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里亮堂堂,逢春坐于高堂上的椅子,悠然四处看看,屋子里装饰简约但不简单,桌椅书画皆有讲究,一看就是主人品味非凡。
“贵客,我们少爷到了。”
逢春转身一看,这少爷眉眼弯弯,一双桃花眼含情脉脉,红润润的脸蛋,白皙无瑕的皮肤,竟有几分像司战星君,只是他作为凡人气息很弱,更添柔美。
“今小姐好。”他说话间脸已经红通通的,很是可爱。
“简公子,你好。”
此番到人界,为的是寻之前献上短剑的游猎者,但时间已久,他的后代已经一世又一世了,看着应该是发达了,家大业大,看这小公子文质彬彬的,好像还弃武从文了。
逢春拿出短剑,小公子往后一跳,以为逢春要伤害他呢,逢春赶紧安慰地笑笑,“别害怕,你看看这把剑,认识吗?”
简子烨看逢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接过剑看了一眼,赶紧跪倒在地,“魔女饶命,魔女饶命。”
“谁给你说我是魔女的!”
“魔……魔仙?”
阿梦忍不住笑了,“对,你就这么叫她。”
看来没找错人。
“你认识这把剑?老实交代!”逢春看这小子胆小如鼠,假意呵斥道。
果然不费什么功夫他就知无不言了,简子烨确实是这游猎人的后人。
“我们家曾流传一个故事,说是有两把短剑,是神仙留下来的兵器,无所不能。但是先祖当时为了救他的妻子,只身一人闯入可怕的魔界,冒着生命危险把剑献给了魔族的皇帝。”
“那你怎么知道就是这把剑?”
“稍等。”简子烨进内屋去没一会儿拿着一本书走了出来,“这是我们家传的一本秘史,上面写了先祖的游猎生平,还画了魔界的图地图,也画了这对剑的样子。”
逢春一看,果然和她的剑一模一样。
“魔仙子你此番前来也是有缘,我们家族上个月刚有一队后人去老家寻根,那里本来有一棵万年古树,如今倒塌了,后人在整理过程中于泥土之下挖到了宝箱,里面除了当时换得的财宝,就是这本秘史。”
这本书上可记载这把剑是怎么来的?
“当然了,这本书什么都记得清清楚楚。”简子烨熟练地给她翻找,“喏,你看。”
这书上记载,这游猎者叫简平,无父无母,和不知道哪位散仙当了十几年学徒,但他天生好动、猎奇,静不下心来修仙,散仙晋升上天宫后,他便自己游走天涯,劫富济贫,降妖除魔。到了南极仙洲,冰天雪地中走了几日,实在没有食物了,想起听说可以凿冰取鱼,便找到一颗巨大的树木,在树下凿起冰来,可鱼没取到,倒在冰下找到这么一对被冰封的匕首,拿出之后外面的冰自然融化,里面的匕首还有些烫手。得此宝物,也不枉此行,赶紧就离开南极了。
这人修炼之心确实不足,于路上遇见一位漂亮的女子,与其结成良缘,结伴游猎,生子一个,妻子于一次游猎时被妖重伤,男子没有钱,治不了病,恰逢魔帝寻宝,毫不犹豫便奔赴魔界,将短剑卖了。至于其上所写魔界如何艰险,于那些年确有其事,逢春也不好辩驳。
“南极仙洲。”
“南极仙洲的话,难道这是南极仙翁的东西?”阿梦问道。
“不一定,我记得乾风跟我说过,南极仙洲从前是第六神的居所……我们去南极仙洲。”
“哎哎哎,魔仙子,能带上我吗?”
逢春看着这少年拉住自己,简直不可置信,就他这文文弱弱风来就倒的样子,能去南极仙洲?
“你有法力吗?”
“我……没有。”
“你有什么不怕冷的特异体质吗?”
“没有……”简平垂头丧气的,一张小脸蛋委屈成一团。
“你想去干什么?”
“我就是觉得书上说的都是真的,很熟悉,想去亲眼看看。”
“很熟悉?”逢春曾听冥界的人说起过,人如果莫名对一个没有去过的地方或者是第一次见面的人觉得非常熟悉,那很有可能是前世有过渊源。
逢春心里琢磨着,自己倒觉得带着他无所谓,但是他这身子骨,也抵挡不住南极仙洲的严寒啊。
“魔仙子,你不用担心,”简平乖巧穿上仆人给他送上的狐裘,“这是前些年我祖父花万两黄金买的,说是这是特殊狐狸的毛发制成,可以抵制所有严寒。”他自信地拍了拍厚重的狐裘。
逢春本来听他说豪掷万两买个狐裘觉得这家人就是钱多人傻,但摸了摸,确实不错,好像比自己那狐裘还要好。少一人不如多一人,这小子有家族渊源,也许有意外的收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