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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这不会是假的吧?

    有人说。

    没有速度的冲锋,其实跟送死没有区别。

    特别是脚底下都是不规律的沟沟坎坎时,有几个一不小心把脚陷到沟坎里去的,直接就把腿骨给折了。

    但想来这几人是个运气好的。

    因为那些依旧还在沟坎之间蹦跳的清军,迎来了枪弹的洗礼。

    鸟枪的射击威力,过了百步就不能穿甲,而且他们的准头,一般到不了百步。

    但是,抬枪就不一样了。

    紧急从海岛上用船运过来的曹友义,手上的100杆抬枪是收官之战。

    这玩意儿有效杀伤射程是500米,就是没有膛线,所以远了不准。

    但是两米多长的枪管子,给予了这支枪足够的射击稳定性和威力,也更好瞄准。

    如果历史不能改变,最后一位号称半圣的曾国藩,用的就是这种战法对付洪秀全的拜上帝军。

    用沟沟坎坎以及到大腿甚至只到膝盖的矮墙来迟缓敌人的速度,然后利用抬枪超远的射程对他们进行截击。

    用曾国藩的话说:“结硬寨打呆仗!”

    在不规则不规律的沟坎之间,不管是人还是马,速度都起不来。

    无论是人还是马,只要速度快不起来面对火枪时,特别是威力大的火枪,只有一个下场。

    也许抬枪这种东西到了清晚期的时候,可能对比起西方的火器而言,已经落后了好几代。

    但是在现在,属于世界领先水平的一种武器,虽然有点笨重。

    但其实非常适合用来对付骑兵,如果再加上曾国藩的战术的话。

    100支抬枪,分为5排,却不是人员轮换,而是前面的枪打完了就有人接过传到后面去,让他们清理枪膛上火药上弹,而前排打完一枪之后会马上有人把装好弹药的枪传到前排。

    这样就很快,几乎没有什么间歇,就是这么连续的打。

    曹友义看着前面在枪声中纷纷倒地的蹦跳着冲锋的清军,无论他们跑得多快,都快不过前方的枪手扣完扳机之后又重新接一杆枪来,继续扣扳机。

    “可惜,这枪的震力太大了,一般人最多才能打5枪就得换人,否则,再多就伤人了。

    不过纵然如此,也比我以前的战法,要好太多了。

    陈师的战法改良,省去了许多时间!”

    曹友义以前的战法,连轮换法都算不上,根本就形成不了持续有效的攻击。

    现在。

    身后10人,为一个枪手做后备力量,清理枪膛,装上火药,装上弹子,再随时准备在他身后。

    他一打完,就马上把上好枪弹的枪递过去,把打完的枪接过来,在重复清理枪膛上弹等动作。

    一下子,就把这种枪,打完一枪后,再打另一枪,需要很长时间的弊端,给完美的避开了。

    而且,射击的速度极快,每个人只射5枪,然后自动换下一个人。

    20支抬枪一排,这种短时间射击速度甚至不下于200条鸟枪打出的子弹量。

    两三百名清军,在这种连续到可怕的射击速度面前,全部饮恨当场。

    除了那几个摔断腿的,都死了不能再死了。

    陈秋领着人从河边快速赶了过来,到了地方之后,只发现是那些披甲的持刀新兵,正在给战场上的清军补刀。

    补刀,确实是训练新兵战场适应性的很好的方法。

    在古代,很多人训练士兵战场适应性时,大多数用的是狗。

    更多的时候,是在战场上的补刀。

    除了补刀的士兵以外。

    有些人正在扒尸体身上的铠甲,有人正在牵没有被打中的马,也有人把死马抬到一边,当然更多人是在挖坑。

    这就是打扫战场。

    黄蜚见到陈秋,赶紧过来迎了下:“陈师,黄蜚幸不辱使命,这2000人马只逃了二三百人,但老曹已经在后面候着他们了!

    刚才我派人过去时,枪声已经停歇,老曹他们正在打扫战场。”

    话音刚落,曹友义的笑声已经传了过来。

    “陈师,曹友义亦不辱使命!

    二百八十二骑清兵,击毙二百七十六人,有六个摔断腿的,被绑了听候发落!”

    陈秋哈哈大笑:“好,分开审讯,问问辽阳城里面的兵力情况!”

    “领命!”

    曹友义作为一个总兵,他可能不通审讯之术,但是,他手底下的亲兵,不可能没有这方面的人才。

    所以,他并没有离开,而是看着这位陈师考校学生。

    “朱信,对这场仗,你怎么看?”

    崇祯上前了两步,欲言又止。

    今天的这场仗,有点颠覆了他的认知。

    其实在好多天前,金州卫关墙上的那场仗,就已经对他以往的认知有所颠覆了。

    再加上今天这一仗。

    可以说感觉跟以前所听到的,看到的报告,都不一样。

    他在紫禁城里坐着时听到的辽东战报,大多数都是跟清军作战自己损失了几百几千人,而清军大概损失几十人,连让清军损失几百人的战报都少。

    甚至连吃人出名的祖大寿,在宁远堡手握四千战兵对抗清军时,只斩首五十级,都因战功被升为总兵。

    又在黄泥洼打败想要投奔后金的蒙古兵,斩首十三级,号称大捷!

    如果斩首十三级都号称大捷,那现在,陈秋手里只有2000水兵,300曹友义的亲兵,还有4500刚从农奴转变为新到不能再新的,装备都不全的新兵。

    这样的大杂烩,居然只是区区两个埋伏,不对,应该说两个半。

    就搞掉了清军的两个甲喇3000铁骑,自己这边居然还没有什么损失。

    这跟他以前所听到的看到的报告完全不同,他一时间都弄不清楚,以前报告给自己的那些战报到底是不是假的?

    他甚至有一个错觉。

    清兵有那么难打……吗?

    “你现在处于学习阶段,不要怕提出自己的观点,哪怕错了,也只是你朱信错了!

    谁都有错的时候,哪怕是当皇帝,也是可以错的。

    但是当皇帝这个身份错的时候,付出的代价将会很大,可是你朱信又不是皇帝,错了怕什么?

    要敢错!

    只有错过,才会认知得更深刻!

    当然,不错更好!”

    陈秋语重心长的让崇祯说出自己的想法,当一个人学习的时候,不要把自己搞得那么深沉。

    否则谁知道你学没学进去?

    崇祯想了想,还是把自己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陈师,不瞒你说,以前边军的战报,特别是辽东边军的战报,打死一个后金士兵,极为艰难。

    要是能领军斩首10级以上,就已经是大捷了。

    若是能有百级,总兵官都得做一做。

    可现在,自我等过海以来,死在我军手上的,就已经超过了4500人!

    这还是清军吗?

    此时我心里总有一个疑问,这不会是假的吧?”

    假吗?

    突然,曹友义的亲兵欣喜的冲了过来:“军门,辽阳城只有1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