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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重活

    躺在床上,何钦通过TT和闵雪互诉衷肠,这一刻,他竟然有种去校外租一套房子的冲动,完成人生最神圣的时刻,那应该是前世的自己最大的遗憾吧。

    “何钦,何小乖对着窗户撒气呢,我喊她也不答应,好像生气了。”

    自己过真没有听错,何小乖果然看到了自己,在生自己的气“我明天去接她。”

    “你是何钦吗,那个从刘志云手中横刀夺爱的何钦?”东海大学虽然有几万人,却很小,昨天发生的表白时间已经在一个晚上的发酵之后,传遍了校园,却出现了很多种版本,比如眼前这两个女孩得到的版本。

    “这位同学,你用词不当哦,什么叫横刀夺爱,我们家老三和闵雪高中时已经是男女朋友了,刘志云属于插足,你知不知道。”虽然有些幸灾乐祸,江旭还是主动替何钦解释道。

    “…”呵呵,插足,你妹的,为什么这么刺耳。

    何钦与闵雪的故事传出无数个版本,虽然大多数是依据实际,终究还是自己不够闪耀。

    天京市,一家高档酒店外,一个青年扯了扯头发,看着远去的那辆奔炽,一场同学聚会,却如同炫富大会一般,签了多大的单子,升职,股票,基金,唯独自己,还是一个普通的底层员工,刚刚失业的底层员工。

    回到家中,罗青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不能这样,可是又能怎么办呢,生活总是在强奸,却不能反抗。

    从冰箱里面拿出啤酒,坐在电脑前,罗青打开求败中文网,看完《西游记》的更新,心中却没有往常那般得到满足,更加烦躁“写下来,对,写下来。”将啤酒一饮而尽,罗青点击求败网那个成为作者的按钮。

    写什么呢,写自己这失败的一生,那只会让别人嘲笑“一个失败者的故事,谁会去看,如果能够重来,人生或许精彩一些,那才是喜欢看的故事。”

    “重来,重来……”罗青盯着电脑屏幕,头脑发热,却灵光乍现“就写一个重来的故事,《重活》,我要写一个不一样的人生,在那个故事里,我有了在进行一次人生的机会。”

    2022年的夏天,刚刚参加完了学生聚会,天气不算好,阴沉着,马上就要下雨了,路上的行人都裹紧了衣服匆匆离去,看着刚刚走过去的那一对情侣,我竟有些羡慕。

    我叫罗青,今年30岁,性别男,单身狗一枚,算上读书的时间,在天京这座城市已经十一年的时间,却还是买不起这儿的房子,天京的房子真特么的贵,记得十年前,通州的一套房子的价格也只有四千,现在,呵呵,两万,再看自己的工资,七千,算了算,想要在通州买一套房子,二十三年的时间,还是通货不膨胀,房价不变化。

    刚刚参加的是大学的同学聚会,呵呵,和别人比,我还真的只是一个渣,也许家乡那个小城才适合我这种失败者吧。

    今天看到了大学时喜欢的那个女孩,都市白领,月薪两万,真可笑,我当初竟然无知的告诉她未来我会让她住最好的房子,呵呵,我自己还租在一间小房子里曼,时间,真他妈的操蛋。

    风更大了,开始飘起蒙蒙的雨点,那是什么东西,闪电,黑色的,冲我来了,难道我已经活到天怒人怨的地步,但我好像没有做过什么坏事,除了幼儿园偷看女孩撒尿,小学的时候把一个女生打哭了之外。

    那道闪电竟然真的是朝我来的!

    ……

    “罗青,醒醒,猩猩那家伙来了,别睡了!”好像没有死,有人在摇我的肩膀。

    很困,但我还是睁开了眼睛“刘天?”眼前这个少年为什么和我高中时的同桌那么像,但我们已经几年没有联系了,而且年轻了这么多,我不确定“你是刘天?”

    “不是我是谁?”刘天没好气的瞪了我一眼“猩猩下来了,你别梦游了!”

    刘天果然不再理我了“猩猩。”这不是自己高中班主任的外号吗,眼前的一切都透着一股诡异,难道我是在梦中。

    ……

    看着猩猩远去的身影,还有身边皱着眉头的刘天,我终于确定了一件事情,我好像回到过去了,那道闪电似乎改变了什么!

    “我好像也有当作家的潜质,记得有人说过经受过苦难的人才能够写出真实的人生,虽然没有经历过大苦难,但我也写出了真实的人生!”

    新建小说,上传第一章,罗青悠悠的点了一颗烟,吸了一口,那是毕业之后养成的习惯,压力太大,总需要找一些释放的方法。

    几个小时后,当何钦将何小乖带回来,小家伙在宿舍里面东看看,西嗅一嗅,巡视自己的领地。

    何钦看到了屏幕上新作品入库的提示,点开,看到了这部叫做《重活》的小说。

    “这个世界好像没有《寻秦记》,也没有类似的小说,那么也就是说这部《重活》不仅是重生流的鼻祖,还是穿越流的鼻祖。”只有一章内容,何钦很快就浏览完,故事情节很简单,一个叫做罗青的青年被一道黑色闪电送到了十七岁的夏天,高中课堂。

    后面的情节是什么,还没有出现,但何钦却已经在脑海中幻想了一百种可能,让他有些蛋疼的是为什么这部小说选择的是第一人称呢,虽然很有代入感,但是对于一个看惯了第三人称的读者来说,太怪。

    第一人称,何钦努力的回忆着,终于想起最初看网文时,大多数的小说都是第一人称,那时候的自己看的却是不亦乐乎,却在后面慢慢淘汰,大都是第三人称。

    何钦却在这一刻处女座发作“很精彩的小说,重生,在以往的小说中从未出现过的元素,一定会很精彩的,但是,有一个小建议,是否可以采用第三人称的方式来叙述这个故事,第一人称的局限性太多,以主角的角度来观察这个世界,如果没有主角出现的故事,该如何描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