豚犬,即猪和狗也,现在可不像后世会用豚子犬子之类表达谦虚之意,这是标准骂人的话,简单直白,痛快爽利。古人骂人是兽已经非常严重了,就是说你根本不是人,只能和兽相当,为人驱使,后来曹操说的那句“生子当如孙仲谋,如刘景升子,豚犬耳!”,便是标准骂刘表儿子和猪狗一样,可谓瞧不起到极点了。
本来一直苦思冥想如何教训曹破石,保护潘俊之妻的伏泉,听了曹破石这句话,眼神一亮,有了主意。只见他目光清冷的看着曹破石,如死人一般,沉声问道:“将军敢再说一次乎?”
曹破石被伏泉一激,心中陡然感觉不对,本想思索有何不妥,然伏泉言语逼迫,不容他多想,否则让仆从看到自己在伏泉面前失了气势,身为将军如何能服众,传出去又会成了笑柄。他挥手示意仆从后退,再次大笑喊道:“有何不敢?伏子全一豚犬耳!伏子全一豚犬耳!伏子全一豚犬耳!”
连续三声,声声震耳,显然曹破石打定主意今日要让不其侯伏氏一族失了颜面。
伏泉脸色冰冷,目光瞥及自己身旁墙上一把长剑,此剑与一张硬弓挂在一起,想来是潘俊平日所用。稍后,他起身向曹破石走去,眼神直视曹破石,但脚步却路过那墙边,边走还便说:“曹将军如此欺吾,不怕吾从父告罪乎?”
曹破石继又大笑,挥了挥衣袍道:“怕?若不是吾兄严令,那日之后吾便汝伏氏后悔,有何怕之?”那日,便是伏完宫中怒骂曹破石之日。
“既如此,将军休怪流川不义耳。”话音刚落,只见伏泉飞速拔出墙上长剑,然后急速跑到曹破石身前,挥剑刺去。
“汝!”
伏泉突然拔剑,陡然变故之下,曹破石大惊失色,不待反应过来,伏泉手中长剑已然狠狠刺在他脖子上,动作之快,力道之巧,精度之准,让他这本来便无太多军功,只仗兄长曹节之故才成为的将军躲无可躲。
只听“嗞”的一声,曹破石脖间软肉瞬时被伏泉刺开大口子,红肉翻起,一股鲜血喷溅而出。
“安敢……”剑已刺入,但曹破石嘴中话语还在说着,但只说两字便已无了气力,眼看是要不行了。
一剑之后,伏泉拔出又是一剑,依旧在初次剑口附近。这一剑想是用力太狠,竟是直接卡在骨头之上,因他年纪尚小,前番两剑已用力颇多,更无太多余力,咬牙切齿之下索性用尽最后气力,直接推着剑柄继续刺入,不待曹破石尖叫声响起,长剑继续入脖。这一回,可是着实将曹破石的刺了到底,只见曹破石脖前血肉飞溅,脖后露出一小段染血剑端,瞧着有一寸有余,上面还有红白相间的细碎硬物,料想应是曹破石脖间脆骨。
“扑通”一声,曹破石的身体已然摔倒在地,观他眼神瞪大,显然是死不瞑目。
众人目瞪口呆,显然无法相信刚才发生之事,曹破石几名仆从因为前番伏泉与家主言语,早已被挥退门外,当时变故突生,几人尽皆脑袋发懵,待清醒时已然救之不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家主被活生生刺穿了脖子而死。
“将军死了,将军死了!”
“剌客,有剌客!”
“快,快,快杀了那少年,为将军报仇!”
……
曹破石仆从大喊已然入屋,个个脸露狰狞,眼中血气上涌,状若疯狂。
“二三子何在?还不护吾左右?”气力用完,伏泉飞快向后跑去,同时赶紧大喊。
这一次,伏完与刘华嘱咐伏泉出门多带亲信仆从护卫的作用体现出来了。这些人虽然刚才也在门外目睹伏泉杀人之景,亦十分惊讶,但他们该有的护主意识还是有的。纵使曹破石仆从比他们率先入内,不过他们入屋也赶上了,拿出手中兵器,双方扭打一团。
然而,曹破石的几名仆从自知若无法杀死杀了家主的伏泉,回去后必无后路,因此后来不管不顾,纵然身上多了伤痕也疾奔伏泉去处。不过这些却是徒然,他们不怕死,伏泉的家仆也不怕,毕竟他们深知若是家主侄子有何差池,自己亦无活路,是以双方皆是死拼。
好在终归伏泉所带护卫较多,己方死了两人,其他人多数带伤,而曹破石主仆数人尽皆丧命。
“啊!!!”声音尖细,又有碗罐摔碎之声传来。众人刚刚血战一场,还未清醒,以为又出变故,循着声音望去,只见潘俊之子倒在地上,眼露惊恐,地上有一摔碎耳杯,同时还有水渍,显然是他出屋倒水,碰巧看到这一血腥一幕,吓呆了。
“孽子,还不回屋,莫再出来。”这时,刚刚保护华佗、张仲景在墙角避难的潘俊对儿子怒骂道,潘俊之子赶紧下意识起身,飞身回了屋里。
然后,潘俊走到伏泉身旁,问道:“郎君,今日之事如何善了?”其脸色焦急,身上衣衫已然破碎,兼杂血迹,想来是刚才混战护卫两位神医所致。
伏泉回道:“兄长无事乎?”
“无事无事,吾也是边军出身,见过几次血战,此小事耳。只是曹破石已死,恐中常侍曹节难罢手也。”潘俊想来也是一忠义之人,曹破石已死他应以无忧,却一心担心伏泉安全。
伏泉反问道:“兄长真以为吾未有后手乎?若无后手,吾敢拔剑而怒乎?”
潘俊惊问:“有何后手?”
“曹破石辱吾伯父,泉自幼父母早丧,皆乃伯父母所养,其于吾如亲父无异。曹破石辱吾父母,吾不杀之如何解恨?到时纵是去了官府,吾凭此言,亦无人会治吾罪。”言罢,伏泉哈哈大笑。
潘俊听后细细思索,便明伏泉所思,眼神一亮,拍手大叫:“妙极。”
稍后,伏泉喊来亲信,此时在场仆从人人带血,他选了一身上难以看出血迹的家仆,让他赶紧去府上报信,告知伏完前事。过了时间后,便又让其余家仆前去河南尹报案,而伏泉则稳坐于潘俊家中,等候官府之人前来收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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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一引即十丈,一丈即十尺,一尺即十寸,一寸即十分(1尺=7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