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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八十四章:隆庆开关

    元末明初,倭国诸侯割据,互相攻伐。在战争中败北的诸侯组织武士、商人、浪人到明朝沿海地区进行武装走私和抢掠骚扰。对此,洪武年间,老朱为防沿海军/阀残党与海盗滋扰,下令实施海禁正策。

    但自洪武年间开始的海禁经历了一个多变的过程:从明初严厉海禁,到永乐年间海禁的松弛,再到永乐后(洪熙-弘治)海禁正策恢复,嘉靖年间的海禁正策高度强化,最后到隆庆年就有些玩不下去了。

    为何玩不下去?原因大致有三。

    一是沿海百姓生计无着,不得不铤而走险。本时空虽没有倭寇袭扰,但宋洲的袭扰丝毫不轻,搞得明朝神经兮兮,沿海各州府官员为贪图省事,不管船只有没有桅杆,一律不准下海,许多走投无路的渔民干脆投身到了海盗或走私等有“钱途”的职业。

    1564年,福建巡抚谭纶就在《条陈善后米尽事宜以备远略以图治安疏》中指出:“闽人滨海而居者,不知其凡几也,大抵非为生于海,则不得食。海上之国方千里者,不知其凡几也,无华夏绫棉丝帛之物,则不可以为国。御之愈严,则其愈厚,而趋之愈众。私通不得,即攘夺随之。昔人谓:源如鼠穴,也须留一个;若还都塞了,好处俱穿破。”

    1567年,继任的福建巡抚涂ze民利用隆庆改元而正治布新之机,再次请求朝廷在福建开放海禁,这次终于得到朝廷批准。

    明廷之所以接受这一请求,是基于“于通之之中,寓禁之之法”。也就是说,明廷希望通过有限地开放,更好地贯彻“海禁”正策。

    二是嘉靖朝的财正窟窿实在太大,北方又战事连连,明廷不得不选择开源节流,而海关关税无疑是一记大补丸。

    后世,根据学者研究,隆庆五年(1571年)马尼拉大帆船贸易兴起到崇祯十七年(1644年)明朝灭亡的七十多年里,通过马尼拉一线输入明朝的白银就多达7620吨。

    本时空,宋洲截留了大量本该流入明朝的白银,可这些白银很大一部分又通过棉花、药材、生丝、漆器、瓷器、古玩字画等商品,再次流入了明朝这只貔貅,使得明朝白银净流入的趋势没有改变。

    三是明朝虽然实行海禁,但走私和私自出海严重,特别是在浙、闽、粤一带。

    走私和私自出海的商贾背后牵扯着利益的博弈,浙、闽、粤之外的朝廷官员有谁不想分一杯羹。

    既然决定有限度的放开海禁,怎么放,在哪里放,就值得细细思量了。

    明廷议来议去,最后决定开放闽地漳州府月港,并以月港为治所设立海澄县,设立督饷馆,负责管理私人海外贸易并征税。督饷馆对私人海外贸易管理的内容主要有:出海贸易的船只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船主要向督饷馆领取船引并交纳引税。此外,对倭国与宋洲的贸易仍在禁止之内,所有出海船只均不得前往倭国与宋洲。若私自前往,则以“通倭”、“通夷”之罪论处。

    为何在南方数地中,选中漳州府月港?主要原因是因为月港“外通海潮,内接山涧”,地处九龙江入海处,以“其地之形水荥之如月然”而得名。由于其“僻处海隅,俗如化外”,不为明朝政府要员所注意。早在正统(1436-1449年)、景泰(1450一1456年)时期,月港就已成为走私活动的活跃地区之一,“居民多货番且善盗”。成化(1465一1487年)、弘治(1488-1505年)之际,月港已出现“风向帆转、填舟、家家赛神,钟鼓响答,东北巨贾竞鹜争驰”的局面,并享有“小苏杭”之誉。

    另一方面,葡萄牙人在盘踞粤地不成后,经常在南方海面溜达,时有“福人导之改泊海沧、月港,浙人导之改泊双屿,每岁夏季而来,望冬而去”,而闽地走私商民,也可由月港出海,“与番舶卖商贸贩方物,往来络绎于海上。”

    因走私太过频繁,1530年,根据福建巡抚胡琏的建议,福建巡海道移驻漳州,又在月港东北的海沧建立安边馆,并委漳、泉等府通判一员轮流驻扎。(安边馆又称捕盗馆,其职责是为了弹压当地商民的走私贸易和海盗活动。)

    1551年,明朝正式在月港设立靖边馆,“以通判往来巡缉”。1557年,海盗势力大闹月港。迫于无奈巡抚谭纶只好招抚这些海盗,并在月港“设海防同知,颛理海上事。更靖海馆为海防馆。”

    相比之下,宋洲收到明廷要开放海禁的消息后,曾积极派人活动,希望能将地点选在泉州,但由于泉州海面太过“安静”,结果意外落选,还真是应了那句话——会哭的孩子有N吃!

    对于明朝能开放海禁,宋洲是举双手欢迎的。虽说在明朝眼中,宋洲已与倭国同列,成了最不受欢迎之二,但宋洲并不在乎,挣钱嘛,不寒碜,宋洲有无数小马甲可以更换。

    明廷决定开放漳州府月港后不久,宋洲也决定将澎湖马公港作为自由港,向琉球、占城等盟友开放,并鼓动朝贡不太勤快的满剌加、满者伯夷积极前往月港贸易。

    除贸易外,有更多的东南沿海渔民和商人通过这个窗口移居海外,距离最近的夷州得了地利之便,成了吸引这些人从事商业、手工业、农业的首选,对此,恐怕明朝官员们都心知肚明。

    就在宋洲为隆庆开关高兴时,从李朝传回了一则坏消息。

    隆庆元年(1567年)六月二十八日,明宗李峘病逝,王大妃沈氏按照两年前的既定方针,传河城君李钧入继大统。于是,还在为母亲服丧的李钧被迎入宫中,改名为昖,以明宗养子的身份于七月初三日即位于景福宫,养母王大妃沈氏垂帘听政。

    十二月初五,司宪府持平金孝元开始为己卯士祸平/反鼓吹,上书痛批了南衮、沈贞、尹元衡等前朝官员,其中将“向宋洲租让义州、釜山浦等协定”,认定为卖果之举。很快,李朝军队开始调动,准备强行收回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