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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剑名子规

    两人继续赶路,不多时就穿过雾区,来到了半山腰。

    从山腰向下看去,脚下是一片云海,宛若置身仙境。

    突然,一道身影从云海中穿过,不多时,便已来到两人脚下。

    巨大的身影从云海之中探出身躯,竟然是一条长着翅膀的绿色大蛇。

    此蛇名叫螣蛇,以云海中的飞鱼为食。

    眼前这条螣蛇,足足有二十米长,光是信子,都有一米多。

    “走,我们离远点,它就不会攻击。”南豆说道,对此蛇的习性很是了解。

    风雨缓缓向后退去,他也听说过螣蛇,生性温和的它们对人类的攻击性并不强,有古老的种族甚至将螣蛇当成村子的祭灵,年年祭拜,祈祷风调雨顺。

    两人只是误入了它的领地,最终有惊无险,没有与螣蛇发生冲突。

    老君山的云海,冠绝天下,只是因为其特殊的地理缘故,能欣赏此景之人少之又少。

    山腰的阳光暖洋洋的,再往上,就透着一丝寒冷。

    山林里又有动静传来,鸟兽都开始往山下跑去,不一会儿,就引发了兽潮。

    很多物种都是风雨以前没见到过的:长着六只脚的野马、牛头鱼身的怪物、狼头飞鸟等等。

    一头搬山猿挥舞着雄壮的双臂,将身边的野兽全部拍飞,开辟出一条崭新的道路。

    老猿身后,跟着一群小家伙,呆头呆脑,非常可爱。

    一头身长近十米的犀牛横冲直撞,沿途踩死了很多小动物。

    犀牛像发了疯,径直朝着风雨两人冲撞而来。

    南豆伸出大长腿,一脚踢在犀牛脑袋上。

    犀牛止住了身形,随即脑袋爆裂开来,血肉横飞。

    其他野兽见状,纷纷绕开两人,以至于方圆十米之内,都空无一兽。

    一路上,有很多珍兽的尸体,不过刚刚吃完蟒蛇肉,不然倒是可以坐下好好享用一顿大餐。

    再往上走,野兽之中还掺杂着人类的尸体,有的被树枝贯穿胸膛,有的被一口咬成两截,有的被直接踩扁,死状非常惨烈,看样子应该是一群结伴而行的寻宝人,被刚才的兽潮袭击了。

    看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充满大机遇的同时,也危机重重。

    很快,已经看不到兽潮留下的痕迹,山林顿时又安静了下来。

    山顶方向,时不时爆发出“轰隆隆”的声音,让人感觉山体要崩塌。

    前方被一块峭壁挡住了去路,风雨提议绕行,南豆却坚持要从这爬上去。

    她的理由是,所谓的山珍野果,在这种峭壁上最容易寻到。

    两人徒手攀爬,刚开始坡度不是很陡峭,爬得比较轻松。可不一会儿,就遇到了一堵近乎垂直的石壁,高约三十丈左右。

    抬头看着上方的绝壁,风雨感到有些力不从心。

    但很快,南豆就爬了上去,风雨见状,也只能紧紧跟在其身后,一步都不敢逾越。因为稍有不慎,便会坠崖身亡。

    好在峭壁上有杂草、灌木、甚至是藤蔓,可以借力,不然要爬上这样一堵峭壁,难如登天。

    似乎一切都很顺利,可就在这时,一条银环蛇从一条裂缝中爬了出来,刚好迎头撞上攀爬上来的风雨。

    少年吓得一个趔趄,差点摔下去。

    眼看银蛇距离手臂越来越近,风雨担心被咬,松开了捏着的杂草,结果一个不小心,脚也打滑了,整个人开始往下坠落。

    南豆见状,赶紧飞身下去,接住风雨,然后顺手抓住一根藤蔓,挂在悬崖上。

    两人紧紧贴在崖壁上,暂时安全了。南豆松开风雨,让他从此处开始攀爬。

    少年绝望了,好不容易爬了快一半,现在又要重头开始,不过好在小命是保住了。

    大概过了一个时辰,终于快要登顶。

    风雨抓着了一截树根,奋力往上爬,终于来到了一棵大树下。

    树根攀枝错节,有的甚至悬挂在峭壁上,上面长满了红彤彤的果实。

    风雨抓紧树根,往下面瞅了一眼,已经可以看到河谷。此时的河谷就像一根细长的银丝带,感觉风一吹就能断掉似的。风雨很好奇,那生活在云海之中的螣蛇,现在去哪里了?

