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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捞人

    离家的时候,我不断的在心里祈祷,祈求各路神仙保佑,让大堂哥能坚挺一些,千万别认罪。这事很麻烦,所以我没告诉老农,让他在我家睡着,还让爹娘对他保密。

    也不知道是神仙们听了我的祷告,还是大堂哥本身就意志坚挺,我到首都治安局看人的时候,大堂哥还没认罪。

    我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差点没认出他来。他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还有鞭痕和血迹,衣服上也都是血。好在首都治安局还没给他上重刑,我检查了一下,手指头、指甲之类的零件都还在,也没受什么伤。

    “理子啊,你大哥这事儿,挺难办的。”

    说这话的人是贾龙,是我在首都治安局最熟的一个人。

    这人好赌,我俩是在赌场认识的。后来我当了军官,带兵参加搜捕,贾龙认出我来,找我吃了顿饭,然后我俩就慢慢熟络起来了,但也只是一起吃过几顿饭的关系。

    贾龙是行动处的一个组长,手下有十几号人。这人路子很广,元兴城三教九流的人他都熟,甚至还和上流社会有点联系。我俩也只是熟人,几乎没有交情,想找他帮忙,必然是要出一次血的。

    “龙哥,您刚才不是说,我大哥他没招供吗?”

    “是没招供。”

    贾龙微微一笑,摸了摸他左脸上的那颗大痦子。

    “可是别人供出你大哥来了。不过你放心,就凭咱俩这关系,我是不会怀疑咱大哥的,你说是不?”

    “是是是。”

    我连连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一盒香烟,取出一支递上,又拿出打火机,给贾龙把烟点上。我是不抽烟的,但是人在江湖,必须要有备无患,就算自己不抽,也得随身带着。若是要用的时候没有,那就尴尬了。

    贾龙吸了一口烟,品了品,美美的吐出——八块钱一盒的香云,就算是递给闵海和毕锦这种大少爷,人家都会接,他贾龙要是不满意,那就太狂了。

    “还是老弟你有档次。”

    贾龙的视线扫过我手中的烟盒,微微一眯,我就知道了他的意思,立刻把烟放在他的办公桌上。

    “龙哥,喜欢您就抽着,不够我再给您买!”

    “我说什么来着,理子就是够义气!”

    贾龙不动声色的把烟揣进口袋,他又吸了两口烟,然后给屋里的几个特工使了个眼色,那几个特工就出去了。在这之后,他抖了抖烟灰,压低声音说道。

    “供出你大哥的是几个学生,想捞你大哥,就得先让他们翻供。最近学生闹得很凶,上头不想惹事,这种小鱼小虾,上笔款子,签个保证书,就放了。”

    “龙哥,有他们的资料吗?”

    “当然有。”

    捞人这种事,贾龙做得多了,早已是轻车熟路。他叼着烟,从办公桌的抽屉里翻出几张单子,直接把单子给我,说道。

    “这是家庭住址。理子,你脑子不笨,知道该怎么做吧?”

    “唉,知道。”

    我接过单子,看了看,然后问道。

    “龙哥,那上面的事怎么办?”

    “上面的事交给我,你准备好钱就行了。”

    “那个……龙哥,大概得多少啊?”

    贾龙伸出右手的食指,眼睛一眯——这肯定不是一百,是一千。

    “行,龙哥,我知道了。”

    虽然痛快的点下了头,但是我没有这么多钱。而且我知道,这一千只是现钱,请客吃饭、玩乐之类的人情花费是要另算的,这都得我花钱。

    大堂哥啊大堂哥,你可真能给我惹麻烦。

    回家之后,我找娘问了问,知道家里还有七百多块。捞人必须得快,几天之内就得完事,拖得久了就容易出事。我也没什么来钱的路子,只能厚着脸皮去找人借。

    我直接去了毕家,想找毕锦借钱。毕锦人很大方,但是他人不太好找,我从中午找到晚上,才在一家舞厅找到他。为了以防万一,我向他借了一千块。

    我是头一次管他借钱,这让他很好奇,想知道我借钱做什么。我没瞒他,直接说要捞人,毕锦想了想,直接带着我离开了舞厅,说是要去找司琮魄。

    “那小子虽然不够义气,但他还是有点本事的。”

    在坐人力车去找司琮魄的路上,毕锦说道。

    “兄弟,听我的,别花这冤枉钱,直接找他,让他给你办,保证一分钱不花就能把人捞出来。”

    “呃,这样好吗?”

    “有啥不好的?”毕锦眼睛一瞪,“找他办事是看得起他!要不然我会理他?妈皮的!他就是条狗!”

    毕锦说话很难听,他平时不是这样,只有在提到司琮魄的时候,他才会爆粗口。这不光是因为之前打架的时候,司琮魄抛下他跑了。前阵子司琮魄和情妇出去玩的时候,和毕锦碰到一起了,毕锦和司琮魄的情妇开了几句玩笑——荤得那种。结果那女人直接甩了他一个耳光,司琮魄也没管,搞得毕锦很没面子。

    按理说,在这种时候,司琮魄应该打那女人。毕竟毕锦只是开了几句玩笑,也没对那女人做什么,再说他也不是那种人。在这件事上,那女人本就不占理,况且她只是司琮魄的情妇,又不是媳妇,名不正言不顺的,就算是占理,也没权力出手打司琮魄的同事。

    既然有情妇,自然就是有媳妇或是未婚妻的,否则那就不是情妇了。听毕锦说,司琮魄和我一样,是工薪家庭出身,还是外地人。在被元兴陆军军官学校录取的时候,他就已经结婚了。来到第七军团之后,他不仅没把媳妇接到元兴来,还在这边找了两个情妇,一天到晚和情妇腻在一起。

    男人做了这种事,自然会被人瞧不起。毕锦本来就看不上司琮魄,在经历了这两件事之后,他就彻底厌恶这个人了。

    “锦哥儿,司琮魄能有什么路子啊?”

    “还能啥路子,他同学呗!”毕锦翻了个白眼儿,“他可是元兴陆军军官学校毕业的,元兴城里的同学多着呢。随便找几个人,联名保一下,捞个人还不容易?”

    我对元兴陆军军官学校不是很了解,只知道那是帝国最好的军校,而且从那里毕业的军校生都很厉害。但那里的毕业生到底有多厉害,我就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