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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贞观大旱

    贞观二年,京师大旱,蝗虫四起,铺天盖地,有人说是旱魃出世,有人说是蝗神天怒,四处都是祭拜的神坛,刘旭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人都要饿死了,还是不敢吃那些祭拜的供品,一群人脸色灰白,嘴唇干裂的泥腿子就这样呆呆的看着天上,落单的蝗虫时不时的跳出来一两个,落在地上,人都远远避开,唯恐惹怒了上苍。

    刘旭管不着别人,趁着别人不注意,伸出手去,极速的拿了几个饱肚子的,咦?今天运气好,这居然有热馒头。大晚上的还来祭拜,看来是家富裕的,抬头瞄了瞄,没人,又伸出手去,等到第四次出手,桌子上的供品,就已经没了,才十岁的孩子,手太小,根本抓不住那么多,全部往坏里塞进去,站起来都有些颤颤巍巍的,抖了抖,心里又踏实了,这点东西,能供两兄妹过上几天的了。

    刘旭其实是很想去看看李二怎么吞蝗虫的,只是看到那一群群拿着棍棒的巡逻士卒,心里又缩了回去,李二的作秀虽然好看,但是比起自己与妹妹的生活,还是算了吧。

    教化坊离曲江池很近,当然,这时候还是叫做芙蓉园,相比较其他地方,刘旭觉得这地方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干净,大灾大荒年里,最怕的是什么,除了饿死,那就是疾病,蝗灾过去,不发生些个瘟疫之类的,刘旭都觉得会不可思议。

    将馒头放好,拿了一个瓦罐,打了水,绝对不允许自己和妹妹这么小的年纪就染上什么疾病,这时候没钱,生病就是一个死,一天到晚,都要摸几次小丫头的额头,看看是不是有什么不对的迹象。

    拿开水洗果子,估计也就刘旭干得出来,果子一进去,都差不多蔫儿了,不过无所谓,这时候,饱肚子才是关键,馒头也轻轻的把上面一层皮拨掉,虽然小丫头的眼神很可怜,看自己好像什么十恶不赦的恶人似的,不过刘旭还是做得一丝不苟。

    “行了,吃吧,记住了,这时候吃东西,要是不想拉肚子,那就一定要干净,河里的水不能去喝,天知道里面有什么,那些个烟花地的女子,洗脸洗脚的水都是往里面倒的,我的天,那水能喝?咱们就喝井水,不是还甘甜得很嘛,最多走几步路。”

    嘴里唠叨着,小丫头早就等不及了,可怜的,这么小的年岁,在后世,那都是熊孩子的天真时期,学校里能翻出天来,自己就不是为了救一个爬落水管得孩子才掉下去的么?那孩子摔在自己身上,应该没问题吧?

    想得有点多,吃东西自然就慢,小丫头年纪小,饭量可不小,一个大馒头几下就下了肚子,吃完了眼睛咕噜噜的转着,摸摸肚子,想再吃一个,又好像舍不得,最后下了很大的决心,轻轻的捏了一个角,一口塞进去,然后将剩下的全部放在瓦罐里面。眼睛闭的死死的,好像在害怕自己会忍不住。

    “呵呵,吃吧,来,哥哥这个给你吃,攒起来做什么,又不说种地,没个收成,吃完了,哥哥明天去找鸡肉给你吃!”

    刘旭的眼睛有些湿润,小丫头很懂事,自己虽然在养活他,但是家里的事情,什么都是她在做,自己在外面跑着找吃的,她就会在家打扫卫生,然后洗衣服,都是这丫头做的。

    小丫头摇摇头,抬头看了看刘旭,又从里面翻出来一个果子,塞到刘旭手里。

    “哥哥多吃点,有力气。”

    刘旭眼睛湿润得更厉害了,丫头会说话了?这是自己来到大唐半年,这丫头第一次说话,刘旭前世虽然是个孤儿,但是最怕的就是寂寞,最闲不住的就是嘴,老天给了他一个极其开朗的个性和极其好的记忆力,不然,他也不会在年纪轻轻,就能当上市一中的最优秀班级的班主任。

    “小丫会说话了?呵呵”

    刘旭傻笑,半年的相处,早就将这个把自己从河水里捞出来的小丫头视为自己的亲妹妹,一直以为这孩子是个哑巴,今天居然说话了?