    少年很快收回视线,掏出一个大袋子开始采摘野果,最终装了满满一袋子。

    翻过这棵树,就来到了崖顶,风雨这才发现,这颗树居然是长在石头裂缝里的,生命力还真是顽强。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一棵树都要努力地活着,何况是曾经的天才少年呢?

    “兴致不错,还背起诗来了。”

    “害,有感而发而已!”风雨感慨道。

    “何感?”

    “人生之多艰,且行且向前。”

    南豆忽然觉得眼前的少年有些陌生,好似成长了许多。

    风雨也不再思考这种人生哲理,吃了几颗野果,顿时感觉体内灵气暴涨,看样子又要突破了。

    崖顶的另一边,是一片莽苍森林,地形平坦,不像是在山上。

    森林的尽头,是一座高耸入云的大山,这便是老君山的主峰南斋公峰。

    南斋公峰上,白雪皑皑,这里的积雪,终年不化。

    两人步入森林,由于野兽已经逃离,此时的森林显得格外静谧祥和,甚至连一只蝴蝶都见不着。

    两人顺着一条稍微平缓、曲曲折折的小道上到山顶,放眼望去,一片雪白,萧瑟寂寥,但可以肯定的是,那巨大的声响就是从这里发出的。

    很快,又有一声响动传来。

    紧接着,开始变得燥热,山顶的积雪也逐渐融化。

    慢慢地,雪水就汇聚成一条河流,向山下奔腾而去。

    片刻之后,山顶的冰雪就全部消融,这种状况从未发生过,两人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这时,山顶突然塌陷,一个巨大的深坑浮现出来。

    深坑底下,赤红的岩浆不断翻滚,随时可能喷涌而出。

    “轰”,岩浆里的一个巨大气泡爆裂开来,整个山顶为之一颤。

    岩浆池像波涛汹涌的大海,不断地翻滚着。

    出乎意料地,没有什么大灾大难,反倒是五件宝贝从岩浆底下冒了出来,缓缓升至半空中。

    风雨已经能够看清楚宝物的真面目,有一本金色的书籍,一把长剑,一个瓷碗,一座宝塔,一双水晶平底鞋。

    “山宝出世了!”南豆说道,这么多宝贝,可能几百年都遇不到,看来这次运气真不错。

    其他寻宝人也听到了动静,都在往这边赶来。

    五件山宝升至火山口,在空中不停地旋转着。

    “每人只能取走一件宝物,你看看想要那个,尽快取走。”南豆说完,就将水晶鞋取了下来。

    老板娘穿上水晶鞋,气质愈发高贵,如同不可一世的女皇般,让人可望而不可即。

    风雨思索片刻,取走了长剑。

    虽然不知道这把剑是什么品质,但一心想成为剑修的他,怎么可能会取走其他宝物呢?

    两人得到宝贝,便往山下冲去,因为远方已经出现几道黑影,山宝争夺战即将拉开序幕。

    不久之后,这里将会成为纷争之地,伤亡在所难免。

    其中有几道强大的气息,就是南豆对上了,也不敢保证将其全部击败。

    “走水路。”南豆脱下水晶鞋,赤脚走入冰河中。

    风雨也走了进去,一股寒意瞬间涌上心头。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来到一个湖边。

    湖泊应该是刚才积雪融化所形成的,仅仅是站在湖边,就能感受到一股凉意。

    南豆面覆丝巾,遮住容貌。

    两人刚想休息片刻,就被一群黑衣人给包围了。

    “交出宝物,可绕你们不死。”为首一人说道,看来已经不是第一次拦路打劫了。

    “哦,敢问大哥,横在哪座山头呀?”南豆扭动娇躯,戏谑道。

    一众劫匪看到如此娇艳欲滴的尤物,身体一阵燥热。领头强行压下心头的野火,反问道:“莫非姑娘也是道上人?”

    “当过几年寻宝人,天都峰二当家的认得不?”

