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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摆放的规律

    “陶俊力说林自明这个人贪生怕死,林自明保证这一周一定会还钱。”

    许是开车太无聊,雷震忽然自言自语说了这句话。

    董阳坐在副驾,两位法医在后排,董阳能感觉到雷震这句话是说给他听的。

    “林自明生活拮据,为了苟活,他一定去去筹钱。但一把剪刀就能吓住的人,不可能有胆子去干杀人越货的事情。”

    雷震一只手扶着方向盘,一只手撑在车窗边抵着下巴,他满意地笑了笑,“所以,他会选择一个最安全的拿钱方式。”

    “林自明的父亲,林莫森!”董阳接着雷震的话说了下去。

    最早的时候雷震就怀疑过凶手是死者的亲人,孙羽昨晚也有同样的猜疑。

    但夏岚接触过林莫森,她认为林莫森不像是凶手,所以大家暂时放下了林莫森这条线。

    董阳在心里开始腹诽夏岚,心想着:怪不得师傅不让她用犯罪心理学,连个凶手都看不准!

    车子停在了林莫森家的院子外,这里是在四环外,属于梦山市下面的乡镇。

    董阳敲了几下门,林莫森很快就打开了院门。

    这是一个有些佝偻的老头,头上的白发很多,几乎遮盖那少有的黑色。

    他的眼神有些暗淡,面容憔悴,眼眶微微发黑,显然没有休息好。

    这是董阳第一次见林莫森,看着他的样子,董阳仿佛看到了小时候爷爷的模样。

    那一年,他们只是城中村的普通村民,过着略显拮据的生活,奶奶病重过世,爷爷便是这幅模样。

    说实话,董阳也不觉得这会是一个对自己儿子下手的父亲。

    林莫森的神态有些恍惚,他看了看雷震手里的证件,脑袋缓缓从上面离开。

    “不用查了,人是我杀的。”

    他的声音很平淡,略微有些沙哑,他在极力掩饰自己的心情,仿佛在说一件与自己毫不相关的事情。

    林莫森领着四人走进了院子,来到了一楼的客厅内。

    客厅的装潢很简单,一套L形的沙发占据一角,一个桌面已经模糊的玻璃茶几,一台电视。

    另一边的墙壁上贴满了奖状,奖状的获得者是一个叫做林丰的人。

    奖状之下是一排两米多高的书架,书架上除了一些书本之外便是一些奖杯、一些证书以及一些照片。

    林莫森来到书架前,抬头看着那些奖状,眼神渐渐黯淡。

    “前天晚上,林自明来找我,直接把门锁上,跟我要20万,如果我不给的话,他就不准我离开。

    他知道我藏了不少钱,那些是我留给小丰娶媳妇儿用的,那他妈和我辛辛苦苦攒下来的。”

    林莫森缓缓看向董阳,这个男人的年纪和林丰差不多大,他问:“一个屡教不改的赌徒,你觉得我会把钱给他吗?”

    董阳没有回答,因为林自明的死已经是最好的答案了。

    林莫森拿起第二排的一个奖杯,他用手轻轻抚摸这个奖杯,“我趁着他不注意,用这个奖杯砸在了他的脑袋上,没想到,一下子就把他砸死了。”

    说着,林莫森又指了指卫生间的门,“小丰还没有成家,我还没有抱孙子,我不想被抓,于是就在那里碎尸,按照电视上演的那样处理尸体。”

    再然后就是小毛和二梁见到的情况了,林莫森想将尸块丢在别的县城,结果被小毛骗走了装尸块的箱子。

    林莫森知道里面的尸块马上就会被发现,顾不得寄存的另一箱尸块,直接逃离了车站。

    两个法医检查了卫生间,在地漏下面找到了一些骨头的碎块,林莫森指认的奖杯也有血迹反应。

    案子,就这么的,在理所应当之中被侦破了。

    林莫森被戴上了手铐,董阳却有些恍然,他看向书架上第二排的位置。

    那里放着林莫森杀死林自明的凶器,那是一个水晶模样的奖杯,董阳认得它,是梦山市大学生马拉松冠军的奖杯。

    他走到奖杯前,看了眼上面的落款,是四年前的奖杯。

    “嗯?”

    孙羽说过,观察力是侦破一个案子极其重要的能力。

    董阳的观察力告诉他,这个书架很干净,一尘不染!

    董阳再次审视这个书架,除了书籍和照片之外,一共有12个奖杯,11本证书。

    这些奖杯并不全是小儿子林丰的,还有林莫森自己的,证书也是一人一半。

    “怎么了?”雷震将林莫森移交给了前来支援的包有谅,自己又进来协助搜集证据。

    董阳挤着眉头露出一副有些痛苦的表情,他咬着牙说道:“这些东西怪怪的!”

    说罢,董阳去卧室中找来一张椅子,他才在椅子上开始查看书架第一排的奖杯和证书。

    “这个书架近期被清扫过,一尘不染。”一边说着,董阳一边查看每一个奖杯和证书的落款,“摆放的有问题!”

    “证书和奖杯都在第一排和第二排书架上。”董阳拿起第一排的一个奖杯,“除了这个,第一排的奖杯和证书全部都是林丰的。而第二排,除了凶器之外,都是林莫森的。”

    见雷震似乎明白了自己的意思,董阳继续说:“你看这些书,按照类别摆放的井然有序,可见整理书架的人有一定的强迫症。”

    林自明一年之前被赶出了家门,林丰还在上学,整理这个书架的人只可能是林莫森。

    雷震眼神一亮,“你的意思是,林莫森调换了凶器和这个奖杯的位置?”

    董阳将奖杯放回原位,跳下椅子,用力地点了点头,“对!”

    站在地面上的董阳举起手去拿奖杯,他的手勉强能抓住第一排的那个奖杯,“我的身高是1米75,我拿这个奖杯都有些费力,那么林莫森呢?”

    雷震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林莫森的身高只有1米7,他的身材有些佝偻,如果奖杯在第一排的话,林莫森需要垫脚尖才能拿到奖杯。

    一个人在冲动之中去杀人,怎么会有垫脚尖去拿东西的动作呢?

    “凶手,肯定不是林莫森!”

    说着,董阳带着复杂的眼神看向了书架上的一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