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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孤僻老头

    霍休本来就是江湖上最顶尖的那一等人,至今不知道谁可以稳胜自己。金九龄被誉为六扇门三百年来第一高手。霍天青年纪不大,辈分却极高,身份也非同小可,本身的武功自然也是出类拔萃。而花天枫虽然是商贾之家,但花家的武功可不弱,花满楼双目失明依然是顶尖高手。

    他们心中对这个剑阵的主人白云城主叶孤城又多了一层看法。

    叶孤城这几年挑战了不少剑客,也为自己赚取了极大的名声,但真正绝顶的,如霍休这个级别的,却一个都没有。

    所以在真正顶尖高手的眼里,叶孤城的实力还有待考证。

    今天见到这个剑阵,还只是在几个丫鬟手中施展,就让他们知道,叶孤城剑法的造诣极高,能胜过他的人不多了,不负剑术名家之称。

    虽然有这么多人围观,叶孤城却无动于衷,只是看着自己的这些丫鬟施展剑阵。

    被围攻的个女子武功真的很好,在这七位一体的天罡北斗阵下,一点都不落下风。就算这些丫鬟的武功不高,也很难得了。

    叶孤城喝道:“变阵。”

    这七名丫鬟的阵法就是一变,变得更加有侵略性,由“天罡北斗阵”变成“真武七截阵”,堪称金庸世界的第一阵法。

    被围的女子立刻就感觉压力大了很多,再加上周围为了那么多人,自己走为上策。

    她突然纵身而起,而布阵的丫鬟们也作势要追,可是她一甩手,从袖中打出一个飞爪,抓住了旁边一颗大树,她顺着飞爪逃出了包围圈。

    想这么逃出王府谈何容易,王爷怒气正盛,江重威飞身拦住了这个女人。

    摆开铁砂掌,虎虎生风,可这女子一身小巧腾挪的功夫,灵活异常,这就更显得江重威的武功有些笨。

    但这女子想要摆脱江重威也不是一时半刻的事,而且周围已经围上了一圈王府的侍卫,个个长刀出鞘,严阵以待。

    这女子忽然伸手向地上一摔,“嘭”的升起一团烟雾,将她和江重威全都笼罩起来。

    江重威不顾自己的安危,大吼:“保护王爷!”

    这群侍卫立刻转头把王爷团团围住。

    江重威目不能视,而这些来宾都没有出手的意思,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女子离去。

    叶孤城冷“哼”了一声,倏地出现在了那女子离去的路上。

    那女子大吃一惊,叶孤城明明在另外一个方向,却转眼就透过烟雾,挡住了自己的去路,轻功之高,眼力之准,天下少有。

    女子手中宝剑化作点点寒星,想要逼退叶孤城好跑路。

    叶孤城身形也是忽左忽右,不见脚下移动,却把剑招全部化解。

    那女子大骇,手下更紧。

    正面拆招,叶孤城发现这女子剑法之高竟是自己前所未见。自己挑战了那么多成名剑客,没有一个比得上这个女子。

    叶孤城道:“你配得上我拔剑。”

    寒光一闪,叶孤城利剑出鞘。

    叶孤城的佩剑不是平南王送给他的巨阙剑,而是一直追随自己的佩剑飞虹。

    飞虹剑乃是海外高铁精英所铸,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

    叶孤城拔剑,让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当今武林名气最大的剑客就是叶孤城,战绩辉煌,但真正看过他出手的极少。

    来王府的贵宾固然是给平南王面子,但身为武林中人,也都想近距离了解一下叶孤城这个孤僻的剑客。

    那女子的剑法已经让人惊叹,在场众人单以剑法而论,无人能胜。所以叶孤城拔剑,大家都精神一振,就连平南王也不例外。

    叶孤城的剑芒,透着彻骨的寒气,如惊芒掣电,如长虹惊天,炫目迅疾,居高临下,让每一个使剑的人,都忍不住顶礼膜拜。

    斜来的飞剑,击落女子的手中剑,飞虹停在了女子咽喉前。

    女子不敢动,冰冷的剑气让她不敢有丝毫异动,她坚信只要自己敢动,无论多快,都会被刺穿喉咙。

    叶孤城问:“你是谁?”

    女子道:“我叫公孙兰,我是……”

    “为什么来王府?”

