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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四章 郑丽嫒

    带好犬证、矿泉水、塑料袋和拾便器,给人参拴上牵犬绳后——一个是控制人参的走向,一个是避免行人害怕——金圣元领着人参走出了公司。

    夏日的傍晚最是热闹,在办公室、空调房躲了一天的人们纷纷走上街头,一瞬间,整个首尔都充满了人气,与白天路人寥寥无几的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金圣元没有做任何遮掩,以他此刻的人气,除非把全身包得和粽子一样,不然仍是会被路人认出。更何况,还有人参这个惹眼的家伙在,反倒不如大方一些。

    韩国的艺人并不像某些国家那样神秘,私下里也不会像舞台上那样打扮,t恤、七分短裤、拖鞋,这就是金圣元现在的打扮。很平常,也没有人会指责他什么。

    果然,金圣元牵着人参走在街头,就好像黑夜里的萤火虫一般夺人眼球,路上的行人瞬间便认出了他,不断的有人点头问好。

    “金圣元先生,您好。”这时第一次见面的路人,有些小小激动地向他问候。

    “圣元,出来遛狗啊!”这是公司附近的一些居民,坐在门口路边纳凉,对金圣元和人参的组合已经很熟悉。

    “金圣元先生,这部电影非常好看!请一定要继续努力。”这是的观众。

    ……

    金圣元同样不断地点头回礼,同时谦逊地回复着每个人的问候,偶尔有一些年轻的女生路过,虽然没有上前索要签名,但却激动地取出手机拍照,他也没有拒绝。

    金圣元的公司距离汉江并不远,他沿着自己以往晨练时的路线,带着人参来到了汉江边上。

    此刻天色已经昏暗,但在汉江边的人仍是很多,三五成群的或提着自制便当,或拿着外卖快餐,在江边随便找个地方席地而坐,边吃边喝边聊;还有两两的情侣牵手散步,不时在对方耳边低声说上几声;有几个学生摸样的男孩儿聚在一起,拨动着吉他低声轻唱……远处的南山塔,近处的63大厦、双子大厦、国会大厦都霓虹闪烁,更有一道道镭射激光的光束打在江面上,江水也随之变幻出璀璨的光彩。

    金圣元的到来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喧哗,他所走的位置比较偏僻,并没有前往公园,而是向着相反的方向在江边漫步。

    清凉的江风盘绕在身边的感觉真的很舒服!人参也渐渐变得兴奋起来,偶尔叫上一声,或者试图向一旁跑去,不过每每都会被金圣元拉回,然后训上一句,让它明白谁才是引导者。

    不是金圣元对人参苛刻,而是周围虽然已经人不多,但却并不是没有,以人参的体型,万一吓到人就糟了。

    十几分钟后,金圣元突然有些后悔没有带份便当出来。坐在绿茵地上,倚着人参,吹着清凉的江风,吃着炒年糕、紫菜包饭,一定非常惬意。

    就在这时,突然一个柔和的女声响起:“圣元!”

    听到这个温柔的声音,金圣元瞬间便明白了对方是谁,满是惊讶地转身看去,而后笑着挥挥手,说道:“丽嫒姐,真巧!”

    “是啊!”伴随着轻柔的笑声,不待金圣元前行,来人便小跑着来到他这边。是中和金圣元演对手戏的郑丽嫒,也是“三顺帮”的一员,只不过没有玄彬、金宣儿他们之间那么亲密。

    郑丽嫒的打扮很清凉,下身是牛仔短裤,露出修长白皙的双腿,上身是白色的t恤套了一件灰色的马甲,她的手中还拎着一大包东西。

    “想不到我们的金圣元先生也会来汉江边闲逛!”郑丽嫒一见到金圣元,便调侃他道。和温柔的声音、恬静的气质相反,郑丽嫒的性格有些心直口快。

    金圣元有些尴尬地捏了捏下巴,苦笑说道:“丽嫒姐,我不是已经道歉过了吗?”郑丽嫒调侃他的原因是因为上半年自己拍摄期间,他没有前去探班过。

    “算了!放过你了。”郑丽嫒看着金圣元为难的样子,微微一笑,而后看了看绕着自己打转的人参,问道:“人参都长这么大了?”她见过人参几次。

    “嗯,丽嫒姐这是?”金圣元看着郑丽嫒拎在手中的背包问道。

    “晚餐。”郑丽嫒看了看周围,找了一个较为平坦的地方,将背包打开,取出垫布,让金圣元帮自己铺开,然后又一一取出里面的各种食品,同时说道:“最近心情一直不太好,直到今天才想着出来逛一逛,没想到却遇见了你。一起吃吧!”她不高兴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呆在较暗的地方。

