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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背叛者

    第四节背叛者

    “博格传奇可不是那么容易出现的,如果是传奇的话,我想在座的各位,没有几个人可以站在这里。”哈里森露出沉思之色:“而且队长在昏迷前,我就询问了他,对方是不是传奇,队长给我的回答是否定的,只是武器有些特殊。”

    罗格皱着眉头,开始解释起来:“那个黑袍人,确是攻入了我的长枪队,而且只是几个呼吸间,就让我的人伤亡惨重,如果不是伊利尔把我撞飞,替我承受了一击,只怕我当场就死了。”

    “我自然是不会怀疑罗格队长的!你可是我们当中最像正统骑士的人。”哈里森把目光转向班森,眼神不善:“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吗?”

    班森目光有些闪烁,有些想闪避哈里森的眼光,随后他又急忙站起来:“我有什么好解释的,难道你是在怀疑我?”

    “只是你身上有几个疑点,足够让我产生怀疑了。第一:是你向老头领,提议全员出发,第二,你的轻骑兵,经过那么惨烈的厮杀,却保存的相对完好,博格分出一半的重骑兵断后、几乎半残,罗格一百人的长枪队,只余不到30人,而你却只损失了区区不到10人。”

    班森拔出武器吼道:“老子的都是轻骑兵,跑的快,有什么问题,而且我的骑兵本来就是最注重灵活机动性,不像博格,重骑兵,不留下一部分人断后,他跑的了吗?”

    “关键是你跑的太快了,完全就像提前预支我们会失败一样,要知道我们可是发起过一次反冲锋的。”

    “两面环山,只有中间一条细道,难道你让我们在那种环境下和弓弩佣兵团的弩兵对战,这种事情,我可不会做。”班森急道。

    “原来你早已经知道是弓弩佣兵团!”哈里森露出失望的神色,但他却坚定的拔出双手剑:“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罗格也拔出佩剑,隐隐把班森围在中间,脾气最为火爆的博格巨吼道:“班森,你个混蛋,老子要杀了你。”话音未落,那把将近一尺宽,2米高的巨剑,就被他双手握住,卷着飓风挥向班森。

    但巨剑却被哈里森用双手剑架住,巨大的冲击力,让哈里森双手的虎口裂开,献血一滴滴的顺着剑柄流在地上。

    “为什么要阻止我,哈里森。”愤怒的博格,朝哈里森吼道。

    “给我冷静一点,就算杀了他,能让其他人活过来吗?不能,而且如果不找回那箱物品,后果就是我们分崩离析,难道你真的对爆熊没有一点归属感吗?博格”最后一句话,哈里森咬的特别重。

    哈里森的话,也让班森一个激灵,只要自己坐好防备,就不可能暴露,可还是低估了狡诈之狐。手中的剑,只是瞬间就攻向了背对着自己的哈里森:“死吧!”

    博格慌忙收剑,可这一切都太晚了,哈里森后背的空挡完全暴露在班森的剑招之下。

    “班森!看剑。”罗格把手中的细剑,直刺班森的后心,细剑刺破空气,散发出咻的一声。如果班森执意要杀了哈里森,那么他的心脏也必将被罗格刺穿。

    双手快速换剑,班森左手持剑,旋转半个身位,荡开罗格的细剑。剑与剑奏起一阵阵的乒乓声,两人都全力以赴,不敢有丝毫分神,因为一旦分神,便是死亡。

    哈里森松了一口气,他之所以敢把后背暴露在班森的攻击角度之内,因为他相信罗格的骑士精神,不存在背叛的可能,一定会救他,而一切也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你可真是野兽啊,博格,同阶除了安德烈老大,估计没人敢和你硬碰硬。”

    哈里森的恭维,让这个性如烈火的汉子,也有些不好意思:“可是我的剑,总要砍中才有效果。”

    “班森!你已经走不掉了,束手就擒,我们可以商量好好商量。”

    “哈里森,你不要浪费力气了,要杀,尽管来杀。”

    “杀你,你放心我不会的,但我可不能确保艾米莉亚·阿尔瓦的生命安全。”

    班森身形微微一顿,一道白色的剑光在他的手臂上留下一道伤痕:“你去杀好了,反正只是陪酒女郎而已,只是男人的附属品,只要有金币,她愿意陪任何人上床。”

    “是吗?我可听人说了,艾米莉亚怀孕了,不知道那个还未出生的孩子,和你有没有关系,如果没有关系,那就太可惜了。”哈里森耸耸肩,接着说道:“也许你可以随意抛弃一个女人,但是你能随意抛弃你的孩子吗?”

