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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 缘定永恒

    林枫期望的奇迹发生了。

    太阳升起露头的一瞬间,杨凌薇的蛇尾被红光包裹,渐渐虚化,光芒变白渐渐变蓝。变成双脚。

    噢!耶!!!林枫内心激动不已!押宝赢了!

    “没有测量过,只是预估,来试穿一下,合不合脚。”林枫微笑,尽全力绷住,掩盖窃喜的表情。

    杨凌薇看着双脚,激动到无以复加。甚至到最后,捂着脸放声痛哭。

    “亲。不试试鞋吗?”

    林枫还在维持着帅气的姿势,但杨凌薇哭个不停,他有点难绷。

    “你,你帮我穿上。”杨凌薇抽噎道。

    “好的。选哪双好呢?”林枫看了看三双鞋。选定了手中这双,“就仙人球的吧。踏着旅伴的守护前行。”

    “很好,还挺合脚的。”林枫帮她穿上。

    这双鞋最后做的,做的时候为了求控制时间,是一双凉鞋。纤纤玉足完美展现。

    杨凌薇点了点头,从石头上跳下,往山坡下跑了起来。

    林枫马上从储物戒倒出好几袋的各种颜色香草花瓣。

    御剑凌天,八剑齐飞!

    林枫剑指变掌,剑气抬升,带动满地花瓣,在杨凌薇身边回旋飘舞。

    “有我在,你就是天下最美的仙子!”

    杨凌薇情不自禁,翩翩起舞。这位珈蓝宗首席大弟子,每天为宗门都要才艺表演,舞技超绝。

    林枫落雨剑气,寒冰真气尽出。为杨凌薇催起一个冰之舞台。

    空谷幽兰,曼妙的身影。轻盈优美,飘然如仙的舞姿,惊若翩鸿,婉若游龙。

    ······

    一曲舞毕,林枫剑指一挥,香草花瓣铺成华丽的地毯。

    两人一起,向中间走去。在花路的中点会合。

    林枫伸出双手,杨凌薇亦伸出双手。两人互相握住。

    “跳的真棒。我要好好赞美你一下。”

    “你,要怎么赞美我呢?”杨凌薇有些害羞的低着头问道。

    “与舞蹈匹配的,自然就是诗歌。小生才华不甚,献丑了。”

    林枫单手放于胸前,另一只手展开,一个按胸礼予以优雅地致意,深情赞道:

    “春风云起上瑶台,舞袖翩跹翠黛开。

    一曲霓裳天外落,满身花影镜中来。”

    随即向一侧后退,真气催动,生成一面冰镜。又将花瓣聚起,如花雨般飘落下来。

    “这回相信,你是最美的吧?”

    杨凌薇抬头看了看镜中自己的身影,再看向林枫,随即再度低头扭捏。林枫的这一套,明显是打动了她。

    诗歌自然是很勉强的。但完全支撑了林枫,展现了公子上流的气质。杨凌薇彻底沦陷了。

    “嗯。”杨凌薇点了点头。“谢谢你。”

    “谢谢我也不愿意听。”林枫立即否定,“我做这一切,是为了你一句谢谢吗?”

    “那是~?”杨凌薇抬头,看着林枫。她感觉这话问的话,就有歧义了,什么这两个字,到嘴边停下了。

    “看看你脚上那个仙人球。”林枫低头指着道,“我希望,你能勇敢的面对困难。

    一起面对,无论什么,所有的一切不是变得很美好吗?答应我,以后可别想不开。”

    “嗯!”

    “很好!”看着杨凌薇精神完全恢复,“回去,收拾收拾,接着上路!”

    林枫松开了杨凌薇的手,往回走。杨凌薇突然感觉好像失去了什么。

    她突然下定决心。快步上前,一把握住林枫的手。

    林枫停下了。看着杨凌薇。把手拉起到她的眼前。他先是挣开了杨凌薇,随后拿起她的手,慢慢地十指相扣,放下手。

    “这样牵手,才好。”

    “嗯!”杨凌薇激动地无以复加。

    林枫的孤注一掷,再度让命运走向了一切完美的光明道路。

    两人一起,回到原先的地方,收拾瓶罐丹药。向西进发。

    ······

    接下来一路都很顺利。

    怪物的领地边缘,自然没什么东西敢入侵,周围很是安全。加上杨凌薇已经是法相境,实力极强。完全没有危险。

    只是期间两人差点走火。

    圈里的怪物没有骗他。

    林枫做的太足了。感情也到了,杨凌薇很快对蛇尾没有了抗拒。在往南走的途中,一天晚上走夜路,林枫抱着杨凌薇。

    杨凌薇觉着他抱着似乎有点别扭。不如缠在他身上。

    半夜一个蛇人捆住一个普通人的情景诡异恐怖至极,但放在两人身上特别有情调和异样的韵味。

    但蛇性的欲望极强,缠绕加之怪物施加的影响。两人的感觉触碰,敏锐到了极点。

    林枫一个血气方刚的小雏,哪能受得了这个?当即就刹不住车了。

    可戏都没开始演,没有经验的杨凌薇兴奋过度,用力过猛。法相境捏练气境和捏蚂蚁似的,咔嚓一声嘎嘣脆,一下把林枫的骨头给勒断了。

    虽然杨凌薇把林枫当场治好了。但也给两人蒙上了一层阴影。

    以后林枫也抱着杨凌薇,杨凌薇有时也缠在林枫的腰上让他背着。甚至有时晚上休息的时候,也缠在一起。

    但两人始终小心翼翼没有过线,生怕开车和翻车。

    ······

    两人向西,转向南。

    最后终于到达了南侧是草地,北侧是荒原。半圈转完了。

    两人长途旅行,一路向南,终于到达了天山北侧。遇到了一个小镇。

    然而,进了小镇,在客栈住了两天。林枫就带着杨凌薇跑路了。

    这里人热情豪爽,干脆麻利,质朴踏实。颇有前世西北汉子之风,令林枫倍感亲切。

    所有人都没恶意,错的是林枫和杨凌薇。

    他们两个的穿着,和本地人不一样,相当于奇装异服,走到哪里都显眼。

    尤其林枫是一等一的帅哥,杨凌薇更厉害,是珈蓝宗的门面,郎才女貌,瞬间打破了这里的平静,成为小镇的谈资。

    再加上他们本地人热情豪爽,自然而然,给小镇带来些许热闹。

    他们晚上开篝火晚会,甚至还邀请他们俩。邀请两人当主角。

    这提议一出,林枫直接麻了。

    就杨凌薇大晚上的,蛇尾巴一亮出来,不得吓死个人?!

    结果就是林枫内心直喊抱歉,连夜把房费付了,零钱也不用找了,抱着杨凌薇逃跑了。

    两人被迫在荒郊野岭凑合了一宿,最后合计一番。

    整的和与世隔绝,不入流的孤魂野鬼一样,一直在草原上行走,也不是个办法。

    最后林枫提议,在世间行走,最重要的就是稳健。花点钱。整成本地人。

    林枫想化妆成鞋匠,再整个脚蹬三轮。一路向东南,优哉游哉地行进。

    但杨凌薇却不是很乐意。叫她说为啥,她又不肯说。话语拉扯了好久,才套出来,她想独占林枫,只为她做鞋子。

    林枫当即就同意了。退而求其次,化妆成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