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甲功(入门),进度:91/100。
第二天,林越望着自己玄甲功的进度有些愣了愣神。
这两天玄甲功飞速提升的感觉让他有些迷醉,可是又找不到究竟是为了什么?
练了一整晚的功,非但一点疲倦的感觉都没有,反而觉得全身满是力量。
在后院练了会儿拳,正准备取水却看到翻倒的水桶旁落了几只麻雀的尸体。
林越一愣,麻雀没有任何外伤,怎么会无缘无故死在自己的院子里。
有些疑惑地看着水桶里所剩不多的水,难道水里有毒?
四下看了看,只看到一只没精打采的丑猫趴在墙头,懒洋洋地晒着太阳。
林越轻轻靠近,趁它不注意一把将其拎了起来。
小猫剧烈挣扎,露出两颗锋利的犬齿一口咬在林越的手上,可惜他的右手黑黝黝的就像一块黑色的锻铁。
当小猫见到林越将它拎到水桶边,还要给它喂水时,它露出了惊恐的眼神。
四只爪子剧烈地挣扎,可是在林越坚若磐石的双手面前,它任何的挣扎都无济于事。
林越倒是有些奇怪,好像这只小猫有些怕水一样,看见水桶居然露出像人一样满眼都是惊恐的表情。
他扒开小猫的嘴巴,然后将木桶的水往里面灌。
小猫露出绝望的表情,先两次惨无人道的悲惨经历又浮上眼前。它低声哀嚎,希望眼前这个人类能够怜惜它。
可惜,它的嘴巴很快就被毒水给灌满。
别再灌了,快要满了。
都要溢出来了。
可恶。
最终,小猫满嘴泡沫无力地趴在地上,猫生居然如此坎坷,真是猛男落泪。
它无力地合上了眼睛。
林越看到这只小猫满嘴吐泡沫,就更加奇怪了,为什么井水里会有毒?
这口井是当年他的便宜父亲担心外面共用的水井不安全,单独开辟的。如果井水里有毒,那就说明有人专门针对他投毒。
是谁投的毒?
最近也没人进来过啊,不会是地上这只猫下的毒吧?
林越摇了摇头将这个荒诞的想法摇出脑外。
忽然他猛地想到,之前修练玄甲功速度加快会不会就是因为井水中有毒。
玄甲功的内容很快浮上眼前,功法中确实有说过毒虫有助于提升玄甲功的修练,但却没有说有这么好的作用。
而且还不用吃毒虫,只要直接吃毒素就可以了。
想了想,他又从井水里打了一桶水。
喝了几口后,直接盘腿坐在地上开始运行玄甲功。
果然,喝完之后和先前一样,体内的真气开始加速运转。
见有效果,林越索性就在经水旁开始了修行,大约一个时辰后,他猛地睁开眼睛。
玄甲功(掌握),进度:1/200。
终于又提升一个台阶了。
感受到体内充盈的玄甲真气,林越猛地将真气爆发,瞬间他裸露在外的身体就变成黑黝黝的,看上去比最黑的黑人还要黑。
拿处匕首往自己身上敲敲、刺刺,凡被玄甲真气覆盖的地方就如同铁质一般。
忽然他拉起裤子看了一眼,我去,连这里也金刚不坏了。
这种硬度,那个姑娘受得了。
以后若是以这种状态,做那种事情,那岂不是永垂不朽,金枪不倒。
忽然想到自己没有女朋友,哦,那没事了。
既然毒药对于玄甲功的修练这么有效果,林越心里开始火热起来,若是再将玄甲功推上一层,就可以将玄甲真气覆盖全身,到时候嬴卫的弓箭对自己就没有任何作用。
首先就将这个偷袭狗给打死。
目前为止,他最接近死亡的一次就是在嬴卫的箭下逃生的那次。
一直到现在嬴卫的利箭都是他心中的噩梦,也是压在他心头的一座山,自己必须要翻过去才能念头通达。
如此又过了一天。
林越一直坐在水井旁,一直到水井里的水已经没法再带来任何提升这才站起身来。
玄甲功(掌握),进度:143/200。
还剩57点便可以提升到精通了。
林越伸了伸懒腰,正准备出去吃点东西。
忽然一只红嘴怪鸟盘旋一圈,从天而降落在院子里的桂花树上。
来人正是谢小鸢。
“你看起来不一样了,我留下的标记也没有了。”她在树上开口说道。
自从上次林越说了些让人羞羞的话后,她现在反而有些不太好意思了,所以干脆用鸟的样子来和他说话。
“而且,我也看不清你的境界了。”
林越心知这是黄泉魔的阴影起了效果,当下也不说破,开口问道,“你消失好几天,现在来找我是不是有什么事?”
“没事就不能来找你啊!”小鸟白了他一眼。
“两件事情。第一件是武盟的黑游长老和灵台宗的印空和尚大战,结果输了,武盟马上又会有高手过来。”
林越点点头,这两人他之前也听谢小鸢介绍过,但也仅仅限于知道名字是个高手,其他也不甚了了。他不觉得因为这件事,谢小鸢就会跑过来找他。
果然,谢小鸢又开口说道,“第二件事,血手书生和之前那个叫做半边天的打起来了。这些天我一直盯着王家,没想到居然让我等到这个机会。”
“怎么样,趁他们大战,我们去捡便宜。”
说完谢小鸢又变回少女的模样,大眼睛盯着林越看。
她也是骄横的主,上一次吃了大亏,这次见有便宜可捡便摩拳擦掌想要动手。
林越没有开口,她也不催促,而是又接着说道,“血手书生这一次功力大增,境界由原本的中期暴涨到了后期,几乎已经摸到了后期的天花板。”
“多面孔目只怕不是他对手。”
“你有多少把握?”林越问道。
“八成。”谢小鸢伸手手掌痛快地说道。
但看到林越狐疑的目光,她犹犹豫豫地又缩回了手,“五……四成,四成吧。”
“唉!你管它几成,先过去看有机会我们再出手,没机会就溜走。”
林越想了想觉得也有道理,不能为苟而苟,这件事情至少主动权在自己手里。
但时候见机行事,有机会再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