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他们两大族群发动战争,我们才能浑水摸鱼,趁机攻打胡厥族,然后与他们形成三族鼎立的盛况。”
“但是,三足鼎立,却不是我们整个族夏朝的目标,我们最终的目标是,统一夷州,给整个夷州带来长治久安的和平。”
曹耀侃侃而谈,影响了不少人思维,开拓了不少人的眼界。但是,他却不知道,他这样做,究竟是对是错,可能,这样样的乱改历史,他一辈子都不知道对与错。
如今,曹耀也快要十四岁了,在外边看看,他的的确确像个成年人,而心境上,她却不止是个成年人。甚至,芬拖等人每次跟他对话交流的时候,他都觉得,眼前他的这位尊贵的天子,的的确确是深不可测。
“贡品都准备好了吧?最近,也到了该向匈牙族进贡的期限了吧?”
芬拖恭敬的回答道:
“准备好了,就凭我们现在的生产力,别说五百瓦,哦,现在不能叫瓦了,应该叫吨。别说三百吨食物了,就算是一千吨,我们也凑的出来。”
曹耀皱了皱眉头,说道:
“你别太高估我们现在的生产力了,我朝现在家畜的养殖才刚刚开始,远没有达到我的目标,现在还不是高兴的时候。”
“况且,这次进贡,第一是掩人耳目,第二,你去打点一下柯尔克,让他早日促成与蛮越族的决战,就说,我们可以对他们进行物资支援!”
芬拖一脸尴尬,只好领命。但是,傣佤却有些不解,问道:
“天子殿下,我们要准备物资备战,又怎么会有资源来支持他们打仗呢?”
曹耀面露笑意,对他解释到:
“我错,我们的确给不起物资来支援匈牙族,但是,我们打点柯尔克之后,让他去迷惑他们族长,他们的族长误以为我会支持他,也就信心大涨,与蛮越开战,最后,我们又不出粮草,他们也就只好硬着头皮去打。”
“高,实在是高!”
扎里情不自禁的竖起大拇指,装出一副非常崇拜的样子。
“柯尔克是一个贪婪的人,只要把握好这个角度,就能为我们所用,等到他们一来战,就是我朝一雪前耻,打败胡厥族的时候。”
众人连连点头,拍手称快。
“那么,傣佤,我要你组织编写的法律我已经看过了,总体都达到了我的要求,只是有一点,我要提一提。”
众人洗耳恭听,做出一副学生面对夫子时的模样,曹耀觉得好笑,又不能笑出声来,于是,强忍住笑意说道:
“我看你撰写的法律当中,刑法那一块,居然对于那些穷凶极恶之辈,没有死罪,这样很不好,就比如说,如果我是贼子,我杀了他,我不会死,那我不妨多杀几个,来消消气,你说,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这……”
傣佤顿时说不出话来,于是,曹耀又接着说:
“你把族人都想的善良了,也许,因为现在都处于危难之中,大家都相依为命,发生冲突的人不多,但是,一但和平时期,这样松弛的法律就不够用了,所以,你编写的法律一定要严谨有度,让国人都不敢越那雷池一步。”
傣佤恍然大悟,恭敬的答应道:
“是!”
“好了,那我们准备好,三天之后,举国迁移,搬到新建帝都去,然后准备一番,开战!”
众人立即从凳子上起来,异口同声的大声说道:
“是!”
……
三天之后,夜晚,帝国帝都,人们大摆宴席,举国欢腾,众人之上,是曹耀坐立其中。
此时昼夜灯火通明,歌舞升平,在这最高行政首都——紫禁城,与天下同乐。从这天之后,政府部门就要开始实行赋税,用来筹集资金,用作政府部门的工作,用于军费的物品的开支。
今天之后,夏朝铜钱开始在国内流通,一个真正的帝国市场就因此而建立,从此,他们即将拜托野蛮人的称号,他们的所有饮食、居住、穿戴习惯,都与大陆人无异。
高兴之余,傣佤走上前去,大叫一声肃静,众人沸腾的声音就因此消失,然后,傣佤开始对众人说:
“诸位,我这一辈子就没有佩服过任何人,但是,在今天,我找到了我佩服的唯一,那就是曹天子。”
“因为他,我们告别了以前贫穷的生活,才短短一年,就上整个帝国充面活力,这一切,都是他的功劳,他是上天派来拯救我们的,所以,我建议,大家都敬他一杯。”
众人起身,举起酒杯,大声呼叫道:
“我等敬天子一杯。”
曹耀起身,对诸位大声说道:
“诸位,既然我被推选为天子,那所做的就是我应有的责任,但是,即使我在有好的措施,没有大家的鼎立相助,也是于事无补,所以,这最大的功劳并不是我,而是大家,才撑起了帝国的天地!来,我再敬你们一杯!”
