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前往妖族
洪荒,悠悠岁月。此时借助混沌灵泉水强大恢复功效的敖玥,伤势基本已经恢复了,裂开的本源也已经稳固。他准备离开了,毕竟长期待在人家道场还是有点不舒服的。即便此人同为一族,而且以他对东皇太一的脾性。自己不告而别,离开这么久~准确点来说当初这位敖夜带走自己的方法,还是不太妥当,直接把自己打晕带走。那片战斗的地方,必然会留下战斗过的痕迹。东皇太一必然会认为是有人动了他的人,发现后必然会暴怒。这么多年过来,以妖族的强大,必然会以此牵连无数人。此时的他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了,而且龙族的那些至宝交给敖夜手上,想必在未来的一个时间段,以他的实力,必然会带领龙族重新崛起。这也算是了却了敖玥与龙族的一些牵挂,可以专心跟在东皇太一身后,专心报恩。……孕龙池内,此时的夜天歌已经破开了最后一层混元金仙境界的枷锁,正在突破。突破大罗境界是跳脱洪荒的时空长河。时空长河,又或者叫做命运长河,祂连接映照着整个洪荒所有生灵的一切命运。而突破大罗金仙就是跳脱这时间长河收回无数过去未来的自己,以此摆脱天地间带来的束缚。而在普通的大千世界中,突破到大罗境界就可以干扰世界的时间线,但在洪荒却无法做到。就连混元大罗金仙也只能在时间长河中游走,却无法干扰。这主要归功于洪荒的时间长河有这盘古大神留下的后手,谁也不知道这后手是什么,但却没有任何人去尝试,毕竟盘古大神的境界实在是太高了。而大罗境界以后到混元大罗境界,中间不管是斩三尸的准圣境界还是法则之路、自身大道的混元金仙境界,其实都是在走超脱,完善自身大道。就如现在的夜天歌,此时的他自身的大道在吸收了赤龙始祖的一部分道蕴和感悟洪荒天地自身的道痕后,以及炼化灵宝后灵宝内的大道等等,在结合这些道的一部分理念后,自身所走的道,在如此长的时间中,终于达到了混元金仙境界。当然这一境界其实还是在大罗的范围内。只是换了一个说法,自身实力也更加的强大。虽然夜天歌没有去听鸿钧的斩三尸之道,但夜天歌更加觉得鸿钧的斩三尸,只是先以斩三尸突破到境界,然后,在修炼自身道。这样的突破之法,夜天歌更加觉得斩三尸是一种修炼秘术。说到底自身的修为,还是在道上面,要不然三尸被毁,那不瞬间不就低落回之前的境界了。……此时敖玥已经来到了,夜天歌这里。看着即将突破的夜天歌时,敖玥此时的心情可谓是大受震撼。不过却没有选择打扰,毕竟修炼到突破时,是十分关键的,如果被人打断,可能在也无法突破了,道途就完全废了。那因果就大发了,可谓是生死之仇。就如鲲鹏未来追杀红云,就是觉得红云让位,害自己座位被抢,导致没有得到鸿蒙紫气,错失圣位。认定了红云毁了他的道途。夜天歌缓缓睁开双眼,收敛了自身突破时散发着的巨大气息。此时夜天歌算是真正的突破到混元金仙境界了,在稳固一番后,便出了孕龙池。在外等待的敖玥,见夜天歌出来后,上前恭喜道:“恭喜道兄突破到混元金仙之境。”出来后,看见敖玥上前恭喜的夜天歌十分奇怪的看着敖玥。因为在夜天歌看来,此时的敖玥应该已经离开了员峤仙岛了。不过人家都送上恭喜了,说道:“谢太子之言,以太子的资质,如果不是因为本源有伤,恐怕早就突破了。”听到这话的敖玥,眼神也是有点忧伤,不过很快就恢复过来了。“道兄,还是不要取笑我了,要不是借助道兄宝地,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恢复伤势呢!”“这次来是准备和道兄道别的,只是没想到道兄居然已经突破到混元金仙之境。此时的龙族有道兄,我也算是放心了。”“太子这是何意”,其实夜天歌什么都明白,此时的他手中有这龙族几件传承至宝,于龙族之间的因果,已经可以说是剪不断,理还乱。而敖玥又是以后龙族有我就放心了,那不就是将龙族交给我了吗?即便自己早已经知道敖玥不会再管龙族了。“道兄还是不要再叫我太子了,我本身就算不上龙族太子。”在龙族鼎盛时,龙族大小事物,都是由龙族始祖们一起商讨的,而祖龙是万龙之祖,敖玥又是祖龙之子,自然被认证为龙族太子。毕竟真要算起来,除了先天真龙、天龙、神龙外,龙族所有族人都是始祖血脉所化,自然都是始祖之子。“道兄以后,还是叫我敖玥吧!”见敖玥拒绝太子的称号后,夜天歌也不在说这个了。“行,以后我还是以道友之称你吧。”敖玥:“既然如此,那还请道兄打开大阵,让我离开吧!”听到这话的夜天歌也是尴尬一笑。没办法啊!原本他看到敖玥没有离开,而是找我道别,以为只是单纯的道别,结果却是自己道场的大阵让人家想走也走不了啊!毕竟自家的护岛大阵,那可是可以遮掩天机、天道也无法干扰的混元级别。“额”,夜天歌尴尬一笑,然后施展一道法印,带着敖玥一块出去了。海上,“道友兄不用再送了,我也要回去了。”说完这话,敖玥就准备走了,但是听到这话的夜天歌却听出了异样。敖玥此时可不会回龙族,那么在敖玥在洪荒天地当中是没有道场的,那他回去,必然是回太阳星上。“道友请留步,不知道友是要会太阳星吗?”正准备走的敖玥见夜天歌问起,回答道:“正是,太阳星之主东皇太一于我有救命之恩,此时我便是去报恩。”确认敖玥的确是会太阳星上。“正好,我真好要去拜访太阳星主。顺路,一起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