了,在红绳的牵引下,我抬起右脚,迈过了这道门槛,这时门口响起了鞭炮声,大家齐声喝彩,掌声如雷。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饮合卺酒,送入洞房,一切都在计划之中。我嫁进了李府,名正言顺成了他的妻子,这便是我此生的夙愿,没想到竟然达成了!正当我窃喜之馀,厄运已悄然无息地降临在我身上。

    那一天是我的大婚之日,也是我无法忘记的一天,除了满堂欢喜,还有无尽哀伤。

    我安静地守在婚房里,“砰”的一声,房门打开了,走进来的却不是他,而是舅姑。

    我掀开盖头,一脸茫然地看着他们,还不等我问清原委,公公直接扇了我一巴掌,我顺势便倒在了地上。我捂住透红的脸,不知所措,我不知道公公为何一见到我便来气,甚至将桌上的茶壶、茶杯一扫而下,往我身上扔。

    屋外有一群人在围观,他们见我如此落魄,不替我说话就算了,反而大骂我活该!

    婆婆见到我这个样子,怒目圆睁地指着我,破口大骂,说我是扫把星,娶我进门,那真是倒了八辈子大霉!她的话越来越难听,屋外的人却拍手叫好!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惹得舅姑如此动怒,对我大发雷霆,参加婚宴的那些人,早些时候还在恭贺我和义山喜结连理,为何转眼之间他们的态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对我破口大骂。

    我拖着破烂的婚服,顾不上伤口正在流血,问舅姑发生了什么?

    今天本是我和义山的大喜之日,却不知怎么的,义山发疯了般,扯破婚服,丢掉婚帽,当着大家的面,掀翻桌子,推翻高堂,甚至动手打伤了人,大伙想拦住他,他却捡起地上的瓷碗碎片,见谁上前便往谁的身上砍,弄得大伙都不敢上前。他见无人拦着,便夺门而出,往淇水而去。

    大伙见状不对,赶忙冲了出去,然而他跑得太快了,而且他手里还握着凶器,大伙都不敢靠得太近,只能远远地望着他跑到河畔,停下了脚步。他转身看向大伙,一脸傻笑,挥舞着手中的凶器,嘴里还说出一些大伙听不懂的话。

    舅姑赶到现场,劝说他放下手里的凶器,跟他们回去,有什么话好好说,不必装作这副样子。

    他的情绪有所缓和,大伙都以为他还记得自己的爹娘,所以才不敢动手。哪知他的爹娘刚上前一步,他立刻挥舞手中的凶器。看样子他是真的疯了,连自己的爹娘都不认得了!可舅姑不信邪,偏要上前,他们不相信自己的儿子好端端的,为何突然变成这副模样。

    舅姑不断逼近,义山握紧手中的瓷片,哪怕鲜血直流,他似乎也感觉不到疼痛。眼看舅姑就要靠过来了,他不顾二人安危,直接往公公身上扔来。幸好瓷片只是落在了舅姑跟前,没有刺中,但他这一举动,让大伙彻底相信,他已经疯了,要不然他怎会对自己的爹娘出手!那可是他的亲生父母啊!

    面对儿子的不孝之举动,他俩也是吓了一跳,不敢相信自己的亲儿子竟会对自己出手。

    大伙脸上无一不是难以置信的表情,唯有义山一人,站在河边傻笑,嘴里还说:“由来万夫勇,挟此生雄风。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

    他仰天大笑,整个人已经疯了,趁着大伙不注意,他转身跳入淇水之中,不见踪影,只留下荡漾的波纹和漂浮在河面上的婚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