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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QG易主,三年之约!

    B

    二,收购一家LPL俱乐部

    三,300属性点

    李貌在之前的选项中选择了二选项,收购一家LPL俱乐部。

    以他现在的身价和实力,钱和属性点都不是问题。

    与SKT半决赛打完后,获得的40点属性点现在还捏在手上,暂时还没想好加在哪一项上。

    1000万,是他一年的薪水。

    300属性点,往多了说,也就是打几十场比赛的事。

    唯独LPL俱乐部,光凭他自己弄不下来。

    物以稀为贵。

    李貌自然会选自己做不到的。

    当然,运营俱乐部只是添个彩头,最终目的还是要体现在比赛场上。

    孰轻孰重,他分得清。

    选手身份摆在这里,他不可能跟林克一样成为职业经理人。

    林克能力不差,而且也是老熟人了,留下他当经理是最好的选择。

    自己藏在幕后,做一做决策就行。

    究其原因,李貌很讨厌黄文斌这种小家子气的金主。

    他不想再被拖后腿了!

    没想到的是,完成俱乐部收购后,新的选项又来了。

    是安心当好打工人,做好俱乐部运营,还是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李貌知道电竞圈的发展轨迹。

    三年后,LPL将迎来联盟化,光是一个名额就价值上亿。

    而到了S10赛季以后,LPL进入繁荣期,光是每年发下来的分红就极其可观,摆烂的队伍甚至可以凭借这笔钱来养老。

    “桥谷去年一年投入了1500万,我现在手头上有1000万。”

    “虽然俱乐部运营费用肯定一年比一年高,但只要省着点花,撑个半年应该问题不大。”

    “只要打出成绩来,多拉几个赞助,未必就不能实现盈利。”

    “只要撑上三年,就能回家坐着数钱……”

    回去的路上,李貌思考了许多。

    他性格一向沉稳,看待事物也较为理性,为人不太喜欢去争去抢,也不像那些初出茅庐的十几岁年轻人一样中二天真。

    坎坷的职业生涯,早就磨平了他身上的棱角。

    但,年轻人该有的欲望和热血还没有消退!

    三年而已,搏他一回又如何?

    “打工?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

    “我选二!”

    “自己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