    叶孤城根本不听她下面的话,公孙兰,原着中留下名字的人,人称“公孙大娘”。

    叶孤城不用听她的自我介绍了,只想知道她出现在这里的目的。

    公孙兰被打断就是一呃,直觉告诉她问什么就答什么对她最有利。

    公孙兰立刻道:“平南王世子拜白云城主为师,我就是想探探虚实,我没有恶意……”

    叶孤城没有等她把话说完,突然把剑撤了回来,道:“你走吧。”

    公孙兰又是一愣,这就放自己走了?她只是微微一顿,立刻向叶孤城一礼,飞身离开。此地不宜久留,能走就快走,千万别废话。

    平南王想阻止,他不管这个公孙兰的话是真是假,有什么目的,有没有恶意,王府不是她能随意出入的地方,易容改装进王府,有没有恶意都是死罪。

    但他立刻止住了自己的冲动,他有些了解叶孤城的性格了,这个时候没必要为了这点小事违背他的意思。

    平南王对叶孤城道:“是本王的疏忽,让外人混了进来,惊扰了城主。”

    叶孤城道:“王爷多虑了。”

    平南王问道:“城主怎么发现这个奸细的?”

    叶孤城道:“她武功很高,在我面前不能隐藏。”

    平南王道:“城主又不认识她,王府的丫鬟武功高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吧。”

    叶孤城道:“她易容了。”

    “噢!”

    平南王明白了,派一个武功高的丫鬟请叶孤城可能,但完全没有必要易容。

    平南王问道:“本王都没有发现这个贴身丫鬟易容了,城主是怎么发现的?”

    叶孤城道:“我不知道她原来的样子,但我能看出她有没有易容。”

    平南王点点头,其他人也都心里嘀咕。

    叶孤城年龄不算大,只知道他剑法惊人,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这些都在情理之中。可是一眼就能看出一个人易容,这可就是老江湖了,也许江湖上对叶孤城的传言也只是冰山一角,这个人不可小觑。

    叶孤城目光在几位来宾身上扫了一圈,霍休敏感地发觉,叶孤城的目光在自己身上有停顿。

    叶孤城道:“慢待几位贵客了,送几位一些我飞仙岛的特产,恕叶某招待不周。”

    换做旁人就叶孤城的态度,这几位非得大怒不可。别说就你一个白云城主,就是平南王也把他们待若上宾。可是这态度出现在叶孤城身上,又让人觉得理所当然。

    飞仙岛的“七果七花酒”乃是采用飞仙岛特产的七种水果和七种鲜花酿制而成,甜而不涩,醇馥幽郁,是酒中不可多得的真品。

    没有叶孤城,平南王亲自坐陪这几位来宾。

    金九龄是个极致享受生活的人,他品着七果七花酒,道:“这位白云城主自己不喝酒,却能酿出这种香醇的美酒,其人未必如他表现出来的冷酷无情。”

    霍天青喝了一口酒,砸吧砸吧嘴,道:“酿酒又不用他,自然有人给他酿酒。”

    金九龄摇摇头,道:“他是城主,白云城的一切都是他的意志。他不喝酒,整个白云城就不会有人打酒的主意。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他痴于剑,就算整个白云城都在打铁都不让人意外。白云城有酒,还是不可多得的佳酿,绝对是他的意思。”

    平南王道:“金捕头言之有理,叶城主看似冷峻,其实并不难相处。本王带着犬子上门,只是刚提出想拜师,他就答应了,什么要求都没有。”

    没人说叶孤城趋炎附势,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世俗中人,就算来王府不是为了巴结平南王,也是想交好平南王,最起码不想得罪他。

    叶孤城在整个拜师过程中,神色一直平稳,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对平南王也是不远不近,就算不能与他亲近,但也不让人感觉盛气凌人。

    这个人做事全凭自己好恶,跟着感觉走,想收徒就收徒,而想把公孙兰放走就放走。

    霍休话本来就少,叶孤城他也不了解,只是低头喝自己的酒。

    可是他总觉得叶孤城对自己另眼相看,作为顶级高手,他自信自己的感觉不会错。而像他这种人老成精的人,绝不会把这当作好事,尤其还是面对叶孤城这样的人。

    叶孤城不是一般人,尤其今天看到他的剑法,在自己之上,虽然自己不惧他,但也要弄清楚叶孤城到底是什么意思。

    一向孤僻、不合群的霍休,主动拜见了叶孤城。

    叶孤城也很意外,但还是礼貌地为霍休看座上茶。

    霍休道:“城主对老朽似乎特别关注。”

    这话说的并不是自作多情,聪明人在一起不用浪费时间,说一些毫无目的的话,那是对双方智商的侮辱,也是浪费大家的时间。

    叶孤城沉默了一下,他没什么不能说的,只是解释起来麻烦,总不能说他知道的一切都是古龙告诉他的。

    但叶孤城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任何事,依然坦诚答道:“是,青衣一百零八楼总瓢把子,我不能不多看几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