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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3章 闻起来臭,吃起来香的玩意

    朱瞻墉他们一行人在古里港待了十来天,对于这里的情况算是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

    留下了一批人马,做好了交代之后,他们就离开古里港。

    不过,朱瞻墉他们是离开了。

    但是他们又没有离开。

    “詹尼斯,那些大明人真的坐船离开了吗?”

    在古里港最繁华的一条街道之中,约翰颇为焦虑的看着刚刚回来的詹尼斯。

    这段时间,是他人生最倒霉的时间。

    不仅每天都有人过来退货,他铺子里头的琉璃制品,更是一个都没有卖出去。

    这种场景是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仟千仦哾

    而导致这个局面的正是朱瞻墉他们带过来的水晶制品。

    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东西,让约翰没有任何的还手之力。

    要不是之前积累的底子够厚,这一次他直接就要趴下了。

    “主人,他们的船队真的走了。但是他们的人在港口附近租赁了一大片土地,如今正在招募人手在那里修建房屋。看来是没有打算那么快离开了。”

    詹尼斯有点焦虑的汇报着自己打听回来的消息。

    主辱臣死。

    主人日子不好过,他这个做奴仆的,自然也没有好日子。

    “这大明帝国一定掌握了更加先进的琉璃制作工艺,要不然他们制作出来的琉璃制品不可能那么晶莹透彻,没有一丝杂质。”

    “詹尼斯,你想办法混进他们的队伍之中,看看能不能打听到什么消息。”

    约翰做了一个决定。

    自己要想办法搞到大明制作琉璃的工艺。

    这样子自己在古里港损失的东西,在拜占庭帝国都能加倍的拿回来。

    甚至一旦他掌握了这种技术,他在家族之中的地位也能有大幅度的提高。

    这是他非常期待的。

    像是他这种大家族子弟,想要出头,一定要给家族做出贡献才行。

    “主人,那些大明人说的话跟我们不一样,如果要打听消息,首先就要想办法学习他们的语言,取得他们的信任,才有一丝可能。可是这个事情在短时间内根本就没有办法完成,我总不能一直不在铺子里头吧?”

    詹尼斯倒不是在反对约翰的安排。

    只是这些年他都是跟着约翰在做事。

    现在勐人间要改变,他还是有点不习惯。

    “那就去学习!前两天那些大明的商家不是在招募一些懂得明语的人去教他们古里语吗?与此同时,听说他们也在教授一些古里招募的伙计明语。”

    “凭借着你的头脑,你肯定有机会混到明人的队伍之中,就先跟他们学习语言,然后你就一心一意的帮他们做事,一直到取得信任为止。”

    约翰知道这种事情需要时间。

    但是他愿意去冒险。

    ….他相信只要把这里的情况跟家族汇报,自己也是一定会得到这种命令的。

    “那……那我就去试一试?”

    “去吧!铺子里的事情你就不要操心了,这个琉璃制品,短时间是没有办法再卖了。我要看看还有什么其他的生意能够跟这些大明人沾上边,既能挣钱又能跟他们混熟。”

    约翰一边思考,一边说着。

    当然了,他有什么打算,朱瞻墉他们自然是不清楚的。

    踏上福船之后,他们就相当于踏上了回大明的征途。

    顺风顺水,倒是很快就回到了旧港。

    “瞻墉,这一次我们可不能在旧港再耽误太多的时间了,要不然回去真的没有办法跟皇上交代了。”

    朱高炽在朱瞻墉的搀扶下下了船,心中回去的想法更加强烈了。

    “这一次出来的时间确实是有点长了,估计南京城里头也发生了不少的事情,我们是时候回去了。”

    这一次,张妍也难得的站出来支持朱高炽。

    没办法,出来玩的太久了,回去之后她也是很有压力的。

    “没问题,不过既然到了南洋,不尝一尝这里的特色水果,就实在是太可惜了。看看时间,应该也成熟了,我们在这里待个几天就直接回南京。”

    朱瞻墉是个吃货。

    在海上飘着,各种海鲜什么的自然是不缺的。

    芒果那些水果也是吃了不少。

    不过有一种水果,却是一直都还没有碰到合适的时候。

    现在时间到了,自然就不能错过。

    很快的,当他们重新回到旧港的越王府别院的时候,就有人抬着一箩筐浑身是刺的东西过来了。

    “怎么有一股怪怪的味道?”

    张妍的鼻子很是灵敏,一下就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特殊的味道。

    “是有股臭味,让人觉得不舒服。瞻墉,我怎么觉得这股臭味有点像是眼前这些浑身是刺的东西上面冒出来的呢?”

    朱瞻基捂着鼻子,围着箩筐转了一圈。

    “这是什么东西?莫不成是南洋的特色水果?”

    朱高炽皱着眉头随口说了一句。

    “爹,你还真是说对了,这个东西现在只有在南洋可以吃到。郑和曾经写过一本关于下西洋的游记,里面有一段话就是描述这个水果的。”

    “有一等臭果,番名‘赌尔焉’,如中国水鸡头样,长八九寸,皮生尖剌,若臭牛肉之臭,内有粟子大酥白肉十四五块,甚甜美好吃,中有子可炒吃,其味如栗。”

    “这个东西,本地土人叫它‘赌尔焉’,也叫做‘徒良’,不过我更愿意叫它榴莲。”

    朱瞻墉前世是个榴莲爱好者。

    如今再一次的看到榴莲,自然要让它叫回后世的名字。

    至于大家会不会觉得奇怪,那就不是他需要考虑的了。

    左右不过是一种水果,谁回追根究底呢?

    “郑和真的有说过?”

    朱高炽将信将疑的问了一遍。

    “爹,事实胜于雄辩,我们尝一尝就知道是不是真的如此了。我告诉你,这琉璃可是水果之王,营养比其他水果都要丰富。并且你吃过一次之后,简直就是会上瘾,以后还想再吃。”

    朱瞻墉一边说,一边亲自挑选了一个底部裂开了一点点的榴莲,稍微用力的掰了开来。

    这些几乎是在树上自然成熟的榴莲,香味非常浓郁,让人看了就忍不住想要吃。

    嗯,到目前为止,可能只有朱瞻墉是有这个想法的。

    其他人更多的还是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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