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这个世界真奇妙(二)
今天天气真好!蝶翅站在院子里大大的呼了一口气,看着蓝天白云有些苦恼,今天该做什么呢?
“蝶翅,在那里傻站这做什么呢?”杨雪素一出门就看见女儿站在院子里,小脸皱得紧巴巴的,笑意忍不住的爬上了脸,她知道,这个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宝贝女儿又在苦恼找什么好玩意了!
“阿妈,我在想今天做什么呢!”蝶翅给了杨雪素一个甜甜的笑容,她的答案一点都没有出乎杨雪素的意料。
“今天跟阿妈去叶榆城吧!”杨雪素笑着道:“你已经好几天没有去,昨天娇娇还来找你呢!”
“也好!”蝶翅点点头,道:“好几天没有过去,也好几天没有见到娇娇了,和你过去也好!阿妈,我今天想吃玫瑰冰!”
“好!”杨雪素笑着点点头,道:“等阿妈收一下东西,我们一起过去!”
娇娇大名董玲娇,是叶榆城人,也是蝶翅的“家歹”,两个人是在四岁那年结的“家歹”,平时经常一起在叶榆城里乱转,叶榆城里里外外的人都知道这两个一静一动的小女孩。尤其是娇娇,是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个野丫头。爬树掏鸟窝,下水摸鱼,都是她经常做的事情,打架更是一等一的厉害。叶榆城里和她一样年纪的女孩子都尊她为“老大”,谁要是被男孩子揪了头发,欺负了,都会来找娇娇告状,而这个野丫头立刻带着一帮子姐妹把人家暴揍一顿。
两个人结成家歹那是董玲娇的爷爷主动提出来的,他看上了蝶翅虽然年纪小小,但却已经是一副小大人的沉稳样子,说话做事也很有条理,温和爱笑,和书上写的大家闺秀一样,希望能够让她影响一下娇娇,不求变成一个小淑女,但求她不要一天到晚的惹是生非就好。
当然,这个要求一开始是被杨谭林给拒绝了——开玩笑,自家的孙女懂事又可爱,什么时候都不会给大人添麻烦,一个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小美人和那个仿佛是猴子一般的娇娇结成家歹,那成什么样子!
求之不得的董家退而求其次,让娇娇主动找蝶翅玩——娇娇的老娘用棍子在后面逼着,娇娇才心不甘情不愿的上门,极度不情愿的说是要和蝶翅做朋友。
可是缘分就是那么奇怪,蝶翅和娇娇虽然性格完全不一样,却能够一见如故,两个人很快就玩到了一起,成为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野蛮得让董家人都很头疼的娇娇对蝶翅言听计从,只要蝶翅一句话,比她妈妈的棍子还管用。两个人交了朋友,经常在一起玩耍之后,娇娇虽然没有变成一个小淑女,但是打架的事情少了,闯祸的次数也少了,让她妈妈用棍子撵着打得时候也就更少了,董家可以说是喜出望外,更加坚定了让两个人结成家歹的决心。
董玲娇的爷爷再次提出让两个人成为家歹时,杨谭林没有直接拒绝,而是将决定权交给了年幼但却很有主意的蝶翅,蝶翅仔细思考之后答应了这件事情,而从那以后,董家的人就把蝶翅当成了自己的孩子一样,董玲娇更毫不犹疑的将蝶翅纳入了自己势力保护范围,别说是让别人欺负她,就算那哪个人流露出对蝶翅不好的神色,董玲娇都会冲上去揍人。
每次蝶翅跟着杨雪素或者阿德到叶榆城的铺子里的时候,董玲娇都会过来找蝶翅,然后两个小不点就自己玩去了。
杨雪素很快就收拾好了东西,牵着蝶翅坐上马车就往叶榆城驶去,赶车的是阿雄爸,唯一一个住在杨家的男帮佣——他们两口是都是杨家的帮佣,阿雄妈也是个精明能干的女人,她在杨家开在喜州的客栈里面做事情,而阿雄爸老实人一个,平日里又沉默寡言的,杨谭林就干脆让他在家里帮忙,杨雪素来往叶榆城和喜州都是由他赶马车。
大理的马和蝶翅印象中的马很是不一样——蝶翅前世见过的马都是蒙古马,强壮而又高大,但是大理的马相比起那又高又大的蒙古马,就是长不高的矮个子,矮矮小小,跑起来也不会有风驰电掣的感觉,悠悠的,不紧不慢的,就像散步一般,很有大理人的感觉——慢慢悠悠的生活,慢慢悠悠的做事,很少有紧迫的时候。大理人普遍不高,杨谭林算是中上水平,蝶翅目测了一下,也就是一米七左右的样子,也幸好是这样,要是这里的人都像山东大汉一样五大三粗的话,骑上这个马还真的就是一场悲剧——人比马高太多,两只脚很可能是拖着地的,虽然不至于达到巨人骑马的效果,但也相差不离了。
