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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三章 故人之女

    沈云听明白了,让不让王坊长依附,关键在于,他能不能护住人家,充当人家的保护伞。

    我能护住他们一大家子吗?他低头去看自己的双手。

    这双手,白皙修长,指节分明,十个指腹上皆覆盖着一层薄茧。

    他握了握拳头。

    指节接连“咯嚓”作响,脆脆的,透着力量。

    他知道,这双手虽然还很稚嫩,但是,它们是有些力量的。

    更重要的是,他很久之前就发过誓,要做一个在乱世里,扶危救弱的大侠。所以,他也不排斥做一把保护伞。

    当然,前提是,王坊长家世清白。不然的话,那叫为虎作伥。正是他所深恶痛绝的。

    是以,他问道:“王坊长为人如何?家里是做何营生的?”

    齐伯在这里住了两年多,对这一带的人家熟得很。闻言,笑眯眯的据实以对:“王坊长本人是中级武者,没做过恶意欺压街坊的勾当。以前,姓黄的在时,他也是敢怒不敢言的。他家是这里的老住户,听说他的祖父是高级武者,传到他,算是没落了。家里也没别的营业,据说是在北郊有两个庄子,指着庄子里的产出过日子。”

    也就是家世清白喽。“我知道了。”沈云心里拿定了主意,挥手往外走。

    没有犹豫,他痛快的接下了王坊长的小红本儿。

    至于缔结仆从契约,那是件很郑重的事儿。得挑个吉日,开香案,接受王坊长家里所有男丁的三叩九拜。而眼下并无吉日,所以,只能暂且推后。

    王坊长得了沈云的应允,感觉有了依靠,顿时有底气儿。不等正式缔结仆从,他已经热切的唤沈云为“主公”。

    本来,他是要俯自称小,但是,新鲜出炉的“主公”说了,在他这里,不兴这些虚礼,叫他与齐伯他们一样,都自称“我”。

    王坊长竟然满脸感激,大赞:“主公大仁。”

    待他离开后,沈云特意翻看小红本儿。里头不但详细的登记了王家的家业,还很细心的附上了前街房产和北郊两处庄子的地契,以及家里所有仆妇的身契。

    也就是说,王坊长是真的将全部家业都交了出来。

    从几份地契上,沈云不难看出,这些都是上百年的祖产。可是,这会儿,王坊长就这样毫无保留的交给了他一个陌生人,为的仅仅是得到他的庇护。

    可见,在仙都,人人自危。

    沈云将小红本交给齐伯,叫他登记入库,好生保管。

    王坊长只是开了一个头。接下来,其他街坊陆续上门。无一例外,他们都是献上全部家业,请求依附沈云。

    得了,一头羊是赶,一群羊也是赶,听齐伯说,他们都是安分过日子的寻常人家,没有恶迹,沈云都收了下来。

    只是,前后三条街,总共有三十一户人家。他们的营生五花八门,牵涉到庄子、酒楼、香烛铺子、绣庄等十一个行业,掌柜、伙计数百人。而沈云之前只是帮忙打理过几家杂货铺子而已,那点生意经,真的不够用了。一时之间,他也拿不出个章程出来,便如数交还给他们自己打理。当然,更主要的是,他目前手头不缺钱,没打算从这些产业里头“抽活水”。

    但是,人家的依附是认真的。打这以后,每个月都主动来交账。

    好吧,这个沈云在行。以他现在的心算速度,不用扒算盘珠子,一本账本翻看完,也就查完了账。

    结果是,一年下来,他没有查出一笔假账。年底的时候,这些人家真的按规矩,只拿了两成半的收益。余下的,全真金白银的给他抬了过来。于是,他什么也没有做,一年下来,竟然有了二十来万两白银的进项。真应了齐伯的那句“财源滚滚”。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正月初八的时候,沈云收到了洪天宝的信。

    信的开头,他告诉沈云,自己刚下船,离家里还有三百来里地。他准备去这里的市集里买一匹快马,路上不出意外的话,应该能在大年三十那天赶回家。

    看到这里,沈云下意识的翻到末尾,看了一下留的日期。唔,腊月二十七。也就是说,洪天宝坐的船,总共只走了十来天。

    走水路竟如此之快?他难以置信的又翻到前头,继续看信。

    接着,洪天宝在信里道明了缘由:原来,他坐的这艘船下了大血本,每天晚上都用了速行符。有次他半夜起来小解,发现船在海面上风驰电掣,只差没有飞起来了。第二天,他去跟冷管事套话。后者说,他们的东家是个大孝子,这是一心想赶回家去陪双亲过大年。

    要是搁在出来游学之前,洪天宝也就信了。但他在仙都闯荡三年,历练多多,一听就知道这是骗人的鬼话。

    果不其然,下船的时候,他多留了个心意,发现问题出在一只钉得严严实实的大箱子上面。

    这艘船的东家分明是为了运送这只大箱子,才不惜动用速行符赶路。

    不过,这事与他无关。他也急着回家过年,便没有再细究。

    末了,他还说了另一件八卦——他打听出来了那个小女孩的身份。

    信里说,尽管那个年轻妇人把俩孩子看得紧,但他还是钻了个空子,跟那个小女孩搭上了话。

    小女孩古灵精怪的,聪慧得很,一点儿也不畏生,一见面就告诉他,“大哥哥,我也见过你。我还知道你姓洪。和那个没上船的沈家哥哥都是鸿云武馆的弟子。”

    当时,惊得他险些跌进海里。

    追问之下,他才知道,小女孩竟是故人之女。

    “云弟,可知她的父亲是谁?”

    看到这一句,沈云的脑海里不由浮现一个俏皮的小姑娘的身影。

    故人之女?见过我和洪天宝?

    莫非是宁都尉大人的女儿?思来想去,貌似只有这种可能。

    他接着往下看,却是大吃一惊。

    洪天宝写的是:小女孩姓钱,名柳,是钱师尊的女儿。那个年轻妇人是她的姨母。另一个稍大些的男孩,则是她姨母之子。他们从宁都尉大人那里得知钱师尊回乡了,于是,也急匆匆的赶回去。

    据钱柳说,她有三年多不曾见过钱师尊,都快记不得她爹长什么样儿了。洪天宝在信里直道可怜。

    钱师尊的女儿?沈云好不意外——钱师尊面皮黝黑,不苟言笑,长得跟尊铁塔似的。他很难想象,钱师尊竟然有一个粉雕玉琢,俏皮可爱的女儿。

    不过,细细回想钱柳的相貌,发现饱满的额头和挺直的鼻子,确实有几分钱师尊的影子。

    好吧,钱师尊也就这两处生得好看。小丫头应该是挑了父母的长处。

    间接知道了钱师尊的近况,沈云心里挺开心的,遥祝他们父女俩过上了团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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