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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老马当骑

    “牧哥儿,人齐了。”

    徐牧抬起头来,看着面前十余个青壮。

    陈盛这些人自不用说了,原先就是赶马夫,在马背上讨活的。剩下的人,估计连马都没骑过。

    “东家,我、我会一些。”人群中,一个年纪小些的青年,急忙举手。

    “我小时,和庄里的少爷交好,他借着小马,给我骑了几回。”

    “不错。”虽然心里叹息,但表面上,徐牧还是大方地夸了一句。

    “那么都选一匹马,骑着看看吧。”

    不多时,情况惨不忍睹,除了陈盛四人之外,即便是那位骑过小马的青年,也摔得满脸泥垢。

    “东家,看我金鸡独立!”陈盛嚣张地在马背上站起身子,果然玩了个金鸡独立。

    “看个卵……”

    徐牧揉着额头,山匪说不得这两日就要抢庄,人手劣势的情况下,只能出奇兵。

    而这十多匹老马,寄托着他的厚望。五个赶马夫,偏偏还有个周遵受伤了。

    “你们这两日都不用做活,就留在小马场里,练好骑马。练得好了,每人赏一两银子。”

    十余个青壮听了,又是一阵欢呼。

    “陈盛,你驴儿草的,别金鸡独立了!赶紧的,把人给我教好!”

    “牧哥儿,我呢?”

    “司虎,你不行。”

    “为啥啊,牧哥儿?”司虎脸色激动。

    “那些个老马,都驮不动你跑几步的,我有其他事情要你来做。”

    司虎连老虎都能抱死,做个小骑兵,着实是浪费。

    “那,我听牧哥儿的。”

    徐牧自己也不确定,那些山匪,会什么时候杀过来,唯今能做的,便是尽所有的力量,挡住这次抢庄。

    庄子南面,偌大的酒坊。

    粮食已到,按着徐牧的意思,不管世道如何变幻,但活命的营生,决计是不能掉。

    除开要练骑马的十余个青壮,近乎所有的人,此刻都在酒坊忙得热火朝天。

    徐牧不厌其烦地来回走着,给那些一知半解的酒坊工,认真讲解着酿酒发酵的步骤。

    当然,最后关键的蒸馏法,安全起见,在庄子还没壮大之前,徐牧打算还是亲自上阵。

    “东家,吃晌午饭了。”

    喜娘立在酒坊门口,脸红得要滴出水来。

    昨夜里的事情,每想起一轮,她便会暗暗啐骂自个一轮。要是这位东家生气,把她赶出庄子,该怎么办。

    喜娘不敢再想,一边垂下头,一边又忍不住可怜巴巴地偷看着徐牧。

    徐牧点点头,笑着往前开口。

    “列位,徐家坊可不是恶人庄子,且吃了晌午饭,再来忙活。”

    酒坊里的诸多人,惊喜地停下活计,谢了东家,二三一群,纷纷往外走去。

    不多时,只留下徐牧一个,孤零零地立在酒坊边上。

    “东家,东家。”喜娘从拐角闪出身子,眼睛里满是泪花。

    徐牧怔了怔,下意识地退后几步,生怕小婢妻姜采薇,又从哪儿会恰好冒出来。

    “东、东家,我脏,我贱,还请东家莫要生气。”喜娘的声音,近乎苦苦哀求。

    “你不脏。”徐牧沉默了会,认真开口。

    “在本东家的心底,你是个好娘亲,真的不脏,比很多人都干净。”

    喜娘愣了愣,捂着嘴巴,颤着身子慌不迭地鞠躬。

    ……

    等发酵的酒香气扑上鼻头,徐牧算着日子,才发现不知觉间,已经过了三日。

    整整三日,山匪未现。

    明明都晒刀了,明明都不死不休了,还在等什么?

    不过这样也好,能让小马场练马的十余个青壮,有了更多熟悉的时间。

    巡了一遍酒坊,发现没有问题之后,徐牧迈开脚步,匆匆往小马场走去。

    未走出百步,抬起头,便看见了一脸憔悴的姜采薇,蹲在地上,帮着一个村妇洗野菜。

    没记错的话,小婢妻好似是躲着他几天了,即便偶尔碰上,也匆匆地打了招呼,垂着头快步走开。

    “采薇。”徐牧犹豫了下,唤出一句。

    原来还想着,和姜采薇之间只差一层窗户纸,现在倒好,闹了个乌龙的婚内出轨,窗户纸都换成铁窗条了。

    “徐、徐东家,奴家去算账。”

    陌生得像山河故人。

    徐牧还在踌躇着一些关系回暖的话,没等回神,姜采薇单薄的身子,已经消失在了面前。

    “分两翼,左右包抄!”

    “凿穿,乃是骑枪手分割战场,最基本的战术。”

    “都给我多练几回,即便老马跑死了,本东家也会重新去买!”

    小马场里,十余个青壮,皆是汗如雨下,三日的时间,冒雨又曝晒,加之一次次的落马摔倒,不知觉间,让他们原本唯唯诺诺的性子,变得沉稳了许多。

    “轻骑为疾,重骑为坦。”徐牧声音发沉,“若你们好好学了骑马的本事,日后有了银子,我便答应你们,会购几匹良驹袍甲,相赠列位。”

    “鞭莫停!身莫歪!骑行之威,乃是骑枪所指,寸草不生!”

    这时候的大纪,还处在步骑混编的阶段,当然,最根本的原因,是大纪境内的马场,寥寥无几。一般的战术,便是步兵行中阵,骑兵看时机包抄两翼,成功率并不高。

    反而是纯骑军的北狄,以轻骑为主,配合小型马弓,迂回奔射,将大纪的几个定边营,打的抱头鼠窜。

    “再练!”抛却思绪,徐牧冷冷背手,紧盯着场中的情况。

    骑着一匹花色老马的陈盛,仗着骑术娴熟,迅速迂回之后,冷不丁伸长了脖子。

    “周洛,东家是怎么了?今日似是很生气。”

    周洛喘了口气,“盛哥儿,估计是山匪要来抢庄,东家心情不好。”

    “陈盛,你驴儿草的!给本东家认真些!”

    陈盛缩了缩脖子,急忙正坐起来,双腿一夹马腹,带着后面的十余人,继续在小马场里绕圈奔袭。

    高高的柴垛,疯秀才把手伸入胸膛,搓出一个泥丸子后,才悠悠灌入一口酒。

    “北方狄人皆笑,我大纪无骑,却不知一个小小的酒坊庄子,练起了骑行之术。”

    “我儿李破山,曾站在雍关城头,以酒拭刀,以弓挡骑。”

    “六千铮铮城下骨,无一不是大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