杨家在喜洲帮是数一数二的,能够和杨家相提并论的也只有严家的,他们两家都有不下二百匹马,都是清一色的矮个子。杨谭林告诉蝶翅,这个马可是云南特有的,被称为云南马或者矮脚马。别看它矮矮小小的样子,可是在云南走马帮还只能用这样的马。它们跑得不快,这可是拖着和那种高大的蒙古马一样多的货物照样可以走的四平八稳,耐力还比那些马更好,最最主要的是,这些马最善长的是爬上,走山路,在那种陡峭的山路上,和平路上走的一样稳,在云南境内的马帮用的都是云南马,等货物出了山区之后,才会改换那种跑的较快的蒙古马。
喜州到叶榆城大概有十多二十公里的样子,一个单边大概要半个时辰,蝶翅最喜欢一边走一边看风景,这里是大理,男女大防没有那么严重——或许有一些,但是已经和现在差不多,甚至比现代社会还要宽松。因为她喜欢看风景,她坐马车的时候,都是和阿雄爸坐在前面,吹着从洱海上刮过来的清凉的风,晒着还没有那么厉害的太阳,看看山顶尤有积雪的苍山,看看两边绿油油的稻田,还有田里那怎么看都很神气的踱着方步的白鹭,这样的风景总也看不腻。
喜州这边的稻田里白鹭特别的多,早晚的时候,一只只白鹭悠闲自得的在稻田里面找吃的,一点都不怕人,到了中午的时候,它们就会成群结队的飞到村口的大榕树上歇息,树上是白鹭的家园,树下是乘凉的人或者白族人家的房屋,可是谁都不打扰谁,很是和谐,蝶翅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景的时候忍不住的瞪大了眼,问了一句让杨谭林弹了个脑蹦的话:“阿公,没有人把它们打下来吃吗?”
“吃吃吃!就知道吃!它们好端端的在这里生活,干吗要打扰它们?”杨谭林不知道在自己的宝贝孙女眼中,自己是古人,还是没有开化的南蛮子,见到猎物送到门前,自然是拿起弓箭打了下锅,怎么可能有保护的意识。
“可是……”蝶翅眨巴了一下眼睛,道:“它们都在眼面前了,为什么不打了回来吃呢?”
“蝶翅啊,有的时候人不能只顾眼前,也要为子孙后代想一想!”杨谭林蹲下来,和蝶翅面对面的道:“你知道要是有人打了白鹭会有什么后果吗?”
“难道不准打?打了会被罚吗?”蝶翅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里的人挺先进的,居然这个时候就有了野生动物保护法。
“没有人说过不准,也没有人说打了它们会受到什么惩罚。”杨谭林摇摇头,有些严肃的道:“但是你知道吗?如果有人打了白鹭,最早知道的不是人,而是白鹭。它们会惊慌,会害怕,它们不知道不过是有一两个人做的事情,它们只知道打了它们的是人,它们会怕人,会飞得远远,让人再也看不到它们。如果有一个人打了它们,后果就是它们离开这里,再也不回来了。蝶翅觉得它们好看吗?”
“嗯!”蝶翅点点头,白鹭优雅大方的形态很漂亮,很讨人喜欢,她自然也不例外。
“可是你知道吗?要是有人打了它们,它们飞走了之后,就再也不会回来了,我们的子子孙孙就再也看不到这么好看的鸟儿了!”杨谭林用简单的语言解释着,道:“这一点,我们白家人都知道,虽然做的不比藏家人和纳西人好,但也不比他们差就是了。”
“他们是怎么做的,阿公?”蝶翅很感兴趣的问。
“藏家人从来不随意的砍伐树木,不杀小兽和母兽,不杀迁徙过来的鸟类……蝶翅,如果有一天你能够去德钦的话,你会看到黑颈鹤和藏家人和睦相处,会看到他们对自己家的藏獒就像对最亲的亲人……”杨谭林嘴里的世界让蝶翅觉得那是神话故事一般,杨谭林笑着道:“纳西人信仰的是属神,属神是自然神,他主管着自然万物。所以,纳西人从来不会砍伐水源地的树木,不会在流动的河流里面清洗杂物,不会猎杀小兽和母兽,他们砍了一棵大树,就要在大树的旁边种两个小树……”
怎么听起来就像是环保卫士似地!蝶翅眼睛眨巴着,或许这里确实很落后,但并不意味着这里的人很无知,他们与自然相溶,懂得怎样向大自然索取,但同样的,他们也明白回报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