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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血型

    半月匆匆而过。

    这一日,莫小默完成了任务,与光头师叔打了一个招呼,在后者依依惜别的眼神中,快速飞离了地火池。

    灵田空间之内,多达一百三十六株百年火候的寰灵草,整整齐齐的排列在灵田中。

    正是这段时间的全部收获。

    若以灵石计价,不少于一万块灵石。

    单凭他独自一人,最多培育出七、八株寰灵草,可他从师兄师姐那儿弄到了大量灵肥,这才积攒了如此多的百年灵药。

    莫小默静立于火山上空,观察一下方向,操控着青灵舟,掠向了东北方向。

    白奴好奇的问道:“公子,剑丘道府不是在南边吗?您不回去交任务吗?”

    莫小默回道:“在外面待一段时间再回去。”

    白奴反应过来:“奴家记得大凶女修说过,顾天岚的心胸极是狭隘,您担心他可能在半途堵截吗?”

    莫小默颔首:“小心驶得万年船!”

    既然明知道回去有风险,干嘛还要头铁的撞上去呢?

    当然是有多远躲多远。

    白奴提议道:“公子,不如去龙庭山贩卖灵药吧?”

    莫小默摇头:“三月之期未到,不急!”

    白奴的下一句话,显露出了骚狐狸的本质:“公子,您和奴家已有半月未曾专心修炼,不如……”

    莫小默憋了半月,便是心中一热。

    原本他打算做一个医学试验,可被这么一撩拨,说出的话当即发生了变化:“本公子晋升中期不久,确实需要稳固一下境界。”

    白奴笑得妖娆无比:“公子,奴家助您一臂之力。”

    主仆俩快速飞了百余里,潜入一条河流之中,先沿着水路行了数十里,再飞入一片茂密山林。

    既然是打……不,双人修炼,自当寻一个隐秘之地。

    **

    数百里外。

    一座浩瀚大湖的岸边,三名男性正仰头观察着天空。

    虽然他们穿着凡人的衣衫,但是神采奕奕,精气神极为充盈,显然是练气期的修士。

    三人观察了一会,开始小声讨论起来。

    一位鹰钩鼻修士,有点焦躁的说道:“算一算时间,那个惹怒顾公子的小贼厮,差不多已完成了任务,开始动身返回道府,为何他迟迟没有现身?”

    另一名胖脸修士,回道:“那厮仅是练气初期修士,法力不足,完成任务的速度慢一点也正常。”

    鹰钩鼻修士颔首:“也对!那就再等几天吧”

    还有一名头发微带蓝色的修士,换了一个话题:“此人如此不长眼色,居然敢开罪顾公子,今后恐怕在道府里寸步难行。”

    胖脸修士笑道:“我倒希望这种傻子越来越多,给顾公子干活,得到的报酬可比辛苦做任务多多了。”

    **

    数个时辰后。

    莫小默化作游方老道九龙子的模样,出现在一座凡人村庄旁边。

    放眼望去,阡陌交错,鸡犬相闻,一派田园风光。

    白奴幻化为一位小道童,嘻嘻笑道:“公子刚才格外厉害。”

    莫小默不置可否:“是吗?”

    白奴连连点头:“当然!奴家有一种感觉,公子之所以如此神勇,多半与凌水灵有关系。”

    莫小默否认:“胡说八道。”

    白奴妩媚一笑:“公子可能没有意识到,您心里有她的影子。”

    莫小默嗤之以鼻:“本公子与凌水灵仅有几面之缘,充其量只是泛泛之交,怎么可能有她的影子?”

    白奴没敢继续争辩,乖乖闭上了嘴。

    “嗷!嗷!”

