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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意外

    范文程,字宪斗,辽东沈阳人氏,18岁时考取秀才,万历四十六年,金军攻克抚顺,范老兄和他的兄弟主动求见努尔哈赤,投诚效忠。

    在范氏兄弟心里,他们认为是选明主,追求功名利禄,在大明百姓眼里,他们是投敌的大汉奸,卖国贼,总之,各事其主,各有想法。

    范文程只是把鼠尾辫解开,戴上一顶帽子,简简单单的化装了一下,就带着护卫,以商人的身份押着几辆货车,大摇大摆的进入洪口山要塞,值守的官兵收了银子,连查都不查一下直接挥手放行。

    范文程入城后,直奔同福杂物店,那是山西范氏设在洪山口城的分店之一,管事的一看到范文程,吓了一大跳,忙把人迎进店内,带至后堂议事,并叮嘱几名保镖严加戒备。

    范文程本来和山西范氏八杆子打不到一块,但山西范氏为了赚大钱,经常偷运铁矿粮食等违禁品出关,售卖给金人,需要一条安全靠谱的门路,而范文程则利用山西范氏这条道收集情报,也需要粮草铁矿什么的,双方出于利益上的考虑,又都是姓范,五百年前来本就是一家人,就这么的硬凑合成了一家人。

    山西八大家可不仅仅只是因利益而结盟,还有共同的志向与目标,他们的关系虽不敢说是完完全全的铁板一块,但比所有盟约都要牢靠N倍,同福杂货虽然打的是范家分店的旗号,实际上代表的是八大家,分店管事的权力很大,有些大事可以自行决策。

    范文程的要求让管事有点头痛了,负责镇守洪山口的参将张万春没少收范家的各种孝敬,连他的宠妾都是范氏的人,要塞的任何军事情报都能弄到手,但要让张万春献关投降,这可有点难说,除非付出足以让张万春动心的价格。

    “两天后,约在他在醉仙楼会面。”

    范文程安排具体事宜,他有把握说服张万春献关投降,就算张万春不肯投降,到时候也由不了他,他备有后手的,洪山口必须拿下,他可是皇太极面前夸下海口的,不然岂不白路一趟?

    在范家,范文程相当于副族长的身份,家主都得让他八九分,管事哪敢有异议,一边安排范文程等人住下,一边召集人手,做好动手的各种准备工作。

    第三天的中午,张万春带着几名亲兵前往醉仙楼赴约,在得到范文程许诺的高官厚禄条件后,张万春选择了献关投降,他也是身不由已,若不投降,必被范文程带来的十几个高手剁成肉泥。

    一支金军早就埋伏在城外,城门一打开,立时涌进城内,顺利接管城防,与原历史略有不同的是闹出了点意外,一个叫元崇虎的小校突然放冷箭射伤为首的金军将官,然后带着几个不愿降金的士兵策马狂奔,逃出洪山口。

    “给我追!”范文程气得面色铁青,本是完美的一场大功,却被突发的意外给搅了,换谁都气得想吐血。

    一队金军骑兵狂追不舍,一是为主将报仇,二是封锁洪山口已经陷落的消息。

    元崇虎是斥候小校,经常越境侦察,与金军的斥候发生遭遇战,手下的兄弟大多阵亡,换了一批又一批,早把金军恨之入骨,他宁愿战死也不会投降。

    元崇虎带着几个斥候营的兄弟策马奔逃,身后是紧追不舍的金军骑队,关外盛产名马良马,速度快,金人是马背上长大的民族,擅长骑射,渐渐的追近元崇虎等人,他们一边追一边放箭,有两名斥候营的兄弟走霉运,中箭落马,被隆隆铁蹄踏成肉饼。

    “兄弟们,撑住。”元崇虎边给手下的弟兄打气,边扭身射箭,他是猎户出身,箭法相当不错,但骑在马背上射箭,准头大失,只是起到心理上的安慰而已。

    “啊……”

    一声惨叫响起,一名倒霉的斥候背部中箭,惨呼摔落马背,惯性作用下,身体在泥地上翻滚了七八圈才停住,已是奄奄一息,一名追来的金兵府身挺矛,结束了他的痛苦。

    就在这时,乒乒乓乓的枪声突然响起,路边两侧的小山坡上飘起一团团呛人的硝烟,在后边追赶的金兵惨呼坠马,大部份是战马悲嘶,或人立而起,或疯狂前奔,然后轰隆倒下,背上的金兵不是被甩飞就是被压在马身下,发出惊天动地的凄厉惨嚎。

    “敌袭,敌袭……”

    残存的金兵反应过来,发出惊慌失措的尖叫,纷纷调转马头想跑路,但山坡两侧又响起乒乒乓乓的排枪,密集的弹雨构筑成一道死亡天网,把残存的几个金兵连人带马射出蜂窝。

    突如其来的变故把元崇虎等几名斥候吓了一大跳,看到官道两侧的山坡上有两排黑洞洞的枪口对准自已,吓得连忙勒住战马,扔掉手中的武器,高起双手。

    鸟铳鲁密铳什么的不是没见过,看着牛笔哄哄的很吓人,但上了战场,感觉威力不咋样,乒乒乓乓的放得痛快,声音很吓人,但没见金兵倒下,感觉就象春节放的炮仗,中听不中用。

    但刚才的枪声连贯密集,把一整小队的金兵都干掉了,一下又颠覆了元崇虎等人对火枪的看法,什么人枪法如此之准?火力如此之猛?

    看到一群穿着怪异服装,身上背挂一些怪东东,但看着简单又威武的彪形大汉从山坡两侧涌来,端着一管管火枪对准他们,元崇虎等斥候既紧张又好奇。

    在火枪的逼迫下,元崇虎等人老老实实的下马,被带到一个将官模样的年青人面前。

    “你们什么人?”年青将官用手中的短竹棍指着元崇虎等人,他也是一身怪异的灰黑色衣服,身上佩挂几根皮带子,左腰间除了悬挂一柄连鞘长剑,还悬挂一个较大的皮制革囊,也不知道是什么东东。

    元崇虎老老实实的报上身份,并呈上腰牌作证明,顺带着把张万春献关投敌一事说了。

    “我叉,日夜赶路,还是慢了一步……”那名高余庆的将官拍着大腿,一脸的懊恼,骂骂咧咧的发了一通牢骚,不过语气态度对元崇虎等人客气多了。

    他们是狼营的斥候营,负责在前边探路,高余庆手里拿的短竹棍其实是单筒望远镜,斥候营的将官能人手一具千里镜,仅三大新军享有这个待遇。

    高余庆透过单筒望远镜,远远看到元崇虎等人被金兵追杀,就在路边设伏,把追来的金兵全部干掉,大家同为斥候,但论经验什么的,元崇虎等人完全碾压,算是前辈,对他们自然客气了。

    知道了高余庆等人的身份,元崇虎等人又惊又喜,愿意带路,从小道绕近洪山口,乘金兵还没站稳脚跟,夺回洪山口。

    “先禀报总兵大人吧……”

    高余庆苦笑,他不是不想立功,只是,就凭他手里的三十几号人就想偷袭洪口山?玩笑也不是这么开的。再者,他们是斥候,用天子的话说是特殊兵种,进行的是特殊的军事训练,比一般的战兵还要严格、残酷,当然了,待遇也比一般的战兵好多了,这要当成一般战兵,投入正面战场来使,就算金兵没杀死他,总兵官曹变蛟也会第一个先把他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