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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书中自有黄金屋

    “啊呀你不要拽着我啦,我要回家!”

    “你晚上留下来陪我们吧好不好,我还是好怕啊!”

    滨海市琥珀园别墅区某栋别墅下,苏瑶像个大号的树袋熊,拽着姜轩的胳膊死活不让走。

    “班长请自重啊,我不可能因为你家房子大就跟你睡的!”姜轩看了看手表,心里急的要死。

    “谁要跟你睡了,我害怕啊!我们在房间里聊天好不好?”

    “那就更不可能了!我虽然有原则,可是我更是一个真男人,绝对干不出来这种禽兽不如的事情!”

    姜轩心急如焚恨不得一巴掌把这个啰哩啰嗦的小妞跟打晕了,飞回家看看姜硬到底有啥‘行李’。

    果然不出所料,所谓的行装,就是陪葬品。

    乱坟岗子的最下面,有一座明朝的古墓,那里就是姜硬的‘家’,他醒了之后,自己挖了个洞爬出来的,每天昼伏夜出。

    姜轩跟到洞口一看,那个洞又小又深,自己要钻进钻出的估计得花费好多时间。而且下墓这个活比较专业,墓穴里说不定还有有毒的气体,有一定危险。

    再说了,姜硬下去打包行装,那叫做回家拿东西,合理合法;

    自己跑下去算什么?那叫做盗墓!

    犯法的事可不能干,有了系统也不能反政府!

    这么一耽误,不远处苏瑶也快要醒了,姜轩决定兵分两路,自己回去安抚带走苏瑶,让姜硬下去,把家里之前的家当一股脑打包带走,嫦小兔带他先回家等自己。

    刚把苏瑶背出山她就醒了,之后打电话和李慕雪和宋璐璐也在山外重新汇合,三个女人都吓坏了,嘀咕了几句之后决定先各自回家。

    李慕雪和宋璐璐住在一个小区两人同路,苏瑶家比较远,姜轩单独送苏瑶。

    这三个人当中,苏瑶和僵尸‘接触’的最多,另外两个也就当是被吓了一下,然后一通乱跑啥也没看到,相对好忽悠点,唯独苏瑶难搞。

    不过姜轩有他的办法,不解释,不编故事。

    谎言这种东西,说了一个就要十个圆,越说纰漏越多,所以这一路上,任凭苏瑶怎么说,姜轩就是装傻,一口咬死啥都没看到,都是她们的错觉眼花。

    “可是……”苏瑶站在别墅大门口还是不肯进去,今天遇到的一切实在太匪夷所思了,无论是出于害怕,还是女人天生的倾诉欲望,她都迫不及待的想要和姜轩沟通一下。

    姜轩更迫不及待,家里还有两妖怪,一堆陪葬品等着自己回去验收。

    “乱坟岗子就那么点大,如果真的出现了僵尸,以后肯定还会有人遇到的,对不对!”

    “你说得也对……你再陪我聊一会好不好,就一个小时!”

    “那你给我啪一下我就答应!”姜轩仰着脸说。

    “姜轩你简直不是人!”

    “不干拉倒,不是我不讲义气啊。对了,记得明天给我报销打车费,从市里来回接你们好贵的!走了!”

    见苏瑶家保姆已经开了门,姜轩掉头闪人,小区门口打辆车回家。

    一路上,系统里一直在跳出‘姜硬乖乖值+1,+1’也不知道这两小孩在家捣鼓什么。

    赶到家已经深夜了,厨房灯亮着,传出阵阵油烟香味,进去一看,灶里烧了火,桌上都是冰箱里的剩菜,嫦小兔穿着小围裙在热菜。

    进门的时候,嫦小兔正把一盆热好的红烧肉倒进一个大搪瓷盆里,里面乱七八糟放了好多菜,跟大杂烩似的。

    姜硬就趴在盆边上,像个大狼狗似的把脑袋埋在盆里呼噜呼噜猛吃。

    “我说你喂猪啊,不知道拿个碗给他。”

    “他吃得又多又快,还都要荤菜,来不及啊。”嫦小兔说。

    看到姜轩进来,姜硬连忙站起来,擦了擦油手油嘴,一丝不苟的行了一个礼:“师尊回来了……呃,……不用那么麻烦,我在山里从来没吃过这么多好吃的!”

    “你在山里都吃什么啊?”

    “老鼠,蛇,黄鼠狼,鸟……”瞄了嫦小兔一眼,把‘兔子’两个字咽了回去,说:“有时候好几天都找不到东西吃,就饿着。”

    姜轩无语,这年头怎么妖怪混得一个比一个惨,给点吃吃喝喝就能收买了,当初嫦小兔是这样,现在姜硬也是这样。

    不过想想也能理解,当年西天路上那么多滔天大妖魔就为了吃一口唐僧肉,命都能搭上,几千几万年道行付诸东流,说到底,妖怪就是为了道行和食物而奋斗。

    就跟人类为了金钱权利健康拼搏没区别。

    “对了师尊,我的行李都带回来了,您去看看有什么能用得上的。兔妖说人世间生活很艰难,处处都要花钱,如果有用得上的,我愿意献给师尊。”姜硬恭恭敬敬的说。

    “什么兔妖!要叫师姐!”

    嫦小兔在他脑门上一弹,咚的一声,反而把自己手指头咯得发疼,小僵尸变成人之后还是硬汉一条!

