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关键处,索卢参便有所悟,于是撑着因为患病而有些孱弱的身体,来到了已成一片废墟的巴别塔前。
此塔已经被毁,号称是通往神国之门,看似满地砖石一片废墟,若是复原必然极高大。
然而,他见过风筝,知道其实这塔就算复原,难道会有风筝飞的高吗?若不能,难道区区几十丈就能通神?
又想到《泰誓》中的祝词,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那么天岂不是符合人的?
只不过,这民之所欲的民,以墨家的观点来看,到底是“体”还是“兼”呢?是个体?还是说指的天下万民的兼称?
若是个体,那么每个人为了财富、利益、子孙、繁衍所做的一切,都是民之所欲,那么天必从之,也就是说,人为此所作的一切都是对的,哪怕不择手段,这是天赋予人的权利。
这似乎又不对。
若是兼称……他似乎想明白了之前适和巨子讲的一些他难以理解的东西。
即便财富、利益、音乐、享受这一切,都是民之所欲,每个人集结而成才是万民,万民的欲望与个人的欲望在“兼”这个概念之下,却又必须有所约束。
那么,群与己、体与兼的界限在哪呢?
他想到了适修正后的《尚同》篇,逐渐明白了墨子所言的那种历史唯心的人类社会的形成过程从百人百义、千人千义开始,人是混乱而自由的,为了自己的“欲”侵害着别人的“利”。
于是为了民这个“兼”的概念,将体之利、与兼之利分开,选出了贤人为天子,兼收并蓄,集万民之“善义”而成天下之“义”。
这种看似损害了部分人的“欲”的“义”,实际上对于“民”这个“兼”的概念而讲,是正确的。
而这个义,又是可以万民同商,或是以理性推论出来的。墨家称之为天志。
那么这个“天”就变得有趣了。
“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换种说法,是不是可以认为“民之所欲,天之所志”呢?
若天志是永恒的,那么在人类出现之前,或者说在百人百义的年代“天志”这个东西就存在,只不过人们没有发现,而墨家总结了出来。
若天志不是永恒的,也就是说倘若这天下没有人,那么就没有关于“制度”的天志。但一样,只要拥有理性和说知推理之术,一样可以总结出来。
这样的话,天有没有、是否存在,其意义不大。存在可以得知天志,不存在亦能推出天志,而“民之所欲即为天之所志”,“民为天之主”,那么一个完全不干涉人的社会的天……就变得毫无意义。
有,或没有,变得毫无意义的时候,这天的概念,也就只存在于“辩辞”之中。
当一个东西,看不见、摸不着、感触不到、对人无影响、也无法测量触摸的时候,那到底是存在还是不存在呢?
当想明白了这个关键之处,索卢参只觉眼前豁然开朗,这个困扰了月余的难题,一瞬间迎刃而解。
那些之前不能够理解的话,在想清楚这一点之后,也瞬间变得清晰。
索卢参心想,是的,民乃神之主,民之所欲即为天之所志,那么之前自己不明白的那些东西也都变得合理了。
这个民,是“兼”民,是万民的代称。
每个人的需求都能满足,便是万民的需求都得到了满足,也就是民之所欲、天之所志。
但每个人的需求想要满足,又不能够依靠每个人为了自己的需求破坏别人的利益,因为损害的一个人的利益,这个“民”的概念便不完全。
就像是索卢参在这十年一直没有想明白的“非乐”,在这一刻他终于明白了巨子的意思。
墨家非乐。原本,墨家的道理都是间断的、独立的、并不完全成体系的。
索卢参不反对非乐,他是真正的墨者。
非乐,既是子墨子言,又是一种道德上的同情,同时也是符合墨家利天下只说的。
从墨家的“利天下”角度来看,子墨子言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
然而民有三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然即当为之撞巨钟、击鸣鼓、弹琴瑟、吹竽笙而扬干戚,民衣食之财,将安可得乎?
原本也只能解释到这里。
可当现在他想明白了“民之所欲、天之所志”这个道理之后,他对“非乐”又有了自己的理解,一个更加成体系成理论的理解。
几年前他在沛县的时候,记得适曾经在一次军事动员会上,说过这样的话。
“我们现在研究治政、军事、战争。”
“因为我们研究治政、军事、战争;所以我们的下一代,可以有机会研究九数、几何、机械、造船、稼穑、百工。”
“因为我们的下一代可以研究九数、几何、机械、造船、稼穑、百工;所以他们的下一代才有机会研究航行、星辰、日月、音乐、舞蹈、美食、图画、诗篇……”
“我们墨家不是自苦以为极乐的怪人,我们只是知道怎么样才能真正的让天下得利……”
这些话,只是当时的一些宣传之语,索卢参当时也只是觉得有道理。
而现在,当他想清楚了那些关键之处之后,终于明白了这些话的另一种解释。
“民之所欲、天之所志”,喜欢音乐是不是一种欲?这是不是一种天所喜欢人民拥有的?让人民听音乐,是不是一种利天下?
那么自然是的,可是墨家非乐,难道错了吗?