    “没有人能保证每一部作品都会成功,而且丽嫒姐你只是一个演员而已,表演好自己的角色便已经足够。”金圣元宽慰她道。上个月,郑丽嫒主演的古装电视剧因为收视率不佳,结果原定50集的剧情在39集的时候便提前落幕。这是她第一次挑战古装剧,心情难免不畅。

    “圣元你不就一直成功吗?”安排餐具、食品的郑丽嫒抬头对金圣元说道。

    “我只是这几年比较成功。”金圣元捏了捏下巴,对郑丽嫒说道,“我来帮你。”

    “不用了!”郑丽嫒急忙阻止金圣元道,“你等着就好,我自己来弄,很快的!每个东西我都记得放在了哪里。”

    金圣元也没有可她客气,笑了笑,让人参在一旁趴下,自己坐在垫布上,看着郑丽嫒飞快地整理好一切。

    当初拍摄时期,金圣元便已经知道了郑丽嫒这种“家庭主妇”的一面。

    郑丽嫒所带的晚餐很精致,不过其中多数都是女生喜欢的零食类,金圣元喜欢的只有两样:紫菜包饭和泡菜。

    “幸好我多带了一份紫菜包饭,不然这些还不够你的呢。”安排好一切后,郑丽嫒笑着对金圣元说道。

    “我已经吃过晚饭了。”金圣元轻咳一声,一本正经地说道。

    “那你看着我吃?”郑丽嫒丝毫都不给面子地说道,而后看着金圣元尴尬的样子,轻笑一声,说道:“我可不敢这样做!万一被你的粉丝知道了,我还不被骂死?”

    金圣元无语地笑了笑。“三顺帮”中,因为性格原因,郑丽嫒与玄彬的关系最为亲密,金圣元和金宣儿就差了一些。

    况且因为艺人这个职业,他们见面的机会不多,虽然经常通话联系,但比起当初的时候却不免多了一分距离感——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是各自事业发展的不平衡,这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忽略的。

    整理好一切,两人用矿泉水洗过手后,郑丽嫒捏起一块紫菜包饭,放上一片泡菜,送到金圣元嘴边说道:“给!”微微上扬的嘴角和两个深深的酒窝,让她的笑容看起来非常舒服。

    “我自己来吧。”金圣元急忙说道。

    “你确定你的手干净?”郑丽嫒挑了挑眉毛,问道。

    金圣元微微一怔,随即苦笑一声,问道:“没有牙签吗?”他还真不敢直接下手,虽然用矿泉水洗过了,但他之前可是帮人参处理过便便。

    “原来圣元有女朋友了!”郑丽嫒看着金圣元一副极力避免的样子,突然明白过来,有些惆怅地笑了一下,放下紫菜包饭,从旁边取出一根牙签递给他。

    “谢谢丽嫒姐。”金圣元点点头,算是默认。

    “是谁?能告诉我吗?”郑丽嫒半是好奇、半是嫉妒地问道。和大多数刚知道这个消息时的女艺人的反应一样。

    金圣元稍稍犹豫了一下,而后说道:“就是我现在的老婆。”

    郑丽嫒微微一怔,随即轻“啊”一声明白过来,似是感慨地摇摇头,不再谈论这个话题。不过,在她脑海中却饮下了“泰妍”这个名字。

    ……

    不可避免地,两人谈论起了当初一起拍摄时的情形,郑丽嫒尤其感慨颇多。

    当初拍摄电视剧的时候,两人的身份地位差不多少。然而,此刻的金圣元,虽然一如既往的亲和,两人的身份却有了天渊之别。

    他在歌谣界的种种成绩也就不再赘述,郑丽嫒虽然是歌手出身,但却已经不再关注这些。可是一部、一部,让现在的绝大部分演员都不得不用仰视的目光来看他。

    这段期间,郑丽嫒的很多圈内朋友都向她索要金圣元的电话,或者试图让她介绍自己认识金圣元——当然,这些都被她一一拒绝。

    郑丽嫒自身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张东健、rain合拍广告,与张东健一起发布09年的春夏服饰,这些都可以证明她的人气增长,但与金圣元相比,却犹如萤火之光,不值一提。

    两人结束简单的野餐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金圣元邀请郑丽嫒前往公司做客,却被她笑着婉拒。

    虽然两人是好朋友的关系,但却算不得至亲,这次一起野餐也只是偶然碰面而已,郑丽嫒不想给金圣元留下“攀附”的印象——这就是双方身份差距产生后的附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