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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六章 天元逼并边角腾(六)

    傍晚时分,雨还在下。

    午饭时候的怒气已经消散,高孙子逐渐冷静下来,但也越发坚定了自己的想法正确。

    墨家也讲仁义,但墨家的仁、义,与儒生的仁义是截然不同的。

    墨子反对老好人乡愿,反对无理由的恻隐之心,反对儒家的仁,反对儒家定义的义,甚至连“孝”,都很功利性地理解为“有利于亲”。

    事实上在适加入到墨家之前,墨子就开始为后事做准备,开始整理自己学说,并且希望形成一个体系。

    只不过这是后期开始做的,而且内部逻辑实在太过艰涩,很多弟子不能够理解。

    高孙子正自出神的时候,适迈步而入,见礼后先行为自己午饭时说的那番重话致歉,高孙子微微一笑,知道适绝不是来道歉的。

    高孙子此时已经冷静,又只有两个人,便将自己下午所想的问题直白了当地说了出来。

    谈到仁义,适沉默片刻,问道:“巨子曾说过,什么是仁,什么是义。您还记得吗?”

    高孙子点点头道:“仁者,体爱也。”

    适又反问道:“何谓体?”

    高孙子顺着适的话,将墨子所传授的一些道理讲诉出来。

    墨家有兼爱之说。

    与兼字相对的,便是这个体字,个体的体。

    子墨子言:体,分于兼也。体:若二之一,尺之端也。

    也就是说,个体源于集体,并非是对立关系,而是一种包含关系。

    体,就像是二里面的一一样,就像是一根线段上的点一样。

    尺为线段端为点,墨子认为线段是由无数的点构成的,天下也是由无数个体构成。

    所以,对个体的爱,就是仁,但这种爱的后续是为了“兼爱”做逻辑铺垫。

    高孙子又道:“子墨子还曾说:仁:爱己者,非为用己也,不若爱马,著若明。爱己非为用己,则爱人亦非为用人。至于爱马者为用马也,故爱人不同乎爱马。爱人如爱己,己在所爱之中。”

    意思是说,人爱自己,不是为了使用自己。

    这和爱马不一样,爱马是为了使用马,这是墨子对于人的本质的爱的看法,也是一种反对人的异化的看法。

    由此结论,又推断出人是天下的“体”,天下是人的“兼”,由此可证人爱自己,又如同爱自己那样去爱别人,那么爱的就是“天下人”这个集合。自己又处在天下人之中,并非不是人,所以爱天下人当然也包含了爱自己。

    这句话就是在用墨子的话,来证明适“不仁”。

    高孙子反问道:“爱体为仁,由体及兼。你爱人吗?你不爱人啊,你那样做,难道不是把人看成是你所谓的‘劳动力’吗?”

    “这和人爱马有什么区别?你爱那些人,是为爱他们可以进入作坊劳作的劳作,你爱的不是人,而是那些劳作,所以你不仁。”

    适心中苦笑,心说巨子真是大才啊,两千年前就在考虑人的异化这种想法。这资本爱的,可不就如“爱马”一样的人马?哪里是爱人啊,爱的是马能拉车能耕地的劳作。

    眼看着高孙子已经用墨子的理念反驳了自己,适摇头道:“墨家的精髓,不是仁,而是兼相爱、交相利,从而大利天下。”

    高孙子反驳道:“仁,爱也。没有爱,谈什么利天下呢?”

    适冷静回道:“巨子言:物甚长甚短,莫长于是,莫短于是,是之是也非是也者,莫甚于是。”

    “是说,一个物体,很长很短,不是很长不是很短,都是比较的结果。仁和爱也是一样啊。”

    “一个人,爱体就是仁。你不能说一个人一点仁一点爱都没有。哪怕是商纣,难道他就不爱自己?不爱身边的人?”

