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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阻拦

    一些有眼界的识货人,已经看出马匹的不凡。

    等少年驾马邻近,一些穿着稍显富贵的人,纷纷围了过去,似乎想要结交一番。

    不过在他们之前,守城的士兵,已经将人拦下。

    “来者何人!速速下马!”

    他们似乎看出了来人的不凡,虽只是少年,却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怪异感,令人感到不适,不愿靠近。

    达官显贵的子弟,他们在零安城也见过不少。

    可如面前少年这般气质的,却仅此一个。

    十几个人手,将少年团团围住。

    不知是受到惊吓,还是马匹耐力已经到达极限。

    在被人围住前,大枣红马的前脚突然一个滑坡,摔倒在地,扬起一片沙尘。

    这番变化,让其他人都吓了一跳。

    可少年却丝毫没有慌乱。

    非常镇定的顺着马背而下,抱着包袱护在胸口,就地一个翻滚,化解了冲击,安全着地。

    轻轻拍了拍灰尘,少年平静的站起身,朝这些官爷行了个礼。

    “小生名为小分,乃方圆镇人士,因有要事,需要进入零安城,还请各位官爷通融通融。”

    在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前,方义已经找准了这只守城队伍的队长,上前握住了他的手。

    几乎不留痕迹的,已经藏于掌心的一两银子,送到了队长的手中。

    只是微微一愣,熟悉的触感,让队长立刻反应过来。

    “嗯……原来是方圆镇人士,这方圆镇离我们这隔着十万八千里,你特意来此办事,必然是非常重要的大事。这样,前面的让一让,让这位分公子先进去。”

    十万八千里,自然是开玩笑的说法。

    不过方圆镇和零安城确实相隔很远,哪怕是快马加鞭,都要一日赶路才能到达。

    如这般高大的上品红枣马,可能半日就能到达。

    而能将如此好马,直接用到口吐白沫,几乎力竭而亡,却丝毫不在乎,没有半点惋惜。

    足以看出面前这位公子背后雄厚的财力。

    所以队长表现的非常热情。

    众人议论纷纷,心中虽然腹议不已,却不敢明说。

    谁都看得出来,方义骑的骏马非同凡响,一看就不是普通人买得起的,可谓非富即贵。

    这等人,有点特权乃是应该的。

    甚至都不需要像方义这般骑着代表身份的骏马,只要能给守城门的士兵一些小钱,很多人都能插个队伍。

    这本就不是什么大事,只是能被堵在城门外,慢慢进城,大部分都只是普通平民,没几个能舍得拿出钱进行贿赂的。

    在士兵的帮助下,人群很快为方义散开了一条道路。

    在众人的瞩目下,方义平静的往前走去。

    可在来到城门口,即将进入城里的时候,忽然有一人伸出了手,拦在了方义的前方。

    顺着手臂看去,那是一个坐在小凳子上,叼着枯黄色杂草的青年,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甚至都没正眼看方义一眼,只是背对方义,随手拦住了人。

    与其他士兵不同,这名青年没有穿着官服,而是一身名贵的丝绸袍子,金色镶边,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身。

    迟疑了下,方义疑惑地问道:“这位官爷?何意?”

    “诶,别乱说,我可不是官兵。”

    “公子?”

    “不错,有眼力,你可以叫我卢公子。”

    卢公子站起,转过身,与方义面对,上下打量着。

    那是一种居高临下的视线。

    仿佛不是在看一个平等的人,而是一个随手可以捏死的小蚂蚁。

    轻藐,不屑。

    最终,视线落到了方义怀中的黑色包袱上。

    “这是什么东西?”

    方义看着卢公子,平静地道。

    “一个人的头颅。”

    话音落下,众人顿时一愣,随即哗然一片。

    连刚才放行的官兵们,也都全愣住了。

    这,这家伙抱着的,居然是一个人的头颅!

    回过神来,官兵们顿时后怕不已。

    这要是被人追究起来,他们放了一个抱着脑袋的精神病进城,怕是要影响仕途啊。

    “人,人的脑袋?!”

    “他抱着脑袋干什么?”

    “杀人犯……这家伙难不成是杀人犯?!”

    众人议论纷纷,官兵们也重新将方义团团围住。

    倒是卢公子,露出好奇的表情,并没有被吓到的亚子。

    “谁的头颅?”

    方义眉头一皱。

    “我姐姐的。”

    “姐姐?你砍的?”

    “不是,路上遇难,被山匪所砍,身首异处。”

    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不堪回首的回忆,方义的表情阴沉了下来,身体微微颤抖。

    这种情绪,就算没有任何的话语去描述,众人也能感受得到他从内心散发而出的愤怒。

    众人,一下全都理解了。

    最近这些年,经常出现山匪作乱之事,外面的世道,简直乱成一团。

    特别是还听闻有鬼魅出没,就更加吓人了。

    恐怕此公子,便是遇到了那些山匪,才遭到了不测。

    难怪拥有如此名贵大枣马,却像是暴遣天物似得用来疾驰狂奔。

    在小命面前,钱财真的只是身外之物啊。

    “又有山匪出没……”

    “哎,这世道真的太难了。”

    “还是躲在城里好啊,城里至少还有巡逻的官爷保护咱们。”

    众人议论纷纷,唯有卢公子,丝毫没有同情之心。

    “你姐姐被人砍了脑袋,你却要来零安城?为何?”

    “……听闻零安城是附近最繁华的城池,特意来此请上好医师出手,我想保存好妻子的头颅。虽没能救下她的性命,至少让她的头颅,多陪伴我几年,也好给家里一个交代。”

    方义在提到家里两字时,加重了语气,似乎意有所指。

    从头到尾,他都没有提到过姓氏。

    很自然的,众人自然将方义代入了方圆镇的权贵人士。

    权贵人士,有权有势,至少在当地是如此。

    哪怕是土霸王,那也是有点能量的,不是想得罪就能得罪的。

    或者说,卢公子可以不介意,但下面的一些人,恐怕就不愿意得罪了。

    真要惹怒了,别人带人上来闹事,也不好收场不是。

    说到底,就是个入城的小事,别人平民都能轻松入城,干嘛为难一个有权有势的特权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