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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一章 律法条令、身言书判

    希伊先生和张籍两人聊天中丝毫不觉时间过得快。只感到转眼间就已经过了半个多时辰,这时徐讲郎到了南山居,敲门而入。

    徐江郎见到张籍在此颇为奇怪,但并未多说话,只是上前见礼道:“翰采见过山长。”

    “坐坐,这正好你来了,上次你和我说的事情,已经有了解决办法。”希伊先生笑道。

    徐江郎闻言喜道:“奥?山长可是找到了替代葛讲郎的人选?这丙班的课程不能再拖了。”他再看向一旁端坐的张籍,“莫不是……”

    “确是如此,替代葛讲郎的人选正是张籍。”希伊先生点了点头捻须笑道,“说来也是极为凑巧,张籍今日前来正想着在书院中执教,这不刚才就毛遂自荐要去教授丙班的杂学课程,翰采你以为此事如何啊。”

    “有解元郎来丙班执教,那自然是极为妥当。”徐讲郎看向张籍拱手打趣道,“不曾想这才年余,张朋友就已经是解元身份,徐某自愧不如啊。”

    “怎敢当先生如此称呼……”徐讲郎这是以功名年谊叙礼,张籍避过身子不受。一日为师终生为师,就算是张籍日后再如何飞黄腾达,见到教过他的老师,也得恭恭敬敬叫一声先生。

    “翰采,你和张籍都是熟识,剩下的事情,你们自去详谈,我这一会还要见客,就不多做招待了。”外院的具体事宜希伊先生并不参与,且他知道两人曾为师徒现在又相谈甚欢,于是放心的下了逐客令。

    张籍两人闻言,躬身行礼告退。

    到了徐讲郎的房间,两人分宾主落座,徐讲郎笑道:“张朋友,你的乡试文章我已看过,这一年来的确是文章大进,与一年前相较判若两人,能得这解元绝非偶然。不如也来教授经义如何?”

    “先生此言谬赞了,学生初次执教还是从杂学开始吧,免得经验不足误人子弟。”张籍恭声说道。

    刚才两人争执称呼问题,徐讲郎坚持称他为朋友,张籍也是无奈,也坚持称其为先生,于是就有了这么奇怪的一幕。

    “既如此,我这有葛讲郎用过的这些关于律法条令、身言书判的书籍,你先拿回家看看,待后日正式上课如何。”徐讲郎起身打开一个木箱,其中放满的书本。

    “那就这么说定了,后天上午我来书院授课,这些书本我先取走研习一番。”张籍跟着起身翻看了几本大明律说道。

    这些书放在徐讲郎这里,他也极少翻看,故而应允了下来。

    这么一大箱子书张籍一个人自然是抱不走的,因此徐讲郎调来了书院的马车送张籍回家,这也算是提前享受了一次书院的公车了。

    到了家中,吃过晚饭后,张籍的书房中亮起灯光。

    杜十娘正提着灯油壶给房间内灯架上和张籍书桌上的油灯添灯油,而张籍此刻正在认真的翻看带回来的书籍。

    张籍即将教授的内容统称杂学,细分下来有律、法、条、令、身、言、书、判八种。

    “律”乃是大明的根本大法《大明律》,有吏律二卷、户律七卷、礼律二卷、兵律五卷、刑律十一卷、工律二卷,以及名例一卷,包括五刑、十恶、八议。共有三十卷四百六十条。用现在的角度看来,这是一部类似欧美国家的判例法。

    “法”则是执行之法,也是出自《大明律》。

    “条”与“令”则是政府之间上传下达文书的统称。

    至于身言书判四者则是源于唐宋的选官制度。

    所谓“身”,是指士子的外貌长相,要体貌丰伟、庄严肃穆、器宇轩昂,这个长相是不可以选择的,但是仪容仪表上穿着打扮和言行举止是可以培养改变的。故而身之一道就是教授衣着和礼仪之学。

    所谓“言”,是指士子的语言能力,要求口齿清晰,能言善辩,引经据典,有理有据。这个类似后世校外辅导班开设的口才班。

    所谓“书”,是指书法水平,要求“楷法遒美”。在古代能多认几个字多写几个字其实就是代表了文化水平高。同样有一笔好字其实就是素质修养好的标志。此外,写字看是事小,其实关系重大,因为古人认为“字如其人”、“著字识人”,写字很是能反映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处世态度和价值旨求。

    一个人写字楷法遒美,反映出一个人笔力遒劲富于美感,进而反映出一个人风骨遒劲唯美至善,最终反映出一个人秉性刚直不阿,做事严肃认真,一丝不苟,而这对于今后以当官为目的的士子们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反之,一个人写字浮皮潦草,反映出一个人性格得过且过,做事马马虎虎,敷衍草率,这对于父母官来说是最要不得的。

    因为一地主官的一言一行皆是“民命之所系,其用甚重而其义至精”,“一案之误,动累数人,一例之差,贻害数世,岂不大可惧哉”。字是一个人的门面,当然也是官员的门面。优秀的官员应是书法家,若不是那最起码是懂书法的人或书法非常讲究的人。

    所谓“判”,是指判词、判决书,要求“文理优长”。在大明,士人皆信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可谓文章千古事,文章高于一切,因此,以文论人、以文取人也就不言而喻了。

    而作为一名父母官平日里解决治下纠纷、断案判案自然是少不了的。在当时百姓文化水平普遍很低的情况下,识字知书达理的人很少,加上人们轻贱诉讼,畏避官司,因此,对于法言法语甚是陌生费解,在这种情况下,官员们要使判决书既要做到“理形于言,叙理成论”“论如析薪,贵能破理”;又要做到“心与理合,无隙可击”“辞共心密,无机可乘”;简单讲就是晓之以人动之以情,还必须比附援引,曲尽其意,深入浅出,明了易懂。

    以上种种皆是有志于科场为官的读书人所需要掌握的必不可少的技能。

    往日里这些书虽然张籍大多数看过,但是当时是以学习者眼光来看待的,现在要转变角色为教授者,自然要重新思考一番,在仔细研读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