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时间长河里的记者 > 第一百五十七章挚友曹恒军

第一百五十七章挚友曹恒军

    第一百五十七章挚友曹恒军

    按照李志的修为其实可以不睡觉的,但是不知为何竟然睡着了。迷迷糊糊中李志梦见自己大学时代了,还在教室上课,班上有同学,有老师,还有自己大学时代喜欢的人……

    突然间李志醒过来,回忆刚才的梦这李志决定出去散散心……

    穿上从系统手中买的西装,这件西装足足花了300积分,无论是样式还是功能都让李志非常的满意,其实李志平时也不算喜欢西装,他更喜欢休闲多一点,因为休闲装动作起来随意一点。

    而这件衣服就没那么多顾虑了,随意穿在身上,无论做什么样夸张的动作都不会变形,舒适无比。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一身笔直的西装穿在身上,李志的身形顿显得修长。

    李志走到镜子前,一个年轻的帅哥出现在镜子里,蓄著一头短发,白衬衫的领口微微敞开,衬衫袖口卷到手臂中间,露出小麦色的皮肤,眼睛深邃有神,鼻梁高挺,嘴唇性感,尤其是搭配在一起之后,更是犹如上帝手下巧夺天工的作品。

    李志满意的点点头,给自己昔日的好友打过去电话——曹恒军,曹恒军是李志最好的朋友,从高中时代起两人就形影不离,总被人说成两人搞基,大学更是考在了同一所大学,同一个专业,只是没有在一个班级。

    就算这样两人也没有生疏,反而友情更深。

    自从李志得到系统后一直在外面忙着,没有联系自己的好友,心中有些想念好友,毕竟如今自己算是发达了,无论如何都要帮一下自己的好哥们,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自己没有家人,这个世界上能让自己最点击的就是自己的朋友们了。

    李志拿出手机,

    “军儿,在哪呢?”

    电话刚拨过去,李志就问道。

    “没事啊,宿舍躺着呢……你小子最近死哪去了,电话也打不通?”

    曹恒军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

    李志知道曹恒军毕业后就在一个私企上班了,如今才上班两个多月,不过听到曹恒军的问话心中一笑,我在别的世界,如果你电话能打过来才见鬼了呢。

    “什么位置?告诉我,我去接你,见面再说!”

    电话里很多东西都说不清楚,李志决定还是见面再说比较好。

    “XX路XX号,你怎么接我?打出租车?不用,我做公交车就成。你说个位置,我过去。”

    “等着吧,我这就过去。”

    李志挂掉电话,出门而去,开上自己的宝马车直奔曹恒军说的地方,一路上李志听着歌,看着窗外飞逝的景色。

    很快到了曹恒军公司的楼下。

    李志打过去电话,告诉曹恒军下楼。

    等了几分钟后,曹恒军的身影出现在李志的视线里。

    和大学时候一样,曹恒军穿着一身休闲的衣服,只不过比大学时有品味了一些,原来和李志一样,穿没胡子的切瓦格拉……现在……穿有胡子的切瓦格拉了,脚上的阿迪王也换成了阿迪。

    李志看到曹恒军出来,自己也下了车。

    “喂,军儿,这边!”

    曹恒军听到李志的声音走了过来,刚走过来,仿佛像不认识李志一般。

    围绕着李志转了三四圈。

    “你小子跑哪鬼混去了?发财了?这车是你的吧?宝马?我擦,这身衣服也不便宜啊!羡慕嫉妒恨啊!”

    曹恒军嘴上虽然说着羡慕,但是表情却是非常的开心,自己的好友能够过的好,让曹恒军也觉得高兴。

    “嘿嘿,发点小财,走上车说。”

    李志嘿嘿一笑,还不清楚怎么解释。

    “好!”

    曹恒军和李志是不会客气的,打开车门就上了车。

    刚上车曹恒军就左看看右看看、

    “啧啧,宝马就是不一样!坐起来真舒服!”

    “行了,你喜欢我一会送你一个,哥们现在发财了,不会忘了兄弟的!”

    李志一笑,对着好友说道,语气真诚。

    “真的假的?你中彩票了?快说,中了多少钱?不过买车就算了,别买车,我不要,我不是很喜欢车,再说了,我也没驾照啊……”

    “嗯,差不多吧,而且还是头彩!”

    李志看出来了,曹恒军应该是没有参与到上次的多媒体购物系统内,否则不应该认不出自己,转念一想也明白了,自己兄弟的手头还没富裕到参加多媒体购物系统,毕竟能参与到那里面的身价千万的都没有,最少的都是升价过十亿的存在。

    “……”

    曹恒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竟然真的是中了头彩。

    “到哪吃?”

    李志问道。

    “回咱们学校吧,毕业后就没来过,大学后面那家烧烤店也很久没吃了!”

    曹恒军的建议让李志也比较满意,两人吃饭又不是摆排场,只需要吃的开心就好了。

    很快两人就来到传媒大学,学校后面是一大排的小吃店,有快餐,有烧烤,上大学的时候两人要是馋了,就会到这边吃点什么解馋,尤其是一家烧烤店,两人会每个月都去上一次半次的。

    虽然大学周围的东西比学校的食堂还要贵一点,但是比外面的饭店便宜很多,而且菜量还挺大的。

    只是上大学的时候一般都是曹恒军请客,李志是孤儿,手头一直很紧张,曹恒军家庭条件虽然一般,但是也要比李志好很多,所以每次都是曹恒军拿钱,那时候曹恒军总是对李志说“下次,下次你再请客”,殊不知这个下次就是无数次的“下次”。

    “魏老大烧烤!”

    这个名字曾经让带着回忆的味道,朴实无华的名字,却有着无限的吸引力。

    现在的时间不是饭点,加上不是周末,店里只有一桌人,是一对年轻的情侣,看样子还在上学。

    “老板,给我烤二十个羊肉串,四个羊腰子,鸡骨架两个,鸡翅中四个,牛板筋十个,鸡爪子四个……羊排还有吗?”

    刚进店里,李志就对着里面喊道,自己对这里太熟悉了,大学四年,来过无数次了,只是时过境迁,转眼仿佛过去数年,这也是李志心境的变化,但唯独不变的是对青春的眷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