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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初遇

    李小天无语良久,道:“阿朱姑娘,此番你来找我,莫非为的就是跟我说这些?”

    阿朱点点头,道:“正是如此,师父他老人家告诉我一定要给你把话带到,这是他老人家临别嘱托。我感念他老人家传授绝技,便无论如何也要做到,本想着天下之大难找得到你,没曾想居然这等有缘。”

    李小天不禁皱皱眉头,这也太巧合了,与其说是缘分使然,倒不如说是那道士早就预料到了二人近期必有一见更准确些。

    他迷惘得紧,这人仿若料到自己下一步会怎么走般,一切行动尽在他掌握中。这种给人家连底裤也看完的感觉搁在谁身上谁都不会好受。种种思绪于他脑海间跳跃,从那天夜里黑影,到王府上现身,再到安排全冠清谋反...思绪万千,李小天越想越抓狂,甚至奇怪念头一股脑涌上心来,想:“是不是从穿越到这地方第一刻起,我就已经被看到了?”

    阿朱没看出他不对来,轻轻起身,道:“李帮主,口信我也为你带到了,那阿朱就先退下了。”

    “慢着!”李小天情绪激动,上去一把抓住阿朱手腕,他这一抓并无色念之嫌,五指搭起,真个牢固如铁,便是武林中前辈高人也不见得挣脱得开。阿朱又惊又慌,奋力挣了两下后不得,只好怯生生地道:“李帮主...你...你好吓人...”

    李小天盯着阿朱,一字一句地道:“阿朱姑娘,你师父去了何处?”

    他急火攻心,讲这话时目眦尽裂,口气也是十分地凶蛮霸道,隐有威吓。阿朱本就是个娇滴滴小姑娘,纵使鬼马精灵智胜男儿,气力却始终不及,当下给李小天吓得哇一声哭了出来。

    李小天没想到会把她吓哭,歉意之余轻轻松开了手,神智也在一声女儿啼哭间恢复了些,想:“成事不可急也。”于是温声温气地问她道:“阿朱姑娘,你师父所在哪里?你可有眉目?”

    阿朱揉揉被他拽痛手腕,小声道:“师父他老人家云游四海,形迹不定,你问我,倒是问错人了。”

    李小天没得到答案,心死如灰,真是给这道士整得快没脾气了,长叹一声后道:“我理会得,多谢你阿朱姑娘,让我一个静静好了,恕不远送。”说着摇摇手,那意思显然是下逐客令了。阿朱也觉得这人喜怒无常,不好打交道,反正口信也已按师父所言带到,说走也就走了。

    阿朱离开后,终于无人前来与李小天搭话,他得以陷入长久的思考中,所想之事说来说去都与那道士有关:那道士究竟图谋为何?目前看来,他有好几次机会可以直接杀死自己,可他却又不肯;他是敌是友?还有最核心也最不可绕开之问:

    他究竟是谁?

    李小天苦想一夜,次日清早,仍是毫无头绪。一来二去意气磨灭,索性摆烂,破罐子破摔地想:“在这关外呆着也没什么好,不如回总舵去。”接着强撑起身,拍拍身上沙土便往总舵回。

    他这时无所挂碍,心中也不想什么七七八八之事,倒觉得一身轻快。是啊,什么契丹大宋,什么大义大道,跟我一只鼠鼠有什么关系么?这世界上既然有另一个现代人,成就还远高自己,那就让他包办一切吧。

    长辈的过去骂人有一句话叫“狗肉上不了席”,这话既讲那些性格拘谨、放不开之人,也常用以激励那些本该大展鸿图,最终却因内心作崇,一生庸碌之人。此种类人,遇事不问难易,总要推搪。然其有异人之才,却无相配心气,最终遗憾。

    李小天便是这样的人,在现世如此,到了古代依旧如此。几分自卑,植入血肉,化作本性,再难更改。他优点实属不多,对金庸武侠了解或是唯一一件值得称道之事,但是就这件事,在遇到任何困难挫折的时候,他想的也只有放弃。

    李小天哼起小曲,自觉还是在孙吧每天水水贴口口嗨的日子快活,所谓穿越不过一场浮华而已。科技的倒退让生活极不便宜,想往上爬通过权力来弥补由奢入俭造成的心理缺口,却还得和一群老狐狸勾心斗角玩弄权术,自己当个丐帮帮主都当得这么费事,那些穿越文里动不动问鼎中原的人到底是什么来头啊。

    来时容易去时难,李小天没了女童做向导,索性将步调放慢,他本打算回总舵,却又不想再和几个老头子天天商议家国大事,同时觉得这帮主之位远不如想象中那么好做;犹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于是随心而行,随遇而安,一路慢慢地走,尽与酒食相伴,路上遇见青楼妓院,那也是必要进上一进的。如此纵情声色、花天酒地的神仙日子过了几天,这日终于行到一座小城外。

    李小天颠颠兜里银子,听得“仓啷”碰撞声,欢悦起来,想着嫖资酒钱总是有了,可当目光看去,却发现这小城门外既无官兵,也无来往人迹。当下觉得奇怪,凝望半晌,始终不敢进一步。

    “少年人,你在看什么呢?”一片寂寥之间,忽地响起个说话声,声音苍老而又不失劲力,更是清晰非凡,李小天听声辨位,发觉这人不过在自己身边两尺处,心里咯噔一下。

    一寸短一寸险,对敌时让人近身乃是大忌,李小天虽然饮酒买欢,却不至连听力也失去了。换言之,这人并非是在李小天大意时趁他不备靠近的。

    李小天心里一凉,回想自己来时路,一路上冷清异常,几无人迹,登时起了一背冷汗。

    古代人口不多,车马金贵,荒山野地三年五载的见不到人不足为奇。但李小天所见,怪就怪在他眼前这座城:

    城乃繁华所在,比村镇规格还要更上一层楼,人口相对应也要更多。居民要吃饭要打扮;这城中得有裁缝和饭馆,要消遣要工作,得有赌坊和商铺。既有商户,则需互市贸易,来往必通车马。既有生意可做,便有油水可捞,当地必有知府县令...

    照理来说,一路上应该热闹得紧了,何以自己走到这地方时,一个来人也见不到呢?

    李小天运一股子力在手上,突然感到手腕被握住,老人冷冰冰地道:“别动手,伤和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