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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献宝

    李逍把吃干净剩下的玉米棒子丢到地上,早已经在桌下等候的小黑马上一口咬进嘴里,狼吞虎咽起来。

    这只黑狗以前是只无主的小野狗,李逍经常给它丢个骨头扔块饼子,慢慢的这狗也就不再那么凶悍,在李逍的食物下,这只狗最终被收服,整天跟在李逍屁股后面,成了李家的开门狗。

    如今这狗每天能吃饱,隔三差五的还能嚼几个骨头补补钙,长的倒是油光水滑,不再如过去那样瘦骨嶙峋。不过几个月大的土狗,居然也有小三十斤,人立而起,能搭到李逍肩膀上来。

    这狗倒也不挑剔,玉米棒子入嘴,狠咬猛嚼,一下子就嚼成几大块,然后吞咽下去。

    “慢点,傻狗,没人跟你抢。”

    小黑似乎对李逍叫它傻狗有些不满,呜呜了几句,然后低头继续啃它的玉米棒子去了。

    “狗居然还吃这棒子呢!”李贞新奇道。

    李逍解释,“这棒子挺嫩,又跟排骨炖过,里面浸了肉味,狗当然喜欢吃。这棒子其实也还可以喂牲口的,当饲料吃也行。”

    “哇,那这玉米岂不全身是宝?”

    “那可不是,玉米杆子嫩的时候,可以做牲口饲料,老了可以烧火。这棒子也一样,既可以喂牲口,也能当柴烧。”

    狄仁杰忍不住道,“那如此宝物,更应当献给朝廷啊。”

    李逍嘿嘿两声。

    “狄兄啊,之前我跟你说这玉米是个宝物的时候,只怕你心里其实也未必相信吧,甚至就算是现在,你心里也未必就有几分真信。有些东西啊,别人没有亲眼看到之前,我们说的越多,别人只会越加不信的。倒不急于那一时,等到他们能亲自看到的时候,也不迟啊。”

    玉米这样的宝物,李逍当然没想着只藏在自己的神秘空间之中。这个时代,耕地产量极低,而且天灾也多,粮食安全常常得不到保障。有无数的人,还经常吃不饱饭。

    若有玉米推广,可以说能够让大唐许多百姓吃饱饭,这是功德无量的好事。

    只不过就如他刚才所说的一样,光凭他空口中白牙几句话,谁信呢?

    他现在跟朝廷献宝,朝廷说不定还要定他个狂妄欺君之罪,何必呢。

    “三郎,话不是如此说的,大家不信,你就让大家信啊。你把种子献给朝廷,然后告诉朝廷怎么种,到时百天一过,玉米收获,到时事实如何不就都清楚了吗?”

    “现在我可没种子,所以我也不急那一时。”

    李逍想的还是等空间里的玉米熟了,自己先种。

    说一千道一万,都不如等他家地里的玉米熟了后收获摆在那里,只要到时大家能够亲眼看到这玉米的产量,这玉米可食用,到时大家才会真相信这是宝。

    狄仁杰现在反而更相信李逍的玉米是真的宝物了。

    “如果等到那时,岂不是要错过一季的好时成?尤其是今年大旱,如果种上玉米,既能抗旱又能增产,岂不是极大的好事?玉米若能大量种植,这得减少多大的灾情损失啊!又得让多少百姓填饱肚子啊。”

    李逍只是笑笑。

    想法是好,但还是那句话,谁会相信呢。

    李逍拿几根玉米献给朝廷,然后说这玉米如何如何神奇,一亩能增产两三倍,既抗旱又好种,还好吃有营养?

    朝廷信吗?

    让朝廷大面积种植,怎么可能?

    就算朝廷相信,也肯定得先试种之后,试收成,试食用等等,然后才会决定吧。

    要是李逍是骗子,那朝廷大量种植玉米,到时没收成,岂不成了害民?

    再说了,李逍空间里就那么一棵玉米苗,虽然神奇的结了八根棒子,但现在只剩下七根棒子。

    七根棒子全成熟后,也收获不了玉米种子。

    一根棒子顶多能收获六百来粒玉米,而据他所知的,一般干玉米粒百粒也就二三十来克,一个玉米棒也不到二百克的玉米种子。

    七个棒子,也就一千四五百克。大唐一斤十六两,一两约四十克左右,总共也就两斤三两左右,这么点种子,还不够种一亩地的。

    一般一亩地起码也得种个三斤玉米种下去。

    所以说,就算今年大旱,朝廷肯冒险直接大面积种玉米,也是不现实的。

    还不如他自己先种一季,等收获了,大家自然也就都能看到了,那时眼见为实,朝廷要种,也有了种子。

    一顿饭吃完,狄仁杰匆匆忙忙的跑回了长安。

    他也顾不得再管阎立本交待的打探乡约堂之类的任务了,他现在满脑子里都是玉米,玉米。

    天赐神物啊,不能这样耽误了。

    出了李庄,先到了蓝溪,到驿站先牵回自己的马,他骑上马就快马加鞭往回跑。

    一口气进了长安城,连口气都来不及喘息一下,也顾不得身上的尘土,马上就跑去见阎立本。

    甚至连通传都来不及了。

    “怀远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狄仁杰从怀里取出一个手绢,小心翼翼展开。

    “阎长史,我得到了一个天赐神物。”

