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里,大街上来了一群马戏班,租下了西康路上的江城大剧场,热热闹闹地耍猴、变魔术、玩杂技,墙上贴满了花花绿绿的海报,引得好多市民驻足观看,在这个民生凋敝的年月,以前的日常娱乐,眼下都变得稀罕了。
陈榆领着林飞,左绕右绕,走过人来车往的大街。林飞说:“南京虽为国都,但繁华尚不及上海,不过眼下在日寇铁蹄下,一切都谈不到了。昔日繁荣都成了过眼云烟。倒是满街的军警宪特,这一点倒是挺相像。”
两人绕了半天,躲过一队队的巡逻兵,走到离城边不远的一处偏僻地带。这是一片平房棚户区,十室九空,有些破房旧院快被荒草淹没了。大多住户的墙角瓦楞上,长满蓑草。
绕过一个扔满垃圾的臭水坑,两条野狗象箭一般向远处窜去。前面的乱草岗上有一个破庙,庙里庙外枯草没腰,似乎已经荒废了很久,山门前堆着好多碎砖烂瓦,把台阶与倒塌的庙门都给堵塞住了。
陈榆领着林飞,绕着破庙围墙,转了半圈,找到一处墙上的缺口,跳了进去。
里面更加破败,正殿偏殿,檐角墙头上染着硝烟的黑色。林凡说:“这是当年日军炮弹打塌的吧?”
“不知道,可能是吧。”
庭院里,荒草枯藤碎砖烂石,遍地都是,墙角堆放着烂柴破筐,青砖甬路早已经看不清模样,保留下来的大雄宝殿,塌了一角,梁柱间结着层层蛛网。两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正坐在殿前的石头台阶上,用一段木拐搓绳子。
陈榆走上前,向其中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乞丐说道:“老盖,你好。”
老乞丐放下手中的活儿,抬起眼来,“哎哟,陈小哥儿,你可总也没来咱们的行宫了。嘻嘻,今天还有客人啊。”
“自己人。”
这个破庙叫做“行宫”?林飞有些好笑。看眼前这俩叫花子,不光穿得破烂,而且浑身肮脏,发如乱草,面有菜色,是货真价实的乞丐。这就是陈榆嘴里的“秘密部队”?
陈榆坐在老盖旁边,拿起另一只木拐,“来,老林,咱们俩反正闲着没事,也跟着搓一根儿。”林飞莫明其妙,坐在台阶上,和陈榆一起搓起绳子来,他问:“搓这干吗?”
“用处大了,爬树上墙,钓鱼打猎,都少不了绳子。如果捉住了敌人,也得用绳子来绑啊。”
林飞仍然没搞明白,笑了笑,没再继续追问。没过多长时间,从破庙的围墙上跳进一个花布包头的小姑娘来,看模样还没有陈榆年龄大,身材匀称瘦削,体态轻盈,肩膀上挎着个卖香烟的木架子。
陈榆站起身来招呼,“腊梅,你来了。”又转头向林飞介绍:“老林,就是这位,江腊梅,这个小姑娘,就是咱们南京城里特工组的负责人。”
“啊?”
林飞瞪大了眼睛,更加莫明其妙。他早就听说南京城里的特工工作,特别出色,这里的特工们个个身怀绝技,闻名遐迩,负责人是个女的。难道就是这个卖香烟的小姑娘?
腊梅把花布头巾摘下来,冲林飞笑道:“老林,你好哦,勿要听陈榆瞎三话四,惠姐这些天不在城里,由我临时凑数,顶几天班。勿要误会哦。”
“这样啊。”林飞笑了笑,“腊梅小姐,常听说你们在南京城里工作成绩斐然,很让我们上海同事们羡慕呢。”
腊梅脸上现出一抹红晕,露出不好意思的神情,看上去就是个普通的青涩少女,“老林,勿要听陈榆乱吹牛皮,他说话越来越没准头哦。勿说笑了,说正事,陈榆,你让我探听的那个联勤主任,褚凡,他就住在鬼子特高课的旁边。”
“啊?这家伙可真会找地方。”
“那里,是一个小院子,正房是特高课长藤野占着,褚凡住在厢房里,门房里有鬼子的警卫哨兵。”
腊梅这一说,陈榆和林凡都有些傻眼。腊梅抿嘴一笑,调皮地冲着陈榆说:“阿榆,你不是越来越喜欢吹牛了么?依你看,咱们要上门去,找这个褚凡主任做勾当,同他交交朋友,到底应该怎么才好哦?”