    一条家犬站在不远处,冲着主仆俩狂吠起来。

    更远处则是一栋破旧的木屋,屋顶覆盖一层厚厚的茅草。

    屋前有一个老妇,牵着两个光腚小孩,一脸好奇的望过来。

    白奴望了一眼家犬,释放出一缕极轻微的气息,家犬被吓得“嗷呜”一声,狗尾巴紧紧的夹了起来。

    莫小默朗声道:“贫道九龙子,云游天下,行医问诊。”

    白奴机灵的补充了一句:“我家道长不收取任何金钱。”

    老妇没有任何心动之色,反而抓紧了两个孙儿的小手,转身便欲返回屋内。

    此方世界存在着许多神怪之事,凡人皆知晓,最好离来历不明的人和物远一点,这座村庄从未出现过道士,她自然心生警惕。

    白奴送上一记惑心术,又给俩小屁孩各塞了一把自家制作的葡萄干,祖孙三人的态度瞬间发生了变化。

    莫小默快速诊断一番,先给老妇做了一个白内障小手术,再给俩小孩分别喂了一滴回春水,以帮助他们茁壮成长。

    做完这一切,他对着狐妖点头道:“去吧。”

    白奴从储物袋取出一套抽血装置,先从三人身上各抽了少量鲜血,再存储在不同的玻璃管内,最后贴上小标签。

    莫小默确实不收金钱,但是收取其它东西作为报酬,而相对于他的给予,这么一点报酬微乎其微。

    主仆俩用了半个时辰,给全体村民问诊了一遍,技能点倒计时缩减了一天,顺便采集了一大批血液样本。

    **

    三日后。

    一座临时洞府内。

    莫小默只穿着小裤头,赤膊躺在躺椅上侃侃而谈:“人族的血液,并非单一物质,而是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叫做‘血浆’,另一部分叫做‘红细胞’……”

    更准确的说法应是“血细胞”,只是他暂时不打算讲得太深入。

    白奴身穿小热裤、小背心,打扮得惹火之极,右手拿着一支笔,在一沓白纸上奋笔疾书。

    待莫小默停下来时,半叠纸已经被写满了。

    白奴放下笔,真心实意的赞叹道:“公子,您的学识太渊博了!”

    她兴奋的说道:“尤其是您刚才提出的‘输血’,奴家觉得这是一种可以在关键时刻救命的法门。”

    莫小默挥手放出数十个玻璃瓶,道:“这里有三十份血液样本,现在你将它们交叉混合下来,好做相应的试验记录。”

    经过长达几个月的日夜培训,狐妖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科学素养,在一些简单试验中可以打一打下手。

    白奴应道:“是!”

    她拿起瓶瓶罐罐来了一通操作,又观察一阵,不解的问道:“公子,为何有些样本的血细胞凝集了,另一些却没凝聚呢?”

    以狐妖的神识,不借助仪器,亦可轻松观察到血液样本之间的反应。

    莫小默并未回答,指了指记录本:“你将结果一一列在表格中,再仔细的看看。”

    白奴依言而言,疑惑的道:“奴家觉得,这其中应该着一些规律,但奴家才疏学浅,具体说不上来。”

    莫小默微微一笑,朗声道:“红细胞上有一种物质,我称其为‘抗原’,血浆中亦存在一种物质,叫做‘抗体’,假若抗原与抗体相匹配,则会出现凝集现象……”

    白奴奋笔疾书,写下了一行行文字。

    莫小默长篇大论一阵,说出了结果:“根据抗原和抗体的不同,我将血液分为不同的类型,分别是‘甲型’、‘乙型’、‘甲乙型’和‘丙型’!”

    白奴回过头再看表格,恍然:“原来如此。”

    莫小默又说起了简单的输血原则:“乙型血不能输给甲型血,甲型血不能输给乙型血,甲乙型血可以接受甲型和乙型,而丙型血可以输给其它类型,假若输错了血液类型,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白奴真心实意的赞道:“公子大才!”

    她又问道:“您何时将这些珍贵学问传授给凡人?”

    莫小默摇头:“不急。”

    他挥了一下衣袖,给狐妖布置了一个任务:“将不同血型标识出来,再使用‘灵影术’将过程记录在玉简中。”

    白奴应道:“是!”

    **

    剑丘道府。

    顾天岚放下手中的纸鹤,恼怒的斥骂道:“真是一群废物!让你们去教训一个低阶修士,连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

    他弹出一朵灵焰,将纸鹤焚为灰烬,“哼”了一声:“小贼厮,算你好运,躲过了这一劫,等你回到道府,看本公子怎么折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