    班森越来越疯狂的进攻,完全不顾防守,逼着罗格一点点的后退,然后忽然冲向哈里森,红着眼睛:“哈里森。”

    一把巨剑横在班森和哈里森之剑:“班森,放下武器,老子可以留你一个全尸,我可不管什么阴谋诡计,一旦确定为敌人,最好的手段,就是一刀两断。

    班森停了下来,被三人围在中间:“哈里森,艾米莉亚和这一切都没关系,你不要为难她。”

    “我虽然狡诈,但我从来没有用来对付自己人,而且你不放下武器,那么只会把她牵扯进来。”

    把手中的剑插在地上,班森伸出双手:“希望你说话算话。”博格上前,伸手抓住班森的衣领,一记重重的拳击中班瑟的肚子,只是一击,便让班森失去了反抗能力。

    罗格出了军帐,命人那一辅手铐脚拷过来,把班森拷上。

    “是谁?”重新坐下的哈里森,盯着班森良久,后才终于开始盘问。

    “老子是佣兵,自然是因为金币。”

    “我问的不是这个,我问是,箱子里到底什么?是谁一定要得到它?为了艾米莉亚,请你好好想想。”

    用愤恨的眼光死死的盯着哈里森:“箱子里的东西重要吗?”

    “不重要吗?”

    “重要吗?”哈里森头上冒出几滴冷汗:“是伯爵吗?”

    “除了他还会有谁,有这个能力,能一箭双雕,不但可治爆熊与死地,同时还可以戏弄神圣天主教的教皇。”班森一副自嘲的样子:“以伯爵的性格,大军应该已经在来的路上了吧。”

    哈里森上前提起班森衣领,牙齿咬的咯嘣咯嘣作响,眼中闪烁无法遏制的怒火,好似一头被激怒的雄狮:“不管伯爵向你许下什么,让你为他做事,但你认为他会兑现吗?与虎谋皮,你会被虎吃的渣都不剩。”

    “呵呵,狗有狗道,不留下保命的手段,有怎么敢和那位大人交易。只是算来算去,没有算到你,不出意外的话,明天傍晚,我就会带着我的下属,找一个借口离开这里。”

    “什么手段!”

    “我从一个流浪商人那里,用高价收购了留音石,记录了我和伯爵的最后一次会话,现在那块石头,在一个我放心的人手上。”班森看着似乎要择人而食的哈里森,语气平静的说道:“我可以带你找到那块石头,但你必须保证艾米莉亚的安全,既然你能够注意到她,那么伯爵不可能不会注意到。”

    哈里森放下班森,用白布擦拭手上的血迹:“我想情况应该没有你想的那么遭,半年前我们一起去过红后酒吧,当时你看艾米莉亚·阿尔瓦眼神,就不像陌生人,而且你有时间就去红后酒吧,身上的金币也总是不够用,所以我就冒险试探了你一下,毕竟温柔乡是英雄冢。”

    班森呆住了,他想愤怒,可是却愤怒不起来,叹息两声,最后留下的确是深深的无力感:“那么艾米莉亚到底没有怀孕?”

    “这个得问你自己了。”

    哈里森招呼博格把班森带下去,吩咐他亲自秘密看押,绝对不可以走漏消息,同时让罗格带人去把镇上的艾米莉亚绑来。然后书信一封盖上火漆,让亲信快马加鞭的送到镇上安德烈那里,通知他尽快收拾东西离开,他会派人安排好一切。

    现在时间对他来说,就是一切,他必须做出选择,他不知道班森的队伍里还有没有伯爵的人,但现在他已经没有时间去筛选或者审讯班森。按照正常的人的思路,伯爵收到消息需要三天左右的时间,而后才能组织军队,就算他事先有所安排,也至少需要一到两天的时间,才能收网。而现在已经是第三天了,也就是说,就算最乐观的估计,他也只有一天的时间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