“怎么才好……这这……这可得好好想想,办法嘛,嗯,总是有的,腊梅,哈哈,是不是你已经有了主意了?快告诉我们。”
“我没有,不过呢,我相信项先生他们一定有。还有,听项先生说,惠姐马上也要回城,她一来,天大的困难,也挡不住哦。勿说特高课,便是日本天皇的皇宫,也进得去哦。”
林飞听着两个年轻人肆无忌惮地说笑,就象在说一件极其平常,如同上街买回酱油一样的小事。心里不由有些好笑,这两个风华正茂、精力充沛的姑娘小伙,可能是在互相开玩笑吧。
“老林,晚上咱们去探探。踩踩地形。”
“好。”
晚上,陈榆拿来两身破烂衣服,和林飞化装成乞丐,慢慢顺着大街,越向前走,接近城区的繁华地带,敌人的各种机关、兵营越多,城市夜景也愈发灯火辉煌。快到特高课附近的时候,陈榆用讨饭棍指点着,小声介绍说:“老林,你看,那里是和平军的警备司令部,那里是警察分局,狗日的,门岗一个接一个,晚上谁也不敢从那儿走,稍一接近,他们就开枪。”
“哦,不奇怪,上海,也是这样。”
两个人贴着墙根,慢慢往前遛达。
特高课那座三层小洋楼的院子,灯光贼亮,三层楼房全亮着灯,映得四周一片辉煌。不时有一两声狗叫,从院内传出来。腊梅说的那个小院,就紧挨着特高课的院墙,远远望去,一片漆黑,是藤野和褚凡都没在吗?大晚上的,这些疯狂的敌酉们,都做什么去了呢?
“忽——”一阵怪声,从旁边的胡同里传出来。
陈榆拉了林飞一把,拔腿便跑。
一道黑影,猛地扑过来,四周明亮的灯光下,看得明白,这是一条大狗,身躯有四尺多长,黄毛长尾,晃动着硕大的脑袋,蹭地窜到眼前。
陈榆飞起一脚,闪电般踢在大狗的脑袋上。
这时候从几十步开外的胡同口,传来一阵噼呖叭啦的脚步声。那大狗被陈榆踹个正着,“呜”地低吼一声,在地上翻了个滚。陈榆和林飞毫不迟疑,飞步而走。
被踢倒的大狗,异常强悍,不吼不叫,翻了个身又窜上来,血盆大口里的腥气都可以闻得见了,林飞知道这是日本人豢养的洋种狼狗,体格性情都近似于狼,无比凶猛,常常被鬼子以活人喂养,因此更加贪噬人的血肉,被它咬上一口,便被撕掉皮肉,并且天生嗅觉灵敏,善于追踪,在上海的时候,自己吃过很多次这种狼狗的亏了。
他将身一转,正要对付狼狗,只见陈榆身子晃了一晃,躲开狼狗的一扑,手中的讨饭棍往前一递,使的是花剑招式,速度位置,掌握得恰到好处,就如大狗正冲着“剑尖”送上来一般,棍子头一下重重杵在狼狗的脖子上。
“懊——”狼狗发出一声怪叫,又翻了个身,栽倒在地。
“好,”林飞喝了一声彩。
两个人摆脱了狼狗的纠缠,脚下不停,飞快地穿过大街,跑向远处。隐入黑暗的小胡同里。身后,远远地传来一阵呼喊叫嚷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