    “你只能说,他相对于文王武王来说,不是那么仁。”

    “巨子说,一个人不知道爱自己,那么他连最纯粹的爱都没有,也就不知道怎么去爱别人,甚至不知道什么是爱。这就是仁的作用,仅仅是个基础。”

    “就像是一枚种子,这是仁,是爱,是人内心爱自己那样的爱。你想要收获,那是最终的墨家所设想的兼爱相利的天下。但除了种子,你还要有土壤、阳光、水肥才能够收获。”

    “这个基础很重要,但也仅仅是基础,因为每个人都仁。你能找出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吗?只是扩展出去,你如爱自己一样爱别人,爱了多少?爱的多,就比爱的少的‘甚仁’而已。”

    “巨子可从未说过,这天下要大治,需要一位绝对仁的圣人啊。仁在墨家存在的意义,只是一个兼爱的基础,不是兼爱本身。有爱,才有兼爱。巨子认为,天下是有纯粹的爱的,所以可以论证兼爱天下是可以存在的。”

    “要是天下连爱都没有,兼爱也就是个笑谈。但天下大利,不能只靠爱,还要要义利。”

    “巨子也说过什么是义吧?”

    高孙子反应了片刻,点头道:“子墨子言,义,利也。又言,志以天下为芬,而能能利之,不必用。”

    从这一点上来说,高孙子必须承认适是个墨家语境下的义士。

    把利于天下作为自己的职分,而才能又能利于天下,才算的是真正的义。这是墨家区分大义与小义的重点,也是墨子一直在规劝弟子的。

    沛县的一切,仅以沛县论,适的作为无疑是让众人得利的。如果能让沛县的政策推广到天下,那么这个义字适是担得起的。

    墨家的仁义,与儒家的仁义是截然不同的。仁是爱自己的爱的一种推广,义是利于天下的一种梦想。

    适见高孙子解读了义,于是又问道:“那么你对巨子所言的‘仁:仁爱也;义,利也爱利,此也;所爱、所利,彼也。爱利不相为内外,所爱、利亦不相为外内其为仁内也,义外也,举爱与所利也,是狂举也,若左目出右目入’。又怎么看呢?”

    这番话,涉及到儒墨之争的一大后续,也就是孟子见告子关于仁义的争论。

    当然,也是告子被墨子认为“告子这家伙行仁义,如同踮起脚尖使身子增长,卧下使面积增大一样,不可长久”的重要原因。

    告子的仁义观,不完全是墨子的仁义观。至于说孟轲与之辩论,到底是胜了、还是在写文章的时候自己认为胜利了,那也难说。

    因为墨子很明确的指出:仁,仁是爱,义是想要利于人的想法。仁和义,是心里想的。都是内,不能相为内外。

    得到爱、得到利,都是实在的、物质的、可以感受到的、直观衡量的。得到爱和利也不相为内外。

    是仁就说是内,是义就说是外,把爱利和所得到爱利混搅一起,不分内外,这是狂举。好比说左鼻孔出气,右鼻孔入气一样的荒唐。

    墨子自己是反对“仁内义外”的说辞的,但是告子却用“仁内义外”的说辞去怼孟子,告子并未完全理解墨子的经义。

    这位说出“性、食色也”的人物,此时在墨家内部远远比不过适的地位。

    因为墨子整天听到的,是弟子们经常打小报告或是在聚会中直接批评说是“告子这个人,口言仁义但行为很恶劣,请将他开除算了……”

    所以适对于高孙子说自己“不仁”这个定义,极为不安,而且极力想要说服高孙子。

    想要说服,就必须要用墨子的定义,否则的话那就是墨家和其余别家的辩论的,后果很严重。

    用墨子的道理,那叫内部讨论。

    用外部的道理,那叫叛了墨家之义,以别家学问攻讦墨家。

    别人可以这样说,他这个候补的七悟害这么说,那就可笑了。

    其实适很明白墨子的想法,因为“仁”是个好词,墨家已经担着“无君无父猪狗不如之禽兽”的骂名,所以不可能再自己说自己“不仁”。

    墨子耍了一个小花招,把天下都认为很好的词汇“仁”,变换了意思,变为了纯粹的爱。

    从始至终,墨子一直在说“仁就是爱,而且是爱自己的那种爱,所以每个人都有仁,只是仁的程度不同”。

    墨子把仁换成了爱己之爱,也就把儒家评判仁不仁的意义给毁了。

    因为儒家的仁,更像是一个标准,拿着这个标准量一量,然后评价说这个人仁、这个人不仁……

    墨子这么一改,意思全变了。

    墨家语境下,你不能说这个人仁还是不仁,你只能说这个人和别人比是不是更仁或更不仁。

    仁从一个魔幻的、模糊的标准,在墨家语境中变成了一个只有比较才有意义的东西。

    一旦仁变为了一种如同高矮一样的东西,就落入了墨子的“物甚长甚短,莫长于是,莫短于是,是之是也非是也者,莫甚于是”的逻辑陷阱。

    给你一根单独的木棍,你说它是高还是矮?