于是,众人又一饮而尽。而他们喝的酒,也是在一年之内制造出了的,当众人开始第一次接触到酒的时候,就大大喜欢上了它,其中,以扎里为最。
而因为开头一年,生产力还不是很高,所以,制造的酒水也就没有达到昔日曹耀在落雁村酿的酒那么好。
而今天这宴会,就耗光了所有生产出来的酒。
紧接着,芬拖又说话了:
“天子说的哪里话,你的丰功伟绩大家是有目共睹的,我们大家都知道,你关爱士兵,不分贵贱,你甚至亲身询问我们的百姓家庭生活状况,你没日没夜的奔波于各部之间,才会有如今,仅仅一年发生的巨变,你,才应该享有最大的功劳。”
曹耀听到他们一个个居然如此拍马屁,忍不住心里低估到,这人们,才刚建帝都一年,拍马屁的本事倒是不学自通。本还想说话,却被傣佤的声音给打断了。
“天子,虽然我们议事的地方叫紫禁城一名,但是,我们整座城池却是还没有名字,还请天子为他取名!”
取名这件事上,曹耀当仁不让,于是,也不管讲就不讲究,想了个名字:
“就叫安都吧,意为长治久安之都。”
于是,座落在夷州的第一座城市,安都横空出世……
又过了半个月,在一片海湾。这里,本来渺无人烟,却在一年前,一人在这里考察后,决定大兴渔业,再到后来,这里,就成了渔业繁荣的地方。
这里人来人往,交易频繁,已经成了控制这个夏朝鱼市场百分之八十的交易量。
可以说,这里成了整个国家,鱼市的命脉。以前,这里的船只还很小,很落后。一年后,这里成了大船林立,吞吐量巨大的地方。
而今天,有一个船队要从这里启航,带上了全国最精美的丝绸,从这里远行,要横穿整个太平洋,到达欧洲、美洲等地进行交易。
而他们决定交易的东西,并不是黄金、钻石等世界上最值钱的东西,而是一些看似简单,却对全国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农作物。
比如说土豆、番茄、红薯、玉米等物品。这些农作物看似是最简单的,但是大量种植,确是能过影响整个夷州命脉的物品。
由于米粟的产量不高,而且需要的环境特别苛刻,所以,这些农作物特别重要,他是米粟的代替品,俗话说,五谷粗粮,就是如此。
而今天,曹耀与诸位大臣一起来到这里,为从此即将远征的青年壮汉送行。这一天,是足以载入史册的日子。
而今天的主角就是芬哒,一位年轻勇敢,对未知的自然充满好奇的英雄,他将带领十五个志同道合的人,遥远的漂泊在外。
“芬哒以及诸位将士,我为整个帝国的繁荣谢谢你们,我将在这里见证你们的奇迹,但切记一点,好好活着!”
曹耀为即将离去的壮士说道,他知道,他们这么一去,很少有人能过安稳的回来,甚至是,都回不来……
而曹耀只能为他们用的是,把船打造的更加结实,更加的融入物理学知识,使他们在海上能遇到的危险大大降低,但是,在陆地上遇到的土著人,他就无能为力了。
于是,他又教会了各个地方不同种族的习俗,是他们能够很好的入乡随俗,提高生存几率。
“真是一块地图世界地图,他包含了世界上所有的陆地,以及个个种族生活的地方,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的东西在哪个位置。”
芬哒接过地图,他不知道为什么曹耀会知道得那么多,他甚至怀疑过他的天子周游过世界,但是,他没有问他,就好像对待自己信仰的神一般,不配问。
“船上我给你们装了指南针,是鉴别方向的,我教过你,记住,一定要活着回来……”
芬哒点了点头,然后转身,一声令下,全员迅速上了巨型方舟,手一挥,号角吹起,船队一行十五个人,就比出发,毫无畏惧。
而他们带走的东西,无论是船还是丝绸,都是曹耀顷刻国力而为,飞驰远去……
曹耀看痴了,忽然听到有人大叫:
“天子,出事了,出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