    “行,你把这盆吃得带上,咱们去瞧瞧。”

    姜硬的‘行李’全部堆在姜轩的房间里,用一块脏兮兮的大白布包着,看起来好像是从乱坟岗子随手扯下来的招魂幡。

    把门关上,解开白布,开始分赃。

    里面乱七八糟的一大堆。

    “咦,这种东西你也往回带,臭死了!”

    最多的是已经腐朽成烂布条的‘衣服’,已经看不出来原来的样式和颜色了,一团团窝在一起又臭又黏糊,有的用手稍微用力一挫就成了粉。

    姜硬露面的时候,身上挂得就是这种破布条,看起来是陪葬的寿衣之类。

    没啥价值,等下一把火烧了,重新给姜硬买新衣服穿。

    一个锈迹斑斑的金属疙瘩,做得像元宝的形状,拎起来沉甸甸的。

    看了半天才发现应该是一个长命铜锁,正反面都有字,不过早就腐蚀得不成样子,只能勉强的认出来,正面是一个繁体的‘寿’字。

    姜轩有些唏嘘,这孩子大概十岁就夭折了,哪里谈得上‘寿’,也是个可怜娃。

    最惹眼的,是一刻大拇指头大小的绿色珠子,像是网上说的‘夜明珠’。

    关掉灯,果然在夜色里发出幽幽的绿光,把姜硬小脸照得惨白惨白的。

    传说中夜明珠不光能在夜里发光,还能保死人魂魄不散,价值连城,不过姜轩倒是没太激动。

    从现代科学来说,古时候绝大多数的夜明珠,其实就是萤石,不值什么钱。

    当然也有那种特别值钱的‘真夜明珠’,但相当罕见。而且一般的百姓、官员、富商即没有财力,也没有资格用来陪葬。

    关键是,这颗夜明珠的‘出处’比较诡异。

    姜硬才醒过来的时候,一跳一跳的,这玩意就从他屁股后面掉下来了。

    古人陪葬,常将贵重物品至于口中,或者**……

    所以不管值钱不值钱,这是姜硬‘随身佩戴’的东西,他能复生成妖怪,很可能也于此有关,所以姜轩再贪财,也不至于打这颗夜明珠的主意,还给了他。

    他现在这样肯定没法再塞回原处,洗洗,以后找条绳子给他挂在脖子上。

    乱七八糟的翻了半天也没看到什么宝贝,最后就剩下一块黑乎乎的砖头。

    “怎么连砖头都带回来了?这是墓墙上的吗?”

    手一碰,那块砖头居然从中裂开了。

    这才发现,并不是什么砖头,而是像书似的,一页一页的。

    “姜硬你在古墓里还读书呢?”嫦小兔有点佩服了,真是一只好学的妖怪啊,难怪还有一颗夜明珠,原来是用来照明的,可是放在那种地方,怎么能照亮呢?!

    姜硬也不知道是啥,就记得这东西也是在他的棺材里。

    姜轩仔细的翻了几页,不太对,纸哪有这么硬的?那一页页的书页,摸起来就像是那种浸泡过水,然后又晒改的硬纸板,手感很粗糙。

    再说了,纸张怎么可能保存上几百上千年的时间?即便在古墓封闭的环境下腐败的比较慢,可拿出古墓之后,也应该见风就化才对。

    想了想,找了把小刀子,一点点小心的刮去‘书页’外面的锈迹和泥垢。

    嗤嗤嗤……灯光下,露出了真容。

    一片一片书页上根本没字,全是黄澄澄的。

    “金叶子?!”

    古时候货币交流,主要还是以铜钱、丝绸和粮食为结算工具,但从宋明时期资本主义开始萌芽,贸易量增大,传统的用铜币、丝绸结算已经不足以满足大商人的需求,不可能动不动就拖着几千几万斤的铜钱千水万山的去做买卖,于是贵金属渐渐出现在流通市场中,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金叶子’、‘金银果子’。

    压根说起来,应该叫做‘金页子’,并不是叶子形状的,而是书页状,金质柔软,无论是夹在书里还是藏在衣服夹缝里,都很方便携带,出远门携带一两片就足以应付各种所需,即安全又不占地方,还可以折叠剪切,方便找零。

    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毫不起眼的东西,竟然是一本黄金书。

    果然是书中自有黄金屋!

    小心翼翼的翻开数了数,一共22片,除了最外面的几片叶子已经被腐蚀的不像样子,大部分金叶子还能保持‘书页’的形状,中间有几片,甚至还能看到上面的印记。

    中间那片叶子最完整,中间烙印着‘临安府库官’几个繁体字。

    上秤一称, 4斤,1200多克,除掉上面的锈渍什么的,估计也有1000克左右。

    换句话讲,就算抛开全部的文物价值,这是整整两斤的黄金!

    “师尊,这个很有用嘛?”姜硬问。

    “当然了,这是黄金!”

    嫦小兔是认识金子的,去万达、银泰的时候都看到过,这种金灿灿的东西可值钱了,嚷嚷着说:“一块就能买一头牛!够你天天吃肉!对吧姜轩?”

    姜轩没回答,这东西到底值多少钱,现在还不好说。

    市面上纯金工艺品三百多块钱一克,回收也要两百七八,不过那是指千足金。

    古代的冶金工艺虽然发达,但未必就能提炼出千足金,而且作用通货币,一般都会掺入其他的金属,这两斤的黄金书,其中含金量有多少尚未可知。

    另外这还涉及到古玩,这方面姜轩不是行家,还得找个懂行的鉴定下。

    说起行家,姜轩倒是还认识一个。

    “先睡觉吧,明天我找人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