    高兴得满屋子转,然后将里面的瓦罐都翻遍了,除了果子还是果子,才发现,娘老子的哟,哪里有酒可以喝来庆祝的。

    “小丫,你等着,哥哥出去下,马上就回来,小丫会说话了,怎么能不吃点好的庆祝下?嘿嘿。”

    傻子一样的就这样跑出去了,连手里的馒头都扔在地上没发现,小丫头懵懵懂懂的没看懂刘旭想干什么,不过地上的馒头还是捡了起来,拍了拍灰尘,又好像想到了什么,极其不舍的将沾了会的一层又拨掉,这才满意的放起来。

    对于刘旭发疯,小丫头是满不在乎的,这个便宜哥哥没事就喜欢胡言乱语,有时候拍着自己的小脑袋,然后躺在那里看星星,都能说出一大堆莫名其妙的话,这样都半年了,也没发现什么大的毛病,所以,小丫头习以为常了。

    教化坊距离芙蓉园这么近,刘旭却还是第一次踏上了这一片烟花之地,无论什么时候,青楼这地方,永远都不会歇业的,如今天色将晚,在外面奔跑了一天的学子们都喜欢在这里来,吹嘘一下自己的功绩和学业,说自己如何安抚流民的,说自己如何劝说百姓的,叽叽喳喳,吵杂不已,就算在外面,都听得一清二楚。

    刘旭的麻布衣服虽然补丁打了好几个,但是总算干净,这个时候穿这样的衣服是进得了青楼的,因为有些世家子也是穿的这样的衣服,他们去城外的流民地,特意穿了破烂,搞得自己多亲民一样,当然,更有原因,听说皇后长孙娘娘也穿得是打补丁的衣服,这就了不得了。所以,只要身上干净,穿这样一身破烂,进入这青楼,居然轻松至极。

    “读圣人之言,谈教化之功,求窈窕淑女,享温柔之乡,云嫣娘子,你这擂台,可是已经摆下一月之久了,说是要一为品性,二为诗才,如今说到品性,这大灾面前,我等为天下忙碌,不算差了吧,那如今,可是要考究诗才的时候了?”

    底下一人扇着一把小鹅毛扇子,装扮得如同诸葛亮一样,可是放光的双眼,直直盯着二楼那珠帘之后的女子,如同饿狼一样,刘旭看得直无语。

    “是极是极,云嫣娘子,可不好总吊着咱们吧?”

    这话就直接得很了,见见人,刘旭差点没笑出来,这一片络腮胡子哟,这样也称为才子?

    “咯咯诸位郎君既然早已经摩拳擦掌的了,那便开始吧,咱们可说好了,奴家生为女儿身,既不能上阵杀敌,又不能治国安邦,那就只能尽一尽绵薄之力,这些日子得来的钱财,最后还是要劳烦诸位郎君帮忙,替奴家给外面的可怜人,施舍上一碗稀粥。”

    莺莺燕燕的一群女子,为首的自然叫做那个云嫣的了,着一身淡绿色的衣裙,头上挽了一个小髻,一个珠钗斜斜插着,轻摇慢摆,看一眼,刘旭就觉得这果然是能撑起一座青楼的大美女,不过如今的自己,可享受不了这些,底下人嗷嗷叫唤着赶紧开始,刘旭也觉得要赶紧,因为他看见一个小婢正拿着盘子过来要钱,要的光明正大,目中无人的,比强盗还强盗,者眼看着就要要到自己这边了,自己要拿不出来钱财,那一会儿科得穿帮了。还是赶紧比完了诗,自己拿了钱去买好吃的。也是自己走运啊,原来准备是进来骗点吃喝打包回去的,现在居然还有钱拿,那自然是钱好的,这东西能保存啊,好吃的在这大热天里,能放几天?

    女子轻轻点头,一个银铃铛轻轻的敲击,这就表示开始了,那收钱的小婢女也眼看就要到自己面前了,刘旭管他三七二十一,就直接站了出去。

    “咳咳,云嫣娘子是吧,鄙人刘旭,有一小诗,不登大雅,就图个乐,先抛砖引玉了如何?”

    那收钱的小娘子是瞪了眼了,这小子没见过啊,谁家的郎君啊?眼看着就该这家伙给钱了,就这样冲出去了?小婢女眼睛有些怀疑的看着刘旭,总觉得这小子不对劲,可是又不好这时候上去让人给钱吧?算了,反正就是一首诗的时间,自己先去收其他人的钱。

    看着那婢女走了,刘旭心里才稍微安了下,尼玛,那小眼神真不对,自己曾经作为一个老师,这样的逃票行为,很是无奈啊,可是接下来还要偷诗,这就更无奈了,阿弥陀佛,无量天尊,你们可得原谅则个,为了生活,不容易啊。

    “扑哧,小郎君,想要为百姓做点事情是好,可也不用上云嫣这儿啊,这些个郎君,争的可是奴家的入幕之宾,你?”

    这云嫣娘子话语明白出来,算是大家都笑开了,对着刘旭指着,差点笑翻了过去。刘旭愣着神,然后满脸都是尴尬,十岁的小娃娃上青楼?这和太监也没太大区别吧,这时候算是明白了那婢女为何这样看自己了,丢人到家了,可是这都站出来了,哪里有退缩的道理,何况,那台子上的真金白银,对于刘旭穷了这么久的人,诱惑太大,于是,身子一正,脖子一梗。

    “风月何分老幼,唯品而已,沙场哪管强弱,称雄才罢!我今富有诗书,要我说啊,这风月之事,鄙人比各位那是更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