    “认得,谁不认得二当家的,只是他不认得我呀!”领头听到二当家三个字时,明显打了个寒颤。

    “既然知道,怎敢打劫我们?”南豆语气凶狠,看上去不像什么善茬。

    领头也开始犹豫不决,如果真是二当家夫人,那可万万动不得,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可如果只是借二当家之名来吓唬人,那就对不住了。

    看对方这气质,确实不像普通人家的女子。不管了,先打探打探再说。

    “二当家姓甚名谁?”领头也不是三岁小孩,哪有那么容易欺骗。

    “这么说,你是在试探我了?”南豆缓缓向前走去,竟是吓得头领步步后退。

    那强大的压迫感,令得头领也是咽了咽口水,感觉自己就像一只外出捕猎的胡狼,却遇上了森林之王。

    “原来是二少奶奶,小的们得罪了,这就告辞。”领头赶忙圆场,说完便带着手下消失在树林里。

    风雨看着眼前的一幕,啧啧称奇,小南姐不仅自身实力强大,唬起人来更是一套一套的。

    不过若是那些个蟊贼不识趣,受伤的只会是他们,几个三脚猫功夫,都不够南豆一只手打的。这群人,哪个手上不沾着鲜血?不过为了不引起其他势力的注意,南豆选择隐忍。

    两人找了一块礁石坐下,南豆重新穿上了水晶鞋,仔细端详着风雨捞取的长剑。

    看了足足有五分钟,最终得出一个结论:“这把长剑只是灵品低级,而已。”

    听闻此言,风雨内心绝望了,辛辛苦苦上山寻宝,结果就寻了个灵品低级,还不如在家买块玄铁,自己打造一把呢!

    “不过你也先别气馁,我觉得这把长剑有不凡之处。”

    “啥?”风雨有些激动,就说嘛,自己眼光怎么可能会差。

    “具体我也说不上来,不过我这双水晶鞋是神品高级,想必这长剑也不会太差吧!”南豆说完,自顾自地笑了起来。

    风雨翻了个白眼,感情你是来嘲笑我的吧,不过话又说回来,就连他自己也觉得这把长剑不凡。

    “好的佩剑都有一个响亮的名字,赶紧先给你的佩剑起个名字吧!”南豆转移话题,不想让少年过分伤心。

    风雨思考了片刻,激动地说道:叫仙剑如何?”

    南豆忍俊不禁,道:“你觉得呢?”

    “我觉得挺霸气的,仙剑仙剑,剑仙才用的剑。”风雨说着,就拿起长剑一通乱舞。

    “你这套疯魔剑法,不配把仙品的长剑,实在说不过去。”南豆在一旁调侃道。

    “疯魔剑?我觉得不太好听。”

    “那就再想想!”南豆无语,这都什么跟什么呀。

    “开天剑?”

    “不行。”

    “霸王剑?”

    “太土了,不要总想着起这么大的名字好不好?”

    南豆一把揪住少年的衣领,“想想你最喜欢的东西,或者让你最难忘的经历。”

    “最难忘的经历?”

    记得年幼时,风雨无事的时候,会约上三五好友,在镇口山坡头的一棵大青树下,玩过家家。

    那时候几乎人人都是老板,还用一种四四方方的绿叶当作钱币。

    当时风雨往往都是亏得最多的那个,但少年也是最开心的。因为仅用几片树叶,就从小伙伴那里买来了很多东西。

    风雨最喜欢的是鸟的羽毛,可以用来做飞针,比鸡毛做的感觉档次要更高一些。

    大青树冬天会落叶,春天则又抽出嫩芽,夏天枝繁叶茂,见证了一个又一个四季的变迁。

    每到晚春初夏的时候,长满绿叶的青树上经常会有布谷鸟来做客。

    布谷鸟啼叫,田间是大人们忙碌的身影,孩子们则在树下欢声笑语。

    那时候的风雨还不懂事,只觉得这时候的风光,最轻松惬意。而布谷鸟虽然一年也见不着几次,却成了孩童记忆的一个象征。

    这是一段美好且令人怀念的时光,青树、鸟、人,浓浓地交织在一起。

    “叫子规剑吧!”风雨说得斩钉截铁,没有要商量的打算。

    “可以!”南豆非常认同,觉得这小子偶尔还是会开窍的。

    杨花落尽子规啼。

    让少年难忘的,不是春天里的布谷鸟,而是家乡孩时的布谷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