索卢参想,没有错,因为“民之所欲”的民,是“兼”,是民的集合,只有每个人都有资格、有能力去听音乐的时候,才能算得上是“天之所志”。
而在这之前,有的人损害了别人的利益,让民众受困苦而靠赋税去撞巨钟、击鸣鼓、弹琴瑟、吹竽笙,这不是达成了“民之所欲”,而是达成了“个体之所欲”。
这个个体是民,但却不是“民之所欲”中的那个民。那个民是“兼”,而这个是“体”。
这一切与墨家的逻辑是相通的、是自洽的。
有的人喜欢音乐,有的人不喜欢音乐。
和有的人可以听到音乐,有的人没有机会听到音乐。
这二者是不一样的。
就像是摆在一个人面前,一碗稻米、一块麦饼、一碗粟米……人们选择吃麦饼而放弃稻米是一回事。
但一个人的面前,只有一碗粟米,却说这个人喜欢粟米,这又是另一回事。
索卢参心想“巨子说,使人各得其所长,天下事当;使人各得其所长,天下事当;钧其分职,天下事得;皆其所喜,天下事备”
“那么,天下事当、天下事得、天下事备,这是利天下。”
“反过来,能够做到使人各得其所长、钧其分职、皆其所喜,这也是利天下。”
“而能够做到使人各得其所长、钧其分职、皆其所喜,那么天下事当、得、备就是必然的结果。”
“那么,其实利天下最终还是以人为本。”
“我说,民之所欲,天之所志。”
“那么,民之所欲的最终,不就是使人各得其所长、钧其分职、皆其所喜吗?”
“既然可以使人各得其所长、钧其分职、皆其所喜,那么结果必然就是天下事当、得、备。”
“天下事当、得、备,那么不就是利天下吗?”
“既然这样,那么怎么才能做到让人们各尽所能,各负其责,分派的工作都是各人所爱呢?”
“这又需要每个人都能够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擅长什么、有什么能力。”
“怎么才能让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擅长什么、有什么能力呢?”
“这就需要每个人都能满足最基本的需求,将民之三患解决,使饥者得食物、寒者得衣、劳者得息。”
“然后才能够学习,知晓自己的喜好、擅长、能力。”
“那么,怎么样才能够让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呢?”
“这天下有贫有富、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的本源,又是什么呢?”
“解决不了这个本源,那就永远不能让人各尽所能、各负其责、各喜其劳。”
“做不到以上,便又不可能达成民之所欲。”
“不能让天下人自由选择自己所欲,那么这就是虚假的达成了民之所欲、天之所志、民主君神。”
“每个人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所欲,是兼民之所欲的基础。”
当他推论到这一步,其实已经触摸到了那层可怕而真实的面纱。
为何民有三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
又为何会有人可以撞巨钟、击鸣鼓、弹琴瑟、吹竽笙,食鼎烹油?
其实,索卢参开始思考的这个问题,换一种说法,叫做《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
索卢参已经想到了这里,也隐约觉察到了问题的本源,但他暂时不准备向下去想了,因为这可能是一个需要穷究一生才能得以解决的问题。
他此时想到的,还是适的那番话,那番关于“因为我们研究治政、军事、战争;所以我们的下一代,可以有机会研究九数、几何、机械、造船、稼穑、百工”的话。
本源是一个问题,而本源之外的天志技巧,又是另一个问题。问题的关键,是解决,而不是解释。
现在,他远行万里,来到了这一处不亚于诸夏中土的国度,所要做的不仅仅是去思索去解释这一切的本源,更要学会那些有助于实现乐土的技巧。
这……正是他疑惑于该往何处去的根源。
是去占星、天文、几何更发达一些的西王母之国?
还是去九数、军阵、百工、机械更发达一些的希腊?
亦或是留在这里学习造船、铜艺、建筑?
这都是可以学习的,这都是可以助于达成“民之所欲”的乐土天下的。
再说三年之期已到,巨子年迈,三年杳无音讯,是不是先行回去,等到以后再来?
巴别塔的废墟之前,索卢参犹豫许久,终于召集了所有墨者,共商大义,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激烈的讨论之后,众人表决,达成一致。
五日后,索卢参将这三百余人分开,卖掉了所有的丝绸、染料、工艺品和玻璃珠,甚至拿出了三十支火枪和六桶火药,从总督那里换取了足够的大流克金币。
他亲率百人前往希腊。由擅长九数天文的一些人,前往西王母之国。剩余的人,在每个人分了数量不菲的金币后,让他们留在此地,或是加入造船厂、或是学习建筑、或是以雇佣兵的身份加入到海军之中,看看这些人到底是怎么打海战与航海的。也或者,拿着那些钱,在这里正常的生活,也足够一段时间。
在这期间,除了墨者的生活学习成组织且必须按照规矩来之外,其余人一切自由,甚至可以娶妻生子只要本地人愿意。
他约定了六年的时间,让分开的众人收集学识、誊写知识、记录技巧,五年后在巴比伦再见,愿意返回中土的,他会带他们回家。
三个月后,索卢参站在以弗所雄壮的阿尔忒弥斯神殿之前,询问着同行的蓝马和那几名斯巴达奴隶,问道“还有多远达到你们的家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