    很明显没有对比高矮也就没有了意义。

    也就是说,墨家定义的“仁”,就是爱,存在的意义,也仅仅是为了逻辑辩证“兼爱”的可能性。

    兼爱,有两个先决条件。

    爱,存在。

    天下的人不是无穷无尽的,而是有数量的。

    只要这两个条件满足,在逻辑上,兼爱是存在可能的。

    于是墨子给出了验证过程。

    “仁、爱己、爱体”。

    “无南者有穷则可尽,无穷则不可尽。有穷、无穷未可智,则可尽、不可尽不可尽未可智。人之盈之否未可智,而必人之可尽,不可尽亦未可智,而必人之可尽爱也,誖。人若不盈先穷,则人有穷也,尽有穷无难。盈无穷,则无穷尽也,尽有穷无难”。

    大家都认为好的仁,墨子没有直接反对仁,而是将仁的概念换为“爱自己、爱个体”,不再是一个结论,而是类似于几何学的初始假设,是为了证明后续观点。

    天下的人呢,又不是无穷无尽的。为什么说人是有穷尽呢?你墨翟数过天下有多少人吗?

    墨子说,我没数过,因为我随便指向南方,你说南方这片土地有没有穷尽?

    假设土地空间是有限的,那么人没有填满有限的空间,可证人是有限的、可以数过来的。

    假设人填满了有限的空间,既然空间有限、即便人填满了也可以数过来。

    假设空间无限,那么人填不满,就证明人不是无限的,还是能数过来,因为无限的人可以填满无限的空间。

    假设填满了,就证明空间无限是不成立的,无限的空间不可能填满,被填满的也必然不是无限,所以有限空间内的人还是有限的。

    由一可知爱存在于每个人的身上。

    由二可证人是有限的。

    所以对有限的人尽爱,也就是兼爱,在理论上是完全可行的,是自洽的。

    因为墨子不承认儒家的仁,但是仁又是个好词,他又不能直接反对仁,所以就偷换了概念,将仁给出了自己的定义……和社会主流价值观完全不一样的定义,这就导致了许多墨者有些难以理解。

    这就像是,天下主流都说这是只鸡,墨子讨厌鸡,但是天下人都喜欢,于是墨子指着旁边一只鸭子说这是鸡。然后讲学的时候说:“我喜欢鸡,你看这只鸡,有脚蹼,扁嘴巴,多可爱……以后这才是鸡,那种尖嘴巴没脚蹼的玩意不是鸡。”

    对外,自然是有好处的,总不至于把一些对仁义还有幻想的人吓走,毕竟墨家已经无君无父禽兽不如了,要是连仁都反对,那真是想成为显学太难了。

    但是对内,也就产生了许多古怪的难以理解和误解。

    这就导致出现了很诡异的情况,儒家骂墨家都骂道禽兽不如的地步了,但依旧没说墨家不讲仁义。

    毕竟墨子整天在讲仁义啊,总不好说人家不讲。甚至于战国末期,提起仁义,那必然是仲尼墨翟并列。

    但若是仔细想想,墨家的仁义,和儒生、和此时天下主流理解的仁义,完全不同。

    适觉得,这大可以为称之为“墨家特色仁义”。

    换而言之,这不是大众眼中的、主流意义上的“仁义”,而是用墨家自己的一套东西,披上了“仁义”的名。因为这是个好东西,大家都喜欢。

    墨家起步的时候,终究是天下之“下流”,想要发展在初期就要借用“上流”的正确,借用仁义之名,然后再费劲心思把仁义改成完全不同于时代主流的意思。

    终究,流行了数百年的话语权和理所当然,不是那么轻易改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