    阎立本听到天赐神物几个字有些愣了下,狄仁杰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年轻人,是个很踏实的人,但天赐神物几个字,还是让他有些惊讶了。

    他不知道什么东西,能够让这个年轻手下用这个词来形容。

    起身,探头望去。

    手绢展开,里面是一粒浅黄色的小粒。

    “此是何物?”

    “玉米!”

    “玉米?莫非是一种玉石?”阎立本疑惑,就算是宝石,也不值得如此啊。更何况,什么宝石,能够当的起天赐之物这样的称呼。

    “怀远啊,你今天莫不是哪里不太舒服?”他有点怀疑自己的手下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得了失心疯了。

    狄仁杰当然知道自己没疯,他刚才在李家,悄悄的藏了一粒新鲜的玉米粒起来,他等不及李逍再种一季玉米出来,他迫切的想要把这宝物上奏给朝廷,然后希望朝廷能够重视起来,最好是由朝廷马上从李逍那得到种子,马上开始试种。

    他一口气把今天在蓝溪李家庄的神奇发现说了出来。

    良久,他终于说完。

    但是,对面的阎立本却已经坐了回去。

    他的脸上,一副完全不相信的样子。

    “怀远啊,你肯定是让那个李逍给骗了。老夫从未听说过西域有一种粮食叫做玉米,也没听说哪种西域作物有如此的神奇。既抗旱还高产,按他所说,这作物简直是比北方的小麦、南方的水稻还高产,比起北方普遍种植的粟也好上千百倍。轻松亩产两三石,这也太稀奇了,这样的东西,我不相信这世上真有。”

    “阎长史,我相信他,我相信这玉米真的是上天所赐给大唐的宝物。今天我在李家吃了玉米做的几个菜,那是新鲜的玉米,但我感觉的到,如果玉米成熟后,确实是可以当成主食的。”

    阎立本轻轻敲击着桌案,“就算你吃过玉米,就算这玉米成熟后能作主食,但你知道这玉米的亩产能有多少呢,那你又知道这玉米是否很好种植?你又怎知,这玉米不否真的抗旱呢?不,你一无所知,你现在所说的这一切,都不过是李逍告诉你的。而李逍所说的,谁也还不能证实,一切都有可能,很可能是假的。”

    狄仁杰急道,“阎长史,可这也极可能是真的啊。若是真的,那可是天赐宝物啊。我们必须禀报朝廷,让朝廷重视,得马上派人到李家庄去,去把那株玉米给保护起来,李逍说天下就这一株玉米,若是那株玉米没了,那可就损失大了。”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

    “可若只是一个谎言呢?”阎立本问。

    他毕竟是雍州长史,整个京畿地区二十二县的最高行政长官,若是因为一句谎言,就急急上报,惊动圣听,那是失职,甚至会让他被弹劾。

    “若是假的,朝廷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但若是真的,朝廷所得极大。”狄仁杰劝说道。

    阎立本俯下身子,仔细的盯着那粒玉米。

    他伸出手,拿在手里,仔细观看,还放到鼻子边轻轻闻着。既然狄仁杰已经吃过玉米做的菜,那说明这东西是真的能吃。而他说,一根玉米棒上,能结六七百粒玉米,那么就算一棵玉米苗只结一个玉米棒,那也不错了。

    现在问题是,他不确定这玉米是不是真的能当成主粮,能当菜,不一定能做主粮。毕竟主粮要求易储存,而若只能吃新鲜的那就没什么价值了。

    狄仁杰说李逍讲这玉米成熟后晒干可以磨粉,跟麦子磨粉差不多,若真的能做到这一步,那就真的能做主粮。

    毕竟能磨成粉的食物,就不怕不能保存。而磨成粉,也能方便的做成各种食物。

    “可是仅凭这一粒玉米,我又如何向陛下禀报呢?你在李家庄,可见到了那株天下唯一的玉米苗?”

    狄仁杰摇头。

    阎立本思索着,“怀远,老夫没见过李逍,也不相信李逍,但老夫相信你,你告诉老夫,你真的相信李逍吗?”

    “相信。”狄仁杰只说了两个字。

    “好!”阎立本一拍桌案,“就凭你这两个字,老夫说冒一次险,这就上奏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